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公版日本访书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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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国语》二十一卷(明刊本)

此为明嘉靖戊子吴郡金李仿宋刊本。韦叙后有“金李校刻于泽远堂记”。中间宋讳并缺笔,故知原于宋本也。按宋元宪公序作《国语补音》,取官私十五六本参校。今以此本校《补音》皆合,则知此即公序定本。自明人穆文熙等刻《国语》,以补音注于当文之下,时多谬误,而公序定本并《补音》单行本皆乱。自国朝黄尧圃士礼居刻天圣明道本,而公序本遂微。不知明道本固有胜公序处,而公序之得者十居六、七,即如卷一“昔我先王世后稷”,公序本无“王”字,钱遵王、顾千里、汪小米皆以明道本有此字为奇货,而许宗彦云:“韦解于下‘先王’不空,始释王字,则此唯云‘先世’,可知明道本未必是,公序本未必非。”今明道本有武昌书局重刊,而公序本竟如星凤。世有知言君子,以此本重刊,与明道本并传,岂非合之两美?

《国语补音》一卷

宋元宪作《国语补音》,取官私所藏十五六本参校,得多失少。自明人附刊入《韦注》中,而单行本遂微。自黄尧圃刻明道本,顾千里为《札记》,汪小米为《考异》,宋氏之书遂多疵议。传世旧本,唯见孔氏《微波榭丛书》中。近日盱眙吴氏又从孔本翻刻于成都,末附钱保塘《札记》,称以明修旧刻本校孔本,知孔本实从明本出,又以旧刻校正孔本数处。今以照此本,则与钱君所称旧本多合。而钱君不言是明嘉靖正学书院刊本,岂钱君所据本佚赵仲一序耶?此本涩江道纯旧藏,余从森立之得之。

《晋书》一百三十卷(明刊本)

每卷后题“西爽堂吴氏校刻”。首有黄汝亨序,简端以嘉靖本、万历本及汲古阁本校其异同,最为精密。每册首有“留蠹书屋储藏史编”印记。按留蠹书屋为吉汉宦藏书库名,吉君有《论语考异》及《近闻寓笔》二书,盖日本校订名家。又有“曾根书库”印,未详其人。载记末有“岁癸亥长夏二十有五日校完,竹迳居士源元起”硃记。据此,则此书为源君所校,非出吉君之手也。

宋椠《五代史记》七十五卷

此书开卷题《五代史记》,便与各本不同。别本皆有“曾三异校定”,宋椠《欧阳居士集》,亦有三异《考异》,此本无之,则为北宋椠无疑。字画古雅,饶有欧书《化度寺》笔意。间有补刊,亦端正不苟。相其纸质,虽是明代所印,然不害为宋刻佳本。世传《五代史》以明汪文盛本为最,以此比拟,不啻婢见夫人矣。

此本今归江阴缪筱珊编修。

《史略》六卷(宋椠本,刻入《古逸丛书》)

高似孙《史略》六卷,宋椠,原本今存博物馆。此书世久失传,此当为海外孤本。首有“兼葭堂”印、“木氏永保”印。按木世肃大阪人,以藏书名者也。原本亦多误字,今就其显然者改之。其稍涉疑似者,仍存其旧。按史家流别,已详于刘知几《史通》,高氏此书未能出其范围。况饾饤杂钞,详略失当。其最谬者,如《后汉书》既采《宋书》范慰宗本传,又采《南史》及蔚宗《狱中与诸甥书》,大同小异,一事三出,不恤其繁。又如既据《新唐书》录刘陟《齐书》十三卷为齐正史,又据《隋志》录刘陟《齐纪》十三卷为齐别史;既出范质《晋朝陷蕃记》四卷,又出范质《陷蕃记》四卷;而不知皆为一书。其他书名之误,人名之误,与卷数之误,不可胜记。据其自序,成书于二十七日,宜其罅漏如斯之多也。似孙以博奥名,其《子略》、《纬略》两书,颇为精核,此书则远不逮之,久而湮灭,良有由然。唯似孙闻见终博,所载史家体例,亦略见于此篇。又时有逸闻,如所采《东观汉记》为今《四库》辑本所不载,此则可节取焉。

《帝范》二卷(日本旧刊本)

