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科普权益维护篇(农民十万个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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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农业生产谁支持(4)

根据法律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活动中,不论是签订土地承包合同,还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一般都应当签订书面合同,但是并非不签订书面合同就是无效的合同。而且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如果承包人将土地交由他人代耕不超过一年的,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综合考虑,李景林和刘开以口头协议的形式转包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合同成立并且生效。

因此,李景林依法取得该土地的使用权,同时应当享有使用土地所获得收益的权利。该土地被征收后,有关部门对土地上的青苗予以补偿的补偿费应当归种植青苗的所有者所有,被告刘开领取该款没有法律依据,应将青苗补偿费退还给李景林。

释疑解惑:农转非后是否可以自主处理自留山或自留地上的果木?

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我国土地除了全民所有就是集体所有,土地的所有权是禁止买卖的。农村的土地,包括耕地、宅基地、自留山、自留地等各种土地,均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农户在承包土地之后,只是获得了土地使用权。据此,如果农户已经农转非了,全家户口迁入设区的城市,其自留山、自留地土地应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然后再按照法定的程序将此类土地发包给他人经营,土地的所有权仍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但这并不意味农户在该土地上投资的利益不受保护。

因此,农转非后农民全家转入不设区的市,还可以自己经营承包地,自然可以自主处理自留山或自留地上的果木;如果转入设区的城市,承包土地必须交回集体组织,但是,承包土地上的果木属于其投资的利益,在交回集体之前,可以自主处理承包地上的利益。但是,要遵守国家有关政策,如树木的砍伐必须遵守国家的砍伐制度,不能交回之前把山上的树木全部砍掉,只能根据果木的价值进行转让或买卖。

9购买假冒伪劣的农药造成损失,该怎么做?

小故事因用“菌三唑”,麦子颗粒无收

据河南商报报道,贾青乡凌源村60岁的邹国强,种了7亩麦子,却因为使用一种名为“菌三唑”的杀菌“农药”后,这7亩小麦颗粒无收。提起这事,邹国强情绪就激动。他说,他家里6口人,7亩小麦是1年的口粮,去掉化肥、农药、种子、工钱,最终收成不到4000元,“如今,4000元也没了”。

“谁不恨啊?”他攥紧拳头,提起来就气愤。与邹国强遭遇一样的,还有贾青乡凌源村另外8家农户。9家共有90亩小麦绝收,全部损失近9万元。无一例外,他们都使用了这种名为“菌三唑”的杀菌农药。

特别提醒:买到假冒伪劣农资造成了损失要索赔

农民朋友如果购买了假冒伪劣农资,可以采取以下方法进行补救和维权:

一要注意保存证据,例如购买农资的样品、包装袋、发票等。这些都是发现质量问题时维权的凭证。

二是可以申请鉴定。假冒伪劣农资给生产造成损失的,要立即报请当地农业部门进行鉴定,以评估损失。

三要及时投诉。出现问题要及时向当地农业部门、工商、质监等执法部门投诉,以免错过最佳的鉴定时期。

四是可以采取生产补救措施。在田间鉴定结束后,要在当地农业部门的指导下,积极采取补种抢种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小损失。

五是经确认购买的为假冒农资后,要通过与经营者协商、请有关部门调解、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法院起诉等途径索赔,维护自己的权益。

小锦囊:怎么不上假冒伪劣农药的当?

为了避免购买到假冒伪劣农药,减少伪劣农药带来的损失,农民朋友们在购买农药时应注意以下五个方面:

(1)购买农药应到指定的农药经销部门购买。国家明确规定农药销售的渠道为供销社农资系统、农业(农垦)的植保和技术推广系统、工厂销售门市部。

(2)对于同类或类似的产品,有多家企业生产的,应购买有信誉的定点厂家生产的产品,不可图价钱便宜而买劣质产品。

(3)每种农药的最小包装上必须有完整的农药标签。一个符合要求的标签应有下列主要内容:农药名称(注有商品名称,也应注有农药通用名称)、农药三证(登记证号、产品标准号、生产许可证号)、净重(容)量(克或毫升)、使用说明、注意事项、生产日期或批号,以及生产厂家及详细通讯地址、电话、毒性标志等。农药产品质量保证期一般为两年。

(4)根据农药产品的外观好坏,可直接判断产品质量的优劣。乳油类农药应为均相液体,不分层,无可见外来杂质或沉淀物,同类产品颜色淡的质量要比颜色深的好。粉剂或可湿性粉剂应为疏松的粉末,不结块。悬浮剂应为可流动的悬浮液,不分层或稍加摇动后成均匀流质。

(5)购买农药时,应向经销部门索要销货发票。如果发现质量有问题,可凭发票前去交涉。

10要发展特色农业,该怎么做?

