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浪漫言情穷女生和富少爷:吻我不是梦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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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像派的第一次

一天在办公室没事就哼哼经过杨杰修改了曲子后的《蔷薇来过这世界》。哼了几遍,郭大勇走过来:“笨笨熊,这是什么歌?曲调还挺不错的。”

“我不告诉你,呵呵……”我兴高采烈地做个鬼脸“这是未来的一个偶像歌手的成名曲。”

“谁啊?笨笨熊?”海虹也开口了。

我瞪她,我这个大老婆可真没意气,郭大勇一开口,她就来帮腔了。

“是杨杰,未来的偶像派”我得意洋洋地宣布“今后,我可以开后门给你要签名的。”

什么乱七八糟的流浪歌手会成名啊,郭大勇不以为意地说。

“但是他不同,他会成名的。”我开心地不计较他的一副鄙夷的样子。我知道杨杰很厉害就行啦,他们不知道是他们不了解他嘛。

人是很奇怪的动物,对“成王败寇“这个词语,即使在现实中也有着普遍的推广。比如他们刚听到我哼歌曲时,认为很好听,如果我当时回答的是某一位天王巨星的新作,大家保证马上看好。但是一旦知道他是杨杰这样连无名小卒都算不上的流浪音乐人的曲子时,立刻就不以为然了。

其实,这也谈不上势力什么的,而是“赢家通吃“的影响在这个年代已经达到了多么严重的程度。

“蔷薇乐队”成立的第一个大动作就是参加学校举行的国庆演出。

好像这次演出是一剑擒心的系上一个很大的举动,所以他加紧排练他们的“成名曲”(尽管是将来时,但是目前他们已经把这首《蔷薇来过这世界》作为他们的成名曲了。)。

我已经把杨杰修改过的曲子都给他们了,结果一剑擒心这个小子自然是心底对杨杰佩服得一塌糊涂,可嘴上却死不承认“没什么啦,这个过于缠绵,没得失了俺们摇滚汉子的风格……”

我冷笑,一个男人算不算得上汉子并不是靠摇滚或者力气、甚至粗言豪语来证明的。你这种心态只证明自己还太幼稚。

一剑擒心看我半晌:“笨笨,为什么你总是怎么看我怎么不顺眼?难道我在你眼中真的就这样差劲?”

他眼中那丝一闪而过的受伤的表情,居然令我心底紧了一下。我呆瓜样地瞧他一眼,慌忙摇头:“哪里有啊,我是你姐姐,教训你几句也是为你好嘛,你干吗这样胡说?”

算了,这个猪八戒就是爱狗皮袜子没反正,怎么说都是你有理。

一剑擒心拍拍我的肩膀:“咱大人有大量,只要你明天记得来看我们的演出就GOOD了,我会卖力演唱,会让你吃惊的。”

我撇嘴,卖力有什么希奇啊,还不是为了吸引刚入学的大一小女生的目光而已,增加泡妞的资本积累而已,冠冕堂皇地作出一副为我卖力演出的样子干吗!

受不了,完全受不了!

一剑擒心摇头,好像看一个不可理喻的怪物一样,重重地拍了我的肩头一下,趁我龇牙咧嘴的空隙,跑了。

今天的阳光真的很灿烂。

这在四川盆地是很少见的。

当细碎的阳光从办公室的百叶窗里透出星星点点再细细碎碎洒在窗外走廊上那棵巨大的法国梧桐树上时,我看见夕阳已经西下了。

我没有忘记今天是一剑擒心的“蔷薇乐队”的第一次登台演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