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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辩论战术的运用(19)

问:“天有姓吗?”

答:“有姓。”

“姓什么?”

“姓刘。”

“你怎么知道姓刘?”

“从天子姓刘而得知。”

张温尽提歪问,秦宓则以歪答对歪问,以谬制谬,使张温自惭形秽。

这是说辩中较为机智的说辩艺术。它的关键点是大脑反应必须灵敏、快捷,要敏于选择谬例。所选谬例愈谬愈有反驳力和讽刺性。

三国时吴国诸葛瑾的长子诸葛恪,年少有才名,辩论应酬,莫与为对。一天,一只白头翁停歇殿前,孙权问:“这是什么鸟?”诸葛恪答:“白头翁。”在座的张昭年纪最老,以为诸葛恪拿鸟取笑他,便挑拨说:“恪欺陛下,没听说有鸟叫白头翁的,你能找出白头母吗?”诸葛恪道:“有鸟叫鹦母,你能找出鹦父吗?”

张昭无言可答。白头翁只是鸟的名称,并不代表雌雄。诸葛恪歪答对歪问,回敬十分有力。

1935年在巴黎大学的博士论文答辩会上,法国主考人向年轻的中国留学生陆侃如提出了一个奇怪的问题:“《孔雀东南飞》这首诗里,为什么不说‘孔雀西北飞’呢?”陆侃如应声答道:“西北有高楼。”陆引用了我国古诗19首中的名句“西北有高楼,上与浮云齐”,孔雀自然飞不过去,只好向东南飞了。

真是问得奇怪,答得巧妙,令人捧腹叫绝。此例中陆侃如所选择的谬例,就是依据主考人提问的情况,选择一妙例,从而达到以谬制谬的目的。

在运用谬答术时,由于谬例的选择不受类比关系的限制,可以任意杜撰,因此,运用谬答时,要尽量依据对方提出的情况,选择适当的谬例。

在运用当中,谬例的选择也可利用时间和空间等因素构成差错,形成表达上的不协调,并因两不相谐而实现其奇趣。

另外还要注意,在运用当中,也可以采用设立条件的方法,来回答一些模糊、愚蠢、荒诞的提问。

有个国王指着一条河问阿凡提:“这条河的水有多少桶?”阿凡提答:“如果桶有河这么大,那只有一桶水;如果这个桶有河一半大,那就只有两桶水。”国王的提问非常怪,阿凡提便先设一个条件,后说结果。条件不同,结果也不一样。

这样,就把一个无法回答的怪问题给答得十分得体。

论辩时,我们不必过于计较一时一地的输赢,而必要的妥协是论辩双方形成合作或者更加合作的唯一途径,是一种性格和人格的磨炼。

适时妥协是必需的

可以说,婚姻一开始就是一种妥协的产物。

男女之间想象中的“王子”、“公主”与现实中的恋爱对象总有一定的差距,面对“固执己见”的姑娘小伙们,介绍人总要开导他们放宽条件,说什么“这位先生各方面条件都达标了,就是身高差了2厘米,不过他今年才20岁,还可以长高”,或者“别总是看人家姑娘的缺点,结了婚有了感情,什么黑呀白呀,看惯了就完美了”,而这么一说,双方一般来说也就“凑合”了。而婚前就有一种妥协感的夫妻,由于在婚姻生活中仍然不忘妥协原则,一般来说并不比那些曾爱得死去活来的夫妻生活得差。

论辩也是一样,懂得彼此妥协,才会共享胜利。

在20世纪,印度的国父莫汉达斯·卡拉姆昌德·甘地奉行“勿以暴抗暴”的不抵抗主义,最终获得了胜利。在亚穆纳河之滨,印度为怀念他建造了一座纪念碑,纪念碑是用黑色砖头修建的普通平台式建筑物,上面用英文和印度文铭刻着他的教诲:“我希望印度自由强盛,敢于牺牲自己,勇于创造一个美好的世界。每个人应当为自己的家庭牺牲,每个家庭应当为自己的县牺牲,每个县应当为自己的省牺牲,每个省应当为自己的国家牺牲,每个国家应当为全人类牺牲。我期望‘天国’降临尘世。”

虽然时至今日,正像甘地晚年所担心的那样,他的继承人抛弃了他的教诲,但在人们日常生活的种种论辩中,不抵抗主义可以大派用场。

其实何止于甘地。这个世界上的所有胜利,有哪一个不是经由妥协而取得的?

