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我十四,或者十六,不记得了。
朋友说汤潮的《狼爱上羊》很好听的时候,我觉得就像一个无聊的笑话,但我还是没忍住去听了,听完后,我更觉得扯淡了,怎么可能,狼和羊相爱了,还流浪去了……
我从小就不喜欢童话故事,不但不喜欢,而且我很讨厌,我觉得什么公主,水晶鞋,白马王子,都是那些无知小女生才会喜欢的东西,我可不要像她们一样。
但几年后,我再听《狼爱上羊》的时候,我想起了朋友第一次跟我说的话,他说:
不要总是觉得自己很爷们,觉得爱情是最无聊的东西,那是因为你小子还没有恋爱过,等你失恋了,你就会嚼出这歌的味道了,那时候你就知道,你其实不如女人。
是的,没恋爱的人和失恋的人,在看待很多东西上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一首歌,在不同的年龄段会嚼出不同的味道。
一个画家对我说过,这个世界上,唯一不变的东西就一直在变。
现在我每年都会看一遍的星爷的电影《大话西游》很好的说明了成长与变化。
从一开始觉得悟空不像悟空,八戒不像八戒,剧情乱七八糟的,是一部垃圾到不能再垃圾的片子。
到几年后看,泪流满面,到再后来看了会沉默,会失眠,到再后来看了以后会笑,发自内心的笑,笑到流出眼泪来。
现在我才明白,原来人们爱看是有道理的,一个无理头的故事,荒诞的风格,记载了一种真实的,无法触摸到的东西:爱情。
随着年纪的增长,少年时素怀的“愿乘长风破万里浪”的豪情壮志早已经烟消云散,只剩下一个行尸走肉的家伙还在苟延残喘,为生活奔波。
我何尝不是一只因为知道自己身份而在午夜对月痛哭的猪!何尝不是一只被人说成像狗的无奈猴子!何尝不是爱她在心底,却始终隔岸想望……
西游里的他们最终战胜了命运,回到了自己该回归的旅途上,而我呢?
只能孤独的回望那没有星空的夜光,做一只回忆过去的猪,在键盘上敲下别人会觉得幼稚,狗屁不通的文字。
太悲观了,其实有时候回头看看,这些年,还是有长进的,至少我还有的烂字写,而我的好多同伴,有的在牢里,有的成了残废,有的结婚又离婚,有的已经先我而去,跟阎王老爷聊天去了,说不定现已经轮回,弄不好,那天我在街道上看到的,叫我叔叔的小家伙就是他们的转世……
好了,说好不悲观的,为什么还要悲观呢,现在我们说回正题,我热血,荒诞,的青春故事……
……
一只大灰狼盯着小绵羊问:“你叫什么名字?长的很漂亮吗!”
小绵羊确实很漂亮,不是文学修饰,是真的。
她长长的头发垂于后腰,长流海分开在额头两边,干净的额头,明亮灵动,会说话的眼睛,浓如画里人的眉毛,天蓝色的短袖,吹弹可破的皮肤,南方水乡姑娘的温婉恬静。
原来小说里写的那种漂亮真的存在,我看着她的时候,这么想。
后来我问自己的朋友,蒋小雨到底漂亮不,百分之九十的人说漂亮,百分之十的人说一般,说我是情人眼里出西施,管它的情人眼里,还是真假漂亮,反正我认定她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漂亮美女,在那个时候。
小绵羊笑,笑的很调皮,她反问:“你叫什么?”
