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民俗实用大全(中国民间文化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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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生活风俗(8)

“铁观音”的冲茶方法有讲究。铁观音茶入口微苦,冲茶时要用较小的紫砂壶,水最好是用山岩泉水,把水煮开,先把壶烫热,装上占壶容积十分之七的茶叶,冲入沸水,盖上盖少停片刻,即可循环斟入茶杯。饮时,先闻香味,再喝茶水。

中华民族居住民俗文化

居住的门户样式

堂屋

中华民间古代的宫室以及民居大致上一般向南,主体建筑物的内部空间分为堂、室、房。前面正中一间为堂,堂后为室,室的两侧为房,分东房和西房。堂通常是行吉凶大礼、办红白喜事的地方,一般不住人,江南一带亦称之为“香火房”;城镇之地也称之为厅。厅本是官署听事之所,而官署的厅原来也称堂,故古时官员审案时称之为“升堂”。因此厅堂时常相连称,此外堂有时还作为讲学之处,别称“讲堂”,民间俗称学校为学堂。先秦时候堂前有阶,堂上东西有两根楹柱,堂东西两壁的墙叫序,堂内靠近序的地方叫东序西序,堂后有墙与室房隔开,室与房各有户(即门)和堂相通,古书上所说的户,一般是指室的户,室户偏东。户西相应的位置有一窗口叫“牖”;室还有一个朝北的窗口叫“向”。东房后部有侧阶,通往后庭。古人席地而坐,故堂上的座位以朝南的方向为尊。室内的座位则以朝东的方向为尊。室和房都是住人的。

楼也就是重屋。《说文解字》里讲楼重屋也。先秦习俗里面重屋是不能住人的,此俗至今在一些农村还盛行。楼下住人,楼上堆放粮食杂物。因此先秦典籍中很少有“楼”字。而楼房的出现也较晚,大约在战国后期。到了汉代才盛行起来。中国古代的楼房一般多为二层,形成传统的固定形式,南方有些地方的竹楼也是二层。

阁阁原为阁板之意,为厨房贮藏食物的地方,汉代又指堂序外的两个夹室,即东夹西夹。但随着楼房的兴起,阁遂演变成供游息、远眺,供佛或藏书之用的建筑物,阁的平面为方形、长方形或多边形,一般四周设木扇。《淮南子·主术训》:“高台层榭,接屋连阁”,至今仍著名的有北京颐和园的佛香阁、大同善化寺的普贤阁等佛阁、宁波天一阁、故宫文渊阁等藏书阁。此外古代俗称女子的卧房为“阁”,出嫁则为“出阁”。

厢在汉代厢本指房屋东夹西夹前面的空间,阁与厢之间有门相通。后来泛指正房两边的房子,叫厢房,如东厢西厢。中华名著《西厢记》中秀才张生住的地方就是西厢房。

轩是有窗槛的长廊或小室。陶潜《饮酒》诗:“啸做东轩下。”杜甫《夏夜叹》诗:“开轩纳微凉。”又殿堂前檐下的平台亦称轩。古时皇帝不坐正殿而在殿前平台上接见臣属,称“临轩”。

舍即房屋。古人谦称自己的家为“寒舍”、“敝舍”、“舍间”。

斋一般指书房和学舍。古人喜在厅堂之旁,另辟一小室,作读书养心之居,故书房俗称“书斋”,此种习俗汉代还不多见,至晋代以后兴起。

古代总称堂室为“寝”。《广雅》里有道“寝,堂室也。”周代又有大寝、小寝之分。

大寝即堂,又称“正寝”;小寝为室,又称“内寝”。古俗男子居外女子居内,故古人称妻为“内人”,即源于此。与此相应的丧家讣文中,称男为寿终正寝,女为寿终内寝。现代寝一般指卧室。

