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主要道路绿化普及率(10分)
(1)考核范围:创建村主要街道两旁栽种行道树(包括灌木)的长度。
(2)考核标准:创建村主要街道两旁栽种行道树(包括灌木)的长度/创建村主要街道总长度×100%。主要道路绿化普及率指标值≥95,得10分,每减少1%,扣0.5分,直到不得分。
(3)考核方式:根据创建村主要街道的总长度和主要街道两旁栽种行道树的长度数据以及相关交通、林业部门的证明材料。考核组通过实地考核以及到相关部门核实数据,以考核数据为准,测算指标值。
(4)考核部门:由农办牵头,交通部门、林业部门等配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由农办负责汇总。
7.空气环境质量达标率(10分)
(1)考核范围:创建村的空气环境质量达标情况。
(2)考核标准:在建成区内大气的认证点位监测结果达到环境功能区的要求,未规划环境功能区的乡村,达到本村环境规划及流域和区域环境对大气环境质量的要求。空气环境质量达标率指标值≥90,得10分,每减少1%,扣1分,直至不得分。
(3)考核方式:考核部门通过认证点的监测结果和环保局提供的相关数据,以及近一年内的空气环境质量达标数据,测算达标率。
(4)考核部门:由农办牵头,环保局等配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由农办负责汇总。
8.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分)
(1)考核范围:创建村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情况。
(2)考核标准:创建村无害化处理的垃圾量/创建村总处理垃圾量×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指标值≥96,得10分,每降低5%,扣1.5分,直到不得分。
(3)考核方式:考核部门根据查阅垃圾处理厂的证明材料,垃圾管理的规章制度与日常保洁人员的工资发放情况和实地考察情况,测算结果。
(4)考核部门:由农办牵头,环保局、垃圾处理厂等配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由农办负责汇总。
9.主要农产品中有机、绿色及无公害产品种植、养殖面积的比重(10分)
(1)考核范围:主要农产品中有机、绿色及无公害产品种植、养殖面积。
(2)考核标准:创建村的主要农产品中认证为有机、绿色及无公害农产品的种植(养殖)面积/总种植(养殖)面积×100%。主要农产品中有机、绿色及无公害产品种植(养殖)面积的比重指标值≥85,得10分,每降1%,扣1分,直到不得分。
(3)考核方式:有使用生物、物理方式防止农虫害的措施,有相关部门认证的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基地,或者有经有关部门认证的有机农产品。考核组查阅相关资料,有关认证,现场走访,察看后进行考核,测算结果。
(4)考核部门:由农办牵头,绿色、有机及无公害产品认证机构等配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由农办负责汇总。
10.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8分)
(1)考核范围:创建村内常年存栏量为500头以上的猪、3万羽以上的家禽和100头以上的牛的畜禽养殖场,以及达到规定规模标准的其他类型的畜禽养殖场。
(2)考核标准:按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9号)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畜禽养殖粪便综合利用主要包括用作肥料、培养料、生产回收能源(包括沼气)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应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l8596—2001)的相关规定,经过处理后综合利用。综合利用指标值≥90,得8分,每降低1%,扣1分,直到不得分。
(3)考核方式:根据创建村提供的本村规模化养殖场的数量和粪便综合利用情况以及农牧厅的相关证明材料,考核组对资料进行核实,同时随机选取1~2家规模化养殖场进行实地考察,最终以考核组的数据为准,测算结果。
(4)考核部门:由环保局牵头,农牧厅、农办等进行配合考核,考核结果由环保局负责汇总。
11.非规模化畜禽养殖散户粪便收集、综合利用率(8分)
(1)考核范围:行政村没有形成规模化养殖的散户禽粪便收集、综合利用情况。
(2)考核标准:对没有形成规模化养殖的散户,其家禽粪便收集、综合利用的数量/所有散户总数=利用比例。指标值≥60,得8分,每降低1%,扣1分,直到不得分。
(3)考核方式:考核组通过随机抽查的方式,在行政村选取10%的非规模化畜禽养殖散户,进行面对面的询问和实地考察,测量结果。
(4)考核部门:由环保局牵头,农牧厅、农办等进行配合考核,考核结果由环保局负责汇总。
12.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10分)