不抵抗主义貌似妥协,实则也是一种攻击的方法。在日常的人际交往中,谈论的话题十有八九不是学术性上的问题,也不是国与国之间外交上的原则问题,消遣多于研究,大可不必认真,大家说说笑笑便行,不必费心费时做更高的研究和争辩,所以有时候胜败无妨。胜败无妨者,自然就高人一筹。

与人发生无意义的争辩,不仅使个人的精神、时间、身体都蒙受了莫大的损失,而且使自己减少了合作能力,进步自然也就受到了限制。疯狗争路,那就立刻让开它,缩短我们赶路的时间。否则,如果被它咬上一口,虽然我们可以把它打死,但我们已经得不偿失,甚至还可能因此染上狂犬病。

罗斯福总统虽然没有在与对手的论辩中真正打出白旗,但他也算是深谙此道——对于反对党,他往往会和颜悦色地说:“亲爱的朋友,我们两个的见解自然不同,让我们来讲些别的话题吧!”随后,他会使出别的手段,使对方放弃了自己的意见,而去接受他的主张。

成功者的第一步都是避免争辩,在尽量避免争辩中为自己做事赢得时间,并以免除争辩来感动人心,为自己做事赢得支持。而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你的意见应当以谦虚的态度说出来,不可以表示一种不容置疑的态度,以免引起别人的反感。

妥协要选择好时机

妥协时机的选择,往往决定了妥协的成败。那么什么时候才是妥协的最佳时机呢?

我们可以选择在结论明晰的时候妥协。

在这个时候的妥协,是向结论妥协,根本就无损我们的尊严。——结论的得出一般都是建立在参与论辩的基础上,没有经过深入的论辩,向结论妥协就毫无意义。

在对方因为没有胜利而痛苦不堪的时候也是我们妥协的时机。

严格说起来,这是一个永远在寻找结论却又永远寻找不到结论的世界,而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自以为找到的结论,往往不是似是而非,就是过于琐碎。如果你同意这种看法,那我们就把似是而非的琐碎的胜利送给对方,让对方去享受似是而非的琐碎的得意。这个举动将使我们获得一种做好事、做好人的感觉,在一种“完全彻底为他人利益而奉献”中获得心理的平衡和心情的舒畅。

还有就是自己另有更重要的事情需要马上去办的时候我们也要考虑是否妥协。

衡量一番轻重缓急,如果另外有事情比继续论辩更为重要,你当然不如宣布自己失败,然后我行我素地去干你自己的事情。

总之,达成妥协要遵循六项原则:

一是遇到矛盾和争执,当然要亮明自己的观点,但未必要坚持到底。。

二是力求在妥协中找些积极的因素,而不是觉得在忍气吞声中受了多大的委屈。

三是受降如受敌,接收来降之敌,要像迎战来攻之敌一样,对待降敌仍然需要保持高度警惕和戒备,以防欺诈。

四是不让对方错以为你软弱和缺乏主见。

五是面对对方的妥协,别忘了表达一番理解和感情。

六是对于一些非正常的妥协,别忘了告诉对方下不为例。

§§§第4节诡辩及灵活机智的反诡辩术

中国人的善辩举世闻名,在古代甚至有“说客”的专职。

在外国,“诡辩”一词最早是由希腊语“智慧”一词演化过来的。至今英语中的“诡辩(sophism)”一词仍与“哲学(philosiPhy)”一词共用同一词根“sophy”,该词根的含义为“智慧”。可见,诡辩是一种争论的智慧。

