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优雅令她不安,她突然觉得这就是她千辛万苦要寻的男人。可他看样子也是中年模样,这样的人不会是单身的,还是趁早打消此念头,免得以后陷进去。林念之给自己打预防针。
“可以赏光一起喝晚茶吗?白云饭店是正宗粤式的。”
“Sorry,我不跟陌生人约会。”林念之笑着说。
那男人也坏得很,脸依旧笑着,笑是浅浅的那种:“这不是约会。”
林念之一想到这种油滑的男人,她无论如何是玩不转的,郭贝蕾怕也不行,还是收手吧,不去闹了:“对不起,我不习惯这么晚跟陌生人喝茶。”
他抬手看了看表:“才十点,不晚,走吧。”说着手就搭在林念之的腰间。对带着昂贵欧米茄手表的男人,林念之不好用平常的方法拒绝,她尴尬地向他笑了笑:
“还是算了吧,改天我们再Play不是约会的约会。”
“0K”他礼貌地放下他的手,从上衣口袋取出个名片递给林念之,“打电话给我。噢,你的电话呢?”
“我没有名片,给你写一个吧。”林念之慌乱地在手袋里找纸笔。“就写在这上面吧。”
递到念之手里的是叠得方方正正的白色纯棉手帕,这又让她心里一动。她飞快地在毫无污渍的手帕上写下她的手机号码,犹豫了一下又写了住宅电话,递给他。他自然地放进裤子后口袋,向她道了声晚安,然后阔步离开酒会大厅。
令林念之奇怪的是他没有跟胡冬告别,没跟任何人打招呼,就走了。这是疑点一。第二个疑点是跟她闲聊这半个多小时,他的手机竟也没响过一次。在她看来,商人的电话都是很繁忙的,何况是做跨国生意的。林念之重新拿出名片看了看:谢致南,总经理,欧华贸易公司。应该不会有错吧,不过,也难说,这年头,什么人都有,骗子无处不在。何况这种有很多陌生人的酒会。林念之不经意地笑了笑,想了想,还是把名片装进了手袋里。她用小叉子叉了块菠萝,顿时酸甜的汁水流进了嘴里。
远远看到洪殷升与年轻的女诗人梦露在打情骂俏,卢敏秋也跟一个男士站在角落谈什么,瞧她兴奋的,脸色绯红,表情丰富,看样子不是接了什么赚钱的案子,就是遇到了老相识。兰珊不晓得到哪里去了,晚报的秦岭也没了,他们准是去找什么僻静的地方去了。看来大家都有归宿,独有我,又落单了。林念之在心里说。
“刚看见你和谢总在一起,怎么,他人呢?”胡冬揽着一个女人走了过来,“这是我太太,这是林念之,作家,比我过的潇洒。”
胡太太友好地握了握念之的手:“这么年轻的作家,好漂亮哟。
刚看你和谢总站在一起,挺般配的。”
第一次见面就谈隐私,林念之有点不好意思,向她点点头,觉得不对,又摇摇头,顿了顿,问胡冬:“谢致南,是你的同学,真是吗?”
“大学同学,反自由化那一年出国,学了个HBA,回国做起了生意,还挺红火的。他很够哥们,这酒会就是他出资赞助的。”
“是吗?”林念之声音轻得只有自己听见。胡冬夫妇又招呼其他客人去了。她还没来得及想自己的心事,洪殷升伙同五六个诗人走到她跟前,不容商量,洪殷升把她肩一揽,就往外走。
分坐两辆的士,到车上,林念之才晓得他们要去红枫酒吧。十一点,郭贝蕾他们的三轮车乐队在那里演出。摇滚乐队与诗人遇到一起,又有好戏看了。林念之不禁笑出声来,诗人南灵好奇地看她一眼,没吱声。她附在洪殷升耳旁:“贝蕾在红枫呢。…‘太好了,把她介绍到诗人圈,才叫疯狂呢。”
林念之突然一脸严肃,心情也好似沉重起来,郭贝蕾虽然够大胆了,但诗人圈子乱得很,听说经常搞多人性派对。贝蕾一认识他们,再加上她天生这方面的资质,还不定弄成个名人。
林念之无来由地为郭贝蕾担心起来。
事情还没发生呢,她就开始烦恼了。她是个典型的悲观主义者,总把事情往坏处想。