唐太宗《帝范》,新、旧《唐志》并四卷,贾行注。又《旧唐书·敬宗本纪》有韦公肃注,是唐时已有二注。《崇文总目》、《书录解题》并称一卷,岂为无注之本与?晁公武《读书志》仅载六篇,则显然阙佚其半。《四库》著录从《永乐大典》本钞出。据元吴莱称,征云南僰时所得,其注文颇繁冗,中有引吕东莱之言,则非贾、韦二注明矣。此本分上下二卷,有康平三年五月江匡房点校记,(江氏为日本文章巨族,有《江家次第》传世,皆一家之言也。)又有宽治、长宽、承安、建久、承元、元仁等题记。考康平三年当宋仁宗嘉祐五年,则其根源最古。其注文简要,不注姓名,亦不详为贾、为韦。但以正文考之,则此当是太宗原本。其序文题“御制”,与《大典》本题《唐太宗文皇帝撰》不同,又书中文皇自称皆曰“余”,不曰“朕”,“民”字、“治”字皆不避,均以此本为是。其他如《建亲篇》“枝叶扶疏”,《大典》本误“扶”为“不”。“子弟无一户之名”,误为“封户之人”。“神器”误为“大器”。“设令悬教”,误“令”为“分”。“宜其不远”谓与尧不远也,误“不”为“宏”。“察之以明,抚之以德”,脱四字,作“察之以德”。《审官篇》“有劣智者不可赖以大功”,误作“有小力者不可赖以成职”,其下脱“君择臣而授官,臣量己而受职”二句。《纳谏篇》“折槛坏疏”,误“坏”为“怀”,注者遂不知“坏疏”是用《说苑》“师经投瑟撞疏”事。《去谗篇》“宣王终身而不知”,误“宣王”为“宣一”。《诫盈篇》“民财匮”,误作“人才遗”。《务农篇》“衣食乏则忘廉耻”,误“乏”为“足”,误“忘”为“志”。“欲澄其流”,误“证”为“止”。《阅武篇》“忘战则民殆”,误“忘”为“亟”。“三年治兵,辨等列也”,以正文混入注中。《崇文篇》“此崇文之术也”,脱“崇”、“之”二字。“不能逸,居其易”,误“逸”为“力”。是皆显然谬讹。(其他讹文、夺字,尤不胜举,别详《札记》。)而《大典》本注者不能订正,遂望文生义,不顾其安。然则此本非特元、明以来不见,亦《大典》本作注者所不见也。又此书每二篇一总结,《大典》本注者皆以本篇文曲解之,尤为卤莽。《去谗篇》“昏明之本”,《大典》本竟改为“国之本”。《纳谏篇》“却坐”二字,是用袁盎却慎夫人同坐事,《大典》本竟不知其所出。《去谗篇》“昭公去国而方悟”,是用宋昭公事,《大典》本注误引鲁昭公失国事,又见“方悟”与情事不合,遂改“方”为“不”,而不知上文“臣朝有千臣”,尤无著也。凡此皆《大典》注本之陋,不及此本之精博远甚。唯此本合《臣轨》刻于宽文八年,其中脱误甚多。余校以古钞数本,又以所引原书照之,始可读。然《建亲篇》引《洛书》一条,各本皆误字错出,竟不可校。又此本“六王怀叛逆之志”,注云韩、魏、燕、赵、齐、楚等王,亦与本书意不合,当以《大典》本补正之。若能重刻行世,亦快事也。

上卷题云:“康平三年五月五日点之,礼部郎中江匡房”。

下卷题云:康平三年五月六日点之,治部少〈羊水灬,上中下〉江匡房。

宽治八年七月十六日于杨梅亭点了,尤可秘藏而已。 藤永实

长宽二年正月廿八日奉授主上巳讫。 式部大辅藤永范

〈羊上水下〉安元年七月廿四日御读毕,此书奉授一代圣主,〈巳上十下〉家之重宝也。从三位行宫内卿兼式部大辅藤永范建久三年六月十五日御读毕。此书继家踪已及圣主三代,诚是家之秘本也。

正四位下行式部大辅藤朝臣光范〈羊上水下〉元二年四月廿三日书写毕。

以二品户部(永范)本移点毕,管原淳高元仁二年三月廿五日侍御读毕。

翰林学士管淳高。

《臣轨》二卷(宽文八年刊本)

《臣轨》二卷,新、旧《唐志》、《崇文总目》并同。此卷末题“垂拱元年撰”。按《唐会要》云:“长寿二年三月,则天自制《臣轨》两卷,令贡举人习业,停《老子》。”与垂拱元年撰不合。阮文达《四库未收书目》遂疑此五字为日本妄增。余按日本枫山官库藏本,及向山黄村所藏天正年间钞本,皆有“垂拱元年撰”五字,笔迹亦相同,绝非此邦人所臆增。窃意此书撰于垂拱,而令贡举人习业则在长寿。《会要》第举其制令之年耳。又枫山本及向山黄村本均有“郑州阳武县臣王德纂注”,而枫山本并记臣德纂述曰:“其《臣轨》所引正经及子、史者,其正经之义则皆取先儒旧注,不敢更生异见。《老子》之义,则唯取河上公焉。馀皆出自愚心,亦不师祖往说矣。”余按注中所引《论语》郑注本条,《孝经》郑注二条,皆他书所未引者,足见其非宋以下人。官库本又引江本云:“《臣轨》既是御撰,妙极稽古,垂范千古,作镜百僚。既为臣之令模,乃事君之要道。宜诵登于口,诚藏于心。束发盍簪,庶多宏益。长安四年三〈辶主〉四日江都县孙祥记。”今按,此本及活字板并无“王德”、“孙祥”二记,盖钞者脱之。活字本为林天瀑所校,注脚虚字殊少,当是天瀑所删。此本注脚虚字为多,虽讹误之处此本为甚,而根源则较古矣。此与《帝范》体式皆原于唐人卷子钞本,绝非从刊本翻雕者。

《帝范》二卷、《臣轨》二卷也者,共成于唐帝。唐帝受隋氏弊,聪明神武,庶几成康,功德兼备,自汉以来,未之有。自吁咨都嗟之后,而元首股肱,互为洽道,故所以《帝范》、《臣轨》之有作者也。本朝博士读之,尤尊之至。若鎌仓将军家皆读之,有助治道久,何啻中华而已哉!洛人林白水新镂之梓,以欲行于世,良有故哉。白水需书其后,于是题之。宽文八年秋八月日,柳谷散人埜子苞父书。

