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6.18
“多个朋友多条路,多个仇人多堵墙。”
在这个世界上,还是谁也不要得罪的好。谁也不是傻瓜,谁也有自尊,谁也不好惹,谁也不是省油的灯!得罪了谁,早晚都会吃这个人的亏!
比方说,前几年,我年轻气盛,得理不饶人,因此狠狠得罪过一个老教师。我怀疑后来就是被此人报复了两次。一次是多年前了,我的键盘插在主机上的接线头被人弄断,结果让我破费了六十元自己买了一个,同时还丢了学校发的高档耳机。
这件事我怀疑就是他干的。因为当时我刚刚得罪了他,与他都面对面互相叫骂了。我当时太年轻无知,血气方刚,不肯吃屈,竟然说出了这种不计后果的狠话:
“你看你这个熊样,你这样的我能揍你仨!”
唉,都怪我太鲁莽了!
难以预料的是,这件事的报应,到现在也还没有完。前几天,某个辅导学校因为暑假里辅导班招生的事,宴请班主任们,希望帮忙宣传招生。也不知怎么回事,恰巧校方让我得罪的这位老师负责联系班主任们,结果别人都请去了,却偏偏没有通知我,故意把我遗漏了!
实际上,当天下午,此人还见过我的面呢,他竟然对我一字不提此事!此人报复心之强烈,真是天下罕见!
当然,我倒并不在乎少吃这么一顿酒席。关键是,酒宴之后,人家校方给每个班主任发了一个红包:内装1000元人民币!这个损失可真他妈不是个小数!这不都是那厮给害的!
后来我听其他班主任说起此事,才知道自己掉了个大包,郁闷得当天中午都没睡着午觉。气得我不停咒骂:他奶奶的,这厮不得好死!他心胸狭窄、公报私仇,故意不执行校方对他的嘱托啊!
此事给我的启示就是,越是小人,越不能得罪啊!这个瘟神对我的暗算,我会牢牢记在心上的,但我不会再像年轻时那么鲁莽,把仇恨表现出来了,虽然他多次陷害我,但我要揣着明白装糊涂,决计装作毫不知情。
当然,如果将来有机会,让他撞到我的手上,我也不会轻易放过他的!让你知道,我也绝不是个任人蹂躏、搓捏的善茬!
至于那一千元预付金,我也会过去与那个学校要过来的。假如是让那厮捎钱,他却贪污了;我就会让这只狗,把咽下的骨头吐出来的!我会让他好看的,这个卑鄙龌龊的小人!
后来我又通过一个认识那个辅导学校的人,问了此事,那学校表示,近期会将漏了未去的老师补请的。我心里说,补请倒也没有必要,只要把那1000元补上就可以了嘛!否则,我将在班里大做工作,让我班里一个学生也不去你们学校上补习班的!
想想此人,我就恨得牙顶疼!此人可真是个十恶不赦、罪该万死的小人!
我真不明白这条可恶的疯狗为什么老是找我的茬!在我与他共事的这些年中,真不知受了他多少次恶气,吃了他多少哑巴亏!当然最后也是“是可忍孰不可忍”,在他一次无故挑衅骂我之时,我终于撕破脸皮,回骂了他,并且说的话那是相当凶狠:
“你再惹我,我就杀了你这个老熊!”
从此他明里倒是不敢太惹我了,但暗里还不知道使过多少阴招呢,也许害得我在这十年里事业一无所成的人里面,他是头一份,“独占鳌头”啊!因为他是一个臭嘴烂舌、最喜在人后诽谤败坏别人的奸恶小人!
真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这样一个小人,居然还有个老师,和他关系却是友好得很,真是臭味相投、狼狈为奸啊!因为他,他的那个朋友见了我也是横眉冷对啊!我这样口无遮拦有嘛说嘛过于耿直的人,遇到这么两个小人,就像秀才遇到了兵,有理说不清啊,又岂能得到什么友好对待呢?
那时候我年轻无知,没有隐藏对他们的厌恶之感,看见他们的丑恶面目就像看见了苍蝇,看见了蛆虫一样恶心!也许他们也立刻感觉到了,人的感觉是相互影响的嘛!故而形成了后来势不两立、针尖对麦芒的形势!唉,以后记住,要远远避开小人,但千万不要发生正面冲突。因为小人的负能量大着呢,活动能力要比正常人强大得多!
严格说起来,这个小人的朋友,还说不上是我的仇人,但是我们关系却是极其恶劣的。按说他本来应该成为我的朋友才对。我刚大学毕业参加工作之时,就是与他在同一个办公室里。开始相处的关系还算不错,可是半年后,就发生了一次冲突,在一次酒后,他的话刻薄无情,侮辱得我太过分了,我也是一时冲动,就捋袖攥拳,公开与他打了一仗。当然被别的老师劝了架,劝走后,我在门口放了一句狠话:
“就他这个熊样的,我一个人能揍他五个!”
从此就在我们两人之间,埋下了仇恨的种子。虽然还没有至于不共戴天,但内心的裂缝是永远也填不平的,内心的伤疤是永远也难以平复的。在与他同一个办公室的几年中(后来他调入了其他年级部),我们又发生了很多次矛盾冲突。
总而言之,虽然我们二人有时也虚与委蛇,笑语相迎,但是内心的冷漠和仇恨,是永远难以改变的了。既然此人已经无法感化,无法成为朋友,那么在今后的交往中,要远远避开他就是。沾他的光是不用想了,能尽量少吃他的亏就得念佛了!
所以可以说,我在无州三中有这么一个半仇人。以后要敬而远之,远远回避。尽量不要与他们交口说任何一句话,若不得不在一间屋里虚与委蛇,那就一定要坐远离他们的位置。既然你们已经十分厌恶我,我也没有必要再给你们一个笑脸、一句寒暄!
咱们骑着毛驴看唱本——走着瞧!这一辈子还长着哩!我有的是机会对付你!看看谁的能量更大,谁的成就更高吧!当然,咱们最好还是井水不犯河水,和为贵嘛!用主席的话来说,就是: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
(本篇故事纯属虚构,万勿对号入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