林念之他们进去时,酒吧里非常嘈杂,郭贝蕾他们乐队的主唱正卖力地唱着一个摇滚。室内太暗,服务生前面领路,洪殷升拉着林念之的手,就像亲密的情侣。在这种现代的公众场合,帅气的洪殷升总能给她虚荣心的满足。他们在离舞台很近但又偏僻的角落坐下来,很快酒吧的老板,留着长头发但瘦得像竹竿一样的Sam走了过来。他姓王,但喜欢熟悉的人喊他Sam。
洪殷升和那几个诗人常来这里,老板大方地赠他们爆米花,一人一支百威啤酒,洪殷升存放的半瓶芝华士也拿了上来。
林念之自从红枫酒吧开业也隔三岔五来坐坐,但郭贝蕾在这儿演出后,她反而少来了。她和Sam也算认识,但只限于点头,毕竟林念之不算是这里的常客嘛。Sam看到洪殷升对她这么殷勤,也满脸堆笑地跟她说笑,还特意让服务生端了杯鸡尾酒,说是调酒师的新创,叫“爱情的诱惑”,同行的女诗人梦露也得到一杯。
郭贝蕾一曲结束后,远远地举手,算是打招呼。林念之含笑点头,洪殷升则高高举手回应。
又进来了几个人高马大的老外,Sam说是语言大学的留学生,他的熟客。他迅速起来,像变色龙一样,换了一副丰富的表情欢迎他的洋客人去了。
诗人南灵表情冷漠,一直闷着头喝酒,想心事。他的另外两个同行眼睛一直瞅着舞台,身体不停地扭动,抽空拿起酒瓶与大家碰一下喝一小口,嘴里还吐字不清地附和着主唱。紧挨着林念之的诗人,光头,个子矮小,但衣服嬉皮得像摇滚青年。听洪殷升说,好像叫毛毛虫。一听到这个名字林念之就全身发痒,仿佛真有什么虫子咬她一样。林念之有点怕他,怕他那在昏暗的酒吧灯光下青闪闪的光脑袋,也怕那种深深的有伊斯兰血统的深不可测的眼窝。她身子下意识地往洪殷升这边躲。与这些诗人比起来,平时坏坏的洪殷升正常多了。
洪殷升一直拉着她的手,也不与她说什么,眼睛瞅着舞台上那个怪里怪气的吉他手。坐在这些人中间,林念之觉得好不自在,不自觉地有一口没一口地喝酒。很快鸡尾酒喝完了。洪殷升细声问味道怎么样,她含糊地点头。洪殷升二话不说抽出一百元钱放在服务生的托盘上,为她又要一杯。过了好一会酒才端上来,林念之有意无意间看到找的钱只有五十块。这个Sam,心好黑,一杯破酒就卖五十元。她只在心里骂,但没敢说出口。在洪殷升面前,她是少有的淑女了。感觉很无聊,她从洪殷升的烟盒里抽出一支烟,是三五牌,太暴烈了,她又放了回去,把自己的七星烟拿出,洪殷升、南灵都殷勤地为她点烟。
郭贝蕾时而眼睛微闭,时而身体扭动投入地弹琴,林念之的神情也被调动起来,她为贝蕾的激情感动。平常的贝蕾看多了,总觉得她是个大胆、疯狂、热情,拥有众多男朋友的疯丫头,没想到工作中的贝蕾如此认真、美丽。贝蕾的演出她也不是没看过,在她们还没认识时,她就喜欢这个热情的姑娘。这两年走得近了,几乎忘了贝蕾还有工作的时候。很少为谁鼓掌的念之狠劲地为贝蕾鼓掌,引来了周围人的侧目,但她不停,很快大家也随她鼓掌起来。贝蕾向她这边点头,在鼓手的一声提示音下,她又开始激情地演奏了。
或许因为看得太认真,这才发现左边的洪殷升不见了,而右侧的毛毛虫与梦露激情地接吻,像粘到一起,旁若无人。对面的南灵笑着伸过酒瓶向她的酒杯一碰,她知趣地不再看他们,而是与南灵喝酒。
南灵问她洪殷升是不是她男朋友,她笑着摇头。
“你们那么好。”他表情嗳昧。
“好也不是。”
“那你的男朋友呢?”
林念之突然想起晚上刚刚遇见的谢致南,才认识,想到他太荒唐了。罗亦夫,那个人早成了过去式,不值得提他。
任谁也能看出她的走神,她掩饰地举了举杯,问南灵:“你太不礼貌了,哪有这样问的?”
南灵紧盯着她,喝了一大口啤酒:
“我还想让你做我女朋友呢。”
“不可能。我跟诗人不谈恋爱,你们太疯狂了。”
南灵前倾身子,头伸了过来,齐肩的长发差点掉到林念之的酒杯里,念之下意识把杯子挪了挪。只见他眼色神秘,低声道:“这年头不兴谈恋爱,伴侣怎么样?”