《唐六典》三十卷(古钞本)

案此书今著录家不见有宋、元本,仅传明正德乙亥苏州所刻,首有王鏊序,末有宋绍兴四年张希亮、詹或校刊题跋,篇中墨丁空缺触目皆是,几不可读,而流传亦少。日本享保甲辰当雍正二年,其摄政大臣家熙为之考订。凡原书空缺者拟补于其下。亦有原书本缺,如第四卷“礼部郎中”条下脱文,则据《册府元龟》、《旧唐志》所引补之。第七卷“屯田郎中员外郎”下,“凡天下诸军”云云,则据《通典》、《旧唐志》补之。凡数百字,校订矜慎,见闻亦博。据其自序,用力二十年始克成书。然亦有缺而不能补者。如第一卷“令史十八人”下,空缺仍不下五十馀字。独怪家熙当时以宰相之尊,著书行世,而所据者亦只正德、嘉靖两本。而余于百馀年后乃从其书肆得古钞本,其本纸质坚纫,两面书写,末无张希亮等题识,相其笔迹,当亦七、八百年前之书,凡明刻所缺皆不缺。今以对校之,家熙所补十同七八。其有不同者,皆以此本为是。盖家熙意度,终不如原书之确也。惟钞手笔误,则当以明本、家熙本正之。又有日本天保七年当道光丙申刻本,书签亦称“官板”,首录王鏊序,尾有张希亮跋,无墨丁空缺,然不言所据何本。其中有胜于家熙本者,亦有似臆度者。若谓是据家熙本补填,而亦多违异,且第一卷“令史”下空缺,家熙本未补,此本则与古钞本合。若谓是见古钞本,而第四卷“礼部郎中”下之缺文,第七卷“令史”下之缺文,仍未补。且于“令史,凡天子诸”下,妄添“侯”字,以弥缝其缺,不知其注文不可接。若谓书坊所为,而其补填之字出家熙外者,亦多有典据。如第二卷“护军”注“魏武帝以牵招为中护军将军”,家熙本云“当填‘韩浩’”,此本则作“牵招”。案韩浩以护军从太祖破柳城,改为中护军。太祖平张鲁,以韩浩还,留牵招为中护军,是韩浩为护军在前,牵招继其位。然原本空缺下是“招”字,则作“牵招”是也。钞本亦作“牵招”。此岂不学者所能?或谓其本原于苏州扫叶山房之本,余架上无之,不能质言之也。余谓此书自唐虞而下,本末粲然,真所谓经国大典,岂独有唐一代!百世而下,虽有损益,不能出其范围。顾传本绝少,余尝合诸本,竭一月之力,就天保刊本定其从违,安得有心经世之略者重刊焉。

《唐律疏义》三十卷(日本刊本)

首有雍正乙卯刑部尚书励廷仪序。以孙氏岱南阁所刊元余志安本较之,有柳贇序,而无贳冶子《释文》,亦无王元亮《纂例》、诸《表》,而顾千里所举卷三、卷十七、卷二十六、卷二十八所载《释文》删除不尽者,此本亦同,而目录前多出议刊官职名氏一叶,有“龙兴路儒学某某”,与柳贇序,云“刊于龙兴”者合,则是此本即泰定初刊本,故《疏义》与《纂例》、《释文》别行,而余志安乃合刊之。唯柳序称“廉访使师公而议刊”,廉访使乃是朵州秃。岂师唱于前而朵为后任与?此本虽不能无误,而足以订正余本者不下数百字,孙氏当日竟未见此本,亦一缺事也。又余收得日本人校本一通,以孙氏刊本硃识其上,其所出《疏义》多与此本合;而所校《释文》异同尤多,则不知竟出何本,岂泰定所刊《释文》,日本别有传录与?

议刊《唐律疏义》官职名氏:

廉访司官:

中奉大夫江西湖东道肃政廉访使朵州秃,奉政大夫江西湖东道肃政廉访使司事岳出谋。

管勾承发架阁库照磨程(志通)。

儒学提举司官:

文林郎江西等处儒学提举贇,承事郎江西等处儒学副提举高(若凤),龙兴路儒学教授李(鼎孙)、学正李(时)董正刊成。

又按,余志安元本枫山官库亦有之。

《贞观政要》十卷(古钞本)

旧影写本,狩古望之求古楼所载,前二卷末有“安元三年二月五日奉授主上既讫”云云,有“永久”、“建久”、“建保”、“嘉禄”、“建长”等名记,与森立之《访古志》所载首一部合。每半叶七行,行十七字。字体精妙,神似唐人写经之笔,原本当是卷子,影写改为摺本,然首无吴兢表文,犹不免有脱漏也。其第三卷以下,每卷后有“文化六年六月等日斋中写勾勘,宰”。第末卷有“文化十二年十月上澣寄与兴田箕山,生之记”。每半叶九行,行十七字,而森立之顾未言及。此书以戈直注本照之,非唯字句多有不同,即篇第亦有增减移易。戈氏自序云;“尝会萃众本,参互考订。章之不当分者,合之;不当合者,分之”。知是皆为戈氏所乱久矣。今全录其题识,以与森氏《访古志》相证验。又录篇第异同于其下,使读者知其崖略。若夫字句之差互,则屡牍不能尽,别为《札记》焉。

