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上周希,已经是在四中高三准备过冬时候的事了。北风开始肆虐,冷风从脖子吹过,贯穿到脚底。
在一个星期六的晚上,学校的运动会已经结束,就在前一天星期五早读课后,四中终于贯彻一年一度的运动会精神,对获奖班级,颁发了奖金。高三7班女子排球得了第三名,班主任Candy趁着星期六晚上休息,拿奖金出去犒赏运动员。
阿莫去了,回来还意犹未尽,乐此不疲地给我们道诉现场。我那个时候住在高三文科班的混合宿舍里,有幸耳闻了当晚发生的一切。就在我听得百无聊赖,准备收拾床铺睡觉了,她们满腔热情的喧闹过后,聊到了阿八,就是周希。
高三7班女子排球得了第三名,是因为惨败给他们教室下面的高二4班,才成了第三的,要不然准是跟高三8班一决冠亚军的料。高三7班男子篮球就更让高三7班全体人员气愤了,据说也是因为惨败给高二4班,才没有打进决赛。阿八作为高三7班男子篮球领军人物,悲痛欲绝得都在教室发毒誓,说以后再也不打篮球了。不过这小子说话就跟放屁一样,当晚哀嚎完,第二天照旧天没亮就爬起床到篮球场咆哮,惊搅我们的清梦。
因为一直被视为班里的搞怪分子,大家说起他都嬉笑起来了,余榕坐在床上翘着二郎腿,冷不丁冒出一句话:“我听说他有意中人了,你们知不知道?”
我把刚披上的被子又掀开了,好像一股电流从身上走了一圈,心跳骤然加快,爬起来怔怔地看着余榕,听她说下去。
“传说那女的以前有一次从阿八教室经过,阿八一看见她,脸全红了。听说好像是你们以前高二5班的,不清楚是谁,不过似乎有不少人知道这件事。我刚来四中,人还没认识几个,平时他们聊到谁也听不太清楚。”
大家立马惊诧起来,大呼小叫,显得相当不可思议。
就是这么一句话,我闭着眼睛躺在床上睡不着了,心里翻江倒海。
那个几乎像绝缘体一样,从来不触电的小子竟然也动情了,心动对象还是以前高二5班的,怎么回事?
以前高二5班的?
我高二刚开学的时候也在高二5班待过几天,我还在走廊跟他聊过天。
我算不算?
之前有一天中午吃完饭,我去食堂打开水,回来走过男生宿舍楼,阿八的骨灰级朋友顾小亮突然在男生宿舍楼101宿舍的窗户伸出头来扯着嗓门大声冲我喊了一句话。
石破天惊。
如雷贯耳。
我至今记忆犹新。
“明天儿,阿八他说他跟你是青梅竹马!”
当时骄阳似火,我提着两壶重重的开水走得汗流浃背,突然听到这句话,顿时停了下来,抬起头,仿佛迎面吹来了凉爽的风。
青梅竹马!
你大伯的,传了三四年我跟别人的绯闻,现在竟然跟我成青梅竹马了。
但开始我一直不以为意。
阿八,姓周名希,初平县枣泥镇人士,年龄十七,身高目测八尺有余,四肢是他猪朋狗友堆里最发达的一个,他的思想,却是他当时那帮党羽里比较单纯的一个。他能跟朋友们好得如胶似漆,一有空就堆在一起看美女,开美女的玩笑,却不会像其他男生一样爱胡思乱想,大做白日梦。更不是个见到某个女孩子长得漂亮一点就想入非非、彻夜难眠的人。或许他也曾经对谁有过非分之想,但是没有被我们碰到过。所以在他的青葱生命里,我们从来没有在他身上发现过爱情。只听闻他整天没心没肺地宣传别人的故事,从来没有半点他的风流韵事。小学的时候就拜他所赐,他发小黎州暗恋了我三年。
那个时候才小学六年级啊,我才从另一个小村镇转学回枣泥中心小学作为插班生走进他们班教室不久,对很多同学还不是很熟悉,就因为黎州坐在我后面,早读课的时候语文老师要求我们前后桌互相背诵课文。我们背完书后随便聊了那么一两句话,有一天不小心被他看见了,这个家伙就在背后没完没了地对我品头论足了四年。特别到了初中,他跟他宿舍的那帮人津津乐道了整整三年。我一辈子都忘记不了,每次我去食堂领饭不得已经过他们宿舍的时候,他们宿舍的人就敲盘打碗地一边喊我的名字一边把黎州推出门来给我看。反正只要我一在他们视力范围出现,他们就锲而不舍地向我喊黎州的名字。可怜黎州命苦,天生四肢简单也就罢了,头脑比四肢还简单,任由他们乱闹。他们喊一次,他还脸红一次,一见我就躲,反让阿八他们越说越起劲,没完没了地扯了三年。我跟黎州小学时候近邻而坐的那么一点点浅薄的友谊也算给他玩完了,初中没有再说一句话。
初中毕业后,黎州去了南宁读中专,我离开枣泥高中大半年,有了新的生活新的朋友,我以为可以远离是非重新做人了,想不到再次拜阿八所赐,我又一次成为了茶余饭后聊天解闷的人物。只是我万万没有想到,这回是把我跟他扯在一起了,我的一世清白也算全毁在他手里了。
青梅竹马?
