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金融市场学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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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基金市场(1)

提要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方式,其独特的性质和特征使其在资本市场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证券投资基金按基金组织形式、基金规模的可变性、基金募集方式、基金投资目标、基金投资对象以及资金来源和投向的不同,有不同的分类方式。

基金市场的运作分为基金发行和基金交易两个阶段。封闭式基金和开放式基金的发行和交易过程均存在着诸多不同。基金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是基金合同中最重要的三方当事人。

证券投资基金经过科学的投资决策程序和目标明确的投资实践,将取得的投资收益在扣除相应的费用后分配给基金持有人。基金份额的资产净值是基金价格的基石。一个完整的基金绩效评价体系将全面衡量基金经营业绩的好坏。

基金市场总述

一、证券投资基金的概念

(一)何谓证券投资基金的概念

证券投资基金是指通过发售基金份额,将众多投资者分散的资金集中起来形成独立财产,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并由基金管理人分散投资于股票、债券或其他金融资产,并将投资收益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集合投资方式。

世界各国和地区对证券投资基金的称谓有所不同。在美国,证券投资基金被称为“共同基金(mutualfund)”或“投资公司(investmentcompany)”;在英国和中国香港被称为“单位信托基金(unittrust)”;在欧洲一些国家被称为“集合投资基金”或“集合投资计划(collectiveinvestmentscheme)”;在日本、韩国和我国台湾则被称为“证券投资信托基金(securitiesinvestmenttrust)”。

(二)证券投资基金的诞生和发展

证券投资基金起源于英国。1868年,英国批准成立了“国外及殖民地政府信托”。它由投资者出资,由专门的管理人负责资产运作,管理人的义务和投资者的权利均在信托契约中载明。这是世界上第一家真正意义上的证券投资基金。在随后的几十年间,英国的证券投资基金渐渐增至100家左右。1899年英国《公司法》

颁布后,英国的证券投资基金逐步由信托契约形式转变为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证券投资基金虽然诞生于英国,但却在美国得到了更大的发展。成立于1924年的“马萨诸塞投资信托基金”被认为是现代开放式基金的雏形。20世纪30年代到40年代时期,美国先后出台了《证券法》、《证券交易法》、《投资公司法》和《投资顾问法》等,进一步规范了基金市场的运作。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一跃成为世界头号经济强国,其共同基金业也在良好的经济形势下得到了巨大的发展。这主要体现在两点上:一是规模的不断增加,仅1950年到1960年的10年间,美国共同基金的资产规模就从25亿美元增至170亿美元;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其规模增加的势头更快,1999年底,美国共同基金的资产规模达到了6.8万亿美元。二是品种的不断创新,20世纪60年代以前,美国的共同基金以股票基金为主;20世纪60年代后期,美国开始出现债券基金。1971年,货币市场基金(moneymarket mutualfund)在美国诞生。它兼具流动性和收益性,迅速得到了投资者的青睐,并且打通了美国的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推动了银行业和证券业的融合。

与此同时,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证券投资基金业也在不断进行着扩张和创新。其中发展较快的有日本、德国、加拿大以及我国的台湾和香港地区等。进入21世纪以后,全球的证券投资基金业继续稳步发展。根据美国投资公司协会统计,截至2004年末,全球共同基金的数量有55528只,资产规模达到16.15万亿美元。

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起源于20世纪80年代。20世纪90年代初期,我国曾出现过几十只在交易所挂牌上市的证券投资基金,但这些基金的运作很不规范。1997年11月,《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颁布促使我国的基金业开始进入逐步规范的阶段。1998年4月,我国拉开了封闭式基金试点的序幕。2001年9月,开放式基金正式在我国诞生。2004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开始施行,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市场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二、证券投资基金的性质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金融工具,同时又是证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可以说,它集投资主体、投资客体和金融中介于一身。证券投资基金的性质主要有:

(一)证券投资基金体现了一种信托关系,是一种受益凭证证券投资基金是基于信托关系而成立的。信托关系是一种特殊的委托代理关系。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作为代理人,为委托人——基金持有人利益的最大化而运作和保管基金资产。

