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都市庸人自扰——班主任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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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再评《永远不说再见》

2012.2.8

我从1月27日晚上开始,用了八个晚上的时间,在一个笔记本上,抄录完了李肇正先生的绝笔之作《永远不说再见》。

这是一部四万多字的中篇小说,我平均每晚大约手写抄录五千字,每晚所用时间在三个小时左右,一般是在晚饭后8:00—11:00之间抄写。有几个晚上因外出赴酒宴(我都坚持不喝酒),就从10:00写到12:00。

为什么要抄录这部小说?既然我明明拥有《小说月报》2002年第12期,这一期杂志的第一篇作品就是这部小说。因为我是太喜欢这篇小说了,因为我太崇敬勤奋写作的李肇正先生了。我一是要学习李肇正的小说艺术,二是向伟大的同为语文教师的李肇正致敬!

今年是李肇正先生逝世九周年,我以手书他的遗著,作为纪念他的一个仪式。李肇正先生是我的精神导师,是我今后文学事业的指路明灯。

李肇正在39岁时,才发表他的第一部中篇小说《浩劫》。他在1983——1993年间,是始终在文学的坎坷路上不息地跋涉着,终于在1993年叩开了文学之门。从此之后,直到逝世,在十年的时间里,他以罕有的勤奋,夜以继日地进行业余文学创作,共创作发表了300多万字的小说!

据李肇正妻子的回忆文章中说,李先生在调回上海工作的十年中,从未逛过街,从未与家人下过饭馆,从不看电视娱乐节目,每天吃过晚饭,看过《新闻联播》后,立即钻进书房,一直写作到深夜。

甚至就算大年三十,也是在吃过年夜饭后,立即去书房写作,连中央台的春节联欢晚会,都舍不得拿出时间来看!李肇正就是这样一个惜时如金的、勤奋得无与伦比的教师作家!他是我今后写作生活的榜样!我要向李先生学习,向他看齐!

就《永远不说再见》这篇小说而言,在震撼人心的人物和故事中,在精美的语言后,当然是有着巨大的悲怆。把文人的苦难命运写得纤毫毕现,李先生一定是把他自己20年的文学奋斗求索路上的坎坷艰辛,都化用在了青年作家胡藻英的身上。

事实上,李先生作为一个一直在教书的高中语文教师,经济上当然是比胡藻英这样一个自由撰稿人生活得好。但是,李先生在文学道路上的艰辛,恐怕犹在胡藻英之上。

李肇正艰苦奋斗十年(1983——1993),才发表处女作中篇小说《浩劫》;而胡藻英则算少年得志之人,在大学期间就已经发表了两部中篇小说。而且胡藻英还有一个伯乐(文学编辑秦先生)在无私地帮助他。胡藻英还处于青年时代,就已经出版了一部颇受评论家们重视的长篇小说《不夜城》。

即便是胡藻英这样一个已颇有成就的青年作家,后来却也迫于经济压力,而无奈地放弃了爱情,抛弃了文学,最终成为一个私营广告公司的小职员,这真是这个金钱社会里的一个巨大悲哀。

胡藻英要是有李肇正先生十分之一的写作热情和毅力就好了。如果胡藻英坚持写下去,他一定会走出人生的低谷,甚至也许会进入中国作家富豪榜呢!当然,“说书唱戏不反驳”,李先生就是这样设计了胡藻英的结局,恐怕也是用心良苦,其构思初衷我们就不得而知了。

当然,《永远不说再见》也并非白璧无瑕,有许多事情处理得还不够完美,有些地方还不能自圆其说。例如在小说第五节之中,在李劲失踪之后,有这么一句:

“(高玉铃)念念不忘李劲,忽略了他对她的关注。胡藻英真想把纸上的李劲呈现出来,让她一了百了。”

这样说就出现破绽了,因为此时胡藻英还根本不可能知道,李劲已经意外车祸死亡的真相。是在一年之后,胡藻英已经放弃文学,并且与高玉铃分手之后,才在一小块报纸上,发现李劲的死亡真相的。

又如,李劲的死亡,警察说是无人认领尸体,所以就立即火化了,这其实是不符合真实生活中的逻辑的。如果警察如此不会找线索查明人物的身份,那就变成讽刺中国警察的吃闲饭不干活了。

因为小说结尾明明提到了一张合同,这合同上一定有李劲的名字,也一定有与他签合同的那家影视公司的名字,警察难道不会找到那家影视公司,然后顺藤摸瓜,找到李劲的更多信息,从而确认他的身份吗?

