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你了,”荆程风坐在了马路边上,他很久没有练习长跑了,“你跑起来挺快的,我要向他们建议让你参加奥运赛。”
“可以为国争光的话,我自然愿意。”我也一屁股坐在他的身边。
“你身上挺香的,什么香水,味道很熟悉的。”
我掏出了胸前的小瓶,“熏衣草,这个瓶子是我的一个好朋友送给我的。后来我就装上了我最喜欢的香精。”我看着手里小巧的瓶子,陷入了回忆。
荆程风看着这个小瓶好像也陷入了回忆,良久,他温柔的笑了,“看来你很喜欢那个朋友了。”
“嗯,其实说起来,他算是我的初恋呢,小的时候我们那里总是晚警察抓小偷的游戏,他呢总是警察,我总是贼了,不过玩起来他总是会在关键的时候放我一马,所以我一直说他够意思,很喜欢他,现在我虽然有过很多段感情,但是总是找不到那种纯纯的感觉了,有些怀念呢。”我也难得温柔的抚着手里的瓶子。
“那你朋友现在呢?”
“我们总是写信的,这个月因为你们的关系,实在是太忙了,我已经很久没有给他写信了。”
“那你还喜欢他吗?”荆程风好像有些紧张。
“不知道,但是我知道他是一个特殊的存在,我没有见过他,但是我知道他一定很帅。”我很快从自己白马王子的梦里出来了,“奇怪,我为什么跟你说这个啊,对了不要告诉别人,走了我们回家了。”
“我们不走了,”荆程风站起来。
“不走了?难道住在这里啊。”我几乎咆哮起来。佣人房我已经够忍受的了,没有想到会露宿街头。
荆程风伸出了修长的手,冲着马路挥舞了一下,然后漂亮的嘴巴动了动,“taxt!”我差点晕过去,是啊,可以叫计程车的。
那晚以后,我变从佣人房搬到了客房,我不明白为什么看一场电影自己的待遇就上升了,不过好像打扫的事还是自己做。
中午的时候,荆程风出去了,我按照钟点进他的房间开始整理。等到我整理的差不多的时候,我的眼光突然的瞥向他的抽屉。
他总是说,“别动我的抽屉!”到底是什么东西呢。
我曾经问过这里的下人,“好像少爷的房间一向是他自己打扫的,尤其是抽屉,平常的时候都是锁着的。”
什么东西,保存的这么夸张。好奇心的驱使下,我小心的打开了抽屉,开锁的本事我还是不错的。
这是……
“怎么会这样,”抽屉里竟然是她写的信,每一封的收信人都是她的初恋情人——小警察,难道那个家伙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