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建立健全体制机制,提高节能减排科技服务水平。一是2009年初,省政府与各市(州)政府签订了节能工作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强化责任制和问责制。二是培育有利于节能减排的体制机制。支持全省有条件的大集团公司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促进节能任务完成。大力推进全省城市垃圾污水处理项目产业化运营水平,促使兰州市西固污水处理厂BOT项目成功签约。三是进一步推进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工作。2009年甘肃省共有23个项目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审核,年减排量约400万吨。截至2009年底,我省通过审核的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共计110个,年减排量约1465万吨,在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项目执行理事会注册项目39个,年减排量约498万吨。经核证的减排量签发项目10个,年减排量114万吨,收益约1.15亿元人民币。四是积极运用价格手段促进节能减排。2009年新增脱硫加价金额1.8亿元,并落实了农业排灌超基数加价政策,农业排灌电量基数未突破。开展了污水处理收费改革,14个市州收费标准平均为0.73元/吨,较2005年平均提高109%,基本达到了国家规定0.80元/吨的基准,确保了污水处理厂建成后正常运行,发挥减排效益。在实施优惠价格政策的同时,积极争取国家给予更多支持。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每千瓦时提高0.02分,将燃煤发电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5分,将小水电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1.7分。实行了风电上网标杆电价政策,全省分为两个价区,酒泉、嘉峪关、张掖三市每千瓦时0.54元,其他地区每千瓦时0.58元。加大对风、光等新能源价格的支持力度,争取国家审批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贴资金2.8亿元,对11个电站、60万千瓦装机予以补贴兑付。此外,对中铝连城分公司环保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生产用电优惠价格予以政策承诺,并争取国家提高了两户风电企业上网电价。推进了天然气价格改革,积极争取国家初步同意在制定我省综合门站上限价格时,宽松确定存量气量,并大幅降低我省新增气管输费用。为全面推行居民阶递式电价,出台了“一户一表”改造投资还本付息电价。五是做好节能减排科技支撑和相关服务工作。争取国家确立了兰州理工大学有色金属合金加工实验室等4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和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组织推荐了一批重点节能技术,其中2项技术被列入国家发布的第二批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
(七)扩大宣传,提高全民能源资源节约和应对气候变化意识。
一是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限塑专项检查、高效节能产品推广、开展节能产品惠民等专项工作。二是强化主流媒体的宣传力度。三是组织开展了节能宣传周、加强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以及节能与环保技术设备博览会。
二、2010年能源资源节约和应对气候工作重点及政策取向
2010年全省能源资源节约和应对气候变化主要工作目标:全省万元生产总值能耗计划为1.808吨标准煤,比2009年下降5.29%。二氧化硫排放量为53.03万吨,较2009年增长不高于6%,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16.8万吨,比2009年下降0.12%。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进一步提高,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得到下降,三化草地治理面积达到90万公顷,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20万公顷,矿山生态恢复面积1.079万公顷。
2010年是“十一五”规划最后一年,也是“十二五”规划编制全面启动之年,做好2010年能源资源节约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对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为“十二五”发展奠定基础具有重要意义。从国家层面看,一方面,国家扩大内需的政策取向没有改变,并将继续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预计年内出台《加快甘肃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另一方面,国家更加重视能源资源节约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进一步加大节能环保项目资金投入力度。因此,我省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等节能减排基础设施、新能源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等能源资源节约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将会得到国家更多支持。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看,一方面,我省正处于工业化、城市化加快发展阶段,生产、消费、流通等领域资源消耗总量将急剧增长;另一方面,我省环境容量有限,改善环境的压力日益增加。同时,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应对气候变化意识仍然淡薄,企业和居民节能减排动力不足。全省能源资源节约和应对气候变化形势严峻,工作任务繁重。2010年将重点开展以下主要工作:
(一)结合国家投资政策和资金投向,重点做好项目申报和资金争取工作。根据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意见,国家用于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方面的资金增幅较大,另外还有发改委与财政部共同安排的部分节能项目以奖代补中央财政资金等。针对中央资金投向,在已申报项目的基础上,将继续组织申报一批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重大示范项目、重点工业污染治理工程、尾矿库综合治理以及节能财政奖励项目。按照2009年上报的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项目资金申请计划,积极做好汇报衔接和资金争取工作。此外,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项目建设协调力度。
(二)全面实施甘肃省循环经济总体规划,争取出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制定工作方案,建立有效工作机制,协同推进甘肃省循环经济总体规划实施。争取在专项规划编制、政策实施、项目安排、资金筹措、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认真做好与“十二五”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及国家支持甘肃发展的政策意见等方面的衔接。同时,大力推行清洁生产,鼓励引导企业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同时,对“双超双有”的企业实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另外,争取在年内由省政府印发实施《甘肃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
(三)着手“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启动《甘肃省“十二五”节约能源规划》、《甘肃省“十二五”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编制工作。《甘肃省“十二五”节约能源规划》及《甘肃省“十二五”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将在总结分析节能及资源综合利用现状、存在问题的基础上,确定全省“十二五”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及工作的重点领域和工程、保障措施等,以指导“十二五”全省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的开展。
