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穿越时空【完结】女警太媚惑:一不小心搞定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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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广告代言人3

哼,我总有一天让你们这些古代人知道,真正有价值的不是死板的什么玉啊,金子啊,等等石头,不就是稀缺资源吗,有什么了不起的。

这些神马,都是浮云,浮云啊,浮云~~~~~~~~~~~

在一个有挑战性的社会中,只有设计!智力!才是不可或缺,且不能复制的东西才是真正先进,领先潮流,永远居于不败之地的!

哼!!!

我一定要找到一个合适的代言人来宣传我的产品,只要这个代言人够时尚,够潮流且有档次,那么我的产品也一定会被带起来的!

就好像动感地带和周董这对无敌组合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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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决定去京城之前,我已经思考出了三个人选。

第一个,是最近在京城的青楼中大红的一名花魁,她的名字也很有特点,叫做金铃铛。

据说这位金铃铛的手腕和足腕上都套上了纯金打造的铃铛,只要她翩翩起舞的时候,那些铃铛都会发出悦耳的鸣声,令人心醉。

再加上她柔软纤细的腰肢,秋水明眸,菱角红唇,据说还可以在人的掌心上跳舞,而且最玄乎的传闻,是她还有外国皇室血统,是名外室公主!

这些噱头我早就见怪不怪了,什么在人的手掌上跳舞啊,在我们那个时空啊,汉朝的赵飞燕早就玩烂了,什么外国皇室血统啊,谁知道她什么血统,古代也没有检验DNA技术,大家还不是胡编乱造?

我知道但凡男人都有个心理,若是玩的女人档次比较高贵,神马落难公主啊,神马破产的千金大小姐啊,那就会觉得自己的档次也高了,牛B了,风雅了!!

这就和明星的穿去参加晚宴的二手衣不管有多烂,说不定还有汗臭味和不知道神马香水脂粉味,但是那些粉丝们和钱多没事做的大款们就喜欢买啊!谁叫那是曾经明星穿过的,而且穿去接受闪光灯照射的东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