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头,还不快点出来。老头,我回来了,来迎接我啊!”
在一家杂货铺外,少年拉开嗓门大吼。杨乐很高兴,回来了,就可以不用回去了。那地方,还真不是人待的地方,不过,呵呵,这些年,还不错。
杨乐今年十九,正是十一点钟的太阳,阳光,帅气,好吧,如果不是皮肤略黑一点的话,他绝对有着成为服务性行业翘楚的资本,一米八零的身高,不是很突出,也谈不上矮,嘴角似乎永远都挂着一丝笑意,临家大哥哥一般,他是杨乐,他为自己代言。
现在还在临晨四五点的样子,周围一片静宜,除了杨乐的叫门声。他知道他口中的老头没睡,他告诉过那老头今天回来,说不定那老头就躲在什么地方想给自己一个惊喜。
“老头,老头!”
杨乐很没有形象的喊着,他也不怕吵着别人,这是华夏北河省的一个小地方,街上稀稀疏疏倒是有着几家店铺,不过主人家是不是住在店里都难说,也还真是不怕吵到别人。
杨乐耳朵轻轻动了一下,脑袋毫无征兆的便是向左避开,一道拳影几乎贴着杨乐的头皮擦过。好险,如果被打中的话,脑袋怕会像是那摔落地上的西瓜,扑的一声破碎开来吧。
一击无功,那道黑影到没有就此退去,没有交流,没有盘道,只有步步惊心。
若是平常,杨乐一定会摆出一个超帅的姿势,大喝一声,歹徒大胆,看我不用我的帅灭杀你!但现在可不行,这还真******是一个惊喜,一着不慎,那可真是不好说,对方,可不会有什么手下留情的情绪。
夜中,没有什么交流,只有“砰砰砰”的拳拳到肉。拳头与拳头的摩擦,肉与肉的碰撞,额,不要误会,这是真正的战斗,可能是终结生命的战斗,但绝对不会是创造生命的战斗。两人交手很快,快到就算是大白天可能也只能看见一点影子,战斗来得快去的也快,最后的终点是杨乐挥出一拳,却是被对方用手臂挡住,对方顺势踢出一脚,杨乐用剩下一只手挡住,好吧,其实他挡不住,强劲的力道直接将其击退,连退数步,杨乐才堪堪卸下对方的劲道,虽说有着手臂缓冲,杨乐依旧气血翻腾。好在对方也没有乘胜追击。
“我擦,死老头,你是真想杀我啊!”打得过的,杨乐决不放过,打不过得,杨乐的嘴也绝对不会放过。当然,这是对自己身边的人。
这几年,除了一开始还老实打架吃亏之外,最近一两年,还真难找到打架让杨乐吃亏的人,就算是在那个地方也一样。不过回来,“妈的,这老头还真能打,要是哪天能够打过他,一定狠狠扁他一顿。”杨乐在心里对自己说道,不过这话可不能说出来,不然自己今天一定会被狠狠扁一顿。这不,现在胸口还有点烦闷呢!
“不错,功夫没有落下。”说罢,被杨乐称作老头的男人直接便是开门走进杂货铺。没人注意,在男人转过身后,那硕大的嘴咧了咧,左手还轻轻搓了一下右臂“这小子,还真是越来越能打了。”男人在心里说道。
男人不老,相反看起来还有点年轻,要不是那一脸唏嘘的胡渣,以及眼神中那一份沧桑,说他只有二十几岁也不为过。男人很强壮,一米九几的身高配上剽悍的体魄,用威武雄壮去形容他一点也不过分。若是古代,若是从军,男人绝对会是那种万军丛中能够杀进杀出的猛将。男人不帅,至少杨乐觉得他没有自己帅,不过男人,便是真正的男人,那一种独特的魅力,是能够让小姑娘们心甘情愿叫大叔而不是老头的。或者是嫉妒,所以在美女眼中会是大叔的男人,在杨乐口中是老头。
知道男人是这个性格,对他的冷漠杨乐也不见怪,相反看到这个与自己相依为命的男人,杨乐在外飘荡的心有了一种归家的感觉。
“我擦,你个死老头,把我丢在那种地方,我功夫能落下吗?死老头太不负责任了!”嚷嚷着,杨乐跟着男人走进店铺,顺手也将门关上了。
阳光明媚,春风轻拂,又是美丽的一天。
离开四年,老头没有什么变化,周围的环境也没什么变化,周围的人,也没有什么变化,对于安居乐业的小民来说,四年,也没有什么可变的。
“张叔,要出车啊!”
“咦,这不是,不是小乐吗?什么时候回来的?”
“今天早上刚到。张叔一路顺风哈!”
“哟,小乐回来了!”
