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看来我是真的误会他了,余彬还是有些能耐的,单凭一个手指甲就能找出凶手,他的追踪术想必是极好的。
我就让他赶紧施展法术,追踪到凶手。
余彬不屑的看了我一眼,讽刺的口吻说道:“哪有什么追踪术能够这么厉害,我是说把这片指甲送到警察手里面,让警察经过DNA对比,确定凶手的身份。”靠,这货到底行不行啊。
既然他追踪不到凶手又是怎么追踪到我现在的地方的了?余彬咧开大嘴笑了,从怀里掏出一个罗盘,跟我说,罗盘上面的指针可以指出方圆十里以内怨气最重的地方,而怨气最重的地方常常都是有鬼魂出没的。他就是一个地方一个地方的找,最后才找到我这里来的。
原来这才是他追踪术的真实面目啊,还真让我出乎意料,靠他是根本靠不住了,我还是靠自己的比较好。
可是我也没有准备能够追踪用的东西啊,我先将尸体放到余彬金色法拉利的后备箱里,然后问他:“你带了什么家伙了吗?”
余彬切了一声,叼着根烟,“那当然,出来不带点家伙,混啥?”
我赶紧让他给拿出来。
他拿出一个类似于大夫看病用的手提箱,打开后分为上下两层。我瞅了瞅,好家伙,里面有水果刀、大蒜、糯米、黑驴蹄子、筷子、符咒等等等等乱七八糟的东西。
我拿起一颗大蒜问他:“你这是准备对付美国吸血鬼的吧?还带大蒜,十字架带了没有啊?”余彬一拍脑袋,“哎呀,忘记带了。”
懒得理他,我还是没看错,这货是个冒充道士招摇撞骗、敛取钱财的神棍。他还一脸得瑟的跟我说:“怎么样,我的家伙够厉害吧。”
我从他的一堆破烂里面翻出几样有用的东西——红线、香、打火机。
用打火机点着香,插在地上,然后将红线打了两个圈,分别套在香上面。然后在地上画了一个替身符,将指甲摆在符正中间,再将红线的另一头固定在符的尾巴跟上。
朝余彬伸手说:“罗盘,拿来。”
接到罗盘,等香烧了一会儿,拿起符上得手指甲在香上面过了过,然后摆在罗盘上面。
这么做是为了打破罗盘原来的指定体系,不再以指出怨气为功能,而是改为以指出指甲的主人为功能,如此就可以判断出凶手现在的方向了。
“上车。”我手托着罗盘上了副驾驶,然后余彬在我的指挥下朝着罗盘指示的方向开了过去。
别说,法拉利的性能就是比出租车好,平稳、速度快,坐在上面别提多舒服了。
开出去没到十分钟,我们就看到一辆出租车停在了路边,透过皎洁的月光可以看出,车子里面有一男一女正在热吻。
大晚上的玩车震,不像话。
就在我们打算开车绕过去的时候,罗盘上的指针连续跳动,显示我们要找的目标就在前方。余彬也看到了跳动的指针,没等我下命令,他就已经把车给停下了,然后我们两人分别冲下车,朝着出租车飞奔。
凶手就在眼前了,而且很可能他会用同样的手法对付另外一个可怜的女生,我得阻止。
可是还没等我跑到出租车,突然发现那个正在热吻的女生的双手摸向男生的背部,双手的手指甲长的很长,然后扑哧一声,插入了男生的背里面。
待我看清楚女生的相貌时,惊讶住了,那不正是之前在我面前撕裂人皮的少女吗?她现在是在报仇!
虽然凶手罪该万死,但那也得交由警方处置,由不得厉鬼索命,我冲着车内大喊:“妖孽,住手!”