(1)考核范围:创建村的所有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情况。
(2)考核标准:秸秆综合利用包括合理还田、作为生物质能源、其他方式的综合利用等,不包括野外焚烧、废弃等。具体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数量/农作物秸秆的总产量×100%。指标值≥90,得10分,每降低1%,扣1分,直到不得分。
(3)考核方式:考核组通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台账,同时采取现场随机抽取农作物秸秆禁烧、综合利用情况,测算指标。
(4)考核部门:由农办对考核数据负责汇总。
13.农膜回收率(8分)
(1)考核范围:创建村所使用的农膜。
(2)考核标准:农膜回收率=回收薄膜量/使用薄膜量×100。指标值≥90,得10分,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2分,直到不得分。
(3)考核方式:查阅农资使用的证明材料;现场察看农膜回收系统及其回收利用证明原件和原始记录单;抽样调查。
(4)考核部门:由农办对考核数据负责汇总。
14.农用化肥施用强度(10分)
(1)考核范围:创建村的所有农用化肥使用农户。
(2)考核标准:农用化肥施用强度=本辖区内实际用于农业生产的化肥施用量(包括氮肥、磷肥、钾肥和复合肥)/本辖区播种总面积×100%,化肥施用量要求按折纯量计算。指标值<280,得8分,每降低1%,扣0.5分,直到不得分。
(3)考核方式:通过查阅资料和现场考核的方式,考核组查阅近三年的农用化肥使用情况,统计数据,同时到现场进行查看,询问当地的农户,测算强度指标。
(4)考核部门:由农办对考核数据进行汇总。
15.农药施用强度(8分)
(1)考核范围:创建村的所有农药使用农户。
(2)考核标准:农药施用强度=本辖区内实际用于农业生产的农药施用量/本辖区播种总面积×100%。指标值<3.5,得10分,每降低0.1个百分点,扣1分,直到不得分。
(3)考核方式:通过查阅资料和现场考核的方式,考核组查阅近三年的农药使用情况,统计数据,同时到现场进行查看,询问当地的农户,测算强度指标。
(4)考核部门:由农办对考核数据负责汇总。
16.建成区使用清洁能源的居民户数比例(8分)
(1)考核范围:行政村使用清洁能源的农户
(2)考核标准:清洁能源指消耗后不产生或很少产生污染物的可再生能源(包括水能、太阳能、沼气等生物质能、风能、核电、地热能、海洋能)、低污染的化石能源(如天然气),以及采用清洁能源技术处理后的化石能源(如清洁煤、清洁油)。清洁能源的居民户数比例=本辖区使用清洁能源的居民户数/本辖区的居民总户数×100%。指标值≥75,得8分,每降低1%点,扣0.5分。
(3)考核方式:行政村提供本村使用清洁能源的农户花名册,考核组根据提供的数据,实行随机抽查的方式,验收时选取10%的农户进行考核,测算比例。
(4)考核部门:由农办对考核数据负责汇总。
——人居环境改善指标(100分)
17.村内道路硬化率(15分)
(1)考核范围:创建村村内已经形成的道路路面覆盖硬化层情况。
(2)考核标准:中心自然村道路硬化类型可采取水泥混凝土、沥青、块石;中心自然村通其他村道路硬化类型可采取水泥混凝土、沥青、块石和沙石铺面。村内道路路面中已硬化面积/村内道路总面积×100%=村内道路硬化率。村内道路硬化率指标值≥95,得15分,每降低1%,扣1分,直到不得分。
(3)考核方式:采取平时抽查和验收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验收考核时由考核组随机抽查20%。
(4)考核部门:由交通局牵头,农办配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由交通局进行汇总。
18.农村饮用水卫生合格率(15分)
(1)考核范围:整个行政村范围内的农户。
(2)考核标准:饮用水卫生合格率=村内符合国家《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的户数/全村总户数×100%,指标值≥95,得15分,每降低1%,扣1分,直到不得分。
(3)考核方式:考核组随机抽查创建村3%~10%的农户。
(4)考核部门:由水利部负责本项指标考核。
19.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15分)
(1)考核范围:创建村所有农户。
(2)考核标准:卫生厕所指室内有水冲式卫生间、室外有三隔化粪池的厕所。卫生厕所的普及率指拥有农村卫生户厕的农户占总户数的百分比。创建村农户卫生厕所普及率指标值≥85,得15分,每降低1%,扣1分,直到不得分。
(3)考核方式:采取平时抽查与验收考核的方式,验收考核时由考核组随机抽查20%的农户。
(4)考核部门:由卫生局牵头,环保局、农办配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由卫生局负责汇总。
20.生活污水处理率(15分)
(1)考核范围:创建村所有农户。
