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着手办结婚证了。办结婚证需要双方单位的证明信和各自的户口本。旭的户口本在一处保卫科集体保存。
旭不得不再跑一趟一处。他现在对去一处很是发憷。太远了,真不方便,每次去单程最少需要8个小时。但这是一辈子最重要的事情,不去是不行的。
让旭大感意外的是,在保卫科居然找不到他的户口。怎么找也找不到。他的户口会在哪里呢?保卫科干警告诉他,可以试着去毕业的学校找一找,也许是毕业的时候没有把户口跟着调出来?
他有些半信半疑。可是,没有办法,去那里碰碰吧。他没敢耽搁,直接从一处坐长途汽车赶到涿州,物探学校。果然,他的户口调出介绍信就在那里。负责户口工作的老师还说,就知道你早晚得来,所以就一直给你留着呢!
旭非常气愤,为什么单单把他的户口留下不转过去?而且,负责老师发现不对头的时候为什么不当时就再重新去派出所开?阴错阳差,今年倒霉的事情全都让他遇到了!这封介绍信是毕业时候开出来的,只有45天有效期。也就是说,从参加工作第二个月开始,他就在不明不白之中,当了4年多的黑户!抱怨归抱怨,懊恼归懊恼,自己的事情最终还要自己办。他只好带着这封已经失效四年的介绍信,去试一试了。
又去了一处保卫科,科长很是为难:“这是不可能办得成的!这封介绍信都过期四年了,让我怎么给你办?”旭以哀求的口吻,表明了他现在的处境,他已经结婚,但办不成结婚证,就等于非法同居呀!科长一直在那摇头,真的没办法!
还是盟给他出了个好主意。直接去求处长吧!现任处长旭是认识的。旭实习时候,他在东疆任指挥。处长也许知道自己,旭心里想。
第二天早上7:50,他就在办公楼前等着处长。终于等到了!处长很和蔼的接待了他。简单说明事情原委之后,处长评价了一句,“你的事情确实有些棘手。”不过,又话锋一转,告诉他,“这件事你别管了,等着电话通知你取户口本就行了。”
千恩万谢!
处长真好!真是爱他的职工!
盼,每天都在盼望户口的消息。虽然处长满口答应下来,但他还是放心不下,连觉都睡不踏实。过了大约十天,处办终于来电话了。户口办下来了。赶紧去取!去的时候他带了两条烟,本想送给处长,但处长不要,又想送给保卫科长,人家也不要。科长感慨了一句,“你的事情真不好办!你知道我陪人家喝了多少酒!”
单位证明也终于开好了,旭高高兴兴地到县民政局办结婚证。婚姻登记处的玻璃橱窗上写着:“拒收喜烟喜糖!”。
旭真的没带任何礼品去。可是,工作人员却说,介绍信的格式不对。需要回一处按照指定的格式重新开一份。旭有些不理解。第一次来询问的时候,并没有要求具体的格式呀!
又回到一处,开了一封介绍信回来,结果又被挑出一些毛病,还是办不成。旭真的不想再折腾了。一个月之内,他已经往返一处四趟!他去找媒人大表兄。大表兄只问了一句,“你给婚姻登记处的人分了喜糖了吗?”
旭有些不解,“不是写着‘拒收喜烟喜糖’吗?”
大表兄有些恼怒,“人家写的是‘拒收’,并没有写‘禁送’!你的大喜事,也让人家跟你一起喜庆一下也没关系嘛!这是人之常情!”
大表兄让旭买了两袋子糖果,一起去了民政局,正好里面有一位工作人员他是认识的。他毕竟在县城混了这么多年了,各方各面的人认识得多,交际得广。办这点小事一点难度都不会有。
很顺利,不到五分钟,结婚证办出来了。红色的两个小本本。
“你呀,该多学学人情世故!”大表兄语重心长的对他说。
是啊,旭从小就没有跟上时代。他把自己封闭在一个小圈子里,生活里除了看书,学习,燕儿,还有什么呢?现在到了一处,一个相对封闭的国有企业单位,在与世隔绝的沙漠、戈壁、大山里面工作,更是落后于时代了!