《辞海》将诡辩定义为:不是客观地从事物的全面联系把握问题,而是由主观出发,任意挑选事物的一面作为借口,或以事件的表面相似为根据,作似是而非的论证来颠倒黑白、混淆是非。

所谓诡辩,就是有意颠倒是非,混淆黑白。武断,是根本没有理由;谣言,纯粹是无中生有。而诡辩者总是要拿出一大堆“根据”,在表面上很能迷惑一部分人。

古代一个城市的市民都不知道一个自称智者的人是个诡辩家,都巴望着聆听他关于智慧的演讲,花了许多钱,终于把那个自称智者的诡辩家请上了他们专门为他搭设的讲台。

第一天,诡辩家登台便问听众:“你们知道我要讲什么吗?”大家都说不知道。诡辩家于是说:“既然你们如此无知,那我讲了有什么用?”说着便走下讲台。

第二天,他登上讲台对听众们说:“你们知道我要讲什么吗?”大家记得昨天的事情,于是都说知道。这个人于是又说:“你们已经知道了,我重复一遍也没有意思。”说着又走下了讲台。

第三天,诡辩家再一次登上讲台大声问:“你们知道我要讲什么吗?”听众有的说知道,有的说不知道。没想到诡辩家却说:“知道的人去讲给不知道的人听吧!”说完就走下讲台,扬长而去。

市民们无可奈何,只好留下了那个讲台,作为了这座城的耻辱柱。当然,也有少数市民知道这个诡辩者其实给这座城市的市民们上了三堂生动的课,主题全部关乎智慧,而且并不难解。当然,联系起来看,它就是一堂完整的关于诡辩的课。

诡辩是实践上错,逻辑上对。

芝诺是古希腊一个极善于诡辩的哲学家。他的一个众人皆知的“阿基里斯永远追不上乌龟”的诡辩是这样的:阿基里斯是古希腊神话中善跑的英雄。假设乌龟先爬一段路然后阿基里斯去追它。芝诺认为阿基里斯永远追不上乌龟。因为前者在追上后者之前必须首先达到后者的出发点,可是,这时后者又向前爬了一段路了。于是前者又必须赶上这段路,可是这时后者又向前爬了。由于阿基里斯和乌龟之间的距离可依次分成无数小段,因此阿基里斯虽然越追越近,但永远追不上乌龟。

当然,这个结论在实践上是错误的,但奇怪的是这一论证在逻辑上却没有任何毛病。

在古希腊,还有一则更妙的诡辩是这样的。

一粒谷子落地时没有响声,两粒谷子落地时也没有响声,三粒谷子落地时还是没有响声……依次类推,一整袋谷子落地时也不会有响声。

这同样是实践上错,逻辑上对。“实践上错,逻辑上对”这一结果说明,思想的情况和事实的情况是不同的,思想中的真理和事实上的真理是不同的真理,这两种真理分别有着不同的用处。例如,逻辑定理与事实就常常不一致。

有一条逻辑定理说的是“随便一句假话都能推出任何一句话”,这听上去十分荒唐。结果真的有人就要英国大哲学家罗素证明从“2+2=5”推出“罗素是教皇”。深邃无比的罗素做出了如下的证明:假定2+2=5;等式的两边各减去2,得出2=3;易位得3=2;两边各减去1,得出2=1;教皇与罗素是两个人,但既然2=1,教皇与罗素就是1个人,所以罗素是教皇。

这个结论,有人说是笑话,如果是这样,应当说是一个很深刻的笑话。

由此的确可以悟出,思想和事实是两回事,理解这一点至关重要。实际上这并不很难理解,我们在上学时学到的点、线、面、平行线、三角形、圆形等在事实上是不存在的,它们只是思想上理想化的东西。思想与事实的联系只是表现为思想可以应用到事实中去。前面讲到的那两个诡辩只是给错误想法敲敲警钟,除此之外并没有什么用处,因为它们的确很荒谬。