(2)考核标准:生活污水处理可以采用纳管处理、集中处理和分散处理三种模式,也可采用几种模式相结合。采用集中处理模式的要采用规范的生活污水处理工艺进行污水处理,埋设污水收集管网,做到雨污分流,农户建有三隔式化粪池,所有污水接入污水收集管网,认定该农户排放生活污水经过处理;采用分散处理,农户建有三隔式化粪池和污水净化池等污水处理设施,所有生活污水接入污水净化池的,认定该农户排放生活污水经过处理。生活污水处理率指标值≥80,得15分,每降低1%,扣1分,直到不得分。
(3)考核方式:采取平时抽查与验收考核的方式,验收考核时由考核组随机抽查20%的农户。
(4)考核部门:由卫生局牵头,环保局、农办配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由卫生局负责汇总。
21.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率(10分)
(1)考核范围:创建村生活环境综合整治情况。
(2)考核标准:
①强化制度建设。有《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并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今后农村环保工作的主要任务。
②加大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主流媒体,大力宣传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意义和任务,在试点村醒目地段设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标示牌。经过以上措施结合村容村貌改善的相关政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率指标值≥95,得10分,每降低1%,扣1分,直到不得分。
(3)考核方式:通过问卷调查的形式和实地考察以及相关部门提供的数据,考核组随机抽取10%的农户进行面对面的访谈或者进行电话咨询,以考核结果为准,测量指标。
(4)考核部门:由环保局牵头,卫生局、农办进行配合考核,考核结果由环保局负责汇总。
22.开展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10分)
(1)考核范围:创建村村域内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情况。
(2)考核标准:农村生活垃圾有专人收集,集中运送到固定的垃圾处理厂进行处理,达到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和利用的要求。开展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指标值≥70,得10分,每降低1%,扣1分,直到不得分。
(3)考核方式:采取平时抽查与验收考核的方式,验收考核时由考核组随机抽查1个自然村。
(4)考核部门:由卫生局牵头,农办、建设局配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由卫生局负责汇总。
23.公众对生态环境的满意率(20分)
(1)考核范围:创建村的村民。
(2)考核标准:通过问卷调查的形式,设定满意和不满意两个指标,算出问卷中满意的个数与总问卷的比例,就是村民对生态环境的满意率。公众对生态环境的满意率指标值≥85,得20分,每降低1%,扣2分,直到不得分。
(3)考核方式:根据创建村提供的问卷调查结果,随机抽查10%的问卷,同时采取和村民面对面交谈和电话咨询等方式,进行考核,最终以考核数据为准,测算结果。
(4)考核部门:由环保局牵头,农办等进行配合考核,考核结果由环保局负责汇总。
——公共服务建设指标(100分)
24.义务教育普及率和幼儿入园率(20分)
(1)考核范围:创建村所有村民以及适龄儿童。
(2)考核标准:义务教育普及率=(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人口总数/总人口数)×100%。幼儿入园率=行政村户籍3~5岁儿童在园人数/行政村户籍3~5岁儿童总人数×100%。指标值都达到100得20分,有一项降低1%,扣2分,直到不得分。
(3)考核方式:考核组实地查看学生、幼儿档案及义务教育、学前教育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档案。
(4)考核部门:由教育部负责本项指标考核。
25.公共卫生服务达标率(20分)。
(1)考核范围:创建村村内各项公共卫生服务落实情况,包括组织管理、疾病防控、妇幼保健、卫生监督、健康体检等内容。
(2)考核标准:按照《玉门市村级公共卫生服务考核管理办法》的考核细则进行考核,指标值≥75,得20分,每降低1%,扣1分。村域内发生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事件报告不及时或为配合处理的该项要酌情扣分。大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的宣传教育和培训,落实应急预案机制,发生重大事故及时报告并正确处置事故的,可以加2分。
(3)考核方式:公共卫生服务台账资料和实地检查相结合。
(4)考核部门:由卫生局负责本项指标考核。