安元三年二月五日奉授主上既讫。正三位行宫内卿兼式部大辅播磨权守藤原朝臣永范。

永久三年仲春二十五日点讫,合证本等又加自点秘本也。良兼。

建久第五年九月二十一日诣三品李部大卿书阁读合毕,有秘说等。匠作员外少尹藤(孝范)。

建保第四年夷则二十五日受严训讫,文章得业生经范。

嘉禄三年四月二十四日合 二条院御本并八条左相府证本毕。刑部权少辅经范。

建长三年二月十日以家说授茂才明范既讫,三品李部大卿经范。

建长六年三月二十日以家说授小男淳范既讫。三品吏部大卿经范。

《贞观政要》古抄本次第:

第一卷

《贞观政要》序(标题作“弘文馆”,戈本作“修文馆”。)

《君道》第一(戈本题《论君道》一,以下每题多有“论”字。此篇次第同。)

《政体篇》第二(古本十八章,戈本题“十三章”,而有十四章。)

第十一章 戈本无。

贞观八年,太宗谓房玄龄等曰:“我所居殿即是隋文帝所造,已经四十馀年,损坏处少。唯承乾殿是炀帝造,工匠多不见新奇,斗拱至小,年月虽近,破坏处多。今为改更,欲别作意见,亦恐似此屋耳”。魏徵对曰:“昔魏文侯时,租赋岁倍,有人致贺,文侯曰:‘今户口不加,而租税岁倍,此由课敛多,譬如治皮,令大则薄,令小则厚。理民亦复如此。’由是魏国大理。臣今量之,陛下为理,四夷宾服,天下已安,但须守今日理道,亦归之于厚,此即是足。”

第十二章(戈本无)

贞观八年,太宗谓群臣曰:“为理之要,务全其本。若中国不静,远夷虽至,亦何异焉?朕与公等共理天下,令中夏乂安,四方静肃,并由公等盛尽忠诚,共康庶绩之所致耳。朕实喜之。然安不忘危,亦兼以惧朕。炀帝纂业之初,天下隆盛,弃德穷兵,以取颠覆。颉利近者,足为强大,志意既盈,祸乱斯及,丧其大业,为臣于朕。叶护可汗,亦太强盛,自恃富贵,通使求婚,失道怙通,以致破灭。其子既立,便肆猜忌,众叛亲离,覆基绝嗣。朕不能远纂尧、舜、禹、汤之德,目睹此辈,何得不诫惧乎!公等辅朕,功绩已成,唯当慎以守之,自获长世,并宜勉力。有不是事,则须明言,君臣同心,何得不理。”侍中魏徵对曰:“陛下弘至理以安天下,功已成矣。然每睹非常之庆,弥切虚危之心,自古至慎,无以加此。臣闻上之所好,下必从之,明诏奖励,足使愞夫立节。”

第十三章(戈本无)。

太宗问拓跋使人曰:“拓跋兵马,今有几许?”对曰:“见有四千馀人,旧有四万馀人。”太宗谓侍臣曰:“朕闻西胡爱珠,若得好珠,劈身藏之。”侍臣咸曰:“贪财害己,实为可笑。”太宗曰:“勿唯笑胡,今官人贪财,不顾性命,身死之后,子孙被辱,何异西胡之爱珠耶?帝王亦然。恣情放逸,好乐无度,荒废庶政,长夜忘返,所行如此,岂不灭亡?隋炀帝奢侈自贤,身死匹夫,足为可笑。”魏征对曰:“臣闻鲁哀公谓孔子曰:‘有人好忘者,移宅乃忘其妻。’孔子曰:‘又有好忘甚于此者,近见桀、纣之君,乃忘其身。’”太宗曰:“朕与公等既知笑人,今共相匡辅,庶免人笑。”

第十四章(戈本无)

贞观九年,太宗谓侍臣曰:“为帝王者,必须慎其所与。只如鹰犬、鞍马、声色、殊味,朕若欲之,随须即至,如此等也,恒败人正。邪佞忠直,亦在时君所好。若任不得贤,何能无灭?”侍中魏征对曰:“臣闻齐威王问淳于髡:‘寡人所好与古帝王同否?’髡曰:‘古者圣王所好有四,今王所好唯有其三。古者好色,王亦好之;古者好马,王亦好之;古者好味,王亦好之;唯有一事不同者,古者好贤,王独不好。’齐王曰:‘无贤可好也。’髡曰:‘古之美色有西施、毛嫱,奇味即龙肝豹胎,善马则有飞兔、绿耳,此等今既无之,王之厨膳、后宫、外厩,今亦备具。王以为今之无贤,知前世之贤,得与王相见以否?’”太宗深然之。

第十五章(戈本无)