我想想都起鸡皮疙瘩。
今天听余榕说他真有意中人了,我的心跳竟然有些异常。连我都非常意外,按理说像他这种长得鬼鬼祟祟又没心没肺的人,是根本不知道情为何物的。如今,他看见女的也会脸红了?还有很多人知道她是以前高二5班的。
真是没有办法想象,到底是何方妖孽让他鬼迷心窍了。
我翻遍记忆中原来高二5班中还算引人瞩目的女生,怎么猜都猜不到到底是谁。长得漂亮一点的,早就被长得帅一点的下手了,长得不漂亮但还算有点个性的,以我对他的了解,鼠目寸光以貌取人的他喜欢上人家的可能性也不大。其中有一个女生,模样、性格、成绩都挺不错,是高二时5班口碑载道的三好学生,连名字都起得楚楚动人的,叫韩志玲,看起来打动他心扉的概率比较大。可是韩志玲高三分班后,现在就跟他同一个班,似乎位置坐得还蛮近的,也没见他怎么着。
这让我更加困惑了,百思不得其解。
我兴致盎然地想知道,于是把余榕的话一字不漏地搬回给十三妹听。果然,她也产生莫大兴趣,并且在我再三怂恿下写信直接去问阿八了。意料之中,那小子含着骨头露着肉地承认有意中人了,却不肯透露是谁。只说不是以前高二5班的,其他的话不肯多吐一个字,大吊我跟十三妹的胃口。他不肯说我们也不好意思穷追不舍,就没有再问。
只是我好奇心依然未减,不是以前高二5班的,还会是哪班的?难不成是高二2班的?
old woman?
高二那年秋季期,考试过后,班主任李老师把我跟old woman、特穆尔编坐在了一起。我们因为坐得近开始了热烈的交流,感情与日俱增。得知特穆尔喜欢上了一个特别优秀的男生,为了引起他的注意,每天都跟打了鸡血似的,学习异常积极勤奋。我看着old woman经常心不在焉无精打采的很是忧心,心想很有必要让她也精神抖擞起来,不能才十七八岁就一副年老体衰的样子。我取笑她像old woman,她还真当自己是old woman,欣然接受了这个外号。于是以她无人问津为由,生拉硬拽地把她介绍给了阿八。
起先old woman是坚决不同意的,迫于我多次威逼利诱,才麻木地放弃了反抗。然后我马上天马行空地写了一封荒唐的介绍信给阿八。
信里我首先特别有感情地向他感慨了一番近来对他的思念,继而进一步高昂地感慨了同乡一场,很想为他的美好未来做出一点微薄的贡献,这才步入重点,大吹特吹了一番old woman的优点跟特点,最后以恐吓的口气让他回信,然后就拿去给他了。
我记得那天早晨的阳光特别明媚,是萧瑟的秋日里难得阳光灿烂的早晨。四中仅有的两栋教学楼阴阳斜对,我们背光,他们迎着朝阳,教室的走廊洒满了阳光,温情脉脉的,他们班很多同学都跑出教室晒太阳了。我是下了课拉着特穆尔一起送信过去的。我环视了教室三圈,骇然发现他就坐在走廊窗户旁边的位置,当我惊喜地把信递给他的时候,他表情先是愣了一下,然后默契地伸出手来接过去了。
也不知道是他动作利索还是害怕我的威胁,下午我回到教室一坐下,跟他同班过的同学龙之城就把回信拿回来了。我赶紧塞进桌屉里趁old woman听课不注意自己先偷看了两遍才敢递给她看。
这小子竟然毫不犹豫地拒绝了我的美意,还嘲讽我啥时候干上了做媒这勾当。说说我也就算了,还顺便问候了一下old woman有多少吨?一语戳中old woman的痛点,气得她脸色发青,挥舞起鸡爪子摩拳擦掌恨恨不已。我万分惊喜地以为她要写出些什么惊世骇俗的语言来报复那小子,岂知她软绵绵地挥洒道:“我知道你是文科生,学习成绩好,我不如你,但你千万不要听明天胡说八道,我绝对不是什么‘宇宙超级无敌温柔贤惠八面玲珑人见人爱青春美少女’……”话没写完,我气得一把挥舞起九阴白骨爪把她的信收缴了,龇牙咧嘴强迫她听我指示重新起笔一封,开门见山直骂那小子:“你这个脸如菜包浑身骚包的……”刚准备落称呼,old woman以为我又在嘲讽她,不由分说地在我背上重重地赏回两拳。
我托龙之城把信拿给他后,他就没有再回信。因为感觉他不懂风情,old woman也不想再与他结交朋友,我也自觉报过仇了,就没有再乱搞。只是日后依样画葫芦,我隔三差五撞见他也跟他提提old woman的名字,并在跟old woman结伴同行撞上他的时候也拉着old woman的手向他挤挤眉弄弄眼,气得他吹鼻子瞪眼青筋暴突才开心。
不过我脸皮始终不及他厚,没有旷日持久地刺激他,知道这件事的人也寥寥无几。为此我一直觉得自己虽然也恶作剧,人品还是可以的。对于他,真心不敢苟同。这八仔讲话有时候还特别恶毒,后来我再跟他提old woman,他不是诅咒old woman,就是变态诅咒我。
就在我把old woman介绍给他不久,一个月黑风高雷电交加的晚上,old woman不幸着凉病倒了,第二天请假在宿舍休养。她托我帮她写请假条,我提笔不假思索地写了一张惊世骇俗的请假条,李老师在讲台上看得目瞪口呆。我本来想写“老师,由于我今天身体不舒服,需要请一下午的假在宿舍休息”的,结果写成“老师,由于我今天身体不服务,需要请一下午的假在宿舍休息。”放晚学回宿舍,old woman抄起撑门的木棍差点把我打残。为了安抚她,我主动提出帮她打晚饭。然后我在食堂遇见了阿八,我很高兴地把这一情况告诉了他,心想他怜香惜玉安慰上old woman两句, old woman今晚会乐得一夜难眠。岂知他当真不假思索脱口而出了一句让old woman一夜难眠的话。
“你说我送个花圈给她吧。”
我排队离他隔得远,没有听清楚。
他猥琐地笑着大声重复了第二遍:“你说我送个花圈给她她她她她!”