今年这一年真是紧张。买房,装修,结婚,办证,重大事件一件接着一件,一件比一件难度大。好在,总是有贵人帮忙。确实,人是社会性的动物,人在社会中生活,就必须与周围的人打交道,孤家寡人是不行的。一定要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要广交朋友,多开友谊之路。无论自己的理想是什么,都必须融入这俗世之中。一滴水只有汇入江河,才会有万钧雷霆之势。一粒沙子只有和其它亿万万粒沙子在一起,才能堆积成浩如烟海的沙漠。
结婚证办完,终于可以踏踏实实地在家享受生活了。
刚刚开始过城市生活。一切都不熟悉,一切都在摸索适应当中。这里和农村最大的区别就是,时时处处都要消耗钱财。从小到大,和爸爸妈妈住在村子里的时候,自家总是存有够吃三至五年的粮食,需要的时候,就去村边的小面粉厂,很容易地就换两袋面粉回来。村里每户都有自家的菜园子,西红柿、茄子、黄瓜、豆角之类的常见菜都种上一点,想吃的时候去揪几个回来就是。家里还有香椿树,春天的时候可以用妈妈养的鸡,下的蛋炒上一大盘子,美美的吃上一顿。村里还可以用粮食换一些西瓜吃。总之,农村的生活,一个月的花销控制在二十块钱之内是很正常的。而这里,每一分钟都在花钱。钱的消逝速度也许比时间还要快许多。
可是,城市为什么自古以来就对人们产生那么恒久的吸引力呢?旭不明白。他更喜欢农村乡间的生活。
小区里逐渐热闹起来。装修的很多。偶尔就有放几挂鞭炮搬进来的。大家都赶在春节前搬进新家。他俩结婚时贴在大门口和单元门口的四个大红喜字一直很牢固的呆在那里,没有任何人舍得把它们弄下来,或者扔掉。无论是结婚还是搬家,都是喜事。这个小区虽然小,但贫富差别也不小。有三楼的一家,住了160平米的大房子,前后所有房间,一共装了七台空调,连厨房都装了空调!
估计,旭他们小两口,应该算是小区里最穷的了。
穷不怕,有希望就行,有信心更行。
穷日子,照样也过得有滋有味。旭每天都去菜市场买点菜回来。在老婆回来之前,把菜洗好,择好,切好,就放在那里。看着时间差不多了,就到大门口去等她。他每次算的时间都很准,基本上等不到五分钟,老婆就会回来。每次看到老婆的摩托头盔闪耀着柔和的光芒,缓缓地靠近的时候,他就会微微一笑。回来了?老婆总是报以微笑,露出并不好看的牙齿,但笑容仍然很灿烂。
五楼很高,小两口努力地抵抗地心的引力,每次爬到家门口的时候,都先好好的喘上几口气,才想起来拿钥匙开门。稍事休息,老婆把炉子的进气门开大些,等炉火旺一些的时候,在锅里倒上点油,简单炒两下,出锅就开饭。每餐只有一个菜,绝不多吃。馒头也要买,一块钱五个。老婆吃一个半,他吃三个半,还是有点不饱。不能再吃了!一来减肥,二来省钱。
洗碗一般都是旭包下来了。有时候也划拳,谁输了谁去。可是,老婆总是耍赖,输了的时候,就说赢的去,赢了的时候,就说输的去。反正旭整天也没什么正经事,洗碗就洗呗。他不是个懒惰的人。只是,经常洗的不够干净,而受到老婆温柔的批评。
有时候旭也看看书,《新婚指南》。没事的时候,他也去新华书店转转。只看不买。他看上了好几张杰克逊的专辑,但只是看看封面而已,虽然爱极了杰克逊。现在,他的物质生活还处在非常初级的阶段,哪敢想精神生活呢?
他是上半年在牛圈湖第一次认识杰克逊的。杰克逊的舞蹈强烈地吸引了他。MoonWalker,钻石手套,九分裤,细长优美的身材,洋溢的热情,无双的才华,出色的表演,认真敬业的精神。
从此不再看别人的舞蹈!