贞观十年,太宗谓侍臣曰:“《月令》是早晚有?”侍中魏征对曰:“今《礼记》所载《月令》,起自吕不韦。”太宗曰:“促为化专依《月令》,善恶复皆如所记不?”魏征又曰:“秦、汉以来,圣王依月令。事多若一依《月令》者,亦未有促。古者设教劝人为善,所行皆欲顺时,善恶亦未必皆然。”太宗又曰:“《月令》既起秦时,三皇、五帝并是圣主,何因不行《月令》?”征曰:“计《月令》起于上古,是以《尚书》云‘敬授民时’。吕不韦只是修古《月令》,未必起于秦代。”太宗曰:“朕比读书,所见善事,并即行之,都无所疑。至于用人,则善恶难别,故知人极为不易。朕比使公等数人,何因理政犹不及文、景?”征又曰:“陛下留心于理,委任臣等逾于古人。直同臣等庸短,不能称陛下委寄。欲论四夷宾服,天下无事,古来未有似今日者。至于文、景,不足以比圣德。”征曰:“自古人君初为理也,皆欲比隆尧舜,至于天下既安,不能终其善。人臣被任也,亦欲尽心竭力,及居富贵,即欲全官爵。若遂君臣常不懈怠,岂有天下不安之道哉!”太宗曰:“论至理,诚如公此语。”

第十八章(戈本无)

贞观三年,上谓房玄龄曰:“古人善为国者,必先理其身。理其身必慎其所习。所习正,则其身正。身正,则不令而行。所习不正,则身不正。身不正,则虽令不从。是以舜诫禹曰:‘邻哉!邻哉!’周公诫成王曰:‘其明!其明!’此皆言慎其所习近也。朕比岁临朝视事,及园苑间游赏,皆召魏征、虞世南侍从,或与谋议政事,讲论经典,既常闻启沃,非直于身有益,在于社稷亦可谓久安之道。”

第二卷

《任贤》第三。(凡八章,戈本同)。

《求谏》第四。(凡八章,戈本十一章,移《纳谏篇》三章于此篇,作第四、第六、第七章。)

《纳谏》第五。(凡十章,戈本亦十章。)

第二章。(戈本移入《求谏篇》为第四章。)

第四章。(戈本移入《求谏篇》为第六章。)

第五章。(戈本移入《求谏篇》为第七章。古本原为二章。戈本云:“旧本此与前章通为一章,今按不同分为二章。”而此古本原是二章。)

按此篇戈本移出三章,而又别采太宗事迹增入三章。(太宗有骏马一条,贞观七年幸九成宫一条,贞观八年谓长孙无忌一条。)

又按此下戈本增入《直谏》一篇,凡十章,皆古本所无。但于《直谏》下标一“附”字,而不增题第六,是此书为后人所乱之确据。

第三卷

《君臣鉴戒》第六。(凡四章,戈本七章。)

按此篇戈本第一章、第二章皆古本所无。其第五章“魏征上疏”云云,是此本《礼乐篇》文。

《论择官》第七。(凡十章,戈本十一章,无“论”字。)

第四章。(戈本移为第二章。)

第七章。(戈七分“治书侍御史”以下别为一章,而增“贞观十一年”五字。)

第八章。(戈本于“朕闻”下增“太平后必有大乱,大乱后必有太平。大乱之后,即是太平之运也”二十五字。)

第九章。(戈本于“赏不遗疏远”上增一百三十二字。)

《论封建》第八。(古本、戈本篇第同。)

第四卷

《论太子诸王定分》第九。(凡四章,戈本亦四章。)

第一章。(戈本分“御史马周”以下别为一章。)

第二章。(戈本于“或至乱国”下增入三十六字。又于“发病而死”下增入二十四字。)

第四章。(“贞观中皇子年少者”云云,戈本移入《教诫篇》末。)

《论尊师傅》第十。(古本、戈本并六章。戈本作“尊敬师傅”。)

第五章(戈本于“是故周储”上增入七十一字。)

《教诫太子诸王》第十一。(凡六章,戈本七章,“教”上有“论”字。)

第四章。(戈本于“覆亡非一”下,增入三十七字。又于“信非虚说”下,增入三十四字。)

第六章。(戈本移《定分篇》末章于此章下,为第七章。)

《规谏太子》第十二。(凡五章,戈本四章。)

第四章。(戈本合上第三,共为一章。又于“人面兽心之徒”下增入十六字。)

第五卷

《论仁义》第十三

第二章。(“贞观初太宗从容谓侍臣”云云,戈本移入《辨兴亡》。)

第五章。(“贞观五年太宗谓侍臣”云云,戈本移入《辨兴亡》。)

第六章。(“乃可存其性命”下,戈本有“王珪顿首曰陛下能知此天下幸甚”十四字。)

《论忠义》第十四。(凡十二章。戈本题十五章,核之只十四章。)

第一章。(“太宗闻而嘉之”下,此本有“曰:于生死之间甚众义备矣。如此则彼寻行数里、矫事谈议者,徒自以为人何逮于此也”。戈本无此三十四字。)

第四章。(“忠臣烈士何代无之”下戈本增入九十八字。)

第五章。(戈本于此章下,别采“贞观八年桂林都督”一条为第六章,古本无之。)

第八章。(戈本移入《政体篇》。)

第十二章。(“寻擢弘文馆学士”下,戈本于此截断,而以《赦令篇》之第七章移于此下,为第十三章.又于“太宗攻辽东”上增“贞观十九年”五字,别题为第十四章。)

《论孝友》第十五。(凡三章,戈本五章。)