小故事千亩香葱“香”湘中

据湖南日报报道,湖南桑梓镇“一村一品”的特色农业经济让曾家村找到了脱贫致富的好路子。2008年,在村里种上第一块香葱地的侯老爹一炮打响尝到了甜头,吸引了更多村民进入这一产业,现在加入的有曾家村、石窖村500多农户,整个基地种植面积超过1200亩,成了闻名湘中娄底的“香葱之乡”。

2012年9月,村支书侯运凡带领村民成立了富源香葱种植专业合作社,集聚了460户葱民入社。香葱每年种两季,每亩季产量2000公斤,年效益4万元左右。

据侯支书介绍,曾家村香葱基地至少占据了娄底香葱市场70%的份额,2012年总销售额达2600万元,村民年平均收入比上一年翻了3番。

政策分析:国家发展特色农业的政策措施

农业部制定的《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2006—2015年)》提出,发展特色农业,要在建设基地、培育品种、加强营销、搞好原产地保护和支持产业化经营等方面下功夫:

(1)加快建设特色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对特色农产品和加工进行规范化管理,真正培育和发展“特色资源、特色环境、特色工艺”的特色农业。

(2)加强特色农产品良种繁育和技术推广服务。引导农民学习、掌握、运用特色农业技术,用现代科技改造传统特色农业。

(3)努力培育特色农产品营销体系。以“订单农业”搞好产销衔接,通过整合特色农产品品牌做大做强特色农产品,鼓励和支持运销联合体、农村经纪人、经销大户和运销服务公司等中介组织搞好运销服务。

(4)实施特色农产品原产地保护制度。通过原产地命名、注册等保护和提高特色农产品的知名度。

(5)积极推进特色农产品产业化经营。支持龙头企业发展特色农产品加工,延长产业链,促进特色农产品转化增值。

释疑解惑:发展特色农产品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1)资源依托原则。特色农产品生产依赖于独特的区域资源,因此发展特色农产品要充分突出区域特色和地方特色,将特色农产品生产集中布局在最适宜区内。

(2)市场导向原则。特色农产品的商品率高,需求价格弹性大。发展特色农产品必须坚持市场导向,既要瞄准现实需要,也要着眼潜在需求,既要占领国内市场,又要开发国外市场。在品种选择上突出品质特色、功能特色、季节特色,满足市场需求的多样化、优质化、动态化要求。

(3)产业开发原则。着眼于特色农产品产业整体开发和整体竞争力的提高,通过延伸产业链和产业化经营,建立完整的特色农产品产业链,提高特色农产品整体竞争力。

(4)规模适度原则。发展特色农产品必须充分考虑资源与市场的特殊性,组织适度规模生产,以保持产品自然特性和经济价值。

(5)科技支撑原则。以科技进步来保障特色农产品特有的品质,加强种质资源驯化,改造传统生产经营方式,稳定和增强特色产品的品质优势,培育核心竞争力。

(6)环境友好原则。发展特色农产品要防止过度开发,同时兼顾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特色农业可持续发展。

小锦囊:怎样发展特色农业?

一是依托区域优势。要按照“依托资源、创造特色”的要求来发展特色农业,在水产区的可大力发展水产养殖业;山区可围绕“无公害、环保型”的目标,大力发展绿色农业、生态农业;平原地区围绕“多样化、大规模”的目标,大力发展粮经高效农业;城郊地区和中心集镇则可围绕“高品质、反季节”的目标,大力发展设施农业,观光农业。

二是向规模要效益。特色农业需要形成一定规模才能产生好的效益,并且具有持续性。可以通过反租倒包、委托转包、季节性承包等多种土地流转形式,形成生产规模;可以吸引工商企业和社会资本进入本地,依托它们发展大规模区域性特色农产品基地,农民与其通过股份合作等形式结成利益同盟,获取高收益。

三是形成专业化。不论发展哪一类型特色农业,必须把产品做精做深,才能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打造核心竞争力,真正形成可持续发展的特色农业。

四是增强特色农产品科技含量。要充分发挥科技的力量,做好品种选育和新品种培育工作,保持品种优良性,并不断提高产品品质,同时要多方学习,尽快掌握新品种生产技术,实行标准化生产,通过科技的力量发家致富。

五是注重推广,增强特色农业品牌宣传力度。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农产品也像工业产品一样需要品牌打开销路,提高产品的档次,增加利润。因此要加大农产品品牌推广力度,把现有的农产品打造成有品牌的产品,努力获取更大的经济效益。

11“绿色通道”如何为农民带来实惠?

