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青春第二十四封情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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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遥远的地方(二)

正式上课后小爽的状态继续恢复到“奋斗”和“忙碌”。下课迅即离开,晚八点多才来上自习,上到只剩一人,被关门的同学催促才离开。有次我回去的晚,一个人走在只有灯光相伴的走廊里,连呼吸都听的一清二楚。路过隔壁自习室的时候,看到她端正坐在临窗的书桌上旁若无人学习,头发垂下遮住脸庞,奋笔疾书。也有无数次在课堂上见到她风尘仆仆的来和走,忙碌的好像所有时间段被塞得满满当当,彼此间亦无空隙。

她对时间的利用让我敬佩不已,以至于不停的想,不管干什么,要是能像她一样把时间利用的如此充分,该是多么幸福的事。没错,是幸福!虽然没事到图书馆读书,做看似这么有意义的事,却一直处在松散的节奏中,极少有紧张的让人兴奋的时候。正是因为这个对比,所以我一边佩服她的勤奋上进,一边又担忧自己的无所事事。她是我敬佩乃至爱恋的人,我要以强者的姿态描绘一个她看得上的未来,但她却在以更加迅速的脚步径直前行,难望项背,如何让人不心慌?

于是,每当看到她匆匆离去的背影,总有些许怅惘怜惜。一是为辛苦的她,二是为前途无“量”的自己。

不过,虽然和她相交甚少,多半难堪,却也有许多轻松快乐的相处。比如早课一般来的比她早,我会特意挑个视野开阔同时又不显眼的位置坐下,等她来。当然,这不是给她占位,而是能方便的看到她。最好是“一抬头”“一撇眼”就行。她有百分之八十的概率在上课前五分钟进教室,有百分之九十的概率最后两分钟。不得不说她时间掐的真是很有水平,能经常在刚坐下老师便说“咱们开始上课”的时候来,对整个由起床到上课间诸多事宜安排的相当到位。不够要说到动机,恐怕没有比懒更合适的,特别是考虑到她十分精准的晚十一点休息,这动机就更加明确无疑。

我会尽量多看她,下意识的行为总会让人忽略时间的真实长度,总觉得一晃而过。她爱学习,上课的时候坐姿端正,专心致志。假如没看到英语课上她在草纸上画的一个个数学符号,我还真会以为她还是个一丝不苟的好学生。不过,鉴于她姣好的容貌和良好的品性,我这么大度的人一直没拆穿她。

课间或者偶尔累了扭脖子的时候她会抬起低垂的头四下顾盼一番。此时我也多半“巧合”的看着她。当你看着想看的人的时候,就能体会到目光交会的焦灼。欲罢不能与紧张矛盾的结合,此消彼长。

当时便觉得,这世上再没比她更好看的女孩了。

也许正因宥于这番从没言明的情愫,对她嗜爱的旅游才拥有如此浓厚的好奇心。特别是她的家乡,一直好奇是怎样的土地养育了她这么完美的女孩,让人一见倾心。

在大学最初两年,我的意识一直停留在这个层次上。她在,我在,一点幻想,这就是关于她的全部。

但是,事情的发展很快超出理智可控的范围。大二寒假后,她穿着黑色修身风衣,蘑菇头随着步伐上下跳动,和以前牛仔裤棉服的风格截然不同,多了几分成熟韵味。而我还穿着大一来报到时带来的衣服,从上到下高中生风格。看到她的时候,这突如其来的变化让我眼前一亮,接着是暗自神伤。她正以我无法跟上的节奏日益成为更加完美的人,完美的让人窒息,只能仰视。而且,更重要的是跟她相比我像原地踏步般进步有限,这无疑让我和她之间的距离变得越来越远,对她的爱恋更加狂热。

于是,我开始有实际行动,主见频繁的联系、接触她,而且毫不掩饰对她的迷恋。我以为通过这种方式能让她了解我心意的同时也能发生一些我希望的情愫。但很遗憾,过于感情化的大脑是不能正确处理与理智之间关系的。于是,我开始以不符合常理的速度和逻辑进行接下来的交往,于是结果就更向着恶劣的方向发展,更加难以处理,像一个怪圈。

终于,半年不到的时间我们的关系僵化无比,她轻易不再回应,甚至当着全专业一百多个人的面直截了当的告诫我不要再骚扰她。当她站在跟前冷冰冰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的恐惧像无底洞般深不见底,自尊心像被插了无数把刀。我强撑着倔强的表情盯着她,看清楚这盆冷水如何将我浇成落汤鸡。自尊心伤口的灼热演化成恨,跟红成火焰的面皮一样浓烈。

但是,只一瞬这恨又消失。这不过是一次直白点的打击,跟她的沉默和疏远没有本质区别。我所擅长的,便是忽略这些打击,继续在情绪恣意蔓延的时候孜孜不倦的骚扰她!于是很快,这警告又来了第二次。

正当我和她关系最僵的时候,老大却每天和她聊QQ,我经常心神难安,怕她说出我一直纠缠她的事,那样的话真不知道该如何有颜面再生活在408。有时候忍不住好奇,我便假装活动筋骨在宿舍来回溜达,瞥几眼他的屏幕,看他们说什么。这样一直持续很长时间。

忘了什么时候开始改变这疯狂失去理智的行为,所幸的是没给她第三次机会伤及颜面。我变的脆弱的心,终于在各自陌路后开始愈合。虽然旧伤时常会痛,但程度渐渐变浅、频率日益降低。我在这件事情里明白,不是所有的付出都有价值,更不见得有回报。在做决定时不要意气用事,对冲动多一次审视,就可能少做一次错事。

我回到一年前的状态,按时上下课,每次都尽量找个靠后不显眼的位置,以便能看清整个教室的情况。她依然踩着铃声来,匆匆忙忙离开。课间或者学累的时候她会抬起头扭动脖子,这时候多半我也恰好“一抬眼”看到她,对视一眼。说实话,见到无数清澈见底的水,却看不透她澄澈的眼神,就算是再三忖度也无法在这眼神中看到一丝杂质。我的怀疑、不满乃至憎恨都因为这眼神烟消云散。她是个好女孩,曾经一度是我的信仰。信仰这东西,虔诚仰望才能看到本质,攥紧只会捏碎。

我变了,冲动的下一秒变成反思,而不是行动。她也重新变成我的信仰,虔诚仰望。

大四快毕业的时候,终于要解脱这个四年来让我醉生梦死、痛不欲生的地方。散伙饭那天,我主动找到她,举着酒杯跟她说:“对不起!”那时虽然醉意朦胧,但看到她沉默不语的表情,仍然十分清晰。其实我希望她能说句话,哪怕是骂,因为我已经记不起什么时候跟她说过话了。可是我没能如愿,因为当我把酒一饮而尽之后,便紧接着离开。希望的同时,紧接着是后怕。最后一次,我把身影留给她,而不是她留给我。

后来,见过许多人和事之后,回想起这件事,才发现,之所以当年那么不死心、那么怕周围人知道我缠着他,原来是因为我渺小,普通,或许这两个词一个意思。也许那时候我们同样一事无成,为自己做了点不一定有意思的事沾沾自喜、夜郎自大。但是,那时候的我,自认为一无所有,而她在我的心理光芒万丈,好像一个丑陋猥琐的小丑站在舞台一角,渴望灯光和关注,却又害怕自己的恶相被一览无余。

我喜欢她,但喜欢的不是时候。美梦,在美好的时光里做才美;在暗无天日的夜里做,便是笑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