第一章。(“虞世南”以下,戈本别为一章,是也。此本误连。)

第二章。(“王元轨”以下,戈本别为一章,是也。此本误连。)

《论公平》第十六。(凡六章,戈本八章。)

第四章。(戈本无。)

太宗谓房玄龄等曰:“昨日皇甫德参上书言,朕修营洛州宫殿,是劳民也;收地租,是厚敛也;俗高髻,是宫中所化也。观此人心,必欲使国家不役一人,不收一租,宫人皆无发,乃称其意耳。事既讪谤,当须论罪。”魏征进曰:“贾谊当文帝之时,上书云‘可为痛哭者三,可为长太息者五’。自古上书,率多激切。若不激切,能不能起人主之心。激切即似仙谤,所谓狂夫之言,圣人择焉。惟在陛下裁察,不可责也。”太宗曰:“朕初欲责此人,但已许进直言,若责之,则于后谁敢言者?”赐绢二十疋,令归。

第五章。(戈本为第七章。)

《论悔过》第廿四。(凡五章。戈本四章。)

第二章。(“移居武德殿,魏征上疏谏”下,有“此殿在内,处所宽间,参奉往来,实为稳近。但”十七字,戈本无。)

第三章。(戈本无。)

贞观五年,太宗谓侍臣等曰:“齐文宣何如人君?”魏征对曰:“非常颠狂。然与人共争道理,自知短屈,即能从之。臣闻齐时魏恺先任青州长史,尝使梁,还除光州长史,不就。杨遵彦奏之。文宣帝大怒,召而责之。恺曰:‘先任青州大藩长史,今有使劳,更无罪过,反授小州,所以不就。’乃顾谓遵彦曰:‘此汉有理。’因令舍之。”太宗曰:“往者,卢祖尚不肯受官,朕遂煞之。文宣帝虽复颠狂,尚能容忍此一事,朕所不如也。祖尚不受处分,虽失人臣之礼,朕即可煞之,大是伤急。一死不可再生,悔无所及,宜复其故官荫。”

《论奢纵》第廿五。(凡四章,戈本一章。)

第一章。(戈本移入《辨兴亡篇》。)

第二章。(戈本无。)

贞观七年,太宗授郭孝恪西州道行军总管,率步骑三千人出银山道以伐焉耆。夜往掩袭其城,破之,虏其王龙突骑发。太宗谓侍臣曰:“计八月中旬孝恪发,去二十日应到,必以二十二日破焉耆,当弛使报朕。计其行程,今日应有好消息。”言未讫而骑至,云孝恪已破焉耆。太宗悦。及征龟兹,以孝恪为昆山道副大总管,破其都城,留孝恪守之,馀军分道别进。域中未宾,孝恪因乃出营于外,有龟兹人来谓孝恪曰:“那利,我之国相,人心素归,今亡在外,必思为变。城中之人颇有异志,公其备之。”孝恪不以为虞。那利等果率众万馀,私与城内降胡相知,表里为应。孝恪失于警候,贼入城鼓噪,孝恪始觉之,为胡矢所中而死。孝恪性奢侈,家之仆妾以及器玩,务极鲜华,虽在军中,床榻器皆饰以金玉。仍以金床华帐充具,以遗行军大总管阿史那社尒。社尒一无所受。太宗闻之,乃曰:“二将何优劣之不同也。郭孝恪今为虏所屠,可谓自招伊咎耳。”

第三章。(戈本移入《辨兴亡》。)

第四章。(“明王圣主”下,戈本增入十三字。“祸乱不作者也”下,此本有“臣愚顷闻京师营迭供奉器物颇多,縻费百姓,或有怨嗟之言”二十四字,戈本无,而别增二百七十一字。下接“陛下少处人间”。又至“不可不诫也”,戈本增二百九十七字。)

《论贪鄙》第廿六。(凡七章,戈本六章。)

第四章。(戈本无。)

贞观四年,濮州刺史庞相寿贪浊有闻,追还,解任。殿庭自陈幕府旧左右,实不贪浊。太宗矜之,使舍人谓之曰:“尔是我旧左右,我极哀矜尔,尔取他钱物,只应为贪。今赐尔绢一百疋,还向任所,更莫作罪过。”魏征进而谏曰:“相寿贪浊,远近所知。今以故旧私情,赦其贪浊之罪,加以厚赏,还令复任。相寿性识,未知愧耻。幕府左右其数甚多,人人皆恃恩私,足使为善者惧。”太宗欣然纳之,使引相寿于前,亲谓之曰:“我昔为王,为一府作主。今为天子,为四海作主。既为四海作主,不可偏与一府恩泽。向欲令尔重任,左右以为尔若得重任,必使为善者皆不用心。今既以左右所言者为是,便不得申我私意,且放尔归。”乃赐杂物而遣之。相寿默然,流涕而去。

第七卷

《崇儒学》第廿七。(凡二章,戈本六章。)

第一章。(戈本截“贞观二年”以下为第二章。又于“征天下儒士”下增作八字。又截“太宗幸国学”以下为三章。又截“十四年”下增“贞观”二字为第四章。)

第二章。(戈本截“太宗尝谓中书”以下为六章。)

《论文史》第廿八

第二章。(戈本无“尚书左仆射”以下十一行。)

