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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辩论的准备阶段(3)

美是一个事物或行为的特质,它有着三个特性:第一是形象性,第二是感染性,第三是功利性。第一,形象性指的是,一个事物如何发挥它的美,它就必须拥有一个具体的形象或形式;第二,它也必须拥有一个感染性,让人们能够引起本身的欢愉或喜爱的感觉;第三,它也拥有一个功利性,能够给予人精神及物质上的好处,例如净化及使用等。由于美的存在必须由这三个特性进行衡量,因此也就产生了一个客观的规律,而由于要用这个客观的规律去衡量,对方怎么能够说这是主观感受呢!

除此以外,美的三个特性也是独立于人的主观意念之外的。人的主观感受不能改变这三个特性的规律,在欣赏的过程中,主体与客体所产生的关系只能是感受与被感受的过程,是客观存在的美引起的人的美感,而不是人的美感创造客观事物的美。美不以欣赏者的个人主观意念而改变。

反方西安交通大学队的规范陈词,也是从定义入手提出论点的:

我方认为美是情感的想象活动所引起的精神愉悦,它需要感受与存在而会于心灵。

而且随之抓住对方的定义,展开进攻:

如果美是客观存在,像这张桌子一样的话,我们根本就不用“感”也不用“会”,只要“看”就可以了,这样倒也方便!只不过我们看到的将会是千篇一律的美,因为美是客观存在的,那么只要大家的视力差不多,对美的认识就应该是相同的呀!如果这样,就有一些问题不好解释了,为什么我们要不断地交流,对美术、绘画、音乐、包括辩论的感受呢?

我们姑且不论这一轮辩论的内容,仅从他们辩论的方法与步骤分析,就可以了解:给概念下定义,是表达论点时经常使用的方法。可以用明确定义的方法去阐明论点,也可以用明确定义的方法去反驳对方的论点。在定义上稍有失误,就可能使立论失败;同样,利用对立方定义的失误,也可能使驳论成功。

在辩论中,定义是十分重要的问题,无论是辩护还是辩驳,论点上的分歧,往往表现在对概念的理解上。有时理解上仅有细微的差别,也会成为相互对立的焦点和相互攻击的靶子。为此,在辩论时首先要明确定义,弄清概念。

概括适当

我们确立和表述论点时,往往有这样的情况,就是从个别事物、现象推导出一般的普遍的道理,这就需要概括。

鲁迅在为内山完造写的《活中国的姿态》序里,这样写道:

“一个旅行者走进了下野的有钱的大官的书斋,看见有许多很贵的砚石,便说中国是‘文雅的国度’;一个观察者到上海来一下,买几种猥亵的书和图画,再去寻寻奇怪的观览物事,便说中国是‘色情的国度’。”

这里,旅行者和观察者的结论都是不可靠的,因为他们都犯了以偏概全的错误。

我们所说的概括适当,是指由个别事物或现象概括出普遍性的道理,要使这种推导具有必然性,能由个别必然推出一般,既不扩大也不缩小,要恰好合适。扩大了就会以偏概全;缩小了就会以全概偏。倘若根本就缺乏必然性而要硬推,就会使论点与其依据脱节,成为强加于人的观点。

合乎事理

确立、表述论点,要合乎事理,才能正确地反映客观。倘若与事理不合,此论点即失去了正确性、科学性。

据载有两国外交人士会谈石油问题。输出国要求每桶石油额外加价的金额超出原来一桶石油的全部价格,购买国对此深为不满:

“先生,如果我们理智地讨论问题,就必须共同遵守一些原则。”

“什么原则呢?”

“例如,没有一件东西的局部比它的整体还要大。”

“这个原则嘛,站不住脚。好吧,我打个比方,狐狸的尾巴不是往往比它的身子还要长吗?!”