其实我喊这句话根本不顶用,就像警察抓小偷,警察喊“站住”,那小偷就会乖乖站住吗?不肯能的事儿。同样我喊住手,骨女根本就没有停手,反而更加丧心病狂地撕男生的皮。我看到那人皮从肉上被撕开的场景,忍不住又要呕吐。
突然,嘭的一声,出租车爆炸了,我跟余彬倒退了十多米,避开了四射的火花。是骨女搞的鬼,她已经发现我们的到来了,为了阻止我们,所以引爆了汽车,让烈火围住她,阻隔我们进去。
在烈火的包围中,骨女发出咯咯咯的笑声,将男生的人皮一点一点的撕下来,场面血腥残忍。
不行,我不能让她如此猖狂。来回踱步,我猛地跑回了法拉利的后备箱处,然后招呼余彬过来,跟我一起将尸体抬到了大火前面。
骨女看到她自己的尸体后,明显神色有些不对,可是依旧没有停止手下的动作。
呵呵,一心想报仇,连自己的尸体都不顾了,怨念得多大啊。
余彬冲我说:“嗨,老毕,光烧了尸体没用啊,得把骨女的魂封印在里面才顶用啊。”
“你不是道长吗?怎么看你一点能耐都没有啊。”我实在憋不住问了他一句。
余彬摆了摆手:“别提了,我跟了师傅十几年,啥高深的法术都没学会,对付小鬼还行,遇到厉害的,我顶不住啊。”
嘿,真是靠不住,关键时候还得看我的,虽然我跟老爸学法术,水平也挺臭,但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比之余彬,我可真算得上是大师了。
“带黄纸了吗?”
“带了。”余彬从袖口拿出两张符咒。
这就是黄纸?都被写过了好不?我接过来一看,上面鬼画符不知道写的什么玩意儿,一丁点儿的法力都看不出来。
我把符纸上面一块干净的没写过字的地方撕了下来,撕了一个小长条。然后咬破左手食指,你妹夫的,看电视上说咬就咬,跟玩儿似的,临到自己来咬,疼的我都想叫妈了。
我以指代笔,以血代墨,在黄纸条上写了起来,写的是《天地玄黄》里面一个收鬼入纸的符,这符可以暂时性的将鬼魂收进去。
等我写好后,拿着纸条对着骨女念动收魂咒,就看到骨女的魂开始收缩、变弱,一点一点的朝黄纸飞了过来,到最后完全没入了黄纸里面。
“去把水果刀拿来。”
余彬跑去拿出水果刀,“要干架?”
“别废话,把女尸的肚子切开。”我吩咐余彬切,我是不敢做的,虽然我不怕鬼,但是对于切尸体这样恶心的事情还是比较敏感的。但是余彬不同,我早就发现这个人没心没肺,根本不在乎这些。
果然,他只是稍微皱了皱眉头,然后手起刀落,就把女尸的肚子切开一道缝。我把黄纸条递给余彬,由她塞进了女尸的肚子里面。
如此也算是将魂“封印”进尸体里面的,虽然有点粗暴加有时间限制。
我跟余彬一人抬着头,一人抬着脚,将女尸扔进了烈火烧的最旺的地方。子嘎子嘎,尸体燃烧发出阵阵的烧焦味。
再看那个男生,他的上半身的皮已经被剥的差不多了,整个人是跪在大火中的,就好像在忏悔自己犯下的罪。
看来是救不活了。
我跟余彬退开,以防哪里又爆炸,误伤到我们。眼看着一男一女,两具尸体,在烈火中焚烧。
过了两三分钟,听到哇呜哇呜的警笛声,四五辆警车以及消防车、救护车全都开到了。一批警察先后从车上下来。
“双手抱头,蹲下!”
带头的一名警察长的一米八几,面向凶恶,从眼角到嘴角有一道长长的疤。
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他有些奇怪,他的眉梢有很多的水滴,连头发上也是,大晚上的又不热,他怎么会出那么多汗?
余彬挺横,切了一声,双手插在裤兜里面,一脸的不屑。这时候脸上有道长疤的警察掏出一把枪,抵在了余彬的太阳穴上。余彬立马老实了,“嘿嘿,大哥,别闹,小心走火。”边说边蹲了下来。
那警察冲手下人一挥手,“把他们两个人,带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