26.文化体育设施建设率(20分)
(1)考核范围:创建村文化体育设施建设情况。
(2)考核标准:文化体育设施建设指公共文化设施水平和服务能力以及全民体育运动健身场地和设施建设完成情况。具体包括文化“三馆”(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和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村(社区)文化图书室、组文化活动室等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和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及学校公共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形成覆盖城乡、内容充实、功能齐全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网络体系。指标值≥70,得20分,每降低1%,扣2分,直到不得分。
(3)考核方式:以设施建设现场查看和实际台账活动资料证明为准。
(4)考核部门:由体育局负责本项指标考核。
27.农村养老保险普及率(10分)
(1)考核范围:创建村应参保人员。
(2)考核标准:农村养老保险普及率=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总参保人数/农村应参保人数×100%。普及率指标值≥95得10分,每降低1%,扣1分,直到不得分。
(3)考核方式:应参保人数由当年乡镇上报的应参保人数和公安机关提供的人数相结合来确定。
(4)考核部门:由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负责本项指标的考核。
28.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率(10分)
(1)考核范围:创建村村域内农村参与合作医疗的农民占上年度实际农业人口数的比率。
(2)考核标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指标值达到100,得10分,每降低1%,扣1分,直到不得分。
(3)考核方式:以当年乡镇上报的参保人数为准。
(4)考核部门:由卫生局负责本项指标考核。
29.社会安全指数(20分)
(1)考核范围:创建村所有村民。
(2)考核标准:社会安全指数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构成社会安全四个基本方面的综合性指数。包括社会治安(用每万人刑事犯罪率衡量)、交通安全(用每百万人交通事故死亡率衡量)、生活安全(用每百万人火灾事故死亡率衡量)和生产安全(用每百万人工伤事故死亡率衡量)。该指标是评价一个国家或地区社会安全状况总体变化程度的重要指标。计算公式:社会安全指数=(基期每万人刑事犯罪率/报告期每万人刑事犯罪率)×40+(基期每百万人交通事故死亡率/报告期每百万人交通事故死亡率)×20+(基期每百万人火灾事故死亡率/报告期每百万人火灾事故死亡率)×20+(基期每百万人工伤事故死亡率/报告期每百万人工伤事故死亡率)×20。指标值≥95,得20分,每降低1%,扣1分,直到不得分。
(3)考核方式:查看公安局、交通局等部门的资料,以及现场选取5%~15%的村民进行问卷调查,统计结果,测算指标。
(4)考核部门:由公安局负责本项指标的考核。
(三)考核程序
年终由各乡镇、街道组织对创建村进行自查,并将自查合格村名单报送上级部门。上级部门将生态农村建设合格的名单提交各协调小组,由协调小组按照本考核细则,组织考核部门结合平时工作对相关创建指标考核并打分。考核部门将考核打分、考核结果、考核依据以及相关材料报送协调小组,由协调小组检查把关汇总后,报送上级主管部门。上级主管部门对协调小组报送的打分情况及考核材料汇总并组织考核组进行实地检查验收,拟出“生态农村”初步名单,经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市委常委会讨论通过“生态农村”名单,予以授牌表彰。
三、生态农村建设进程评价
玉门市以“生态农村”为载体的新农村建设,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和发展后,已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有了一定的突破,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现代生态农业发展与农民增收同步推进
近年来,玉门市以培育生态农业和优势特色产业为核心,积极探索玉门农业发展的新路子,农村经济结构得到新优化,产业化经营实现新突破,农村面貌发生新变化,扶贫开发取得新成效,有力促进了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2012年1—6月份,农业增加值完成2亿元,同比增长10%;农民人均现金收入达到5733元,同比增长27.8%。预计2012年全年农业增加值可达到8亿元,较上年增加8%,农民人均纯收入可达到9270元,较上年增加1210元,增长15%。主要表现在:
