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公寓,已是下午四点来钟。
冬哥忙着准备一顿丰盛的晚宴,而我最拿得出手的就只有一个蛋炒饭,因此我被赶出了厨房。
此时,思思应邀前来赴约,我只好在客厅与她客套。
令我实在搞不懂的是思思既然明知我和冬哥的为人,却为何还要答应冬哥前来赴约,换作任何一个正常人都是应该与我们这类人划清界线的,我很在意这点。
思思沒有告诉我她的职业,但我肯定她生活得比我们高尚。
“就你们两个男人住吗?”思思问我,她很礼貌,也很懂礼节,一直循规蹈矩的坐在那里,至少不像我一样翘起二郎腿,吊儿郎当的样子,我真的该检点一下了。
“嗯。”我点点头,能问点有深度的问题吗?
“难怪屋子里这么乱呢!”思思毫不避讳。
“看来思思不是一个很会搭讪的人。”我心里暗暗地说,并下意识地用脚将一只暴露在沙发底部的臭袜子塞进去,我敢说那绝对是冬哥才扔在那里的,出门时我才粗略地收拾了一番。
“还好啦!没成家的男人基本上都是这个样子的。”我勉强笑笑,其实我想说就算成了家也未必不一样。
“你这样说我可以理解成男人都不爱干净吗?”思思直勾勾地盯着我,我感觉头皮有点发麻。
“这要怎么说呢!其实每个人都有自己生活方式,当然不排除有个别优秀的。”我挠着头规避那种无地自容。
“所以你们一直都是以那样一种生活方式吗?”思思的语气虽然柔和,但我隐约听得出来她在影射其它的东西。
我笑而不答。
“那个……冬哥还在忙,晚饭可能还有一阵子。”我跳开话题。
“没事,是我来得太早了。”
“要不我先给你泡杯茶吧!喜欢喝龙井,还是碧罗春,或者苦荞麦,都挺不错的。”我努力化解现场有些尴尬的气氛。
“白水吧!”谢谢。
“你很喜欢喝茶吗?收藏这么多品种。”思思问得很有意思,我怎么可能喜欢喝茶,喝什么茶对我来说都只是一个苦味,那些不过是我跟冬哥在小卖部顺来的。
既然她都这么问了那我就得表现出一种男人的优雅品质,至少样子要做足,于是我左手托碗,右手提盖,倾碗将茶倒入口中。
“嗯,味道不错,有股浓浓的乡味。”我极力装得很懂的样子。
“茶是需要慢慢品的,你那种喝法只会把茶叶和其它杂质倒进嘴里。”思思抿嘴偷笑。
我知道又糗大了。
“喝个茶还要讲究?”我疑或地望着思思。
“那当然了,这里面的学问可深着呢……你可不要小看了。”思思有点小傲然地说道。
“反正这会儿没什么事可做,我就教教你吧!你这种茶具呢叫做盖碗茶具,有碗,有盖,有船,茶碗上大下小,盖可入碗内,茶船做底承托。喝茶时盖不易滑落,有茶船为托又可免烫手之苦。而且只需要端着茶船就可以稳定重心,喝茶时不必像你那样揭走盖子,只需半张半合即可,茶叶既不入口,茶水又可缓缓沁出。”思思一边讲解一边比划着,听着思思讲得条条在理,我无可否认,她超级厉害。
被一个女人指点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我必须承认那一分二十秒我的成就感,自尊心荡然无存。
一个女人怎么可以智慧、美貌、修养并存。
我突然担心起冬哥,总之自求多福吧!
思思没有再问我些尖锐地问题,她翻看着茶几上的时裝杂志,我掏出手机。
于是时间就这样慢慢流逝,我们彼此沒有打扰。
“庄生,别玩了,快过来端菜了。”冬哥从厨房探出头来,满面油光,他注意到了田思思。
“我很忙也!”其实我一点也不忙,玩着手机里的消灭星星游戏。
“庄生,你听到没有啦!”冬哥不耐烦的催了第二遍,我要是再不识趣,就不知道事后怎么个死法了,于是我撂下手机起了身。
“我也来帮忙吧!”思思起身与我一道向厨房走去。
麻婆豆腐、红烧肉、泡椒猪干、酸菜鱼、盐煎肉、青椒肉丝、肉沫茄子、宫爆鸡丁……,一盘接着一盘,冬哥整整弄了一大桌子美食,全是最爱,传菜时我闻着香狂吞口水。
“哇喔!看不出来你蛮厉害好的嘛!”连思思都觉得不可思异。
“哪里哪里,随变炒两个小菜,希望能合你胃口。”冬哥涮着锅,用手掌上的肉垫挠了挠大饼脸,有些不好意思。
“这还叫随变呀!简直能赶上五星级大厨了。”思思说得有些夸张。
“那可不是嘛,我们冬哥的厨艺可不是什么人都比得了的,他要排第二就没人敢称第一。”我添油加醋。
“要知你眼前这位厉害人物可是美食界知名人物,江湖上声名远扬号称“抄刀手-冬大厨的便是这位大爷了,炒几个小菜算得了什么。”我胡乱编造,趁他们不注意,手指偷偷夹起一块红烧肉塞进嘴里。
满分,我竖起大拇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