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青春一晃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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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相遇,但不相识

在青春的尽头,我们每个人都是拾荒者。我们的一生,并不是随时随地都可以去爱的,我们活着,我们相爱,就不能惧怕爱所带来的伤害,正如你曾经告诉我那样:那些伤口都是爱的痕迹。

盛夏,太阳刚刚从地平线慢慢的降落,空气中还带着晚霞的清新空气,下午的太阳依然明亮。A市重点中学后面有一间酒吧,那酒吧很隐蔽,里面有网吧和小型KTV,还有录像厅,这个酒吧一般孩子都不敢进来,里面常年聚集了一群不良少年,在酒吧里面嚣张的打闹,他们总会看谁不爽的就打人。堵在巷子里打一顿,才让人满脸是血连滚带爬逃出酒吧的巷子。

这天,天色刚暗下来,一位穿着白色连衣裙的小女孩,个子小小的,身材又微胖的,看着只有不到十岁的样子,她背着蓝白色的双肩包,扎着双马尾,干净利落,花边帽子显示他的可爱,有一双汪汪的大眼睛,皮肤白净的先芭比娃娃一般,走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毫不犹豫的走回家,巷子里很黑,路灯昏暗的只照到一米以内的地方,他穿过整整一条长巷,也没遇见一个人,她有些害怕,双手紧紧的抱着手里的书包,好像书包里有魔法一样,她深吸了一口气,鼓着勇气继续向前走,终于走出了巷子,在家酒吧停下,掀开帘子往里面望望了,里面烟雾缭绕,显示频不提颁发的显示彩色的图案,女孩在门口张望半天,迈着脚准备进去,就被酒吧的老板叫道:“小姑娘,这里你不能进。”“我找人”小女孩轻声说,声音里带着稚气未脱的语气。“找谁”老板问,“陈曦”。老板转头冲酒吧里喊“陈曦,有人找你,”其实陈曦是我母亲家里的人,也是我的无亲缘的表哥,他比我大六岁,他那个时候很叛逆,酒吧里传来声音,“靠,谁找我。。”陈曦站起来,他好高,才十五岁就很高了,走在前面,出来了,门一打开,就看见小女孩,”你来这里作什么?”“我妈妈说叫你跟我回家吃饭。”“那你等下,我进去里面那东西,”小女孩点点头。不多一会儿,陈曦出来了。小女孩先走,然后陈曦紧跟其后,因为小女孩的耳朵有点问题,所以有时会听不见,不知突然有辆车从前面向她冲来,陈曦看见了就慌忙跑过来把他推到一边,可是来不及,那辆车已经撞上了,小女孩哭着,那钟场面很是恐慌,还没来得及这种事,意欢就被噩梦惊醒了,又想起小时候那见识事了,要不是我耳朵有问题,就不会让陈曦哥哥为我而死,要不是我那时候发呆就不会出现那样的事。

如果可以,让我回到那一段如莲的时光,哪怕将来某一天加倍偿还,这个雨季会在何时停歇,无从知晓,你若安好,那便是晴天。也许那时我的耳朵不是有问题,就会一切都不会发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