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金贵。。你也当兵吧?”
“当兵?..”正低头沉思的沈金贵,对大胡子突发的提议倍感意外,他一脸惊诧地问,“就刚才那种兵?。。”。
“对!当兵。当兵比你做买卖受人气强。你这脾气,不适合在这里做买卖!”
“兵不是都象他那样的。事在人为嘛!大叔所在的军队,风气就很正的,你看大叔就不坏吧?”大胡子听着沈金贵那一肚子不屑的质疑,忙搬出自己来说服着。他见沈金贵秉性刚直,真得挺担心他忍受不了当今混乱的市面,而会吃大亏。一路寻思来寻思去,方才诚心建议。
“虽说现在你穷困落魄,但你的灵气睿智却是从骨子里透着的。吃粮当兵,没准是你的一条出路呢。”大胡子进一步分析解劝着。他看好沈金贵,觉的他不是个久居人下之人。
“让俺想想吧。。”大胡子的一番话,似乎让沈金贵也有点心动了。但他没有马上答应,一向沉稳的他,再加上刚才遭遇的那一幕,要不要当兵,他需要认真、慎重的好好考虑考虑。
“对,这可是大事,是该好好想想!不着急,咱先到我那儿吃些东西再说。”
“回头再带你在营区里转转,让你亲眼瞅瞅咱这支队伍的风气。要是你觉得还可以,你就留下。。”见沈金贵似乎有些赞同自己看法的大胡子,又开心又兴奋地附和着,并诚诚肯肯地继续做着动员工作。
“等你想好了,我去帮你找找熟人。营长是我的老乡,跟他说话肯定好使。。”他一片诚挚地一路唠叨着。那劲头,就象即将做成一件大事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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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金贵当兵了!成了一名国民党军队的士兵。这是他在大胡子的引领下,充分了解过这支军队后,经过一天一夜的认真思索,所做出的决定。
生于地主家庭的他,虽说才年方二十又一,却已经历了人世间太多的凄风冷雨!匪巢逃生;鬼子洗劫;土改批斗;无辜牢狱。。尤其是后者,两次囹囵之苦,让他深深明白,虽然自己自幼刚正不阿,但身上背负的这地主子孙的十字架,以及不了了之的污陷罪名,使自己永远也无法被无产阶级所接纳。既然自己立志要“出人头地”,就时下的状况而论,当兵兴许就是一条,通往成功的最快的路子。人无贵贱,只有良莠。事在人为!不管是处于哪个阶级;哪种军队,只要自己无愧于天地,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又何必拘泥太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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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伍没过多久的沈金贵,就被批准加入了国民党,成了一名正式的国民党党员。聪明正气,吃苦坚韧的他,在军队中恰如鱼入江河,畅游自如。班长—排长—连长;中尉—上尉—少校。。一连串的升职随之而至。
正当沈金贵的前景如日中天的时候,他人生中的重大抉择却摆在了面前——他所在的团队,接到命令要回防南京。
此时的泰安城,已在解放军华野鲁中东移后,回到了整七十三师十五旅一部的国民党军队手中。老家的县城,亦在这国共两党拉锯战般的争夺中,归入了国民党旗下,并急需部队抽调年轻有能力的中层军官,前往县城补充国民政府内部力量,协助政府内务。
是跟随部队驻守南京?还是回归故里守护爹娘?何去何从,让他辗转反侧。自幼就深知孝道的他,自打离家,就没有一天不为父母兄妹牵肠挂肚着;没有一刻不为贫困艰难中的一家人揪着心!而今已经离家一年半了,若再远去南京,与父母相见更是遥遥无期了。
家有高堂在,为儿不远行。
“回家!不管将来如何,眼下还是借部队支援县城的机会,主动审请调往老家县政府。争取自己能守在爹娘身边,重新为他们撑起那摇摇欲坠的家。”主意打定的他,立刻向团长提出了审请。
因团长系大胡子叔叔的老乡,再加上他本人对沈金贵的欣赏认可,虽十分舍不得放其离开部队,但深懂军人那思乡思亲之苦的他,还是批准了沈金贵的请求,将其派往了当地县政府。
已经一年半没有见到父母的沈金贵,洒泪辞别了大胡子叔叔,踏上了回乡的路途。
被派回县城的沈金贵,成了老家县政府的参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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