中国古人把房屋的后半部分以及人员满聚的空间叫作室。《左传》里又叫做“窟室”。

《释名》里面讲:房有“防”的意思,房可以间隔里外,可以作卧室用。

古人把临时居寄的地方叫做“馆”,但馆又与“别居”的意义完全不尽相同。

古人称厅堂前面被拓展的空间是“卷”。

中国古人把靠人依筑的房子称作是厂。

居住的地理环境

任何一种文化都处于一定的地理环境和生态环境之中,并与环境密切相关。不同的环境也给不同的文化带来了各自的特点。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因为人类征服自然的文化创造归根到底是对特定的自然条件的利用和改造,使自己适于在周围的自然环境中生存。

住所的产生是由于人类生活的需要。人们为了避免风霜雨雪的侵袭,防止水患兽害,保护火种御寒保暖,因而需要有住所。人类最早的住所是自然界中的山洞、树洞以及灌木丛等天然掩蔽处。我国距今60至25万年间的周口店北京猿人和山顶洞人的遗址,就是早期穴居的典型例子。远古先民对自然条件的简单利用,决定了后来我国传统的建筑风格。

天然洞穴又叫窑洞,天井等。由利用天然洞穴到开凿人工洞穴,这就是直到今天在河南、山西和西北一些地区仍然可以普遍看到的窑洞建筑。这种窑洞建筑主要是利用黄土的直立性,在山坡上向水平纵深掏一个半圆形的洞穴。由于抗战时陕甘宁边区成为革命根据地的中心,故而当地的窑洞也闻名于世。人称这种情形,上山不见人,入村不见村,平地起炊烟,忽闻鸡犬声。

构木为巢是我国南方广泛分布的干栏式建筑。最早在分布于浙江宁绍平原东部地区的新石器文化的河姆渡文化中就有较为完整的发现。这种建筑形式是以桩木为基础,其上架设大、小梁(龙骨)以承托楼板,构成架空的建筑基座,上边再立柱,架梁,盖顶,成为高于地面下部架空的房屋。干栏式建筑今天在居住于广西、贵州、云南、海南岛、台湾等地处亚热带地区的少数民族中普遍存在。这种建筑便于通风防兽,回避潮湿,和冬暖夏凉的北方窑洞一样都是为了适应自然气候。

穴室房屋

穴居发展的土建筑和巢居发展的木建筑的结合便是我国最普遍的建筑形式——土木建筑。至今我们还习惯于把建筑工程统称为“大兴土木”或“土木工程”。这种土木建筑是我国人民因地取材——土与木、并适应广大的温带环境的文化创造。其形式在新石器时代已经非常普遍,遍布于黄河流域、长江流域,和内蒙古东部及东北地区。其形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半地穴式的房屋,一种是完全在地面上的房屋。这两种形式有时在一个地方同时出现。如西安半坡的仰韶文化遗址,就发现半地穴式的方形房屋和圆形的地面房屋。其中半地穴式房屋,是在地面挖一浅穴,内部竖以立柱,用木柱编扎成壁体和两面坡式屋顶,上敷泥土或草。圆形房屋建于地面,室内也有较大柱子支撑屋顶,周围也是用木柱编扎成壁体。

居住的经济环境

原始农业阶段先民的居住采取冬窟夏庐的形式。《礼记》里有所谓昔者先王未有宫宝,冬则居营窟,夏则居橹巢。说得就是民居受农业生产规律的影响。春夏两季人们主要在田野里活动,为了生产劳动的方便,于是便在田地边上用树枝、树叶、树皮、茅草结成简易的棚屋。今天的农民在夏季看守庄稼、瓜地的时候也还搭一个临时的“窝棚”。秋冬两季,人们把粮食收回营地,进入“猫冬”时期,为了保暖营地便采取地穴或半地穴的土木建筑。这种按照季节交换,交替营造和移居的生活,加上受季节支配的其他活动,曾给我国农业文化的性格造成了深刻的影响。我国传统农业社会的生活和观念都受着生产和季节规律的支配。