“鸡三足”是中国春秋战国时期思想家公孙龙子的一个著名诡辩——说鸡有足是一足,说鸡有左足是一足,说鸡有右足是一足,加起来共三足。现实中,也常常有人运用传统文化中的诡辩手法达到自己的目的。如有人宣称:人既不可能研究他所知道的东西——因为无须加以研究,也不可能研究他所不知道的东西——因为他根本不知道去研究什么。所以,所谓“学到老”是没有意义的。也有人说,诡辩的出发点是主观唯心主义;还有人说,诡辩的出发点是形而上学唯物主义,从辩证法上来分析,诡辩的本质是利用语言上的逻辑关系模糊事实真相的一种手段。

“诡辩”和“巧辩”这两个词,在古代是没有多大区别的,“诡”中有“巧”,“巧”中有“诡”。后来这两个词意日益分开,出现了明显的区别。有人认为,诡辩是错误的议论,巧辩是正确的议论。不过,诡辩固然都是假的,但巧辩也未必都是真的,两者的共同点是都符合逻辑。如果在辩论上,辩论者利用“诡辩”巧妙地制服了对方,大概只能叫巧辩;外交场合,一方用“似是而非”的议论反击了对方的无理要求,往往称之为雄辩。

诡辩有很多形式,这些形式都有一定的特点。比如似是而非、白马非马、割裂联系等。了解诡辩的特征对正确理解诡辩非常有帮助。

似是而非

古时候有一个无赖,借了人家的钱硬是不还。没办法,借钱给他的人只好告官。

这一日,县官开庭审理此案。县老爷开门见山问无赖:

“你借人家的钱为什么不还?”

无赖答道:

“老爷,你有所不知,现在的我已不是当初借钱的我,还钱的应该是借钱的我,而不应该是现在的我。”

县官是个糊涂虫,听无赖这么一说,觉得似乎有理,于是宣布无赖无罪,了结此案。

借钱给无赖的人越想越憋气,一气之下把无赖打得鼻青眼肿,头破血流。

时过几日,无赖的伤有点好了,便也到县老爷那告状。县官传来了那位借钱人,问:

“你在光天化日之下为什么动手打人?”

借钱人答道:“老爷,你有所不知,现在的我已不是打人的我,治罪的应该是过去打人的我,而不应该是现在的我。”

糊涂县官一想,“对呀!”于是宣布无罪释放。

这个故事,对似是而非的诡辩做了淋漓尽致的揭露。

古希腊思想家赫拉克利特有句名言:“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他有个学生叫克拉底鲁,是古希腊最早的诡辩派代表人物。克拉底鲁将老师的上述观点推向诡辩,说不仅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而且“连一次也不能”。如果我们问他:“这是长江吗?”他一定回答:“不,我无法说它是什么,因为当我说的时候它就变了。”

克拉底鲁的论点道出了诡辩的另一主要特征:似是而非,不确定。诡辩不确定的观点实际上是一种相对性观点,它突破了以往的绝对性观点,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但是,它的相对性排斥任何绝对性,泛滥成了相对主义。列宁曾经尖锐地指出过,从赤裸裸的相对主义的观点出发,可以证明任何诡辩都是正确的,可以认为拿破仑是否死于1821年5月5日这件事是“有条件的”,可以纯粹为了人或人类的“方便”,在承认科学思想体系(它在一方面是“方便”的)的同时,又承认宗教思想体系(它在另一方面也是很“方便”的),等等。

列宁一针见血地概括了诡辩的相对主义思想根源。马克思主义认为,任何真理都既有绝对性又有相对性,是两者的统一。从绝对性来说,任何真理都包含着不依赖于任何人的客观内容,都不能被推翻,而人类认识每前进一步,都是对无限发展着的客观世界的接近;从相对性来说,人类已经实际达到的认识总是有限的,任何真理性的认识都只是对该对象一定方面、一定程度、一定层次的正确反映。由此可见,任何真理都既是绝对的,又是相对的,而任何真理都是由相对真理向绝对真理转化的一个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