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路是我最爱的消遣。
《SuiteNO。1,BMV1007,InG:Prelude》是漫步必备的曲目。走路,散步,漫步是非常不同的,也可以说成是递进关系吧。刚开始还不需要戴上耳机,田园盎然,铃铛草牵牛花还有各种说不上名字的小家伙儿们生长在破旧的水渠,坑洼的土路,田野上。一直向前没有尽头,我从来没有穿过去,即便那次跨上直行车骑到汤阴。这片地难道要伸展至恶魔道晚安的地方吗?向左很快就会看到水泥路,另一侧就是呆了三年的小学,只有两层六个班的小学。那时候可正是扫盲的时候呢!父亲回家打把魂斗罗吃饭然后就在绿漆台灯下汲取《新华字典》的养分。那背影也是没有蛰伏起来的记忆。我是最不受待见的家伙,用大人的话说就是不合群儿,至于接下来事情大家都知道啦,无非就是些什么欺负着玩儿,都是小孩子调皮不懂事,孤立打压排挤一个小学生啦。我一点都不想去剖析人的劣根性啊黑暗啊什么的,我已经原谅了过去,这对我是一种解脱让我不至于脚更沉重印下的脚印更深,我可是个体弱多病的娇宝宝嘞。中招考试让我爱上在田地走路,我的思想会脱离壳子弥漫在整个世界。我可以走很长很长的路,那个在走路的是个壳子,所以一点都没发觉到该回家补充能量啦。对对对,还有向右,向右的话是大家的菜地,那儿的大白菜豆角茄子土豆胡萝卜地瓜丝葫芦黄瓜南瓜冬瓜北瓜长得喜人。至于可爱的西瓜是瓜农专门圈地种的,有些与众不同呢。仲夏夜家里的顶梁柱会铺个草席睡在地里,不停地浇水,那时候有两口大井不停地抽水忙活的不得了,还有蚊子兴高采烈地收割。树荫,风,惊马凉水是最愉快的回忆。我不太了解农活毕竟我那么孤僻瘦弱,所以我要讲讲春玉米。其他蔬菜粮食我不是太爱吃,挑食(其中烧菜的锅必须给我妈妈和姥姥背),但春天来临煮春玉米可是珍馐!春玉米种得很少,成熟以后把它们随便煮一煮咬下去,劲道,香甜,自然的香气在唇齿之间滚动,就像爆米花在炉子里不停地滚啊滚的。一天吃完最后一道鲍鱼饭我出来抽根烟,望着街道,鲍鱼的滋味还是比不过春玉米啊。
左边的田路倒是没什么印象深刻的,要说有的话就是你可以爬上建成后从来没用过的水渠,接着向前走有一颗大大的树,抱歉我不知道那是什么树,它的叶子很小很密集。但是树枝又伸出许多很小的树枝来,每个树枝上寥寥的叶子。看起来一团一团的一点儿也不悦目,可我还是会选在那儿歇歇脚。后来据说左边快尽头的那片玉米地总是莫名其妙地被压翻一片,又是压翻一片,像理发师理的豁子,所以支书村长和混家儿一致决定在哪儿办个斗狗场,小时候我被狗咬过三次,每次都要打疫苗。屁屁的恐惧让我减少去左边路逛的次数。直至上高中有了女朋友我才生气那帮家伙不是毁了年轻人的圣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