农业社会的居住地同时还是生产基地。传统的小农经济的生产方式是家庭规模的男耕女织。

男子的工作场所是在田野,妇女的工作场所是在家中。养蚕、纺线、织布都在住居之中。住居的院落则是家畜业的基地,居住地有猪(豕)才为“家”,猪圈、鸡窝、牲口厩都分布于院落内外。房前屋后还可以种菜,种树。

这种住居方式就是孟子所描述的农业社会理想国的蓝图:“五亩之宅,树墙下以桑匹妇蚕之,则老者足以衣帛矣;五母鸡,二母彘,无失其时,老者足以无失肉矣。”南方某些民族则把干栏式楼居的下层作为家畜场所,所以不需要院落。华北农村房屋有许多是平顶,房下还设有梯子,这是为了在房顶上晒粮食。原始共有观念下的原始民族,贮藏粮食的地点可与住居分离。但是私有下的农民的全部收藏都在住居之中。因此传统的农民住居是一个小农经济结构的体现。城镇里的店堂手工作坊的前店后居形式也是家庭个体经济的产物。但是和自然环境的原因一样,经济活动也不能决定住居和建筑的所有文化形式。况且还有许多住居和建筑与经济活动并无多少关系,如城镇的一些民居殿堂、宗教园林等建筑。

居住的社会结构

我国房屋的基本结构是一明两暗的一堂三间,这是一般平民住房规模。中堂位置最显,中央供奉祖先、神佛;壁悬中堂、对联,下设长几方桌,两旁设大座。这个房间是原始住居的大房子(公房子)或大房间的遗留,是家庭或家族公共事务(祭祖、议事、待客、举行各种仪式等)场所。如果是中等家庭规模,便在正房两侧和对面加盖厢房,中间的院子为广庭,成为典型的三合院或四合院。一个院落“合”成一个家庭。在南方一些地区,中庭则为“天井”所取代。

中国民间的这种四合建筑在商代遗址已有发现。我们前面列举的原始氏族的横排式大房子是随着家族的扩大一间一间横向连接而形成的。我国传统的大家族的扩展体现在房屋上,基本上是以四合院、三合院为基础,采取纵向横向连接两种形式。其中以纵向连接最为常见,于是便有了二进三进的院落。二进三进之内称“室”,多居女眷,故而女眷多被称为“内人”

、“室人”。妇女一般生活在二进院落以内,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这样的建筑布局可伸可缩,非常适合于我国传统的家庭社会结构。由此扩展规模可以达到最大,如朝廷的宫殿实际就是一个纵向横向多层连接的大四合院——封建社会家庭的象征。

汉族地区的四合院三合院正房是长者居住,其他小房间也都分配给已婚或待婚的儿孙们,女儿在家中则是待嫁。四合院布局之所以成为我们国家最普遍的居住结构,其原因之一就是这种布局方式使尊卑长幼男女主仆之间体现出明显的区别,最适合传统社会的宗法礼教制度。

家长一般居于堂屋右侧位置最尊,这是汉族以右为上的习惯。子女多住东西厢房,仆人则居下屋。湘西土家族正相反,父母居左边子女居右边;兄长居左边兄弟居右边。即使是北方普通人家,一家人睡在一个土炕上,也有次序的规定,男性家长睡炕头,其次是女性家长,以下依次排列最末者在炕梢。炕头近炉灶,这是原始社会按火塘区分次序的遗风。

从家庭结构的次序规定扩展到社会,社会地位的高下在房屋建造上也有标志。唐代《营令缮规》规定:三品以上的官舍可造五间九架(梁),三品以下的官舍只许造五间七架(梁)。

在传统的上拣下字大屋顶房屋和木架构中,有一种斗拱的形式,即把若干方形小斗与若干方形的拱重叠装配,用于承托梁头、枋头,还用于外檐支撑出檐的重量。这本来是一种实用的工程形式,却被加以社会化的利用。他们以斗拱的层数表示建筑的等级,甚至只有宫殿寺庙和其他高级建筑才允许使用斗拱。另外除了建筑的布局规模、形式用料的规定,建筑物颜色还可反映等级。最明显的是:黄色琉璃屋顶只许皇宫、庙宇使用;绿色琉璃屋顶供王侯使用,其他身份的人家只许用灰色瓦顶。

