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睁开眼睛时,太阳居然已经从窗户里射进来洒到我的脸上了。这时,我才仔细打量这家间屋子,屋子不很大,但是布置得很干净很整洁。我有点奇怪,同样是男孩子的房间,我见过“一剑擒心”的宿舍就乱得狗窝样子。
“笨笨熊,你醒了吗?”
杨杰的声音打断了我的胡思乱想,我慌忙应了一声,赶紧起床。
梳洗完毕出去时,我惊讶地瞪大了眼睛,桌上居然已经摆上了热气腾腾的早餐。看来不像是外卖,是杨杰自己动手做的。
这样一个摇滚青年居然会自己做饭!
我呆瓜样地在他的招呼下,飞快地埋头苦干了起来,我是个懒惰的女孩子,厨艺一窍不通,没事时哪怕闲得要哭也绝对不会想到去做一顿饭,宁愿满大街晃悠饿肚子。所以一向对肯下厨,又手艺好的人景仰不已。
“笨笨熊,吃慢点,厨房里面还有很多。”我的可怕的吃相居然让杨杰声音里都充满了笑意。
我抬头冲他笑笑,又喝了一大口热乎乎的巧克力。
“女孩子就要吃得这样胖乎乎的才乖”杨杰很开心的样子,伸出一根手指沾了我唇上的巧克力一下,然后放到嘴边,神态无比的亲昵!
我愣住,脸立刻滚烫,没有谈过恋爱的傻丫头的逊样子立刻暴露无余。
杨杰哈哈大笑了起来,我也傻呵呵地笑了几声。也许是直觉吧,我觉得杨杰的笑声里面绝对没有调戏的成分,而是一种发自心底的快乐。
我还有一个直觉:杨杰一定是一个不快乐的人!
这个社会,一般来说,这样笑又这样不快乐的人,一般都是好人。因为这样的人一般很少,少得就像好人那么少。
今天是周末,我不上班,杨杰似乎也没有一般做DJ的夜猫子习性那样严重。我们准备出去玩。
“笨笨熊,我想去一个有山有水有花空气清新的地方。”
我猛地点头数下,眼睑转动:“我们去新华公园,这里的海洋水族馆很好玩的,假山上有很高的一道水拄……”
“完全同意!”杨杰开心地拉我的手往前走。一路上,拉着他的手,我居然丝毫不觉得有什么不妥,也不知道脸红,因为不懂得。
因为我好像觉得自己恋爱了,相爱的人都是要拉手的,这是我对爱情的最初的印象和看法,居然与以前一套一套的纸上谈兵丝毫也不相干。
在水族馆看了海豚的笨拙的表演后,我们再去看慈寺里面正在热闹地展览的“秦始皇兵马俑”。
看看这些威风凛凛的古代遗迹文明,我不知道这个到底该算是在证明历史的文明还是在证明历史的进步。
我在一个高大的“战士”面前站住,连连摇杨杰的手:“你看你看,这个战士的剑生锈了耶……”
“胡说,那是铜的光芒……”
“我看你脑袋才生锈了……”一个突然闯入的声音打断了杨杰的声音。
我抬头,“一剑擒心”这个小子居然也和着他的“蔷薇乐队”的那群混小子们在这里看兵马俑展览。
“摇滚和这个文明的东东风马牛不相及吧?”我冷嘲热讽地瞪他。真是冤家路窄,我怎么无论在哪里都会遇到这个可恶的混小子?
“妹妹,当心色鬼”一剑擒心恶狠狠地瞪我依旧紧紧拉着杨杰的手,恨恨地说“大庭广众之下跟陌生人这样亲热,真没有女孩子的样子!”
你听你听,这个混小子是什么口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