这是一段狡辩,双方辩论的理由都不合事理。购买国的原则是局部不能大于整体,其实商品的额外加价与本身的价格,并非局部与整体的关系,这二者与最后成交价的关系才是局部与整体的关系。输出国以“狐狸的尾巴比它的身子还要长”为由,来说明局部可以大于整体,也不合乎事理,因为狐狸的整体应该是身子与尾巴之和。这种不合事理的论证,是无法作出正确、科学的论断的。

语无歧义

著名数学家华罗庚上中学时,有过这样一件事:国文课老师要求学生们针对胡适为他自己的诗集《尝试集》所写的序诗写一篇文章。华罗庚就此写了一篇题为《“尝试”的概念不能混淆》的文章。文中说,胡适的序诗曰:“尝试成功自古无,放翁此言未必是。我今为之转一语,自古成功在尝试。”这诗中两个“尝试”,其概念的含义根本不同。前一个概念是指第一次试验,而后一个概念则是泛指一切的试验,既可能指第一次试验,也可能指无数次试验。华罗庚辨析了“尝试”这个概念的语义,揭示了序诗中的错误,从而批驳了胡适的观点。

在辩论中表述论点时出现歧义现象,如果是故意者,则为诡辩,就失去了辩论的意义;如果是无意中不慎出现者,也是一种错误,严重的可以使其论点站不住脚。

歧义,是指语言,或是词或是句,其含义不是单一的,既可以解释成这种意思,也可以解释成另外的意思,这时它的语义就不确定了。如果表述论点的语言发生歧义,论点的含义就不确定了。

谨防矛盾

表述论点不能自相矛盾,如果出现矛盾,就难以自圆其说。这样的论点自己也可以否定自己,是无法站住脚的。

论点中若有矛盾,只需对方稍加点破,自会败阵的。濠梁之辩就是一个很好的事例。

庄子与惠子游于濠梁之上。庄子曰:“倏鱼出游从容,是鱼之乐也。”惠子曰:“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庄子曰:“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鱼之乐?”(《庄子·秋水篇》)

从这一论辩中可以看出,庄子十分机智,他能敏锐地抓住惠子论点中的矛盾进行驳斥。惠子认为“你不是鱼,怎么知道鱼的快乐?”这其中就包含着矛盾,不是鱼就不知道鱼的情况,那么,“你不是我,当然也不会知道我的情况”。而我的情况是,我知道“鱼之乐也”,你不是我,不知道我的情况,当然你也就不可能以此来反驳我知“鱼之乐”了。庄子点破了惠子论点中的矛盾,惠子的论点自然就站不住脚了。

§§§第2节辩论谋略的制定

1959年,美国副总统尼克松赴前苏联主持美国一个展览会的开幕典礼。此前,美国国会刚通过一项被奴役国家决议,以此攻击苏联。当尼克松与苏联领导人赫鲁晓夫会晤时,赫鲁晓夫质问尼克松说:“我不理解你们国会为什么通过这种决议。这使我想起俄国农民的一句谚语:‘不要在茅房吃饭’。”赫鲁晓夫怒气冲冲地说,“这个决议臭极了,臭得像刚拉下来的马粪,没有比马粪更臭的东西了!”这里,赫鲁晓夫怒火中天,难以自控,出言鄙俗,有损形象,使尼克松也尴尬不已。但尼克松知晓赫鲁晓夫年轻时当过猪倌,他决定以此回敬对方。他盯着赫鲁晓夫的眼睛,用很平静的口气说:“我想主席先生大概搞错了,比马粪还臭的东西是有的,那就是猪粪。”赫鲁晓夫听了一时无地自容,无言以对。

这里,尼克松面对赫鲁晓夫的无礼,抓住其痛处,机巧反驳,击其不备,取得了辩论的主动。

论辩是一种双向的言语表达方式,只有明确自己,了解对方,做到知己知彼,才能保证论辩的质量,取得论辩的成功。

论辩时,我们会遇到不同的对手,知识的差别,性格的不同,年龄的出入,气质的差别,有相识的,有不相识的。相识者,我们知其底细,论辩时自然方便;不相识的,要靠我们认真观察,全面分析,正确推理,仔细揣摸对方的知识程度、言辩特色、表达风格、应变能力、论辩思路和战术安排,从而采取相应的战略和对策,掌握主动权,从容应对。

