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笙第一次进公安局是在他大四毕业的时候。那是1996年,那年夏天北京城出奇的热,烈阳烤的每个人都蔫巴巴的。
那时候的他还在找工作,多天来的不顺让他怨气横生,无处发泄,晚上睡觉都总是梦到自己挤在乱哄哄的人才市场里,卑躬屈漆的求着那些满脸流油的招聘官们。
他一直想不明白,就连那个整日里三句问不出个屁的刘伟都进了工商局,怎么自己却四处碰壁。甚至好几次拿起镜子,龇牙咧嘴的研究了半天,最后看着耳朵发愁:至少刘伟耳朵就比自己的大。
八人间的320只剩下孔笙,在被实习公司辞退后,他死皮赖脸的搬回宿舍,暂时定居在这里。但是看着空荡荡的宿舍楼,他的心也渐渐冰冷,先抨击老天不公,后来感叹世人都瞎了眼,最后无奈只得晚上拿床板出气,“哼哧哧”的响声在漆黑脏乱的楼道里回响,就像坟场的钟鸣。
早晨起床,精心洗漱一番后,他无力的换上新买的西装,精神萎靡的对着镜子指指点点:“最后一天了,再找不到工作。。再找不到。。”他扶了下一尘不染衣领,恶狠狠的对镜子里的自己说道:“你就喝西北风去吧!”
这话确实,他在实习公司工作了两个月,走的时候就挣了二百,这还是老板看他可怜,送给他的。二百在当时算得上大钱,省吃俭用足够维持几天的生活了。
或许全国各地的人才市场都一个模样,人潮涌动,酸臭熏天。孔笙看着钱包一天天瘪下去,不由得心慌:哪怕,哪怕卖老鼠药都行啊。
人才市场位于西城北辰桥附近,早晨九点半开门,不到八点钟就可以看到门前站满了肩扛大包小包的民工,偶尔其中夹杂几名西装革履的新新人类。
孔笙到的时候刚过九点,他把简历紧紧攥在手中,多天来的经验告诉他,来得早,有肉吃。至少可以挤到前边,机会也随之多些。
1996年的北京远没有今日繁华,但邓老已然画了圈,标了图,全国上下一片欢腾。
“哎哟,你知道不啦,我那个外甥哟。”闲来无事,孔笙低头扫了眼自己简历,被身后的声音吸引,转身看见站着两名面目黝黑的中年人,其中一秃头面目骄傲的提提腰带,对身边的另一人说道:“我那个外甥哟,前几天在深圳搞了几船货。一倒手啊,不得了!你猜猜挣了多少钱哇?”
说话的那位约有四十多岁,光秃的头顶大汗淋漓,在阳光下闪闪发光,骄傲的问着身边衣衫破烂的家伙。
站他对面的那人摇摇头表示不知,那秃顶伸出五指,高高举着,提声道:“哎哟哇,我那个侄子啊,挣了五百万哦!”
众人纷纷看过来,秃头更加傲气了几分,只听得对面那衣衫破烂的家伙满眼冒金光:“嚯!”
秃顶一脸鄙夷的看着他,扫过众人,目光与孔笙接洽时,说:“我外甥哦,还说要我把接去深圳的嘞。”说完,咧着一嘴的黄牙兀自笑着。
孔笙笑笑,回过身不再看他,心中说不出的滋味:“唉,五百万,我要有五百万,那。。他奶奶的,黄媛还不是俯首称妾?”
