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已深,孔雀已离去。
空气中还有淡淡幽香流转,这不是错觉。
荒梦世界里,赤果果的原始生存法则让丑哥对身体本能有了极深的理解和相当程度的开发,也许还比不上狗鼻子,但是只要他想,基本也没有什么气味分辨不出。
丑哥倒是想过凭着这幅正太面目混个软玉温香什么的——可但是,这真的挺不现实。
孔雀是个“有故事”的人,他很清楚,但无意探究,至少不会主动探究。
身为鲶鱼计划中必然被抛弃的核心,它就像是生活在一个大笼子里,除了手里的石头和脑子,几乎没有秘密可言。
前世陈阳为求解脱,不惜出卖家族向宗门摇尾乞怜,身败名裂最后的凄惨下场可谓殷鉴不远。
他不想不愿重蹈覆辙,那么石头和荒梦世界的存在就是他最可依仗的希望所在,他只能小心小心再小心。
再者说了,前世他童年少年身边没可依赖的亲人,为出人头地一直都是埋头苦练,真没什么卖萌讨巧的经验。
失败经验倒是有——特么的,前世还是一只阳光美少年,这辈子托生这么丑,吓人倒是信心十足,勾人什么的——哈,天气真不错吖!
丑哥更明白,孔雀这种女人,真不是一般二般的条件能够打动的——这宝贝石头应该可以,但是——陈奉真把他被卖得就够廉价了,就不用再考虑打包甩卖了吧?
“说到底,还是实力不济,顾忌太多吖!”
丑哥惯例胡思乱想了一会儿,看看时间不早,收了心,开始做进入荒梦世界前最后的准备工作。
他从老式雕床暗格摸出个密封玉石扁盒打开,拿出一片一指长半指宽、紫色箭形草叶,含在嘴里咬下一截,收好玉盒皱眉一点点将草叶在齿间磨碎。
没错,这就是大名鼎鼎的龙血草——前世他气海被破,在家族无足轻重花光积蓄也只艰难弄到一片,如今他只稍稍一提,就有保存完好的龙血草定期送到面前——这算是挟位自重吗?
在不知不觉间,前世坚韧热血,不惜为家族死战的阳光青年,正一点点把灵魂隐入黑暗,向更适合生存的形态默默的进化、蜕变着。
不过说实话,龙血草味道真不怎么样,腥气极重,象冷凝后的生血。唾液一浸就如醇酒遇火,迅速在口腔、食道划出灼烈火线融入血液,再随着心脏泵压烧遍全身。
丑哥皮肤迅速泛红,原本的恹恹之色一扫而空。
脱去睡衣光着还没什么肉的排骨身板儿,丑哥从枕下抽出一把奇形小刀——刀柄十公分,刀锷是打磨圆润、弧面向前的半月形玉石,掀掉前端小帽,古怪的半圆薄刃却只有一公分半。
丑哥左手摸索按在胸前,右手倒持怪刀插入左手食中两指缝隙,然后,压下——
几乎没有什么声音,表皮、真皮、角质层什么的一穿而透,丑哥抽刀,左手两指挤压下,也没什么窜血的违和画面。
握刀的右手捻着胸前鸡心石挂坠堵到伤口处。急窜的血液碰到石面,立即如水入旱沙涓涓而没。
要说这石头,看外表真的很不起眼。
长约三公分宽两公分,黑不溜秋的,细看才能发现隐隐有点紫色,表面有点奇怪的纹路,当普通观赏石都勉强。
也就是形状挺特别,整体呈扁菱形,六棱六凹两两对称,难得是天然生成。
前世陈阳也未必没有留下把玩的意思,毕竟那方鼎除他和陈阳,前世今生居然都没别人见过,就已经够神奇了,更别说,还能飞!
只是陈阳被怨恨蒙了眼,在鼎中便溺又很不凑巧的被丑哥看到,心怀“不敬祖先”的鬼胎,情急下才用这东西砸他,以致错失了到手的“机缘”便宜了丑哥——哦不对,前世陈重长得俊俏死得壮烈,精神肉体都跟丑字无缘。
那时陈奉真持枪杀人、母亲出走令陈氏蒙羞,以致丑哥一直不受人待见,即便他懂事乖巧,可也没人会想着给这苦命娃买点什么玩具——有吃有穿已经很不错了,你个小屁孩子还要什么自行车呢?