“陈嫂,我可是好久没吃您弄的菜了。”
“得,你小子,晚上到家里来吃饭。你小子,出去读高中,一读可就是四年啊!高中不是读三年吗?”
“陈嫂,就不要在我伤疤上撒盐了吧!”杨乐故意翻了翻白眼“我去年不是没考上嘛,今年复读,这不还有几个月高考,我趁放假回来看看我叔叔。”
“得,不说就不说,你小子会考不上,怕是考上觉得不好才又复读的吧!”
...
不得不说,杨乐和邻里的关系那是很好的,他口中的老头不善言谈,但杨乐自己却是生了一张巧嘴,好吧,更多的时候是利嘴。杨乐深信,要是吵架,那些时常在大街上磨练嘴上功夫的七大嫂八大姨加起来也不见得是自己的对手。但也绝对不会影响杨乐在邻里间优秀可爱有礼貌好少年的印象,凭着那张贱嘴,好吧,其实有时候是巧嘴,杨乐没少在人家趁饭。没办法,老头的厨艺实在是太差了。
对外,杨乐消失这四年是去城里读书了,这四年,杨乐也确实是上学,不过却不是去城里读高中,而是.
一路寒暄,杨乐终于是回到杂货铺,然后厨房便是传来乒乒乓乓的声音。不久,几道精致的小菜和一瓶二锅头便是摆在了桌子上。
杂货铺也关了门,贴出了牌子---今日有喜,停业一天。
看着店里各种各样的停业牌子----今天下雨,停业一天,今天修电,停业一天;今天断水,停业一天..
“这老头,还是走的闷骚路线。”杨乐心里想到。
..。
吃了两口菜,一口将杯中的二锅头喝尽,眨巴眨巴嘴,杨乐觉得自己真是幸福的。
“还是咱的二锅头好喝啊!”
杨乐酒量不错,就算是在那个地方,杨乐的酒量都能够算得上不错,不过比起老头,好吧,自从杨乐记事以来,他就没有看见老头醉过,杨乐从来就觉得自己是很能够喝的,前些年也喜欢和老头拼拼酒,老头是闷骚形的,反正这是杨乐一直以来的判断,他也坚信自己的判断,闷骚的老头兴致来的时候,也会和杨乐拼上一拼,不过最终不醒人事的,永远都是杨乐。或者是杨乐故意喝醉的,因为只有在老头面前,杨乐才敢喝醉。
“怎么,那个地方没有好酒?”
吃着菜,喝着酒,老头淡淡道。
“有,怎么会没有好酒?但最好的酒还是从小和你一起喝的二锅头。”
“让你去那儿,你不恨我?”
老头说得很随意,仿佛不管杨乐的回答是什么都与他无关一样。
“有什么好恨的?”对这个问题杨乐毫不在意,确实,没有什么好恨的,从小和老头一起生活,只要是对生存有帮助的,老头都要自己去学,好像这个世界对自己就是最危险的世界,这个世界允许所有人活下去,就似乎不让杨乐活下去一样。
随意的吃着菜,喝着酒,在老头面前,没有什么好装斯文的,所以杨乐很不斯文,就像一个大汉,不是抠脚大汉,是那种粗狂的大汉。一个很帅,很小生的大汉。
“还记得四年前去那儿时你对我说的话吗?”杨乐很随意,就像说的不是自己的事儿一样。“你说,活下去,在这儿活不下去,那你就没有活下去的资格。“
又喝下一杯酒,很辣,也很畅快。
“你知道,我从小就是很自私的人,我比所有人都在意自己过的好不好,在那个地方,我很怕死,比所有人都怕死,所以我活下来了。因为我会让所有希望我死的人都比我先死,刚去的时候,我觉得我会死的,我可以九十九次让想我死的人先倒下,但是如果第一百次我先倒下了,那我就死了,你知道,在那个地方,你要活着离开,可不仅仅是要希望你死的人倒下一百次那么简单。”
又是灌下一大杯二锅头,杨乐笑了笑。那张脸,依然有些稚嫩,不过那对眼睛,却让人感觉是那样沧桑。杨乐每喝下一杯,老头也会跟着喝下一杯。
“呵呵,我不是一个简单的人。呵呵,你知道,我不是一般人。”
杨乐一杯接着一杯,杨乐有些醉了。
“你知道,我不是一般人。”
杨乐又一次喝醉了。上一次是什么时候?四年前吧!当时对面还是自己口中的老头。当然,也只有在他面前自己才敢喝醉。
看着爬在桌上的杨乐,老头没管,还是像没事人一样吃着,喝着,看了一眼杨乐,老头又是喝了一杯。这是最后一杯,杨乐醉了,他可不能醉。他们都不是一般人,他是很帅的大叔,他是杨乐口中的老头,敢把自己交给他的老头,他有点黑,他也有点帅,他是杨乐,他为自己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