小故事绿色通道为养蜂人开辟致富路

陈扬是一名普通的蜂农,养蜂29年,每年会根据蜜蜂采花的季节,流动转地放养蜜蜂。往年因为经过收费站不仅要交大笔费用,而且要进行繁琐的检查,经常会耽误了转移养蜂的时间,让老陈很是恼火。2009年,交公路发[2009]784号文件确定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允许载蜂车辆走绿色通道,不需要缴纳过路费。对陈扬这样的养蜂人来说,真是喜从天降。2011年1月,听说绿色通道已开通,陈扬试着上高速看能不能走,在出口下高速时,收费站要收费,陈扬便打电话给省交通厅,数分钟后另一工作人员把钱退回。后来几次经过高速路收费路口时,收费站都只是打开蜂箱照相一张,就放行。农产品绿色通道开通后,老陈逢人便说,农产品绿色通道是他的致富路。

政策解读:“绿色通道”是绿色政策的载体

所谓“绿色通道”,也称“无申报”通道或“免验”通道,是指旅客携带无须向海关申报的物品或只出示申报单或有关单证后即可放行的通道。农产品绿色通道是按照交通部、公安部、农业部等部门《关于印发全国高效率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对农产品实行免申报、免检测的一种优惠政策。享受“绿色通道”政策的鲜活农产品是指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的畜禽,新鲜的肉、蛋、奶。为统一政策、便于操作,国家有关部门对鲜活农产品具体品种进行了进一步界定,制定了《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畜禽、水产品、瓜果、蔬菜、肉、蛋、奶等的深加工产品,以及花、草、苗木、粮食等不属于鲜活农产品范围,不适用“绿色通道”运输政策。

从2010年12月1日起,全国所有收费公路(含收费的独立桥梁、隧道)全部纳入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范围,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新纳入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的公路收费站点,按规定开辟“绿色通道”专用道口,设置“绿色通道”专用标识标志,引导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优先快速通过。与此同时,增加了鲜活农产品品种。按照《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的要求,将马铃薯、甘薯(红薯、白薯、山药、芋头)、鲜玉米、鲜花生列入绿色通道品种目录。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和引导城市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种养业,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农业产业化、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话题重新得到重视。

政策指导:“绿色通道”的监督管理

国家规定,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支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在重要路段的“绿色通道”收费道口配备数字辐射透视成像等检测设备,逐步建立以自动检测为主、人工查验为辅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检测体系,利用科技手段,尽可能缩短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的查验时间,提高合法运输车辆的通行效率。对于交通量大、经常发生交通拥堵的收费站,应增设收费车道或加强人工疏导,维护正常通行秩序,确保“绿色通道”畅通。与此同时,要求各地加大检查力度,重点打击假冒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骗逃车辆通行费等违法行为,确保道路运输行业公平竞争和运输市场秩序稳定。

此外,进一步健全监督工作机制。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落实。

一是地方各级交通运输、价格、财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决策要求,迅速行动,在省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不折不扣地落实好车辆通行费免收等优惠政策。

二是建立健全政策执行监督机制,明确专人负责,定期对相关部门和单位“绿色通道”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是公布“绿色通道”政策投诉电话,认真受理群众的举报和投诉,及时研究解决“绿色通道”政策运行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和公路经营企业的合法利益。

四是及时协调解决“绿色通道”政策执行过程中的问题,重大情况要及时向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反映。

12要申请农机购置补贴,该怎么做?

政策问答:农机购置补贴怎么补?

农机购置补贴是国家惠农政策的重要内容之一。根据国家农机购置补贴的有关规定,农机购置补贴对象为农牧民、渔民,农场(林场)职工,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按照《2013年农业机械化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规定,补贴额度按不超过本省(区、市)市场平均价格30%测算,一般机具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5万元;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12万元;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15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25万元;甘蔗收获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20万元,广西壮族自治区可提高到25万元;大型棉花采摘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30万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可提高到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