一是现代农业发展条件有效改善。玉门市引导农民发展高效节水特色农业,相继实施了国家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农业节水灌溉项目、灌区续建与节水改造项目等,使灌区工程完好率和灌溉水的利用率不断提高。到2012年10月,玉门市新、改建各类渠道19条、370.91公里,渠系建筑物611座,建成万亩高效节水乡镇1个,千亩高效节水镇3个,完成渠道防渗衬砌130里,新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达3.97万亩,落实滴灌0.97万亩、垄膜作沟灌11.85万亩,全市平均每年节水超过1.14亿立方米。同时借助国家、省市大力实施农村危旧房改造、农业综合开发、清洁能源利用、生态改善、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和资金,切实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有效改善了现代农业发展条件。截至2012年6月,玉门市80%的农户完成了农村危旧房改造和村容村貌综合整治。推广应用沼气6000户,农村清洁能源利用率达到了近40%。累计投入3亿多元,先后实施了农村饮水安全、水库除险加固、节水改造、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等工程,年增加输水能力4000万立方,为农村5万人解决了安全饮水问题。近三年,投资4.4亿元,新改建县乡村公路69条400多公里,通村油路覆盖率达89.5%,通组油路覆盖率达46%,农村交通条件得到极大改善。累计完成植树造林面积11.8万亩,建成农田防护林3.5万亩,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生态效益。
二是特色产业基地不断壮大。全市按照“一乡一业”、“一乡一品”的发展模式,2012年千亩人参果基地、万亩温室韭菜基地、10万亩蔬菜基地、10万亩特色林果基地已全面建成、百万只养羊大县和10万亩啤酒原料基地进一步巩固提升,以温室种植、钢架拱棚和特色林果等为主的高效田种植模式全面推行,高效田面积达到35.3万亩,占到全市农作物耕种面积的67.2%。清泉人参果基地日光温室累计达到了860座、1050亩。赤金万亩温室韭菜基地累计建成日光温室6500多座、近万亩,温室面积占到全镇耕地面积的26%,实现了户均2座棚、主产区人均1座棚的发展目标,“一镇一业一品”产业格局全面形成。2012年蔬菜产业新建50亩以上温室连片小区18个,百亩以上拱棚连片点26个,落实大田蔬菜11.3万亩。2012年新增特色林果种植面积3.5万亩,累计达到10.5万亩。其中,枸杞达到9.3万亩,葡萄达到1.2万亩,建成万亩枸杞种植基地1个,千亩种植基地4个,葡萄千亩基地和百亩基地各1个。设施养殖业采取大场大户和千家万户发展相结合的模式,2012年新改扩建标准化养殖小区17个,累计建成养殖小区319个,发展规模养殖户5410户,2012年牛羊饲养量分别达到1.3万头、126万只,成为全省6个“养羊大县先进县”之一。
三是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初见成效。玉门市结合当地实际和探索未来农业产业的突破口,按照效益优先、示范带动、资源整合的原则,以开发引进新品种、试验示范新技术、配套完善新设施为重点,整合政策、资金、技术等要素,集中扶持有特色、重科技、高效益的农业科技园区做强做大。2012年,千亩人参果、万亩韭菜、千亩设施农业、千亩精品蔬菜4个酒泉市级园区及柳河万亩蔬菜、千亩啤酒花等6个县级园区各项基础设施配套工作稳步推进,核心区面积逐年扩张,累计引进种植“名、优、新、特”品种200多个,示范推广节水、增产、提效等关键技术100余项,带动效应日益增强,整体显示度明显提升。全市累计申报认定无公害食品10个、绿色食品6个、无公害农产品产地11个。玉门酒花获得全国地理标志产品认证,清泉“祁连清泉”人参果获得国家A级绿色食品;“沁馨”韭菜、“绿峰春柳”啤酒原料、“花海蜜”食用瓜获得无公害产品产地认证,红玉枸杞、顺兴精品蔬菜等优质农产品的品牌效应不断增强。制定修订了19项无公害产品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农作物标准化程度达78%,建成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17万亩。
四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迅速。玉门市开展企业/公司+农户,企业+合作社+农户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形式来分散农业风险,提高农业效益。截至2012年年底,全市共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52个,注册资金6120万元,拥有社员6580人,带动农户9980户,带动生产基地近10万亩,2011年销售额达1.2亿元。农民专业合作社中涉及种植业的26个,养殖业的9个,农机服务2个,林业2个,农副产品购销13个。全市有4家合作社获省级无公害蔬菜产地认证,5家合作社在省工商局注册了商标,康源果蔬农民专业合作社、益农农民专业合作社等2家合作社产品获得中国农业博览会金奖;玉门市赤金镇冬韭王韭菜农民专业合作社、铁麦客联合收割机农民专业合作社、绿宝地啤酒花农民专业合作社、绿雪莲啤酒花农民专业合作社等4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入选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
