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后,随着我国政治经济制度的变革,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保安族的家庭制度和家庭关系也发生了深刻的变革。这种变革主要表现为在家庭生活中过去由男性说了算的男子集权型的家政决策方式,逐渐被家庭成员及夫妻共同商议的民主型决策方式所替代,在少数的保安族家庭中则直接由妻子当家理财。在百户家庭问卷调查中,根据被访问对象对“家庭谁当家谁理财”这一问答的回答表明,目前由男性当家理财的保安族家庭占调查总数的40.1%;由夫妻共同当家理财的保安族家庭占调查总数的52.6%;由妇女当家理财的保安族家庭占被调查总数的7.4%。在被访问对象中有85%以上的保安族群众对“男女共同当家理财”的新观念持赞成的态度,表明保安族妇女在家庭中的经济地位得到明显的改善。
1949年以后,社会变革使大多数保安族家庭妇女能够同男性一样参加社会生产劳动,但传统的“男主外,女主内”的家庭分工模式作为根深蒂固的习俗依然没有多大的改变,似乎妇女生来就是做家务、生育孩子、伺候公婆与丈夫的,做饭、洗衣、针线活就连妇女自己也认为是份内的事而心甘情愿地承担。
80年代以后,随着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保安族家庭经济条件得到很大改善,大多数家庭穿衣不再需要自己动手缝制,而是以购买成衣为主,更不像过去那样补了又补,再加上生育孩子数量的减少,围绕孩子和缝缝补补的家务活与以前相比大大地减少,所有这些使大多数保安族妇女从繁忙的家务劳动中解放出来。在家务劳动变得日益轻松和用时减少的情况下,有为数不少的保安族男性也很乐意动手干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活,并认为这是增进夫妻感情和家庭和睦的一种手段。当然,有着千百年历史传统的家庭分工模式不可能一夜之间就完全改变,在承担家务劳动方面,目前在保安族社会中依然存在着明显的男女性别上的差异。根据百户家庭问卷调查统计,被访问人在回答“您家庭的家务劳动主要由谁承担”这一问题时,回答“以男性为主”的占被调查总数的3.2%,回答“以女性为主”的占被调查总数的70.8%。回答以“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占被调查总数的26%。调查数据表明,在大多数的保安族家庭中,妇女依然是家务劳动的主要承担者,但与以前相比,男性或多或少地参与到家务劳动中来,家务劳动完全女性化的格局有所改变。在“决定家庭经济支配”方面,由夫妻共同商量的占被调查家庭总数的50.1%,以妻子意见为主的占被调查家庭总数的10.8%,但在“决定购买大型生产工具、盖房以及贷款”等大的家庭经济支出事项中,绝大多数的保安族家庭以男性意见为主。尽管如此,在决定家庭经济支出方面,与以前相比妇女有了一定的参与和决定权。
各项有关家庭生活方面的调查统计数据表明,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保安族妇女在家庭中的地位得到明显的改善,呈现出日益提高的发展趋势,她们在家庭中不仅与男性一样享有一定程度的平等权利和地位,而且在家庭经济管理方面有一定程度的管理权与支配权,在家庭事务管理方面依据家庭事务的大小,她们也享有程度不同的参与权。这与以前保安族男性一统家庭的局面相比,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尽管变化的幅度不尽人意,但对保安族妇女来讲意味深长。保安族妇女以其勤劳、善良的品质,勇敢地挑起了家庭劳动和社会生产的双重重担,她们不仅是家庭的守护者,也是农业生产的主力军。如今的保安族妇女已不再是昔日只会生儿育女、缝缝补补、吃饭穿衣依靠丈夫的家庭主妇了,她们所扮演的社会角色也随着她们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地位的不断提高,正逐渐朝着由家庭向社会化的方向发展。
保安族妇女经济生活的变迁
