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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狼箭之难

晨曦中天边泛起淡淡的薄晦,在蛋黄色的阳光中正渐渐的散去。秋日清晨的丝丝凉意,也随着太阳的升起而逐渐的消隐。

林耀华穿着一身酱色的鹿皮衣裤,伸着懒腰从房子里走出来。今日林耀华一睁眼,就发现床头整齐的叠放着一套新皮衣皮裤,这身皮衣裤都是用上好的鹿皮仔细的刮薄,浸了油,精心烫烙过,入手柔软却平整光滑。这上衣有些类似前世的夹克式样,袖口和下摆都收紧,衣领很大,翻起来可以挡风。皮裤则高腰低裆,小腿收窄,也颇有些时髦的味道。想来这是秋水让娬十娘给做的了,难得秋水妹妹这么细心。近日天气逐渐寒凉,穿麻单衣早晚时却有些凉了,穿上这身薄皮衣却正好适合。这娬十娘的手艺还真不错,不但衣裤合身合体,做工细腻,式样也颇具风格。这套皮服就算穿到前世去,也不会过于寒碜。林耀华轻轻拽了拽衣襟,望着刚越过柴房的太阳,颇有些得意的神色。

身后的门吱呀一声,白起一跳一跳的出了房门。

“哈哈,大华兄弟,你这一身可真帅气,比沈城的长老还帅。”

“哦?沈城的长老很帅么?那些老头子平时穿什么?”

“长老可未必都是老头子,嘿,虽然大部分是老了些。他们每日去大宗庙的时候可是穿的丝绸官服,冬天是长袍,夏天是坎肩,春秋的时候是穿太昊正装的。那太昊正装小立领子只有一寸,肩膀垫的平平的,前襟八粒牛骨扣,上下平平整整的,别提多帅了。哎呀~”

白起说的起劲,手也挥舞了起来,一只脚站着不稳,险些摔倒。林耀华赶忙上前扶住,责怨的说道:“你小心着点,腿还没好呢,再伤着你这辈子就别想站着撒尿了。”

“没事没事,我醒得,摔不着。要不你帮我把我的拐棍拿来,就放在床边。”

林耀华走进白起的屋子,看到床边地上躺着一根六七尺长的弯曲木棍,想必这就是白起所说的拐棍了。林耀华心里微有些自责,昨日还想着给白起做个轮椅,一忙起来却把这事儿给忘到脑后了。这根弯弯曲曲光光溜溜的破棍子抓又不好抓,靠又没法靠,能帮得了白起多大忙呢,要不是打算等欧冶回来,倒不如去金窑打把锯子,做个轮椅出来。不过,自己实在不那么擅长木器,这轮椅想着简单,但在没有趁手工具的情况下,真要是坐起来还是比较麻烦的,还不如回头画个图纸,找千山郡的木匠去做好过。

林耀华提着棍子出来,把棍子递给白起。只见白起将棍子弯曲的一头顶在肩上,两手抓紧棍子中部,一支一支的走了起来。看着白起只能用一边的肩膀着力,行走颇为费力,林耀华微微叹了叹,转身去柴房提了把斧子,走出了院子。

林耀华出了院门,径直朝西边山谷走去,一边走一边寻思,轮椅暂时做不出,做对双拐还是绰绰有余的,起码昨日打的钢匕首就正好可以用来削木头。不一会,林耀华走到了谷外的林边。这里往北都是密密麻麻的原始森林,大多是笔直的松树,也有不少多叶多枝的树,林耀华却叫不上名字。林耀华选了两跟一寸粗细、丫叉的位置又非常合适的树枝,举着斧子砍了下来,削掉已经有些发黄的树叶和多余的枝杈,剥去树皮,抗在肩上走了回去。

林耀华回到院子,将木头仍在井边,在井沿上坐下来,拿起一根木头用钢匕首削了起来。钢匕首经过林耀华昨日的打磨,刃口非常锋利,指头粗的枝杈都是手起刀落,几乎没什么停顿就径直削掉。

白起方才见到林耀华一声不吭的走了出去,本就奇怪,不一会却见他扛了两根木头回来,更加奇怪,因此就对林耀华的行为关注了起来。这会看到林耀华一刀一刀的削着木头,心里有些好奇,不知这林耀华到底在做什么。当白起慢慢注意到林耀华削木头的速度时,脸上的的颜色逐渐从好奇变成了惊奇,连忙抗着弯拐隆咚隆咚的挪了过来,问道:“这匕首是什么材料?怎么这般锋利?”