另外,在小说中,无论是李劲,还是胡藻英,作者李肇正先生都没有提到他们的家人、朋友、同学,倒好像他们两人都是石头缝里蹦出来的,或者是孤儿。

这两个人没有一个家人、朋友、同学来往,真够可怜的。胡藻英还有一个精神导师老编辑秦先生呢,李劲简直就是个一无所有的孤云野鹤啊!这样处理就显得人物太不真实了。

当然小说是允许这样虚构的,也许李先生是为了避免小说发生过多的枝蔓情节,影响故事的叙述节奏和速度,从而回避了这两个人物的几乎一切社会关系。但是,我总觉得,这样写会使人感到人物不真实。

例如,李劲的死亡,难道他的家人不会知道他的住址,不会在长久没有音讯后,到省城来寻找他吗?毕竟家里是供出了一个大学毕业生啊!不管他干什么工作,挣钱多少,在家人眼中,他一定是个极其重要的人,不可能这样似有若无、不闻不问,几年没有音讯也不来省城寻觅啊!

再就是胡藻英也没有必要完全放弃文学啊!他毕竟是已经发表过几篇有影响的小说而且出了书的人,已经称得上是个青年作家了,他为什么要彻底放弃文学呢?他完全可以找个工作谋生,在业余继续写作啊!哪怕每天在八小时工作以外,挤出几个小时来写作,也完全可以继续他的文学梦想啊!

李肇正先生把胡藻英、李劲两个青年作家,客观上塑造成了只在乎挣钱多少的人物,我看这一点很不真实。大部分作家,包括李先生本人,或者我这样的还没有发表作品的“准作家”,其实写作的主要动因,并不是为赚钱发财,而是为了实现文学理想,为了对文学的挚爱,或者再庸俗一点说,起码也是为了出名,哪里只会是为了赚钱呢?

企图用写小说挣大钱,天下之大,能实现这个目标的有几个人呢?环顾十年来的中国文坛,靠写作成了大富翁的,也不过就是余秋雨、莫言、贾平凹、郑渊洁、韩寒、郭敬明、张悦然等寥寥十几个人而已。而且这其中以赚钱为目的的人,恐怕也就只有韩寒、郭敬明这两个小鬼头罢了。

小说中的女主角,高玉铃,这个坐台小姐,先后爱上了两个穷光蛋作家,宁可拿出自己的钱来养着他们,我看也写得很不真实。生活中会有这样的傻女人吗?尤其是,高玉铃那新鲜豪放的同居理论:

“咱们也别想太远,缘分来了,就凑一块儿去,缘分没了,就一拍两散,咱们永远不说再见。”

这也太不可思议了,一个小姐会不贪图金钱吗?会无私地和一个一穷二白的酸文人同居吗?她怎么会那么单纯呢?生活中随便一个妇女,不可能任由自己的男人或男友说来就来、想走就走啊!

而且,高玉铃没有把胡藻英的那唯一的一笔“巨款”——五千元的稿费自己拿起来,而是给胡藻英开了一个银行户头,让胡藻英自己拿着那张储蓄卡。生活中会有多少女人这么不在乎钱,这么信任自己的男人呢?

反正,我是找过两个老婆的人了,哪一个老婆不是紧紧地抓住我的存折不放呢?嗨,难道风尘小姐的心地反而更纯洁,心灵竟比世俗女人更美好吗?

我觉得小说中没有提一个胡藻英的亲人、同学、朋友、老师,总是一个破绽。真实的生活,当然不是这个样子的。谁是石头缝子里蹦出来的?谁不是生活在千丝万缕的社会关系之中呢?

实际上,李肇正先生完全可以在小说中某个地方,拿出一定的篇幅,简单一提,哪怕是一笔带过呢,也聊胜于无,也比似乎毫无社会关系的李劲、胡藻英,人物形象更真实可信,从而也更感人啊!

当然,世界上本就没有完美的人,也没有完美的作品。李肇正先生的这篇小说已是写得相当震撼,相当精彩了。我要写出这个水平的小说,恐怕还得磨练上三年五载的呢!尤其是胡藻英写书时的疯狂创作状态,对我的写作有相当的启发,这也是一个大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