尚书左仆射房玄龄、侍中魏征、散骑常侍姚思廉、太子右庶子李伯药、孔颖达、侍郎岑文本、礼部侍郎令狐德棻、舍人许敬宗等,以贞观十年撰成周、齐、梁、陈、隋等五代史,奏上。太宗劳之曰:“良史善恶必书,足为惩劝。秦始皇奢侈无度,志在隐恶,焚书坑儒,用缄谈者之口。隋炀帝志在隐恶,虽曰好学,招集天下学士,全不礼待,竟不能修得历代一史,数百年事殆将泯绝。朕今欲见近代人主善恶,以为身诫。故令公等修之,遂能成五代之史。深副朕怀,极可嘉尚。”于是进级班次,各有差降。

《论礼乐》第廿九。(凡十章,戈本十二章。戈本无“论”字。)

第三章。(戈本截“礼部尚书”以下,别为第四章。)

第四章。(戈本截“礼部尚书王珪以下为第六章。)

第八章。(“贞观十四年”云云。戈本移入《鉴诫篇》。)

第八卷

《务农》第卅。(《禁末作》附。凡五章。戈本四章,无“禁末作附”四字。)

第三章。(戈本无。)

贞观四年,太宗谓诸州考使曰:“国以人为本,人以食为命,若禾谷不登,恐由朕不躬亲所致也。故就别院种三数亩禾,时自锄其ㄗ莠,才得半亩,即苦疲乏。以此思之,劳可知矣。农夫实甚辛苦,顷闻关东及诸处,粟两钱半价,米四钱价。深虑无识之人,见米贱遂惰农自安。倘遇水旱,即受饥饿。卿等至州日,每县时遣官人就田陇间劝励,不得令有送迎。若迎送往还,多废农业,若此劝农,不如不去。”

《论刑法》第卅一(凡九章,戈本八章,无“论”字。)

第一章(戈本无)。

贞观元年诏:以犯大辟罪者,令断其右趾。因谓侍臣曰:“前代不行肉刑久矣,今断人右趾,意不忍为。”谏议王珪对曰:“古行肉刑,以为轻罪。今陛下矜死之多,故设断趾之法,损一足以全其大命,于犯者甚益矣。且见之足为惩诫。”侍中陈叔达又曰:“古之肉刑,在死刑之外,陛下于死刑之内,降从断趾,便是以生易死,足为宽法。”

第四章(自“蕴古始也”下,戈本多三十三字。)

《论赦令》第卅二(凡七章,戈本四章。)

第二章(戈本移入《慎所好篇》。)

第六章(戈本移入《俭约篇》。)

第七章(戈本移入《忠义篇》。)

《论贡献》第卅三(凡五章,戈本同。“献”作“赋”。)

按戈本此篇后有《辨兴亡》一篇,凡五章。其第一章以此本《仁义》第二章移入。第二章以此本《奢纵篇》第一章移入。第三章以此《仁义篇》第五章移入。第四章古本无。第五章以此本《奢纵篇》第二章移入。

第九卷

《议征伐》第卅四(凡十三章,戈本同。此篇据原校与南本多有增减,别详《杂记》。)

《议安边》第卅五(凡二章,戈本同。)

第十卷

《论行幸》第卅六(凡三章,戈本四章。)此篇后戈本有“贞观十二年”云云一章,为第四章,古本无。

《论田猎》第卅七(凡四章,戈本五章。)

戈本于第二章下增入“贞观十二年太宗幸同州”一条,为第三章。

《论祥瑞》第卅八(一本,戈本合下《灾害》为《灾祥》一篇。)

第一章(戈本以此条为《灾祥》第一条。)

《论灭异》第卅九(凡三章,戈本合前条题为“《灾祥》”,共四章。各抄本皆作“《灾异》”,惟安元抄本目录作“《灾害》”。)

《论慎终》第卌(凡七章,戈本同。)

第一章(戈本为第二章。)

第二章(戈本为第一章,而于“太宗谓侍幸臣也”下多十七字。)

第三章(戈本于“房玄龄曰”下多四十二字。又于“天下大治”下多九字。又于“远胜古也”下多八字。)

第四章(戈本于“天下无忧,不理也”下多六字。)

《贞观政要》十卷(影旧钞本)

此本影文化六年钞本。每半叶九行,行十七字,与狩谷藏本第三卷以下皆同。首有吴兢《上〈贞观政要〉表》,而无吴兢《贞观政要序》。其第二卷后有“建保”、“嘉禄”、“贞应”、“安贞”、“嘉祯”、“仁治”、“弘长”、“永仁”、“永禄”等年,管氏历世题记。每卷后均有文化六年六月等日写记,有“寴”字押,森立之称为藤长亲卿花押。此本即影写长亲卿手书本者。盖原本卷轴改为册子也。立之又云:以《玉海》所载目录及元戈直本校之,体式大异,盖其国博士家所传唐时真本。其言当不诬。末卷有文化十二年兴田吉从一跋,言此书甚悉。第一卷、第四卷、第七卷有“不忍文库”、“温故堂文库”印,皆日本收藏名家也。

