眉儿拉着灵灵刚刚一转身,倏然背后传来一阵牛吼:“灵灵~~~~~~~~!”
灵灵立即大惊失色,拉着眉儿手腕道:“天啊,那个神经病又来了……”
眉儿也听出是凌云,苦笑道:“这家伙还真是冤魂不散啊……”
“灵灵,灵灵,看看我给你带了什么好东西!”江凌云假装没看见灵灵脸上大便色的表情,将蒲扇也似地大手一展,手上竟然“变”出一张墨迹淋漓的条幅,隐然是一首龙飞凤舞的诗!
眉儿简直大跌眼镜,江凌云这样粗豪从不读书从不搞甚么风雅玩意的人,竟然会带了一幅诗在身上……
而且……
眉儿再仔细一看,更加无语……
我们的江凌云同志一般都是不怎么修饰边幅,更不怎么懂得配色,就算平时故意穿的十分鲜艳,也总给人一种骄傲公鸡的感觉,幸好他长得浓眉大眼,又有一种健康活力,倒也不觉得讨厌,反而活力四射,自有一种风味。
可是今天江凌云竟然一袭翩然白衣!
他那小麦色肌肤被这一袭白衣衬托得那真是——相当的黑白分明哇……如果用三个字来形容,就是——黑白配。
眉儿哭笑不得,心想最近整天追着灵灵不放,想必又晒黑了……
而他那一头自以为很骄傲,总是随意地散在肩上的黑发更是以一根文绉绉的白色底浅碧花纹绸带系了,还特意将头发洒了不少头油,远远就飘散过来一片很可疑的香气。
眉儿直觉就是一只火鸡拔了毛,涂了白粉,要做天鹅了……
就算自己上次对他说要他加强文化修养,也不至于这样矫枉过正吧……
她真想拍拍他的肩膀道声:“兄弟,火鸡也有火鸡的美,装天鹅是很不伦不类的……”
江凌云却沾沾自喜,觉得今天实在是从来没有过这么帅气,刻意走到灵灵面前,就差没有扭半天展示一下自己的最新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