“这是钢。”林耀华一边答道一边将匕首递给了白起。林耀华看着白起眼珠都快掉下来的样子,心里微微得意,脸上也有些炫耀的神色,心里暗咐,就知道这家伙会有这么一问。

白起接过匕首,看那匕首长约一尺,刃长三分有二,表面有一丝丝的细纹,光瓒雪亮。栋(刀背)不足二分,薄如铜锯。把手以匕镡分隔,长三寸余,木衬外面紧紧的缠着皮条,粗细合适,又不容易脱手。整把匕首约摸四两重,入手较轻,刃重而把轻,抓握非常顺手。白起右手握住匕首,在左手四指上轻轻一划,指肚上立即出现四条血痕,接着一条血线立即将白起的左手和井沿连接起来。林耀华大惊,扔掉手里的树枝连忙扯衣襟,却发现往常的麻衣变成了皮衣,扯了半天也没扯烂。然后一阵手忙脚乱,慌慌张张的朝房里跑去。林耀华一阵自责,都怪自己没说清楚这钢匕首锋利到何种程度,白起也是,真不愧为白痴(粤语读“痴”字很像普通话的“起”字),竟然用自己的手试验。

白起像是没有任何察觉一般,仍一脸惊奇的把玩着匕首,一时用拇指摸摸刃口,一时又在空中挥舞两下。

林耀华抓着几张大元纸和一条麻布条跑了出来,扯过白起的大手,用纸吸干鲜血,将一块干净的大元纸折成几层,包住白起的四指,再用麻布条缠好绑牢。这才对着白起大骂起来:“你真是只猪,你干嘛用自己的手试刀刃?没见过你这么笨的。”

白起呵呵一声傻笑,答道:“用你的手试我怕你不干,只好用自己的。”

林耀华一阵气噎,说不出话来。

白起爱不释手的抓着匕首,小心的向林耀华问道:“大华兄弟,这个匕首送给我行不行?要不我跟你换,我用十张豹皮跟你换怎么样?”

“行,有什么不行的,就送给你了,豹皮你自己留着吧,再说了,你有豹皮么?”

“呃~,这个,等我腿好了,你要多少豹皮我都给你弄来,熊皮虎皮都不在话下。”

“算了吧,我还是少造点孽吧。不过你现在得把匕首给我用用,我得先把拐杖削好啊。”

“啊?你削的是拐杖啊?给我用的?为什么这个形状的?”白起疑惑的递过了匕首。

林耀华拾起树杈,一边削一边说:“这形状不比你那根破棍子好啊,这个丫叉撑在腋下,抓着这个把手,两只手一边一个,你就变成三条腿走路的了,哈哈。”林耀华说完淫荡的大笑起来。

“大华兄弟,你刚才说这匕首是什么材质的来着?这种材料贵重么?”

“这叫钢。这钢现在是很贵重的,不过只要冶炼的方法得当,就可以大量生产,以后应该会比铜要便宜一些。不对,如果大量冶炼的话,不但是这钢,就算铜也比现在要便宜的多的多。”

“哈哈,那样的话,战士们可以大量的装备这钢匕首了。”

“是啊每人配一把绝无问题。钢匕首算什么,要是大量制造钢箭镞和钢刀,对战士们的战力绝对提升不止一个档次。”

白起想了一会,摇头说道:“这话我不赞同,青铜箭镞已经足够锋利,更锋利的箭镞顶多在偷袭时会有些优势,更容易杀人无声息而已,但在攻防战中却无多大用处。事实上,在出征前,很多力气较大的战士都会可以的将箭镞磨钝,不但能增加箭射入敌人身体时的冲力,还能解决箭支容易透体而出的问题。至于刀,也就在狩猎中有点用到,战争中是没什么用处的。”

“哦?竟然会这样?箭支穿透敌人身体不是更好么?还有,刀可砍可劈,实在是杀戮利器,为什么战争中没用呢?”

