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话要从他的同事,也就是同僚副局长和他自己的儿子说起。他的同事---主管财经的副局长王振生与他已共事多年,他是怎么起家的,又是怎么发迹的,是啥德行,局里上上下下的人,甚至包括下面县局的有些人,也都肚知心明,只是不想说或不敢说而已,包括局长也奈何他不得。
王振生是个贪、占、色俱全又心胸狭窄、疑心大、度量小的人,动不动背地里搞些小动作来坑人。但是,表面却是个笑面虎,尤其在上司面前会极尽阿谀奉承、吹拍捧骗之能事。不知底细的领导人,坐着,他能把你吹捧得站起来。虽然看起来他能左右逢源,可人们还是从骨子里瞧不起他。局长管明义更是看不来他的做派,但却看中他的能力,领导要学会用人之长。那时候,一般来说,单位都是一把手财经一支笔,本局多年来也沿袭这一规矩,可到了管明义当局长,却改变了。他觉得一把手不能独揽大权,搞个人独裁,应该坚持**********的原则,搞权力分担,让班子里的人,人人有事干,个个都觉得自己有权力有责任,以最大限度地调动班子的整体积极性。因此,在班子分工会上,他把财经一支笔让给了王振生。这样,王振生不仅分管财经,还有了财经审批签字大权,这可是他望眼欲穿、求之不得的美事。
过了一段时间,班子里有人向局长反映王振生有些行为不轨的迹象,提醒局长注意。其实,局长虽然放了权,但并没有放弃监管。他也观察到这个王振生手有点伸得太长,不属于他管的事忒喜欢插手。比如说基建类、购买器材设备类,是有专人负责的,可他非要亲自去办,甚至亲自采购,美其名曰“把关”。起初自购自签,到财务科报账时,感觉到财务人员的表情有点异常,便意识到了这样做不符合程序。于是,又想了新招,为了“把关”,量大些的物资采购,由他出面联系,谈价,出纳付款,他签字后入账,这样便顺理成章了。但百密必有一疏,时间一久,总会露出破绽的,还是被会计发现了一些蹊跷。会计是个有心人,每次报销单据后,只要他觉得有怀疑的,他都要暗暗去查访落实一下。经过多次查访,发现有报销单据上的数量和价格与实际不相符。询问出纳,出纳说是王副局长联系好的,他只负责付款。会计虽没说什么,但却暗暗记下。还有诸如人事调整、职务晋升,是他沾不上边的事,他也要插一手。他不知背地里向多少人拍过胸、许过愿、表过态:“这事包在我身上,我俩谁跟谁呀!”
关于王振生的一些事,管明义已有耳闻,他觉得要提醒,如果任其发展,将会祸国殃民,既害了同志,也会殃及自己。在一次班子常务会上他向成员们发出了警示,提出了四不准:一、不准滥用职权做超越职权范围的事。二、不准拉党结派,不能随意承诺不该承诺的事。三、不准随意公款吃喝,不能借出差之名行游玩之实。四、财经收支要公开透明,不准独吃独开。再违反以上规定的将给于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将负刑事责任。经过讨论,会议还作出一项决定:今后财经支出一笔在一万元以上的,必须经正、副局长二人签字,否则,财务有权拒付。这样,既给大家敲个警钟,又给某些行为人以制度的约束。
这次会议作的“四不准”和“决定”无疑是件大好事,可对王振生来说却是雪地里吃冰块儿---凉透了。他感觉到管明义原来一直对他不信任,才做出这样的绝事。他总认为这四不准是专门对他做的,这二人签字是剥夺他的权力,把本来是对他关心爱护的措施看作是对他过不去。由此,嫉恨之心产生了,报复之意也有了。但表面却是更加谦虚,更加维诺,而心底里却说:咱们走着瞧吧,总有叫爷的时候。他这人就这胸怀。
且说反腐,反了那么多年,也落马了一些高官,打击了一些地头蛇,但因决心不彻底,措施不过硬,制度不健全,所以确有“越反越腐”的迹象。新一届党中央切中了腐败现象的脉搏,不搞喊口号、走过场的形式,而是动真格的,下大决心,费大力气,全面部署,全党行动,坚持持久地打一场反腐倡廉的硬仗。真正做到了无论涉及到哪一级,无论多高的官,有腐必反,有错必究,有罪必罚。市公安局局长管明义就是在这种情势下被请进了市纪委。同时“请进”的还有副局长王振生和管局长的儿子管天俤,不过,他们的“请”是有区别的。王副局长是“双规”,管天俤是“组织调查”,管明义则是“诫勉谈话”。因为怕打草惊蛇相互串供而定攻守同盟,所以才在毫无迹象的情况下把三人同时请进了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