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我国汽车保险的经营状况
赔付率=赔付支出/保费收入;平均费率=保费收入/保险金额。
6.1.1车险保费收入分析
1.近几年,我国车险保费收入稳步增长,且增长比例稳中有升图611998—2003年车险保费收入(单位:亿元)。近几年我国车险保费收入逐年上升,且增长比例一直维持在12%以上,而且还有加快增长的趋势。这表明我国车险市场的潜力巨大,还有很大空间。
2.2000年以来,车险业务量占财险业务的比例一直维持在60%以上表621998—2003年车险和财险保费收入情况单位:
2000年以来,车险保费收入占财险保费收入比例一直维持在60%以上,车险市场的发展状况对于财险市场的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各财险公司的车险业务量占财险业务的大部分,对车险的经营状况直接影响到整个公司的发展,各家公司在积极调整险种结构的同时,仍把车险放在重点。
6.1.2车险平均费率水平分析
由《保险年鉴》数据表明,自2001年车险市场费率改革试点以来,车险平均费率逐年下降,特别是2003年1月1日实行费率市场化改革的一年,费率水平有了更大的下降。
我国尚处在车险市场竞争的初期阶段,目前各公司间还是以价格竞争为主,各公司纷纷降价以获取更大的市场份额。而2003年的经营状况表明,各财险公司的车险经营结果并不令人满意。所以,2004年初开始,各家公司就在考虑重新制定车险费率,第一季度的统计结果表明,车险保费综合上调了5%。
注:平均费率=保费收入/保险金额
6.1.3车险赔付率分析
2000年以前,车险的赔付率逐年下降,但是自2000年以来,车险赔付率直线上升,且仍有继续上升的趋势。
自2001年以来,车险市场的赔付率增长速度大大快于保费收入增长速度,赔付率增长过快的原因有很多方面,最直接的结果导致保险公司的赔付压力过大,支出超过预算,公司的盈利水平明显下降。
营运性车辆的高赔付,是车险赔付率高的首祸。由于营运车风险大、出险频率高,赔付水平居高不下。据了解,一直以来营运车辆赔付率都在百分之七八十左右,出租车赔付率几乎达到100%,10吨以上的货车赔付率在200%左右,5至10吨载重的货车赔付率超过150%。
注:综合赔付率=赔付支出/保费收入图66保费收入及赔付支出的增长速度
另一方面,2003年新车销售量大幅度增加,上路的新手也对应增加,尤其是私家车。但私家车驾驶员大多为新手,出险频率极高,私家车的赔付率已高达70%,远远超出了车险赔付率的警戒线。更重要的是,在案件很小的情况下,保险公司都得照常履行理赔程序,有时理赔金额可能只有几十元,但保险公司往往要为此支付上百元的成本,如拖车费400元/辆。
6.2用赔付率指标来评价我国车险的经营结果
自2003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了新的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一年多来,有关车险的绝大部分信息给人的印象就是我国车险业务全行业亏损。我国的现状是各家公司实行不同的考核指标,但有关的信息对评价车险业务亏损的指标没有进行详细说明,给公众对于车险业务是否赢利的认识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混乱,一个很自然的问题是:新的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在多大程度上造成了亏损?在这一部分,我们首先对现有的评价车险业务经济效益的各种指标做一比较。其次作为国内车险业务的一个缩影,我们以国内某财险公司分公司最近几年的有关数据为例证,对我国车险业务的经济效益做个初步的评价。