黄媛是他们学校法学系的,山东女子中少有的肤白貌美,人颂其“泰山巅上一枝花”。孔笙自知其峰高不可攀,故多次做手工活时都以她为背景。
有天晚上宿舍开夜茶会,王援朝嘲讽孔笙二十三年还是个娃子,孔笙反驳他早晚死在女人身上。
“浪荡土豪”王援朝掰着手指头数他这几年来的战果,“财经九玫瑰”李璇、体育灿芙蓉金梅梅。。最后“咣”的一拍大腿,说:“还是他妈法学院的那个黄媛好玩,那双腿,啧啧啧。”孔笙脑子嗡的一下,从床上翻身起来看着王援朝,心里像吞了个癞蛤蟆。
想起这几年,不禁有些唏嘘,正在他感叹时,身后的红漆玻璃木门被工作人员打开,人流涌动的往里挤。
孔笙进去的时候,看到数十米大厅里一字排开的课桌,多家公司的招聘官一个个油头粉面的坐在桌后,傲视着涌进的每个人。
人潮纷纷涌动,孔笙硬着头皮的挤来挤去,半天也找不到心仪的公司。要么待遇低,要么福利差,自己好歹也是本科毕业,总好过这些大字不识几个的民工吧。
今天是招聘会的最后一天,很多大公司都招够了人数,只留下些不入流的。孔笙随人流走动,终于寻到一家日企。桌前人山人海,丝毫不念国仇深恨。
孔笙站在原地狠狠地抨击了日寇后,奋力挤到人群中。当他好不容易挤到人前时,看着面前一胖一瘦的两名招聘官像见到了皇军,谦笑的把简历递过去,扯着嗓子喊道:“老师,老师,我叫孔笙,毕业于XX大学经济系。”
身前熙攘的人群明显让两位“皇军”有些不适,胖招聘官胡乱伸手拿了一份,瘦招聘官晃了一眼人群,看到孔笙稚嫩的脸庞,接过简历,边翻边问:“应届的?”
孔笙一听,此二人原来是我军投靠的汉奸,但兴奋的不停点头,心想终于遇到了伯乐。以往招聘官无论官位高低,在这里个个拉着脸,像得了多年的便秘。
瘦招聘官不顾人群吵闹,认真的翻看着简历,孔笙一看有戏,急忙道:“老师,我目前在考会计,还有,我有过。。”
正在他绞尽脑汁想自己还有什么能够拿出手的东西时,瘦招聘官挤挤眉头询问道:“嗯?怎么只有毕业证?”
英语向来是孔笙的短板,他连考了四次都没过,最后愤怒的把书一摔:“老子不考了!”也就这么一摔,摔出了他的尴尬。
只见瘦招聘官合上简历,递过去抱歉的笑笑,道:“你再去其他企业看看吧。”
孔笙接过简历,不死心的皱眉道:“老师,麻烦您再看看。”
那瘦招聘官不再理他,低头翻着下一本简历。而孔笙依旧站在桌前,焦急的踱来踱去,不小心踩在身旁一中年人脚面上。
中年人低头看到自己皮鞋上的脚印,厌恶的推在孔笙肩膀上,吼道:“你没长眼呐!”
孔笙被推的措手不及,倒退几步,轰然斜躺在地上。
人群散开,纷纷低头看着他,孔笙像受到了莫大的欺辱,再加上几天来的不顺,怒火顿上心头,把简历狠狠往地上一砸,“嗷”的一嗓子翻身起来,扑向那戴着方框眼镜的中年人。
战斗就是这样开始的,你一拳,我一脚。孔笙鼻中,口中都流出鲜血,而那中年人眼镜被孔笙一拳打烂,碎了一块镜片,右眼拳印通红,活脱脱像个得了红眼病的熊猫。
两人的厮打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人,人群将他们团团围住,一些知情者絮絮低语的告诉后来者事情的起由,经过,更有甚者,添油加醋的向其他人说着什么,但没有一个人上前阻止。
正在激战时,几名警察挤进人群,见孔笙正骑在那中年人身上,挥舞着大拳捍卫尊严,那戴方框眼镜的中年人年明显不敌,嘴里不干不净的还击着。
几名年轻的警察急忙跑过去把孔笙撕扯起来,中年人挣脱束缚,在地上摸索着牺牲的眼镜,喘着粗气呸了一声。
看到中年人不屑,孔笙想要奋力挣脱束缚,欲再战“嘴雄”。
一警察抹了把额头上涔涔的汗水,一声大吼打破了战事:“住手!都给我带回去!”
那时人们还是“大大的良民”,视警如神,谁都不愿轻易沾染那“污浊晦气”的局子。十一年后,孔笙干儿子被绑架杀害,宣判时,他亲率七百多人将法院团团包围,一声喝啸:“把这里给我围咯,杀人偿命,欠债还钱,今天不判死刑,谁他妈也别想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