(四)强化重点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做好建筑、交通、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继续狠抓14户国家重点耗能企业和164户年耗能1万吨标准煤以上的企业的节能工作。同时,做好已有建筑节能改造,大力推广新型墙材,减少实心砖使用量。加快兰州、酒泉、嘉峪关、平凉、临夏、白银等市(州)油改气步伐。鼓励公共机构安装太阳能热水等太阳能利用系统。加快城市天然气城市管网等清洁能源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进程。加大“限塑”等专项检查。
(五)着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组织实施好钢铁等5个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在支持和鼓励应用先进工艺和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同时,继续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进一步引导焦化等高耗能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实现布局优化。培育壮大新兴特色优势产业,全力加快陇东能源化工基地、河西新能源及新能源装备制造基地建设。加大自主创新力度、加快推进生物工程、新材料、信息产业、现代制药等高技术产业。加快物流中心建设,推进服务业发展。
(六)积极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加强与国家的业务对接,全面实现归口管理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职责。开展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等工作,科学合理测算全省减排目标。根据国家下达的单位GDP二氧化碳减排目标,做好任务分解。筹备组建甘肃省气候中心,先行组织开展二氧化碳排放指标统计。统筹协调发展低碳经济,着手开展试点工作。在省内报刊杂志等媒体上广泛宣传,提高公众意识和行动能力。
(石磊赛勇)
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
一、2009年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开展情况
2009年,全省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省的扶贫目标和全委的中心任务,以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贫困群众收入为目标,以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争取国家资金投入为重点,扎实工作,较好的促进了甘肃省贫困地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协调发展。
(一)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扶持,努力改善贫困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经积极争取,全年共下达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61585万元。其中:下达以工代赈资金28685万元(国家以工代赈资金22500万元,第四批扩大内需中央预算内投资示范项目资金1630万元,省财政配套资金2455万元,税费改革中央返还财政收入资金2100万元),共新建、改建县乡村道路1193.13公里、桥梁53座2732.13延米、河堤110.08公里、衬砌渠道111.13公里,新增和改善有效灌溉面积16.74万亩,新增梯田面积1.05万亩;下达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专项资金32900万元(中央预算内资金30900万元,省级配套资金2000万元),对我省12个市(州)67个县(市、区)生活在缺乏基本生存条件地区的14696户73084名贫困群众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搬迁人数占全国今年搬迁总规模38.98万人的19%。同时,在安置区开发和调整基本农田7.82万亩,新建防洪河堤30.3公里、农村道路438.4公里、衬砌渠道197公里、人饮工程156处、架设农电线路449.7公里、校舍0.84万平方米、卫生所0.42万平方米、蔬菜大棚及养畜暖棚6169座、移民住宅1.47万户94.3万平方米。经过不懈努力,全省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全年减少农村贫困人口40万人。
(二)及时上报2010年度项目计划,争取国家进一步加大对我省贫困地区的扶持力度。2009年,我们及早准备、提前谋划,及时向国家上报了2010年度建议计划,一是结合《甘肃省“十一五”以工代赈建设和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完成了2010年以工代赈项目各项前期和计划申报工作,并将我省43个国扶县的85个骨干项目纳入国家以工代赈示范项目储备库上报国家发改委;二是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对我省56个县(市、区)上报的2010年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实施方案进行了审查、规范及批复工作,编制并向国家发改委上报了2010年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建议计划,累计申请国家投资5.74亿元。
(三)着力贯彻落实扩大内需政策,努力加快国家投资项目建设进度。2009年,国家下达我省新增国债第四批中央预算内资金共计3.253亿元,其中易地扶贫搬迁投资计划3.09亿元,以工代赈示范项目投资计划0.163亿元。计划下达后,我们按照国家国债项目“三个百分之百”的要求,采取加强领导、倒排工期、督促检查等措施,全力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并在工程建设中尽可能多地吸纳返乡农民工和当地群众参加工程建设,实现了项目建设要尽快形成实物工程量、切实增加农民收入、拉动贫困地区消费的总体要求。
(四)全力做好省委、省政府确定的12件实事中的生态移民项目建设工作,有效促进贫困地区生态环境建设。按照省委、省政府2009年为民办实事建设40万户抗震安居房的任务要求,省发改委安排国家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4891.5万元,对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关山重点水源涵养林区以及河西三大流域下游风沙区沿线生态脆弱区的2091户9783名农牧民群众实施了生态移民,为缓解贫困地区生态环境恶化起到了积极作用。
(五)坚持灾后恢复重建与推行以工代赈方式有机结合,进一步加大了对受灾贫困地区的帮扶力度。根据《甘肃省关于在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中推行以工代赈方式的指导意见》(甘政办发〔2008〕123号),督促天水、甘南、陇南等相关市(州)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此项工作的开展为帮助灾区群众优先就近就业、获得劳务报酬、促进受灾贫困地区经济社会的恢复和发展起到了较好的促进作用。
(六)全面完成灾后恢复重建受灾群众异地安置各项前期工作。按照《汶川地震甘肃省灾后重建移民安置方案》和甘肃省地质环境监测院的评估结论,我省重灾区部分受灾群众需要异地搬迁安置。为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我们按照政府引导、群众自愿、政策扶持、讲求实效的原则,开展并完成了我省受灾群众异地安置摸底调查、安置地选择、补助资金争取、方案制订等前期工作。
(七)规范管理,有效提升全省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管理水平。一是会同交通、水利行业主管部门对2002年制定的以工代赈交通、水利工程估(概、预)算编制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二是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了季度报表制度,使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报表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真正为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项目管理和决策提供参考依据;三是针对公示制工作中存在的公示牌不规范、公示不持久等问题,通过调研检查、委托稽查等方式进一步规范了项目公示制度,使贫困地区群众在了解党和国家这一惠民、利民、为民政策的同时,积极参与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四是全面推行项目四方合同制管理,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了合同文本,全力落实合同制管理的各项内容和要求;五是通过采取把组织当地群众参与工程建设并发放劳务报酬作为立项和施工承建以工代赈项目的必备条件的方式,切实落实劳务报酬发放政策,全年共计下达劳务报酬431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