我们将对评价我国车险业务盈利水平的几种赔付率指标做一比较分析,并对费率市场化改革前后车险业务的经济利益做一比较。
6.2.1赔付率指标的计算方法
1.采集数据的统计格式
指标的计算需要数据,而数据的采集须按照一定的规则。我们首先介绍在关于索赔、赔款,以及保费等数据采集中所采用的不同的格式。对应于不同的格式,有关数值是不同的。为方便计,在以下讨论中,设所有的保单期限为一年。
(1)事故年度。在这种格式下,统计在同一年度发生的所有事故。注意到有些事故对应的保单可能是以前的年度签发的;同样,有些事故导致的索赔款可能在以后的年度发生。事故年度末关于赔款的年度报告既包括已决赔款,也包括未决赔款。
(2)保单年度。在这种格式下,统计在同一年度签发的所有保单。注意到有些保单可能在下半年签发,为观察同一年签发的这部分保单的索赔款情况,我们须接着观察下一年度。保单年度格式的优点是它可以帮助定价精算师对同一批保单的保费收入与损失(赔款+费用)相对应。
(3)历年年度。在这种格式下,统计当年内所发生的所有索赔或赔款的数据。注意到有些发生索赔的保单的签发年与事故年可能在以前的不同年度。历年制下的损失可表示为:当年度已决赔款+当年末未决赔款-当年初未决赔款。
不太严格地讲,当年度已决赔款和当年末未决赔款里有一部分是当年初未决赔款,去掉这部分后,即是当年内的总损失。
2.赔付率指标
有了以上三种统计格式,下面介绍评价车险业务的经济效益的几种指标,并做初步的对比分析。
计算期间的已决赔款赔付率Ⅰ=计算期间的保费收入赔付率Ⅱ=计算期间的已决赔款+未决赔款计算期间的保费收入历年制赔付率
当年度已决赔款+当年末未决赔款-当年初未决赔款当年保费收入-当年末未满期保费收入+当年初未满期保费事故历年制赔付率当年度发生赔案的已决赔款+未决赔款
当年保费收入-当年末未满期保费收入+当年初未满期保费满期赔付率承包年度新承包的已生效保单项下的已决赔款+未决赔款承包年度新承包的车险业务的满期保费
(1)会计年度制赔付率。它分会计年度已决赔付率和会计年度合计赔付率(含已决和未决),也即通常所说的赔付率Ⅰ和赔付率Ⅱ,其计算公式如下:
计算期间的已决赔款
赔付率Ⅰ=赔付率Ⅱ=计算期间的保费收入
计算期间的已决赔款+未决赔款计算期间的保费收入该指标是以前面介绍的事故年度格式为基础计算的。很明显赔付率Ⅱ要比赔付率Ⅰ好些,尽管如此,它无法正确衡量本承保年度承保的新业务的赔付情况。
(2)历年制赔付率。该赔付率的计算公式为:
当年度已决赔款+当年末未决赔款-当年初未决赔款历年制赔付率=当年保费收入-当年末未满期保费收入+当年初未满期保费
该指标是以前面介绍的历年年度格式为基础计算的。它把过去承保年度的经营业绩与本承保年度的经营情况捆在一起一并考虑,故涉及了过去承保年度的未满期责任的业务质量和过去承保年度的未决赔款数额,因此仍然没有真正地反映本承保年度新承保的车险业务的赔付情况。
(3)事故历年制赔付率。其计算公式为:
当年度发生赔案的已决赔款+未决赔款
历年制赔付率=当年保费收入-当年末未满期保费收入+当年初未满期保费
该指标是以前面介绍的事故的年度和历年年度两种格式为基础计算的,它包含了过去承保年度的未了责任在承保年度出险的那部分业务,因此无法真正反映本承保年度新承保业务的赔付率。
以上三种指标都是从财务的角度对每年度的信息进行处理,它们有一个共同的缺陷,即没有把不同年度的业务数据适当分离,缺少保费收入与损失的对应性。理论上讲,如果数据的采集是按照保单年度格式,有关赔付率、费用率的概念更有直观意义。但传统的会计习惯并没有考虑这一点。举例来说,如果我们仅考察2003年新承保的业务效益,那么保费收入数据可在2003年年底得到,而与这些新业务相应的损失数据须到2004年年底才能完全得到(不考虑个别特殊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