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终究还是没有告诉海虹,郭大勇和那个前台小姐的关系。因为我还没有来得及,海虹就辞职了。
我帮她收拾好东西,歪着脑门看她,然后,送她出去。
“大老婆,现在有什么打算?”我问她,故做轻松的样子。
“反正总会有事做的!”海虹也故做轻松地回答。海虹是个坚强的女孩,我想,这也许就是我喜欢她的原因:此刻,她胖乎乎的脸上,是一种让人感到温暖的笑意,一点也不沮丧,更不像其他失恋女孩子那样地要死要活怨天尤人什么的。
“今后有什么困难要记得找我”我摸摸脑门,不知该对她说什么好。
“好的,一定一定!”海虹答应着,用手拍我的大脑门:“笨笨熊是一个很好的女孩子!”口吻就像我的姐姐。
然后,我看着海虹离开,也许是将不止离开这个公司,甚至离开这个城市,到遥远的我不知道的陌生的地方让一切重新开始。
这时,我才真正明白:
海虹原来是真正爱上了郭大勇。
爱有多深爱过的人才会受伤多么深。
我们都是所谓的这个城市的白领女孩子,可惜地是,我、海虹——我们都还没有来得及学会白领杂志上教我们的如何巧妙地对待办公室恋情,让自己的利益即使在受损的情况下也能尽量将受损程度减到最低。
温良的海虹没有学会,笨笨的笨笨熊也没有学会。
一剑擒心一直在准备本土MTV大奖赛的参赛曲目。起初他和蔷薇乐队的成员商定的是后来的新歌《亲爱的人》,但是在简易的录音棚里面鼓捣了许久,一剑擒心还是决定就用以前那首《蔷薇来过这世界》。
用他的话来说:这是蔷薇乐队的队歌,容易唱成经典。
我对流行音乐毫无研究,更不关心他们是否能够得奖,按照我个人的意见,我始终认为:这首歌由杨杰来唱,比一剑擒心好多了。
这是从受众的角度来看的,当然,一剑擒心这个固执的小子是不会认可的,所以我也不在他面前提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