“我叫叔叔。”灰狼说。
小绵羊摇了摇头:“看你不是很大啊。”
“那我就叫哥哥。”
小绵羊不理大灰狼,转身离开,留给大灰狼一个背影。
大灰狼摸了摸还没有长出胡须的下巴,阴笑道:
“漂亮,看我不迟早把你拿下。”
我跟蒋小雨就是这么认识的,那年我十八,不对,好像是二十,算了,不记得了,她比我小两岁,十六,或者十八。
好吧,我们就是少不经事的年龄,也是最适合谈恋爱的年龄认识的。
雨很漂亮,笑的很甜,很勤快,而且她从来不对人生气,就好像她从来没有脾气一样,这样的女孩在我的生命中从未出现过,在未来的二十四小时,我从一个完全冷漠的人,变成了一个喜欢交往的人。
说说我,跟雨正好相反,不管是谁,只要惹到了我,我一定会跟他针锋相对,非要弄到两败俱伤我才收手,有时候,有必要的时候,我还会跟人削出一个老大来,而且后来我真的削出了一个“老大。”
这就是我一直认为我是狼的原因。
当然,狼是一种性格,我是一个人,一名理发师,人长的很一般,脾气也不算好,但手艺不错,学了两年,因为受的了苦,已够的上大师的资格,而且手下还有一群固定的客户和几个小徒弟。
滑头的老板王胖子,总是顺着我,对我很客气,这样一来,我就真有了大师的风范。
做大师的好处就是能迷到小妹,比我能力好的师兄结了婚,兔子不敢吃窝边草,其他的几个人都喊我师傅,在这里,我成了大王,大到天堂,小到小店,这个世界,强者总是有好处的。
在这个小地方,我有本事,又受老板和师傅的爱戴,自然喜欢我的人就有了,但我喜欢的人没有,在雨出现前没有。
爱情是什么,那时候我不懂,我是个晚熟的人。
但我很喜欢跟雨在一起,从她进店的那一天开始,我喜欢看她笑,听她说话,跟她大侃戴尔卡耐基的《人性的优点》,《平凡世界》里的孙少平。《约翰克里斯多夫》里的伟大艺术家。
不得不说,我是个很能侃的人,有人说这是我的魅力,其实我知道,我之所以能侃,是为了让雨能对我刮目相看。
在认识雨之前,我很沉默,喜欢啃书,特别喜欢啃我看不懂的语言晦涩的世界名著,因为我想让烂白的自己,不那么白烂,至于说话,能说一个字,我绝对不太喜欢说两个字。
时间如流水,很快两个月过去了,我跟雨也成了好朋友,比一般朋友要好一些的朋友。
那一天,我和雨值晚班,值到十一点,这才送走了最后一个染了金毛的小资啰嗦女。
雨关了店门,对我说:“大灰狼,送我回住的地方怎么样?”
雨的声音颗粒位很重,语调很平和,听着很舒服。
“没问题啊,只要公主一句话,小人我鞍前马后。”
我说,我很烂白的套用小说里的台词。
“走了,真没救了,你怎么看也不像个公公。”雨拍了我一把。
“你别老盯着不该看的地方看,小心走火入魔。”我不正经地坏笑。
雨无语地摇头,粉拳袭击着我的后背。
我骑的是一辆老板给我的,听说是他爸很久以前用来做生意的,带前杠的老式自行车,雨坐在后边。
穿过了理发店所在的老街,经过了明成路,在中街人民银行转弯的地方,也不知道什么东西搁了自行车,车子颠簸了一下,雨猛地搂住了我的腰。
我送雨的次数不少,雨从来没有这么做过,她这一搂,我的身子一颤,大脑不受自己控制了,我人带车子在雪的帮助下,爬在了地上。
“呀,好痛。”
雨的声音叫喊道,我的手擦破了,但没感觉到怎么疼,我急忙扶起了雨,问她:
“雨,伤着没,太滑了,对不起,对不起。”
也许是太担心她了,忘记了男女有别,我拉起了雨的手,急忙用袖子擦着她手上的雪水。
雨没有动,我擦了几下,雨手上的泥水没了,我发现雨的手没有伤,我抬头看雨,她也正看着我,她在笑,露出了洁白的牙齿,笑的很调皮,只是眼神中有种说不出的东西,很明亮,很刺眼,那种明亮让我不敢直视。
“大灰狼,你来你也有会关心人的时候。”
她说,她很戏谑。
“切,这是我没骑好车子,摔倒了你,我是怕伤着你,你姨夫找我麻烦,别以为我是关心你。”
我拉着雨的手,不愿意放开,依然擦着没有伤的手。她姨夫王胖子是我的老板。
“切,装,你会怕王胖子。”
她说,她缩回了手。
“我当然怕啊,他是我的衣食父母,我的上帝,我的天。”我尴尬的胡说八道。
我的心跳的很快,脸很烫,比夏天的正午艳阳照射了半个小时感觉还要烫,要着火一样。
她没有说话,她坏坏地笑了一下,推着我说:“别贫了。走了。”
她又一次坐在了车子后坐上,她搂住了我的腰,将脸靠在我的背上,一股暖流从她的脸和我的背接触的地方,四下扩散,向我的飞蹿了过来,加速了我的血液流动,让我的心跳的感觉要蹦出胸口一般,雪天不再冷了,我只是口渴,非常口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