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过了一个小时,我要的东西都给准备好了。
我把一桌饭菜都摆在了路口,然后在饭菜前烧纸钱。边烧边说:“来来来,多吃点,吃饱了好上路。”
烧了也不知道多久,忽然一阵阴风吹过,吹得我身体透心凉。然后就看到那些纸钱烧成的灰像是被一股气给吸了起来一样,旋转着上升。想知道具体情况的,可以剪一堆小碎纸条摆在桌子上,然后大口大口吸气,然后去观察纸条上升的样子。
现在纸钱烧成的灰就是如此上升的。
看来他们来了,正在拿纸钱。
另外我注意到那些食物原本热气腾腾的,但是就在眨眼间,热气迅速上升,一下子就就凉了。鬼吃东西并不是真的把它吃了,而是吃食物的气,这股气没了,食物的营养基本也就没了。
给他们吃东西、烧纸钱,只是平息他们的怨气,让他们能够静下心来安安静静的离开。
其他死者家属原本还有大胆的站在我身后看的,现在出现这种状况,那些胆大的也被吓得够呛,全都退开好几米远,根本不敢靠近我这边。
我一边烧着纸钱一边说:“人了,活着要争气,死了要咽气。该走就走,不害人不害己。”这时候隐隐约约我看到了一对夫妻领着一个儿子出现在我的面前,那个儿子血肉模糊,看不清楚脸。
身后远处的阿姨喊了一句:“妹妹。”
看来是正主出现了,既然你们出现了,事情就更好办了。
小鬼先开口了:“看在你这么诚恳的份儿上,之前的事我就不计较了,但是这个路口的地形特殊,不是我们不想走,而是被挤压在路口底部,出不去。我们也想早点投胎转世了。”
我颔首点头,“你们放心,剩下的事情全都交给我来办。”
我转身抓起那只公鸡,将红绳子绑在了它的脚腕上,然后在绳子的另一头系上了一家三口穿过的衣服。
我招呼几个胆大的男生过来,虽然是亲人,但是活人看到死人还是会忍不住打颤的。我吩咐他们,待会儿我会将公鸡放到拿条正在修的马路上,他们几个人负责赶公鸡跑,并且不能跑出马路,一直跑一直跑,跑半个小时才准回来。
几个男生面面相觑,我提醒他们,要是办不到的话,一家三口的鬼魂就会一直跟着他们,吓得他们打包票一定办到。
随后,我将公鸡放在马路上,让几个男生赶着跑了。
公鸡是通灵的,让公鸡带着几件衣服跑的话,就能强行打开一条通道,将一家三口的魂从路口给拉出去,一旦出了这个路口,他们三口就能转世投胎去了。
其实只要跑个十分钟左右就足够了,我只是为了安全起见,才让他们跑半个小时,想来对于几个大老爷们儿来说,半个小时应该不算什么难事儿吧。
一家三口在临走的时候,向我挥手道谢。
呵呵,还是第一次有鬼魂向我致谢,别说,心里真挺美的,为什么助人为乐是件快乐的事情了?道理就在这里了。
送别了一家三口,我跟王师傅也该回家了。我们等了一辆公交,上去。
王师傅对我千恩万谢,芸儿就是他的心头肉,可千万不能出一丁点事。其实能够帮助王芸脱险,我也是挺开心的,那么小的孩子,唉。
公交车开着开着,经过了一条主干道,路边停着三辆警车,还有不少围观的路人。仔细看看,好像是出了车祸,一辆出租车冲进了路边的田地里面。
我睁大眼睛细瞧才发现,那辆出租车不就是我们先前乘车过来的出租车吗?司机叫刘权势的那个。怎么一转眼的工夫就出车祸了。
我在最近的一个站台下了车,让王师傅先走,我去看个究竟。
我这个人就是好奇心太强,不然也不会下雨天拿伞追红裙女人了是不,这一次我还是没忍得住,下车去看看稀奇玩意儿。
天天在报纸上、新闻上看到哪里哪里出了车祸,这回看到个真的了,还真的挺稀奇的。当然我也不是没良心的拿别人的痛苦当成自己的快乐,我就是仅仅好奇罢了。
刘权势给我留下的印象并不好,开车还抽烟,没有同情心。
这回出车祸,八成是跟抽烟脱不了干系。应该是一边抽烟一边打方向盘,结果方向盘失控冲到田地里面去了吧。
我带着自己的猜想涌进了人群,瞧瞧究竟是不是我想象的那个样子。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我发誓,我人生中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恶心的画面,在我看到现场画面的一刹那,转身我就跑到田里吐了。
太恶心了,我看到刘权势全身的皮都被剥掉了,鲜血将整个车子都染红,发出阵阵的恶臭味。
已经不是简简单单的车祸可以解释的了,完全就是一起谋杀案。
我状着胆子再次走进了人群,一个光头大哥冲我说:“兄弟,受不了刺激就别看了,你看你都吐了,别再看出什么心理疾病出来。”
连鬼我都见过了,还怕看见死人吗?我倒也不是怕,是觉得恶心。这感觉就跟很多观众不怕看鬼片、恐怖片,但是就是看不了血腥、暴力片一样,恶心跟恐怖,还是有所区别的。
我用袖子挡在鼻子前面,尽量不去呼吸现场的恶臭味,然后看那被鲜血染红的出租车,车上还立着司机的名牌号——刘权势。
他倒是想留个全尸了,谁曾想到最后还是惨遭剥皮,硬是没有留全尸。
“到底是谁啊,居然下得了这个狠手,而且从剥皮的完整性看来,这个凶手一定驾轻熟路。”算算我跟刘权势离开也并没有多长时间,能够在这么短的时间里面,将一个人完整的剥皮,那得是多么的熟练啊。
还有,我观察附近的路面,除了出事的这一块区域以外,别的地方竟然连一滴血都没有。太不合常理了,按理说这么大的血量,凶手身上也应该沾满了血。那么凶手在离开的时候,多多少少也会留下点痕迹,不说血脚印了,至少有点血滴吧。
可是附近的路面除了灰尘就是石子,根本没有半点血滴,如此干净利落的犯罪手段,凶手的智商绝对超高。
光头大哥听到了我的嘀咕,也是叹了口气,说:“加上这起案子,这个月已经出现三起一模一样的案子了。”
三起?
我不禁愕然,天啊,凶手到底想要干什么,而且他到底是用了什么样的手法才能够连续犯案都不留下蛛丝马迹。对于凶手的智商跟手段的残忍,我表示惊叹。
突然,一道强光闪过,照的我双眼亮堂堂的,就好像是黑夜里升起了太阳。我扭头看过去,发现是一辆纯金色的法拉利开了过来,车前四个大灯照向人群,弄得现场亮如白昼。
谁啊,这么有钱,还这么任性。
纯金色的法拉利在人群前缓缓停下,车门打开,一位穿着金色风衣的男子从车上走了下来。
他身材修长,脸蛋白净,不知道的还以为是韩国明星了。
就见他脖子上带了一串佛珠,颗颗都金光闪闪,也不知道是不是金子做的;左手带了一串金带子,右手戴了一块大金表;就连脚上穿的皮靴也被染成了金色。真个人看上去威风凌凌。
呵,这家伙刚从金矿出来的?
光头大汉欣喜地喊道:“是黄金道长!”
我皱着眉头看着眼前的那个炫富不停歇的人,弱弱的问了一句:“啥是黄金道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