聪颖灵活者,他们机动灵活,思维敏捷,与他们辩论要快速直接,发挥唇枪舌剑之威力。

迟钝木讷者,他们反应缓慢,理解力差,与之论辩要陈述清晰,阐释圆满,缓缓道来。

刚愎自用者,他们自以为是,好高骛远,与之论辩要导引适体,妙用激将。

顽固强硬者,他们固执己见,不善配合,与之论辩要独辟蹊径,寻找他们感兴趣的话题,使之思路转化。

气躁兴奋者,他们追求新奇,厌恶陈旧,与之论辩要简洁直率,干脆果断。

审题与立论是确定辩论战略的关键,辩论材料则是实施战略的基础,它对于夺取辩论胜利具有重要意义。材料是证明辩题、构成辩词的依据,如果没有材料,命题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那么,这时候再美妙的语言也是空洞无物的。

为了取得辩论的胜利,在搜集材料时应尽可能广泛一些,宁可想到而不用,勿使有用而忽略,否则,在构思时就会感到捉襟见肘。所以,凡是有助于对辩题内容作全面、深入了解的资料,以及能够增强辩题说服力的证据,均应广泛搜集,以备临场使用。

事实材料

“事实胜于雄辩”,在辩论时要能举出强有力的事例,加强论据,这是辩论中必不可少的因素。“摆事实,讲道理”,从中国国情来分析,中国人历来相信事实胜过了相信理论。所以,辩论前搜集到翔实的事实材料,对于取得辩论的胜利是非常重要的。在辩论过程中,有时讲一大堆道理,从抽象到抽象,难以达到辩论目的,而一旦摆出生动具体的事例,通俗易懂地表达我们的观点,往往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从具体的情况分析,事实材料有三类:

1.统计数字材料

有一位小学语文教师在作文讲评课上说道:

“同学们,昨天大家写了《放学路上》的作文,这次作文写得好不好呢?我们看两个数字就知道了。我们班50人,写回家路上自己奋不顾身跳进水里救了失足落水小孩的有20人,写捡到钱包交给警察的有21人。同学们想想看,哪里会有那么多失足落水的小孩恰好在放学的时候让你们去救呢?路上哪里会有那么多钱包让你们去捡呢?我活了这么大年纪,上班下班走了那么多路,怎么就没有你们那么好的运气,一次也没捡到过钱包呢?”

小学生们都哄堂大笑起来。这位教师引用两个数据,就把小学生们的错误形象地揭示出来了。

使用数据材料有着不容置疑的雄辩力量,但是必须注意的是,所引用的数据要与论题有必然联系,必须能够达到论证的目的。另外,所引用的数据还必须是准确无误的,否则,就往往造成谬误,甚至导致诡辩。

数字性材料,是指由权威部门统计的某类事物的综合数字、百分比等,有时一组数字可能比一个孤立事例更能反映本质。数据资料在辩论中常作为对比论证、分析论证的基本依据。西方有句俗语:“数字不会撒谎。”这句俗语道出了数据强大雄辩力量的奥妙。在辩论中,与其滔滔不绝地说理,不如把它量化为可以计算的理论根据,用数据语言去说服,这样能取得意想不到的辩论效果。

2.具体的事实材料

以首届国际华语大专辩论会关于“人性本善”这一辩题为例,反方复旦大学队列举事实论证“人性本恶”的情况随处可见。

二辩:“人性本恶是日常生活一再向我们显示的道理。从李尔王的不孝女儿们到《联合早报》上拳击妻子脸部的丈夫们,从倒卖血浆的联合国维和部队到杀人不眨眼的拉美毒枭,恶人恶事真可谓横贯古今,不胜枚举。对方辩友,难道你还要对着《天龙八部》中恶贯满盈、无恶不作、凶神恶煞、穷凶极恶这四大恶人谈什么人性本善吗?”