他最喜欢杰克逊充满神奇色彩的边唱边跳的MV。尤其是那首《Rememberthetime》,真是勾起人无尽的甜美的爱情回忆。
书店里面很多工具书,很多成人高考,自学考试的书。他又想起来燕儿让他报的自学考试。自从和燕儿分手,他就把这方面的事情荒废了。肯定有失恋的原因,也许有工作的原因,更也许有经济的原因。但主要的原因还是在自己。自己懒得读这些书了,懒得考文凭了。他想,既然这些文凭都是抄来的,那考它何用?不去想这些了,一片混乱!
就是这样,他有一些自诩清高,不合时宜,不入主流。
周末的时候,小两口也去逛逛商场。这里和农村的每隔几天才有一次的集市不同,商场每天早上九点准时开门。周末更是热闹。老婆很理解旭此时的心情。和旭逛书店一样,只是为了散心,从不开口要求买东西。她作为这个小家的女主人,当然清楚自己家庭的经济状况。
妈妈居然来了。大包小包的,居然带来不少玉米面糁子,炒花生,鱼咸菜,炸酱。这些都是旭最爱吃的东西。妈妈原来是搭车来的。怎么事先也不说一声啊!
妈妈来了也不闲着。她要给儿子和媳妇包一顿饺子吃。饺子馅也是在家拌好带来的。自家产的鸡蛋,自家产的倭瓜,馅拌得匀匀的,喷香喷香的。唉,妈妈呀!
老婆一连吃了三十多个!没见她这样吃过。旭真担心她!妈妈告诉她,家里有的是面和花生油,缺了就让旭骑摩托车回家去取。不要花钱在这里买了!
妈妈居然有话不和儿子说了,只和自家媳妇说。太偏心了吧?娘两个絮絮叨叨,旭想睡午觉也睡不成!
下午妈妈想回去。老婆怎么也不让走。上班临走之前,还叮嘱旭说,“妈妈走了,唯你是问!”
都说婆媳关系难处,怎么她俩那么好?是不是因为妈妈没养闺女的缘故?希望婆媳矛盾永远不要发生。不然,作为儿子和老公的他,该何去何从,如何处理呢?
一连住了十天。老婆还是不愿意放妈妈回去。其实旭也不想妈妈回去。因为,有妈妈在这里,做饭洗碗的事情,都可以不管了!可是,妈妈却非走不可了。她在这里住不习惯,这里楼层高,外面大街上人太多也不敢去,在这里太闷得慌,爸爸一个人在家不行,没人给他做饭,没人伺候猫,狗,鸡……,妈妈摆出了太多的理由。是啊,家里更需要她!
妈妈老了,更离不开自己的家了。那个经营了几十年的家,更离不开她的照管。
她知道,儿子有儿子的家,自己有自己的家。她不肯混淆。更不肯轻易叨扰。
可是,妈妈的明智,却让她的儿子感情上太接受不了。
怎样才能尽孝道呢?自己成家了,却不能把妈妈接来享福,做儿子的是不是很失败呢?
可是,要求爸爸妈妈和自己来住,对他们来说,也许并不是什么福气,因为,他们习惯了自己的那一片土地,那一片天空,那个自己的家。
况且,公婆媳妇总在一起住,肯定要出矛盾!
还是自己常回家看看吧!
让旭很是意外的是,老婆居然买回来一件漂亮的中老年人穿的上衣来。她亲手把衣服给妈妈穿上。太合身了!妈妈虽然嘴上总在说,“花钱买这个干嘛?我有的是衣服穿呢!你大姨每年都送我不少衣服呢!”,但是,能看得出来,她的嘴角一直是在向上翘着的,是在偷偷高兴着的,连脸上的那些皱纹,也灿烂成了快乐的圆弧形。是的,多少年了,在旭的印象中,妈妈从来都没有给自己添置过新衣服。她一直在利用所有的机会为儿子攒钱。虽然大姨给的衣服都是质量很好的,不是很旧的,但妈妈穿上去并不合体。妈妈比大姨高很多呢!现在,她终于穿上新衣服了。而且,新衣服是自家媳妇,而不是儿子给买的!
这个老婆真不错!旭在心里暗暗的高兴着,满意着。
他更爱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