当时因为这东西沾了他的血,看着也挺好看,所以就没将这“凶器”扔掉,把玩几天就莫名决定将之留作“童年”纪念。
他想钻孔穿线做个坠子,可钻头磨平都没在石头上刮出个印子。
后来还是爷爷陈墨看这孩子满头大汗不知搞什么,就随口问问,听他一说觉得这孙子怪可怜,就想顺手帮个小忙,谁知老爷子出手也是奈何这石头不得。
于是老爷子也来了点兴致,带着小孙子找个实验室,各种光、各种谱、各种火烧、水泡过了个全套,也还是没弄明白具体是什么东西。
最后是一个生物领域老专家比较靠谱,说这东西就是个什么奇怪种子化石,并表示很有兴趣要出三千块钱买下研究研究。
陈重每月零花有限,但吃穿不愁还真不缺钱。理所当然拒绝,那老头也就是对化石年代成份有点兴趣而已,不是志在必得,于是作罢。
总之,综合各路专家结论最后就是一句话:这玩意算是个无辐射、无污染,且具有一定收藏价值的东西——正是所谓的“韵出天成自然美”。
当然,你得先有那欣赏水平——这玩意丑哥自然没有,但也不耽误他觉着挺美。
老爷子自然不会抢孙子的小玩意,顺便帮着找人在石头外边镶个黑色合金套,配了根什么什么丝的细绳做成挂坠。
之后二十多年,这坠子陈重一直挂在胸口从不离身,可也从未出过什么特别感应,真就是个纪念品。
直到他血拼古武身死,这玩意才放出道氤氲紫光一照,就给他弄了个鬼身——可也仅仅维持到他吓死陈阳,就被宗门出品的雷符一下打灭。
这一世丑哥没等陈阳过手就来了个捷足先登,得手后自然不会再搞什么试验分析,直接照前世一样弄了黑合金套子和绳子挂在了胸口——嗯,丑哥其实是个念旧的。。
既然知道这东西不凡,自然不会象上一世那样随意对待,可丑哥也想不出该怎么对待他,就是觉得除了荒梦世界里的努力,他应该还能做点什么——这就像是刚入手了新手机,不折腾折腾就不舒服。
虽然战天那个巨货再未出现过,但丑哥一直对当初被蝼蚁般虐杀耿耿于怀,时时意淫着获得荒梦世界主权后,一定要将之如何如何——
于是这厮就想着,小说故事里那些宝贝都有滴血认主之类的情节,反正试试不要钱。
结果就是发现这玩意,它真吸血,最让人放心的是,它吸血却也不贪,自然流出的它有多少吸多少,等血止了它也不会硬抽。
这可也算是见识到这奇石的“神异”之处了哈!
虽然没什么直接效应,丑哥却也挺兴奋,别的不敢说,但是这血,可真是自家产的——反正龙血丹催发加速人体新陈代谢的,只要有节制,养个十几二十年那真是毫无压力。
丑哥还认为,胸口的血液最接近心脏,应该比较“纯”,于是又专门打了这个小刀。
刃太短,那是怕控制不好“伤了心”,他实在不能坚信自己的人品还能再次带着“宿慧”轮回一次——他人品要真好,就不会再摊上陈奉真这种极品的爹!
至于通过爷爷跟四大家讨龙血草,本质来说也是他心急的表现,毕竟,他这条鲶鱼身份价值是有“年限”的——等年岁相差不差的同龄人都长大,他也就到了该“报废”的时候了,所以现在多捞一点是一点。
总之,没人知道,一个七八岁的孩子,会每天在深更半夜的时候拿刀插胸口——放血玩儿。
随着血液流失,丑哥身上那股子燥热也渐渐消退。
等到心跳也不再那么剧烈,丑哥拿开石头,低头看着伤口,只有一道不明显的细线,明天这个时候,基本就愈合了,只要不受到直接打击,跟人动手都没问题。
石头却依然没有任何变化。
吁了口气,丑哥将睡衣穿上盖住石头,这才轻轻躺倒床上。
双目一瞌进了荒梦世界。
年华易逝,如今丑哥的荒梦世界,变化之大可谓是天翻地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