林念之头都快要气炸了,正想骂他,洪殷升突然冒了出来。
“你们说什么呢,这么开心。”
南灵迅速坐正身子,眼睛瞅向舞台,他的同伴在旁边笑着。林念之感到受辱般脸掉到旁边,毛毛虫跟梦露还在接吻呢,简直可以申报吉尼斯记录了。而且毛毛虫的手已伸去了梦露的上衣里,隔着薄薄的针织衫,可以看到他的手肆无忌惮地揉搓那对乳房。梦露没有受辱和尴尬的表情,而是受用地呻吟着。林念之只好把头又掉到洪殷升这边,还好,他看着舞台没注意她难受的表情。
林念之有点不安了,她想,现在人都怎么了,这样大胆,这样不顾公众场合,这样随便,简直都疯了。她有点坐不住,看看表,差十分就十二点了,十二点贝蕾演出就结束了,给她说几句话再走。林念之耐着性子等着。
平心而论,南灵长得不懒,可以说很英俊,有一种艺术家颓废的气质。林念之跟他也认识半年了,但不是一个圈子,很少见面。因为见得少,见了面也都文雅有度,他给念之的印象也蛮好的。可今天这样,着实令林念之惊诧。林念之是个满现代的人,但在她看来,再疯、再现代,别人就是再好、可爱,也不定非得成情侣嘛。这哪儿跟哪儿?
正想着心事,表演结束了。
郭贝蕾去化妆间换了衣服才出来,刚还是黑毛衣、牛仔裤,英姿飒爽的…现在则换了一身巧克力色一字领针织连衣裙,脖子上系条杏黄色丝巾,短头发上喷了香水,顷刻间成了妩媚妖艳的午夜女郎。
她款款地向他们走来。
洪殷升早站起来为她拉好椅子,服侍她坐下。
郭贝蕾像个人见人爱的巧克力鲜奶蛋糕一样,香喷喷地坐在这群狼一样的诗人中间。林念之感到了危险,但郭贝蕾仿佛开心死了。
她是个人来疯。
她喜欢男人围着她转。
她喜欢受宠的感觉。
洪殷升与郭贝蕾很熟,打情骂俏,说些暧昧的情话是家常便饭。
说也奇怪,他们并没有单独约会过,或许他们都碍于林念之的关系吧。起初郭贝蕾许是动过什么念头,但看着洪殷升俨然林念之的准男朋友,未上场便退场了。她跟洪殷升成了难得的纯友谊关系,这在郭贝蕾是很难的。贝蕾不相信男女之间的友谊,要么爱情、性,要么路人。朋友什么,这太麻烦。所以,林念之对郭贝蕾还是挺欣慰的,虽说她并没把洪殷升看成是男朋友,但若被女朋友抢去,还是要失落的。
南灵就像装了按钮,很快忘了在林念之身上的尴尬,对郭贝蕾发起了眼波攻势——一眨不眨地盯着看。
开始郭贝蕾还不大自在,只几分钟她就与诗人们打成一片,特别是眼睛会说话的南灵,那种清秀令她着迷。她开始搔首弄姿,嗲声嗲语地说话。见了心仪的男人语调都变了,不一会儿就和南灵眉目传情了。林念之在心里直喊不好,脚丫在桌下直点郭贝蕾,但郭贝蕾装作不知道,反而变本加厉回应起南灵的调情了。过了一会儿,南灵起身,向大家告辞,拉着郭贝蕾的手要走。郭贝蕾耸耸肩,向林念之挤挤眼,大大方方挽着南灵的胳膊,背着她那夸张得像旅行包一样的大包走了。留下林念之目瞪口呆。毛毛虫、梦露不知什么时候也走了,另一个男诗人也挪到了其它桌子。往左边一看,洪殷升两眼亮得像猫头鹰,笑嘻嘻地看她:
“呀,去你那儿还是我那儿,别浪费了大好时光。”
“鬼呀,各回各家。”林念之生气地说道。
洪殷升无辜地双手一摊:“好,送你回家。”
俩人一路无话,林念之只看窗外,好像身边没人。而洪殷升微闭双眼,安静得像睡着了,那舒服劲就好像坐在自家的沙发上。快到家时,林念之才摇醒他,问他要不要上去喝杯茶。奇怪的是他不去,说要去城堡酒店,几个哥们等他去打麻将呢。
看着绿色的富康向南飞奔,林念之突然有奇怪的感觉,人和人差异真大呀。就像好朋友洪殷升,再好也到不了情侣,而跟有的男人一见面就有了亲密感。真的好奇怪。
正是深夜,小区十多栋公寓楼没几扇亮着灯的窗户。又是一个人了。遇到了又消失,热闹了又各自散去,到头来还是独自一人。
苍茫世界,那个人在哪儿?
带着这个永久的问题,林念之把脱下的高跟鞋拎在手上,向自己的那扇黑漆漆的窗户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