后来三辩又论证道:“人类在诞生之初,就已经把本恶的人性充分地显示出来。人类学研究表明,周口店猿人就已经懂得用火把同类的头骨烤着吃,这种生猛烧烤,是何等凶残啊!而《人类的起源》一书中告诉我们当一个土人的小孩不小心,把一筐海胆掉进海里的时候,土人竟把他活活地摔死在石崖上。面对着原始人这种凶残的天性,对方辩友,难道还告诉我们人性本善吗?”

在辩论队员列举的大量触目惊心的事实面前,人们不能不信:人性本恶。

这种事实材料,就是指与辩题有关的正面的、反面的、历史的、现实的,能够反映事物的面貌、性质、变化、时间、地点、原因、结果的具体事实材料。有些真实的细节材料,很有分量,十分重要,可能成为“重型炮弹”在辩论中派上用场。比如,在法庭辩论中有时一件具体事实可能推翻或改变审判的结果。

3.概括性事实材料

周恩来总理在北京的一次中外记者招待会上,介绍了我国经济建设的成就和对外方针之后,谦和地请中外记者提问题。这时,一位西方记者急不可待地站了起来,不怀好意地问:

“请问,中国人民银行有多少资金?”

这句话实质上是讥笑中国贫穷,同时又想套露我国国家机密。对此,周总理机智地回答说:

“中国人民银行的货币资金嘛,……有十八元八角八分。”

此语一出,全场记者为之愕然!场内鸦雀无声,静听周总理作解释。周总理接着说:

“中国人民银行发行面额值为十元、五元、二元、一元、五角、二角、一角、五分、二分、一分的主辅人民币,合计为十八元八角八分。中国人民银行是由中国人民当家做主的金融机构,有全国人民做后盾,信用卓著,实力雄厚,它所发行的货币,在国际上享有盛誉。”

周恩来总理在这里使用的其实就是概括性材料,回击了对方的挑衅。一番妙语,惊动四座,激起全场听众热烈的掌声。

所谓概括性事实材料,即概括反映了某一事物,或者同一类事物,或者事物全貌的事实材料。这种材料能从全局角度揭示事物的本质规律,很有说服力。

理论性材料

某律师与一餐馆老板的辩论就是靠引用数据来取得了胜利。有一天,某大学的两个女学生走进一家装饰华丽的个体餐馆。女学生甲翻开桌上的菜单,突然眼前一亮:

“看!熊掌!每盘20元,来两盘怎么样?”

“人们都说熊掌名贵,价钱也不贵,OK!”

于是她们叫来了招待员,点了熊掌两盘,还要了些其他食品。一会儿,菜上齐了。她们吃完之后,叫来招待员结账,招待员开出账单:

“一共4025元。”

“什么?你没搞错吧?”一学生几乎吓昏了。

“熊掌每盘2000元,你看菜单。”招待员说。

另一位学生翻开菜单一看,果然是2000元,中间没小数点。这下她们急得几乎要哭了。这时,老板走出来,看了几眼付不起钱的女学生说;“没钱,就请将证件留下。”她们乖乖地交出了学生证。学生会出面跟老板交涉,看是不是能少收一点钱。老板斩钉截铁地说:“一分也不能少,如果三天之内不把钱付清,便立即向法院起诉。”

两位女学生只得忍气吞声,多方筹措,凑齐4025元,第二天把钱送去,赎回了学生证。

一星期后,有个律师知道这件事,决定为她们挽回损失。他叫两个学生到餐馆向老板索取了两盘熊掌价4025元的发票,律师拿着发票来到工商局。他们研究了有关的法律条款后,便一起来到该餐馆。工商局的同志对餐馆老板说:“有人指控你出售熊掌,违反了《野生动物保护法》,必须处以2万元罚款!”

老板想赖是赖不掉的,有刚开出的发票为证。老板耷拉着头,他的狼狈相不亚于一周前交不起钱的两个女大学生。他低声地说:“我拿不出这么多钱。”

“拿不出钱就停止营业,吊销营业执照。”

“同志,事情是这样,我们这里根本就没什么熊掌,所谓熊掌都是用牛蹄筋冒充的。”老板供认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