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二娃!你他娘家中死人了?干巴巴地吼什么,老子欠你钱啊!”奉四瞪着奔过来的这个贼眉贼眼的年轻人。因为这个城市江城人太多,所以没有他乡遇故知的亲热,而且小二娃干的是道上几乎最低等的摸扒偷盗工作,他是江城有地位有权力的人物,身份跟一位大哥相差无几,他用不着对他客气。同时,小二娃的衣着寒碜,让他觉得很没面子。他开始怒骂起来。
小二娃毫不生气。他招呼还在街那边的同伴:“吕阳,过来。”他和吕阳在这家夜总会外看了半个小时热闹,这时候看见奉四,立刻涎着脸上来套近乎。反正不会有什么损失,如果碰上这种大人物心情好,说不定能够跟着蹭一个热闹享受的夜晚。他曾经混过的一个盗窃团伙头目,跟奉四下面一个兄弟关系不错,在江城的酒桌上,小二娃曾经被他的头目带着跟这位声名赫赫的人物喝过两次酒,他的形象猥琐,但因此能够给人印象深刻,和他在一起呆过十分钟以上的人,都不会忘记他,这一点他非常有自信。同时,这一点也是他成为行业高手的最大障碍,令他痛苦不堪。奉四冷冷地看着他,再看着衣着同样土气,畏缩拘谨的吕阳,脸上露出厌恶的表情,他问:“哪的?”
这句简单的问话,同时也是询问吕阳是否是道上混的人,谁是他们大哥。小二娃点头哈腰地诌笑着:“跟我一个村的。没跟谁混,刚刚出来想见见世面。要不,四哥收他做个小兄弟。”
“我收他这种土贼做兄弟?真他娘想得出!”奉四冷笑着。他脸上有一条不长但是粗糙的刀疤,从耳后一直拉到脖子上,他笑的时候,令人恐怖。或者是因为在身边经过的都是趾高气扬,气势逼人的成功人士,他想露点什么来显示自己与众不同,突然间他做了一个赫人的动作,飞起一脚将吕阳踢得摔出七八步远。吕阳猝不及防,他的双手来不及做出保护动作,脸重重地碰在地上,开始流血。奉四哈哈大笑:“北海也是你这种农村娃儿来混的?这种地方你也敢来晃?跟老子滚!滚回江城,滚回去挖泥巴,不许再在四爷面前出现,不然老子看到一次打一次。”
欺负那些从农村出来晃荡的混混,是城市混混的一大乐趣,同时,反抗城市混混的压迫,也是农村混混想在城里站住脚的首要任务,但是,奉四显然不是吕阳妄想反抗的。他们完全不是一个级别的对手。吕阳这时候除了羞辱和愤怒外,根本没有想过对这位江城黑道鼎鼎大名的人物做点什么,奉四也不会想到他这一生的命运会跟这位貌不出众的瘦小农村混混纠缠不休,一至到死。他踢倒吕阳后,不再理会这两个最低等的混混,得意洋洋地转身走回到陶春身边。但陶春的脸上没有露出他期待的欣赏表情,他的大哥似乎对他的表现并不满意。他这位手下常常无法控制他的脾气,这是他认为一种令人痛恨的兽性野蛮,同时也渐渐变得不完全受他的控制,他似乎应该培养另外的副手来替代这个危险人物。如果奉四这时候能够知道他的大哥心中在想些什么,他就会不那么得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