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话书评:作者非同寻常人的思维,写出来的一言一行,才是骨血。
与其说这是一本书,不如说是一种语言艺术。都市搞笑文是小众文,能把小众的搞笑文写活了,不光都读过,还能记住里面的主要人物,可见作者的功力!《史上第一混乱》以成绩告诉我们:小众并不“小众”。
开篇就蹦出来个英雄人物——荆轲,读书的时候,人人都记得“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这样的人物,和一个名字叫萧强、小强,同一个怎么都像骗子的刘老六,会发生怎样的事情,好奇吧。
“事得从头说起。”抓住眼球,乖乖跟着走吧。
作者在介绍人物,引出一个个人物的时候,也很能抓住读者的心。
荆轲是个喜欢拿着半导体,贴在耳朵边跟里面“小人”说话并且眼睛散光的二愣子;秦始皇说着陕西话,“你个挂皮”的大胖子;刘邦贴近男主,是一个古代的猥琐皇帝,拥有吃货的爱好,喜欢拿钱买零食;项羽不是楚霸王英雄,而是痴情的,他一心一意挂念着小面包;五人组最后一个很正常,聪明与美貌并存的李师师,古代落入高级风尘中,来到都市喜欢上一个富二代萨其马花花大少。
男主很平凡,很流氓,经常不按常理出牌。至于女主,拥有魔鬼般的身材,拥有平凡人的不如意——脸蛋真正的魔鬼。女主月薪八百,男主月薪一千五,是第几号当铺的经理,从生活的小细节上描写,带着笑料,处处贴近平凡人的生活。
读书的时候会有代入感,小猥琐的流氓就像每一个隐藏的“我”。这不是故事,而是在都市中,人人期望的若是可以的生活。
突然,有一天一个刘老六这么二的朋友,带着金手指来到面前,从此枯燥的生活变得有意思了,更是满足了人人从小到大的英雄梦。
皇帝,英雄、名妓,通通喊自己大哥,他们不懂电视、马桶,等等生活日用,你在这些英雄名人的心中是神仙,他们的吃喝用度全部要依靠你。天天看美女,当着英雄心中的神仙,想想都有一种暗爽的感觉。
在这里要郁闷的说:这个文抓住的不是“爽”,而是搞笑!
开头已经说了,《史上第一混乱》是语言艺术。人物本身带来的喜感只是基础,作者非同寻常人的思维,写出来的一言一行,才是骨血。
“你不觉得你太短了么?”“我哪短?这跟短有关系吗?”
地震前的一屁,让众人折服,“千军万军,不及小强一屁,项某折服。”
带着众人去逛街,在地摊上买一小红帽给楚霸王带上,像是对待小学生出游般,来对待这群非一般的人。
盖育才小学,给岳家军买劳改犯的统一衣服。
作者笔下,每一件事都显得那么不可思议,你觉得如此如此,偏偏是这般这般。超脱寻常人的思维,往往笑得直不起腰。
赛马时,“屡败屡战”和“屡战屡败”,被男主喊做瘸腿兔子的赛马,像脱了缰的野狗般冲出马栏,前窜后跳,变线漂移,带着“斗牛士”,以一个马鼻的距离触线赢得了比赛。
彪悍的讲解,把一件普通的事情写得不不普通,并且能感觉到快乐,让读者笑得前俯后仰,这就是文字中的语言艺术。
若是要用现在的话,来形容《史上第一混乱》,那是“二逼青年”。
看普通青年、文艺青年、二逼青年的对比图,就会明白,“二逼青年”如今不是单纯骂人用于,更是承载了无数的欢乐、
现实中,还是普通人多一些,可就是普通人,把“二逼青年”一词传遍了网络每一个角落。
从文章选材,到文章设定,都是剑走偏锋,又偏偏给人一种新奇的感觉。一个穿越,不同演绎。
开篇抓住读者好奇的心理,用文字的魔力吸引读者,跟随者作者非一般的思维,一路向前。经历了五人组,三百岳飞,形形色色在作者笔下鲜活的人物,他们是男主的金手指,更是生活在身边的朋友。
刘老六是一个牵引,带出整个文的主要线路,他是谁?
有可能,每一个读者在路上走着,碰到的邋遢算卦人,或者是猥琐的说你有血光之灾的老道人。男主很贴近千万读者,放飞自己的梦,金手指也有可能降临在每个读者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