(二)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间接投资工具

一般说来,证券投资基金所筹集到的资金,不直接用于生产建设,而是主要投向有价证券。因此,相对于股票和债券这些直接投资工具而言,证券投资基金是间接投资工具。

三、证券投资基金的特征

尽管世界各国和地区对证券投资基金的称谓不同,但是它们具有一些共同的特点,主要有以下五点。

(一)集合投资,体现规模优势

证券投资基金将众多投资者的小额资金集中起来,表现出集合投资的特点。单个投资者由于资金规模较小,因此在投资时往往交易量较小,导致较高的交易成本。而证券投资基金可以发挥资金的规模优势,显著地降低交易成本,从而使中小投资者也能实现与机构投资者类似的规模收益。

(二)组合投资,分散非系统风险

现代证券投资理论表明,单个证券的风险包括系统风险和非系统风险,不同证券的非系统风险不尽相同,如果能构造一个充分分散化的证券组合,那么组合中各证券的非系统风险就可以相互抵消,从而使证券组合的总风险大大低于单个证券的风险。中小投资者如果要投资多种证券,或者会被资金规模所限,或者会有高额的交易成本。证券投资基金则可以同时投资于数十种甚至数百种证券,使基金所持有的证券组合的非系统风险充分分散。中小投资者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就相当于用少量的资金购买了一篮子证券,从而能降低投资的非系统风险。

(三)专家管理,服务专业化

证券投资基金由专业的基金管理人进行投资管理。基金管理人比一般的中小投资者在信息、经验、时间、研究能力和投资技巧等方面更具有优势,同时,证券投资基金从发行、交易、申购赎回到收益分配和再投资都有专门的机构负责办理,因此,基金投资者能享受到专业化的投资管理和服务所带来的好处。

(四)监管严格,信息披露透明

证券投资基金拥有较大的资金量,其交易行为会对市场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各国的法律法规都对基金业实行严格的监管。基金发起人、管理人、托管人的资格和职责、基金的投资对象和数量、基金的交易行为都受到一定的限制。同时,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的多种信息都会被要求进行及时规范的披露,从而有效地保护了基金持有人的利益。

(五)资产管理和财产保管相分离

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只负责基金的投资运作,并不处理基金财产的保管。

基金财产则由独立于基金管理人的基金托管人负责保管。资产管理和财产保管相分离使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能相互监督,相互制衡,从而减少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四、证券投资基金的作用

证券投资基金的上述性质和特征使得基金在资本市场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一)证券投资基金成为中小投资者和资本市场的金融媒介

中小投资者由于资金规模小,交易成本高,信息、时间不充裕,通常只能投资于少量证券而且很难取得较好的投资收益,同时还要承受较大的非系统风险,而证券投资基金汇集了众多中小投资者的资金,由专业的管理机构进行组合投资,其交易的品种可以多达数百种,从而拓宽了中小投资者参与资本市场的渠道,成为中小投资者和资本市场之间一种高效的媒介。

(二)证券投资基金有利于证券市场的稳定和发展

(1)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和管理由专业的基金管理人实施,他们在进行证券选择时会进行深入的投资分析,他们较高的研究水平会促进信息的有效传播,从而使证券的错误定价大大减少,提高了市场的效率。

(2)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有助于抑制市场的过度投机。证券投资基金作为机构投资者,投资行为比较理性和成熟。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可以有效地改善以个人投资者为主的投资者结构,抑制由于个人投资者的盲目行为带来的市场异常波动。同时,证券投资基金投资理念的示范效应在一定程度上能教育个人投资者树立理性的投资观念,从而促进市场的稳定。

(3)证券投资基金由于持有上市公司的股权比例比一般的个人投资者要大很多,因此可以对上市公司起到一定的监督作用,促进上市公司改善治理结构,提高经营业绩,减少侵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

(4)证券投资基金在发展的过程中,为了拓展投资对象,不断对资本市场的制度和产品创新提出要求,从而提高了资本市场的广度和深度。

(三)证券投资基金间接推动了社会经济的增长

证券投资基金将筹集到的中小投资者的资金汇集起来投资于证券市场,间接地为企业的直接融资提供了资金来源,从而将储蓄资金转化为生产资金,通过有效的资源配置,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推动社会经济的稳步增长。