建国以来,优越的社会主义制度为保安族妇女的进步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条件,她们走出家门,走向社会,特别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以及“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更为保安族妇女参与经济活动提供了千载难逢的机遇,保安族妇女逐渐摆脱封闭落后的经济发展状态的约束,朝着文明、科学、富裕的经济生活领域迈进,她们所扮演的经济角色也因此开始由单一化向多元化转变。
一、保安族妇女逐步参与生产的组织、管理、决策
如前所述,在保安族传统社会中,保安族妇女不仅在家庭经济生活中,而且在农业经济中都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她们在经济生活中所扮演的角色与其所处的不同时代有着直接的关系。在50年代民主改革以后的相当长的时期内,保安族地区实行的是以集体经济为主体的经济体制,不允许任何个体经济成分的存在,妇女和男性一样从事集体劳动,集体出工,集体收工,每天晚上收工已很晚,夫妻间多说几句话的时间都没有,子女也得不到很好的照料,妇女也不能从事除农业生产之外的任何经营活动,与传统的社会生活相比,这一时期保安族妇女在经济生活中所扮演的角色是一种被限制在集体经济体制下的单一劳力型的角色,而保安族妇女的一些传统角色特色还因此被改变了不少。
自80年代保安族地区开始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保安族的家庭功能也发生了变化,在新的经济体制下,家庭既是一个生产单位,同时也是一个交换、流通、消费的单位。特别是改革开放后,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对保安族社会传统的“男主外,女主内”的分工模式和观念以及妇女在经济生活中所扮演的角色形成了强有力的冲击波,使保安族妇女的潜能和优势得到充分的发挥。生产责任制的实施大大地提高了劳动效率,与承包前相比,保安族妇女的劳动强度减弱了,在劳作时间减少的同时还可自由支配剩余时间,农业科技的广泛推广和使用,使得保安族妇女耗费在田间的劳作时间也相对减少了,使她们有较好的精力和较多的时间来照料家庭,可以更好地安排家庭生活,照顾老人、丈夫、抚育子女,使家庭生活比以前更加和睦,最为重要的变化是妇女可以自由地从事除农业生产之外的其他经营活动。这一时期保安族妇女在发挥传统生产技能、发展商品生产的过程中,涌现出了众多的从事商品生产的女能人。以及以家庭为生产基地的致富的女能人。如刘集乡陶家五社的保安族妇女陈尕锁,投资1万多元,办起了养殖厂,饲养羊牛10只(头),在实践中,她摸索和掌握了一整套的饲养经验,在她的精心饲养下,羊只茁壮成长,出栏率高,年收入达5000余元。在我们的调查过程中还了解到,像她这样成为家庭经济的组织者、管理者、决策者的保安族妇女为数不少,且呈逐年增长的发展趋势。部分保安族妇女在经济领域所扮演的角色已由昔日默默无闻的家庭劳动力逐渐转变成为生产的组织者、管理者和决策者。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调整,保安族社会的劳动力资源得到合理的配置。据调查统计,2000年大墩、甘河滩、梅坡、高李村保安族男劳动力有50%~70%的人加入劳务输出的行列,从事第二、三产业,或从事诸如腰刀等手工业的加工行业,农业生产中75%以上的劳力都是妇女,她们承担起种粮、种菜、养殖等农副业生产,成为名符其实的“半边天”,在农业生产中,她们甚至“三分天下有其二”。调查统计数据表明,保安族妇女在家庭农业收入中所占的比例为50%一100%,平均值为68.1%;而男性在家庭农业收入所占的比例在50%以下,平均值为31.1%。由此可见,在保安族社会的农业生产中,妇女们不仅从事农业生产,而且从生产、计划到种植、管理、销售都由她们负责,她们真正地成了家庭生产的顶梁柱以及振兴发展保安族农业经济的一支重要力量。
二、保安族妇女生产领域的拓展
近年来随着保安族地区改革开放步伐的加快,特别是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为保安族妇女进一步拓宽生产领域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保安族妇女的生产领域由单一的第一产业向第二、三产业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