《上〈贞观政要〉表》

臣兢言,臣愚比尝见朝野士庶有论及国家政教者,咸云:“若以陛下之圣明,克遵太宗之故事,则不暇远求上古之术,以必致太平之业。”故知天下之苍生所望于陛下者,诚亦厚矣。《易》曰:“圣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今圣德所感,可谓深矣。窃惟太宗文武皇帝之政化,自旷古而求,未有如此之盛者也。虽唐尧、虞舜、夏禹、殷汤、周之文武、汉之文景,皆所不逮也。至于用贤纳谏之美,垂代立教之规,可以引阐大猷、增崇至道者,并焕乎国籍,作鉴来叶。微臣以早居史职,莫不成诵在心。其有委质策名,立功树德,正词鲠议,志在匡君者,亦随事载录,用备劝诫。撰一帙十卷,合四十篇,仍以《贞观政要》为目,谨随表奉进。望纡天鉴,择善而行。引而申之,触类而长。《易》不云乎?“圣人久于其道而天下化成”。伏愿行之而有恒,思之而无倦。则贞观巍巍之化,可得而致矣。昔殷汤不如尧舜,伊尹耻之。陛下倘不修祖业,微臣亦耻之。《诗》曰:“念兹皇祖,陟降廷止。”又云:“无念尔祖,聿修厥德。”此诚钦奉祖先之义也。伏惟陛下念之哉!则万方幸甚。不胜诚恳之至。谨诣明福门,奉表以闻。谨言。

本云:(以下诸条在第二卷末。)

手自校众本勘本文,择善合点了。三品李部员外大卿菅(判)。

建保四年五月十二日,授男著作郎长贞了。大府卿菅为了。

嘉禄元年八月九日,候于条前殿下且读。(判。)

贞应三年闰馀七月廿六日,授男长成了。李部大卿(判)。

安贞二年四月二日,授男高长了。大府卿(判)。

嘉祯四年五月一日,授少子长明孙家长等了,李部大卿判。

仁治三年七月廿八日,侍当今皇帝御读。大藏卿兼式部大辅(判)。

弘长二年三月二日,授愚息清长了。李部大卿(判)。

永仁五年十二月五日,以家说重授正修上人了。从二位菅清长了。

永仁七年三月十日,以说授小童摩尼殊丸了。(生年十三岁,明玄判。)

永禄三年四月,终书功了。李部大卿菅长雅。

文化六年六月十九、二十两日写功了。寴。同年七月十日,寓直之暇,一校了。昨日大风甚,自辰自酉。

《贞观政要》十卷,菅原氏所传,而从三位勘解,由长官菅原长亲卿所亲写也。初吉从获元德年中菅氏文章,得业生款状于观智院住宝僧,都爱藏之。长亲卿一见奇之,介藤原以文而求之。吉从深钦卿慕其祖之意,割爱奉呈焉。卿大喜,辱手书,且锡以此书。事详于其书牍中。盖《政要》之为书坊间所刻者,系于戈直所注,缙绅学士家虽间有传之者,衍错脱误,大紊其真。此编乃菅氏奕世所传,而出于参议为长卿所授也。卷首载吴兢上表,盖兢表独载于国字译本,而其佗则未尝见存之者。况菅氏之令孙所亲写,而校订《政要》之真,舍此篇,吾安适从焉?吉从获之。

《贞观政要》十卷(旧钞本)

此本系文政元年阿波介藤原以文以其国诸古本及戈本合校者。篇首载其国古墨笔凡十三通,又硃笔二通,一为永本,一为江本。又载汉本奥书题识。奥书,卷子反面书也。其本有《政要表》,而囗《政要序》。《表》后有:“景龙三年正月 日,卫尉少卿兼修国史馆、崇文馆学士臣吴兢等上表”,为各本所无。按吴兢本《传》,其书实成于神龙中,《书录解题》引《馆阁书目》亦云。然则此“景龙”当为“神龙”之误。而据其自序,《提要》考在开元八年以后,亦至确,莫详其乖异之由也。此本每卷有“松田本生”印,又有“向山黄村”印。余从黄村得此本,而日本古本异同皆汇集无遗,拟归而刻之,久无应者,今以阿波介藤合校诸本列左。

古本校合《凡例》

八条左府本 二条院御点本 菅本

或本 南家本 异本

古本 一本 摺本

亻本  扌本 家本

自本

永本(菅长雅卿亲写本,有“永录三年”之奥书,故称“永本”。今为五条家藏。) 江家本(原本卷子本有“匡衡朝臣”奥书,故称“江本”。)

江家本奥书如左:

本云:以累代秘说本,奉授圣上了,尤可秘藏也。宽弘三年三月五日 吏部大卿江(判)。

朱云:宽弘九年闰七月念一日,藤家本一校了。江匡衡。

此一卷以江家旧卷(卷子本有匡衡奥书。)传写本校正讫,称“江本”者是也。馀卷今逸,惜哉。

以源容所(元宽。)校本再校讫。(此本有“多福文库”印,元和活版也。)

以清国嘉庆戊午重镌扫叶山房刻本再订讫,所称“清本”是也。

文政元年八月一日 阿波介藤原以文。

不啻十朋之龟,乃十袭宝藏,以贻之永世焉。长亲卿手书别藏于家,宜并考。卿称清罔,学业富瞻,最能文章。尝闻卿常侍读于皇太子,颇有启沃之功云。实菅庙三十一世之孙也。文化十二年乙亥正月,兴田吉从谨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