正因为住居和社会有如此密切的关联,住居建造本身也就成了一种社会活动。在传统社会中,每逢一家建房,全村或附近的亲友都来相助,主人以酒饭肉食招待他们,并不需要付工钱。这种习俗在我国边疆地区少数民族中和广大汉族地区的农村普遍保留。即使不参加整个建筑工程,奠基屋梁和贺新房等活动也都要有村人和外村亲属赶来参加。一家建房往往是全村的大事,参加者要向主人送礼,主人盛情款待客人。大家还要举行各种仪式和娱乐庆祝活动。一家建房成为村人以及亲属间的一次综合的社会活动。

居住的习俗和风水

中国老百姓的建房过程其实也就是一个民间信仰的仪礼过程。建房造屋首先是确定方位看风水。在我国发现的新石器房屋的遗址大多已表现出方位观念,并且大部分已经形成坐北朝南的形式,成为后世中国建筑确定不移的基本方位。皇帝登基便称作“南面称帝”。相宅看风水是后来形成的系统化的信仰活动,它必定有一个原始的来源,这个来源就是占卜。

处于刀耕火种阶段的独龙人,在建房之前要举行“占卜定址”的仪式,主人手握几粒谷种,放在火塘上烧热的石板上,谷粒受热炸动起来,若不蹦落地上便可在此建房。

奠基是一种普遍的仪式,即使在当代城市中也作为一种象征仪式保留下来。最初的奠基是用人来作牺牲。在黄河流域中游的龙山文化遗址中,在房屋、墙基和柱洞之下都发现了婴儿的墓葬。这种习俗在商代还有大量保留,在殷墟发掘中发现在营造宫殿时,从奠基起到安门最后落成都要用人或畜作牺牲进行祭祠,后世却普遍改用牲畜代替。现代习俗中仍然有所保留。陕北窑洞落成时有合龙口(窑洞中央砌入最后一块石头)的仪式,要用三种小动物的心脏(兔、鸡、野鸡)嵌入合龙石的小孔中。其他地区民房在上梁仪式中都用一根红丝带拴的猪头作祭品。

上梁是一个重要的仪式,在有些地区其意义甚至超过落成仪式。如四川的上梁仪式,先由一位有声望的人站在墙上,口颂八言体祝词,工匠们便将硬币和粮食果品一起扔下去,然后在鞭炮声中把大梁架上去。梁中间贴一块红布。这天主人要大摆宴席,招待宾客和工匠、帮工。这种风俗极其普遍。其中梁中挂红布称“大梁披红”,模仿动物栖身于山涧或在树上构巢。这种穴巢居的现象过去只见于文献的零星记载,现在的考古学对于远古先民居住的天然山洞生活有许多发现。最早如距今五十万年前的中国猿人——北京人的居住,旧石器时代的“古人”在山西垣曲、广东韶关和湖北长阳都有所发现。

房屋建成之后居住的信仰还有许多。在我国传统信仰中,房屋的每一部分都有相应的神灵。土地的神灵、大梁的神灵已在建房过程中“出现”。房屋建成之后,中堂要供祖先神主牌位或“天地君亲师”牌位。最初在原始阶段,居住分活人和死人(墓地)两部分,时间一长墓地扩大接近居住区,人们惧怕鬼魂回来,于是不得不迁居别处。有了这祖先神位,问题就解决了,鬼魂到家就住在这块木牌中,大家相安无事。实际上最初“中堂”本身就是神圣的。古有“五祀”,其中之一为“祀中留”。天井在南方民居中是神圣的,带有上古遗迹。一般房屋的中堂就是中留的演化。《礼记·郊特牲》曰:“家主中留而国主社。”孔颖达疏曰:“中留谓之神。”中留与社都是土地信仰。住居的中央最初应为公共活动(祭祀、议事、仪式)的场所,因此原始人视为神圣。到后来才演化为祖先、神、佛的供奉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