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实一目光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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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吉他少年

第二天上课敏兄看着课程表里跟我说好班级,然后说等她们上课的时候指给我,我点头示意没问题,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02界5班开始上课,敏兄像狗腿子一样哈巴在我跟前,指认这奸夫似得跟我说,就是她!就是她!我顺着他指的方向望去,操!那他妈不是个男的吗!你丫有病是怎么着?敏兄急忙说,不是,你站起来看,那男的给挡住了啊!我定眼观看,噢~原来你喜欢这个类型的姑娘,短头发的小圆脸儿的。我表示没问题,等下课后我给你要电话去。

下课铃声响了,同学们纷纷聊着天,其实这姑娘我认识,之前她们几个在一起还跟我闹过。有一回上课时她叫我过去说电脑不能用了,让我给解决,我过去专心致志的捣鼓电脑,她们就跟我逗闷子,说,你有20吗?你哪人啊!我说有啊,我整20,本地人,旁边那女孩还小声的让她们问我有没有对象,她们不好意思问,不过我听见了,由此也算相互认识了。

我大步流星的走了过去,她身边还有好多同学,我根本不在乎那个,上前就问,“你叫什么”,她毫不扭捏说,“小燕儿,你干嘛?”“不干吗,电话有没有给我一个”她愣那半天没明白怎么回事,我指了指机房的小吧台说,“瞧见那小子了吗,我哥们,他说他喜欢你,问你要个电话”,顿时小燕儿的同学都哄了起来,十分热闹。

她还没缓过神儿来我接着问道“怎么着?不敢?”人都吃这套,她愤愤的说“怎么不敢”说话间就给我写了一个号码递给了我,我乐呵呵的拿着号码走了,递给敏兄说“哥们怎么样,够意思不!”敏兄对我那是感恩戴德,直到两年后他们两个分手我还一个劲的劝他俩和好,不过还是于事无补。

那时候敏兄经常穿着我的破木屐猫着腰在库房弹吉他,而我拿着个白板笔深情的演唱,当我唱不上去高音的时候他都会给我和声,有一次我俩还不要脸的往uc上录过,我还记得歌的名字《爱情躲避球》,但大多数还是唱beyond的歌,有时候兴高采烈起来,陈磊弹电吉他,敏兄弹木吉他,我们三个人一起唱歌,大夏天在机房穿着小裤衩嘶声裂肺的嚎叫,嚷的满身是汗。

那段时间是我最酷爱音乐的阶段,我总会在网上搜罗最好听的歌曲,不论中外,天天跟着瞎哼哼。机房的一号机是我们值班时候用的机器,平时不给学生使用,晚上我们一边值班一边玩游戏一边听歌。到我值班的时候,我经常会把我搜罗的歌放的很大声供大家悦耳,可能是因为我在网吧上过班的原因,我深深的觉得网吧不放点歌那还叫网吧吗?

每当破音箱中的音乐声想起,看到来上网学生们跟着节奏或是摇头晃脑或是随声附和,我都有一种成就感,不时的也会有人过来问我刚刚放的歌曲歌名是什么,还有说我品位不错,我都深表赞同,认为他品位也不错,很有眼光。

与此同时我还喜欢上了吉他,每天拿着木琴练习指法,手指僵硬笨拙,就像几个木头棍儿。开始那几天总练习爬格子实在是枯燥,我知道自己,不是个有耐性的人,但凡人前显贵背地里受罪的事我都干不了,他们交给我几个和弦让我练习,我还是嫌太枯燥,最后敏兄给我一个好主意,唱伍佰的《痛哭的人》,来回就变换3个和弦在那扫,特别容易。

对于他这个主意我十分赞同,因为在一个人学习新鲜事物的时候都爱找例子学者做,不喜欢循规蹈矩的从基础练习,这样特别能激发对事物浓厚的兴趣,就比如我爬格子,爬10分钟就烦了,但是要让我唱痛苦的人那我的美美的唱上好几遍才罢休。

我坐在天台上,点上一支烟叼在嘴里,怀抱着吉他,晚风轻轻吹打着我的发梢,我会随着风的节奏不时的甩一甩我的长发,我慢慢的酝酿情绪,一个深呼吸,操,烟抢到我了,吗的,从新开始酝酿。晚风瑟瑟,夏日的夕阳落的很晚,一抹火烧云透过来打在吉他上面,富有J情的青春之火瞬间爆发,ok,我酝酿完毕,闭上眼睛轻轻的扫起琴弦。

今夜的寒风将我心撕碎…

仓皇的脚步我不醉不归…

朦胧的细雨有朦胧的美…

酒再来一杯…

我左手C、D、G和弦笨拙的变换着,有时候唱唱的还要停下来从新找一下和弦的位置继续唱,右手也经常丢拍子,嘴里叼着香烟还不时的熏着眼睛,由此,本来就跟豆儿大的双眼变成了芝麻眼儿,其实抽不抽烟并不重要,要的是这感觉,要点就是这股劲儿,烟灰掉了我一身,我根本不在乎,什么也没有这幅德行劲儿重要。

每天抱着吉他徘徊在宿舍和天台,不知道的以为我是个歌手,因为我当时具备那个姿态,长发,瘦身,烟不离手,背着木吉他行走天涯,还总在夕阳的余晖下向远方眺望,脸上布满忧伤与惆怅,一看就是个苦情歌手,爱唱死了爹的悲催情歌博得同情和关注。知道的人看着我也发愁,心说这小子又在哪着急呢,来回来去就会三个和弦,除了《痛哭的人》别的都不知道如何弹唱。

在回忆中回忆起中专的日子,或许龙哥当时在学校楼道里唱《大约在冬季》的心情和我一样,所以说体会不是用大脑去yy,只有用与对方相仿的动作去感受,才会有所发觉。

天空中的火烧云像是倒映着往事,现如今我已不再是一个专职学生,也不会为成绩所烦恼,我极度自由,比鸟还幸福,没人管我,不受任何约束,像风一样自由….

晚霞打在我的脸上,火辣辣的,脸蛋红彤彤的。我喜欢极端舒服下的懒惰,乐意过集体生活的嘈杂,逗贫,搞怪,玩牌,喝酒。我晚上会躺在床上跟国子说,好女人总会有好多男人去追,你错过就没你的份儿,你只要付出真情她就是块石头也会被你捂热。越是年轻的我越爱故作老道,学人家讲大道理,而且好多时候都是歪理。不过后来国子也有了女朋友,比我们都早。

我起身离开,

且问紫霞,

爱我依然!

她只是红着脸默不作声…

我说爱是要说出来的,

她却没了表情,

wan,

转过身,

挥一挥衣袖掸掉烟灰,

不要带走半片云,

红色而又修长的倒影像是诉说着淡淡的忧伤。

对于所有事物我都只拥有三天的J情,过期不候。打球,钓鱼,养鱼,养花,玩游戏,听音乐,弹琴,所有所有,我很快就能迸发出最高的热情,瞬间的东西都像瞬间这个词一样,注定就不会长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