高二那年放寒假,他在小镇市集的一个三岔路口卖对联。年前我每次出圩都碰到他,有一次还特意停下来嘲笑他:什么时候也做起生意来了。惹得他又发毛翻死鱼眼瞪我,咬牙切齿解释是替他表叔看摊。他表叔业务繁忙,一天到晚都不见现身,就他一个人穿着一件黑色的风衣蹲在一层陈旧的平房屋檐下看摊子。路上车来人往,人头攒动,可就没有一个人来瞄他的对联。他倒也淡泊,别人不来看,正好闲着。从早蹲到晚,绝对不吆喝拉拢顾客。弄得整条小街,别人的生意都是红红火火的,唯独他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有一天下午终于忍无可忍,大声喝我停下来陪他挥霍光阴。我好心停下来,并坦诚相告:“我预备构思一篇你跟old woman的言情小说呢。”这小子马上狗嘴里吐不出象牙,让我赶快消失。
我伤透了善良的爱心,此后就没有再说他们。
这两个当事人也很快将彼此忘之脑后了。
今日想起来,应该不是old woman。
不是old woman的话,又会是谁呢?
我?
会是我么?
Old woman一直不知道,就在我写信把她介绍给阿八不久,我做了一个很奇怪的梦,认识他六年了,他还是第一次进入我的梦境。梦里大家都不知道去哪里了,只见他在篮球场上捧着他挚爱的篮球,突然,毫无征兆地向我走过来,无限深情地看着我说了一句很轻很柔软的话,只一句话,那个梦就静止了。天地很安静,风悠悠地吹,云悄悄地在头顶飘过,一望无尽的蓝天下,小小的篮球场上就我们两个人,面对面站着,不发一言。直至我缓缓醒来,心虚了一天,有一个星期没敢在old woman面前提起他。
梦里他对我说:“明天,我喜欢你。”
仿佛就是做了一个梦,醒来后不久,就发现他对我的态度好像真的就有点不一样了,虽然还是经常没心没肺的样子,偶尔又有了一些说不出的怪异。有时候我恶狠狠地骂他,对他进行各种语言的人身攻击,他也不生气,还学舌回骂我,比我还乐此不疲的模样。
以前他还总是没心没肺地在人前大声疾呼我的名字,喊得跟我们枣泥镇里的猪肉佬叫卖一样豪壮,我每次都听得心里特别添堵。但那个时候,也不清楚到底从什么时候开始,就很少再听到他那样变态的嘶吼了。慢慢地还变成他一个眼神抛过来嘴巴动一下就算打招呼了,态度却比以前温柔了许多。偶尔我一个人郁闷的时候,他从旁边经过,还会停下来关切一下我近来怎么回事了之类。
当时看着他隐含爱意般的眼神,再浮现梦里他的那句我喜欢你,我心绪就紊乱得七上八下。我特别害怕去想象,好像稍微想多一秒,事情就会变成真的。我真难以想象我们各种情况都截然不同、性格迥异的两个人走在一起会是什么模样。我根本不敢去多想他会喜欢我,戏弄了我跟别人三四年,到头来真正喜欢我的人是他。我更绝对相信自己是不会喜欢他的,这么一个大大咧咧得过且过玩世不恭哗众取宠不知天高地厚的人,没有一点是我憧憬欣赏的。况且都认识六七年了,一直发展在浅淡的无产阶级革命友谊里,不越雷池半步。
如果不是后来屡次蓦然回首,都能在灯火阑珊处找到他,发现他开始无处不在,发现每次都能四目相对,发现他眼神开始变得温柔,发现他仿佛每次也都那样的期待,喜出望外,我想我会一辈子对他保持在一笑而过的友谊里。
人生若只如初见那样。
走过,路过,也不过一笑而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