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实大麦小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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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作者后记(全书完)

相见于蓦然回首、分别在灯火阑珊

那一年,我开始四处奔波。奔波比奔跑的好处在于:奔波时我可以忘记疲劳,而奔跑时我总觉得疲劳并且气喘吁吁。我喜欢奔波不喜欢奔跑,然而喜欢奔波就必须习惯奔跑,所以我开始在上海的大街小巷奔跑。那个时候我最想拥有的就是钱,因为我觉得有了钱我可以换到我喜欢的东西;其实这还不是最主要的,最主要的是有钱之后我可以主宰自己,从而获得我想要的自由。

从此我开始为挣更多的钱而发愁,换工作成了解决这个问题的方式。换工作很像换老婆,首先体现出来的不是感情的不忠,而是相处的疲劳。签辞职报告和签离婚协议差不多,有你签字的机会,却要剥夺你所有的权力。换的工作干起来总超不过一年,所以每次半年、一年的辞职报告我都觉得我是在离婚。而且默默安慰自己:是我离的她,不是她离的我,必须要有自豪感。然而我离开人家,人家可以活的很自在,而我却要被生活虐待,活的狼狈不堪。

最初被生活摧残,有所反抗,反抗无效之后开始慢慢习惯。这样产生的后果是:不接受同情,喜欢被虐待。所以有时候连乞丐都不如,乞丐好歹需要别人施舍,而我连别人的施舍都接受不了;为了脸上有光,只好不接受别人的施舍。从懂得了残忍之后,我便不知道什么叫做怜悯,更没有怜悯之心。幸福之花开始慢慢凋落,我也辗转去向广州。

广州不比上海,首先是天气上的不习惯。上海天气湿润,而广州则隔几日就下雨,又热,就略显潮湿。其实广州不单单天气潮湿,连人都是潮湿的。有雨少不得要打伞,撑开伞不光用来遮雨,还要挡开别人身上的潮湿。有了伞之后,又渴望下雨。撑伞仿佛开店,店开了,没人来,就要把脸遮一遮,不要太丢人;而雨没下,伞撑开了,就要把太阳镜戴一戴,免得自己更丢人。越是渴望下雨,就越没得下。广州这个地方,不管下不下雨买把伞总归是不错;因为不下雨就开始热,而且不是一般的热,是大热。热的老鼠都在洞里呆不住,满大街找阴凉。后来广州待久了,才知道撑伞的好处:一可以遮风,二可以挡雨,三可以搭阴凉,四可以拿他打耗子。所以广州撑伞的人看别人,总是在阴暗的地方瞧。我可以选择广州,但是天气没得选,适应不了就得换地方。我当时不想换地方,只好习惯了那里的天气。

第二个不习惯的就是语言。广州的粤语与我电影里听到的粤语,有着天壤之别。我还以为是我耳背听不清楚的缘故,后来有人告诉我粤语分地域,在广东有潮汕话、客家话等。我方才知道不是我的耳朵出了问题,是他们的嘴不听话,拐弯抹角就是讲不出电影里面的粤语。其实不论他们讲哪个语,对我来说就仨字:听不懂。粤语讲的不够专业,普通话又讲的太普通,我听的脑袋都大。那时候我整天纠结他们说些什么,竟然渐渐忘了自己来那里是干什么去了,慢慢的我成了个****。

为了摆脱****的困扰,我又往深圳出发。深圳据说很富饶,当初******南海边画个圈,深圳就成变形金刚了:说变就变。我想那个地方赚钱或许会容易一些,能让我及早摆脱困境,走向自由的道路。于是深圳一大厂呆了一年多,前所未有的耐心才让我能呆一年多。深圳赚钱的确好赚,工资也比别的省份高。连最低工资都开到2000开外了,这不能说不富裕吧?深圳有钱人多,可都不是本地的,所以深圳不富裕,因为钱都让外地人挣走了。在这个挣钱快去钱快的地方,我的眼里全都是钱的影子。钱里来,钱里去,呆了几年钱包里全是钱的影子,就钱本身却不往我兜里进。竟而到了越挣钱越穷的地步,而且越穷越不自由。于是我开始觉得我是不是错了,这地方压根就不该来。最终我和深圳喝了杯酒,挥挥手:再见了。

现在我蜗居在世界某一隅,想念着最初的到达和最终的别离。虽说都是初次相见,却缘浅缘深。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初见是一直前行的忽然转身,而后方知身后有一个遥远的开始,身前有一个莫名的未知。初见时美好,再见时不知道还能不能再见美好,这个我真的很想知道。

《大麦小麦》书成

2016年2月15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