“战斗时往往都是骑射,节奏很快,箭支透体而出,被射中之人往往还在马上,意志坚强者只要忍住伤痛,短时间内还是有战力的。但如果箭镞较钝,箭射中敌人时,冲击力较大,敌人往往会向后仰翻,容易落马。在马快速跑动的时候落马,摔也摔的七荤八素了,再加上箭伤,敌人往往意志崩溃而失去战力,更何况落马后还极易被其它马匹踩伤踩死。至于刀,在战斗中基本用不到。翿只有在近战时才有用,但近战时战斗的节奏和战果非常不可控。要知道,战士的性命是非常宝贵的,所以战斗中极力避免胶着近战,怎么会舍去马速度快和骑射远攻的优势而去近战呢?”

“这里打仗都是骑兵么?难道没有步兵么?”

“步兵有啊,不过都是用于防守,沈城南边的海河关,还有峪谷郡北边的顶子关,都驻扎了很多步兵。正是因为有这两关,虽然大石郡只是个空郡,孤竹人也不敢占驻,只能退回到葫芦谷去。这两个关只要各有一营步兵把守,就能不惧千军万马。”

“步兵只用来守关么?平原战中不会用到步兵么?”

“也有,但极少,即使在平原上调用步兵,也是在无关可守的情况下用做防御。步兵基本上是配备短弓和镰矛,待敌人冲击过来时,先是用短弓射两轮箭,然后将镰矛杵地,倾斜向前,抵御敌骑的冲击。接着是混战,用镰忍削马腿,敌人落马时便用矛头刺敌。如果用刀,怎能抵御战马的冲击?可能一刀还未砍出去,早已被踏成肉泥了。况且战马和战士的身上都有皮甲或者藤甲,钢刀再锋利恐怕也难以对战马造成致命伤,还不如矛头刺的效果好。”

林耀华一阵疑惑,前世里的历史剧和小说里很多情节都是讲刀盾组合多么多么厉害。做为百兵之王的刀,竟被白起说的一文不值,亏自己炼钢出来首先想到的便是造钢刀,真叫人沮丧。不过白起说的似乎也有道理,或许在前世镭射枪横行的时代,那所谓的刀剑棍之类都是影视虚构和小说刻意夸大了的吧。那么,在这个时代,如何能提高战斗力呢?林耀华虚心的向白起请教:“那么,在战斗中,有那些方面是制约战斗力的地方呢?”

“箭,箭的数量极大程度上制约战斗节奏。每个战士最多只能挂两壶箭,一壶两打,一共四十八支。往往战马与敌骑交锋半里、最多一里地时,全部的箭就会用完,战士就不得不撤回了。”

“怎么会只能带两壶箭呢?马那么大,一匹马两个人都能坐的下,前后都可以带箭啊。”

“箭壶只能挂在马肩,左右各挂一个。马肩前面再多挂一个箭壶,就会挡马腿,影响马的跑动。而后面是要挂马搭子的,要携带水、干粮、药品、火镰、绳索等诸多杂物,如果挂了箭壶,那这些东西放哪里?”

“马搭子的后面不能挂箭壶的么?可以挂马臀上啊。”

“马臀上挂箭壶的话壶底没办法缚住,在马跑动的时候箭壶会颠簸的飞起来,恐怕还没等对上敌人,箭壶里的箭就都掉光了。而且箭壶挂的太靠后时,取箭就很不方便了,那样的话多带几壶箭又有什么意义呢?恐怕还没等将箭取出,敌人的箭已经射穿你的身体了。不过,事实上在突袭的时候,战士往往会卸掉马搭子,在后面多挂两壶箭的。”

林耀华大约明白这个时代的战争的方式,基本都是骑射对骑射,和前世的战争是绝大的不同了。在前世,士兵都是坐在大后方,叼着香烟、吹着空调,跟玩电子游戏一样操纵着机器人,前线打的再激烈再残酷,对士兵也没什么太大的影响,烂掉一个机器人大不了换一台继续。即便是偶尔有需要真正的战士出动,那些战士也个个武装到了牙齿。林耀华想象着前世新闻里那些战士的形象,头戴虚拟成像头盔,身穿全是口袋、挂满了东西的防弹服,外罩外骨骼型的机械战甲,手持镭射枪,背上大背囊,猫着腰,像个贼一样快速的移动。林耀华突然从前世那些士兵的形象中捕捉到了点什么,却又想不到自己忽略了什么,一时沉思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