(四)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推动了资本市场的国际化

在金融全球化的浪潮中,一国的资本市场已经不可能完全封闭。然而对于一些国家和地区,特别是一些新兴市场而言,如何开放资本市场是个关系到国家金融安全的问题。如果直接让境外投资者进入新兴资本市场,缺乏完善制度的新兴市场就会蕴含巨大的风险。另一方面,如果让新兴市场的投资者直接投资于境外成熟的资本市场,他们不成熟的投资理念和对交易制度和产品的不熟悉使得他们不具备防范风险的能力,从而可能遭受巨额损失。在条件不成熟的情况下,不管是直接“请进来”还是“走出去”都可能使新兴资本市场的国际化遭受重大挫折。如果新兴市场国家和地区通过有限制地在境外发售基金份额,然后投资于境内市场,既可以起到吸引外资的作用,又限制了境外资金的投机行为。同样,在境内发行证券投资基金,由专业的管理人员投资于境外成熟市场,个人投资者就能够分享境外市场的收益,同时又不会承担过大的风险。因此,以证券投资基金的形式逐步加强境内与境外市场的资本流动是新兴资本市场国际化的必要步骤。

五、证券投资基金的分类

证券投资基金按不同的分类标准有不同的分类方法。

(一)根据组织形式的不同,可以分为契约型基金和公司型基金

契约型基金是通过基金投资者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签订基金契约而设立的。基金契约是一种信托合同,基金投资者作为委托人将自有资金委托基金管理人进行投资运作,委托基金托管人保管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依据基金契约进行运作,基金投资者依据基金契约分享投资收益。

公司型基金是依据公司法和基金公司章程通过向基金投资人募集基金股份而设立的。在公司型基金中,投资者是基金公司的股东,享有股东权利,按所持基金股份分享投资收益并承担有限责任。公司型基金在形式上类似于一般的股份公司,只是它通常不像普通的股份公司一样直接经营和管理资产,而是委托基金管理公司作为专业机构来经营和管理基金资产。

契约型基金和公司型基金的主要区别有以下四点。

1.基金资产的性质不同

契约型基金的资产是通过发行基金份额而筹集起来的信托财产,而公司型基金的资产是通过发行基金股份而筹集起来的,是公司的权益资本。

2.投资者的地位不同

契约型基金的投资者是基金契约的委托人和受益人,但是对基金资产没有直接的管理权;公司型基金的投资者是基金公司的股东,可以通过股东大会实现对基金资产管理事务的决策。因此一般而言,公司型基金的投资者比契约型基金的投资者享有更大的权力。

3.基金运作的依据不同

契约型基金依据基金契约进行运作,公司型基金依据《公司法》和基金公司的章程进行运作。

4.基金的期限不同

一般来说,契约型基金的期限由基金契约所约定,而公司型基金作为一个法人,只要持续经营下去,就没有到期日。

契约型基金和公司型基金的区别并不代表它们之间孰优孰劣,事实上,契约型基金和公司型基金在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的市场上是并存的,只是相对数量不同而已。美国的共同基金大多是公司型的,而我国到2004年底为止所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都是契约型基金。

(二)根据基金规模是否固定,可以分为封闭式基金和开放式基金

封闭式基金是指经核准的基金份额总额在基金合同期限内固定不变、基金份额可以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交易,但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得申请赎回的基金运作方式。

开放式基金是指基金份额总额不固定、基金份额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场所申购或者赎回的基金运作方式。

封闭式基金和开放式基金在运作中存在着很多区别:

1.存续期不同

封闭式基金有一定的存续期,也称为封闭期;而开放式基金一般没有期限限制,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可以一直运作下去。《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封闭式基金在存续期结束后,可以进行展期、扩募或转换为开放式基金。目前,我国的封闭式基金的存续期大多在15年左右。

2.规模不同

封闭式基金一经募集成立,其规模在存续期内一般不能改变,而开放式基金则没有规模的限制,投资者可以通过一定的程序随时进行申购和赎回,基金规模也因此发生变动。目前,我国的封闭式基金的规模在5亿份到30亿份;而开放式基金的规模差异很大,截至2004年底,部分债券型基金的份额不足1亿份,而部分货币市场基金的份额接近200亿份。

3.交易方式和场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