五是农民群众增收途径进一步拓宽。玉门市积极落实中央和省市各项惠农政策的同时,围绕全市农村主导产业发展,持续强化政策措施,采取整合资金、协调贷款、强化帮扶等措施,综合运用贷款贴息、信用担保、民办公助、以奖代补等手段,对重点产业和重点工作进行配套扶持,仅2012年一年市财政安排农业重点产业扶持资金达到500万元,用于农业农村重点工作的各类资金达到3000万元,担保发放小额妇女贷款5亿元,有力地推动了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不断健全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加快土地流转步伐,截至2012年年底全市农村土地流转面积达到7.8万亩,占总耕地面积的17%。坚持市场引导培训、培训促进就业的原则,积极整合培训资源,增强培训的实效性和针对性,集中开展农业科技技能化培训,努力提高外出务工人员技能水平,有效提高了农村劳动力的就业能力和科技应用能力,农业提质增效、农民创业增收渠道显著拓宽。截至2012年年底,全市累计培训农村劳动力4756人,输转农村劳动力2150人,劳务收入近2亿元。
(二)农村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水平逐步提高
玉门市把提升扩大农村公共服务作为整体推动新农村建设的着力点加速推进。把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财税惠农、医保救助、农业科技等服务项目进行整合,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民承诺的45件惠民实事全部落实,每年用于改善民生和科教文卫方面的资金占到财政支出的60%以上。一是农村社区服务建设稳步推进。在乡镇积极推行了“便民服务大厅”,为群众提供“窗口式、一站式”服务,切实解决了群众办事难的问题,2012年68%的乡镇建成了便民服务大厅。二是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城乡教育布局调整基本完成,人民满意的教育体系逐步形成。加快促进农村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各项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农村社会保障能力日益提高。全市70%的城乡中小学生实现寄宿就读,农村新农合参保率达到97.6%。三是社会保障水平明显加强。移民乡77.21%的困难群众纳入农村低保,农村现任198名村干部和1223名被征地农民全部纳入社会养老保险。连续五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筹资1.15亿元妥善解决了8600多名下岗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遗留问题。
(三)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改善
各乡镇按照“市上指导、乡镇实施、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方法和“五清五改五化”要求,合理规划布局、先易后难、突出重点、综合治理,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并结合“双联”(联村联户)行动开展,按照帮扶单位补助,乡镇扶持,农户自筹的办法,为农户提供资金物资,引导群众新建小康住宅、进行门面改造。同时,借助国家、省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有关项目和资金,大力实施生态环境改善、“村村通”道路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彻底改变了农村人居环境。一是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玉门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建成金玉路、玉布路等农村公路410公里,85%的行政村通上油路,60%以上的农户完成住房改建,同时配套沼气入户工程,使乡村面貌彻底得到改善。“养猪—沼气—制种”生态循环经济模式,更是打响了玉门市下西号乡川北镇村蔬菜、花卉制种的品牌。二是村镇建设卓有成效。以玉门市花海镇创新思路加快集镇建设和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创造出了酒泉市小康住宅建设“花海模式”的奇迹。花海镇将农村住宅建设和提升村镇面貌结合起来,使这项工程真正成为改变乡村面貌、改善居住环境、方便生产生活的一项德政工程。2012年,全市共落实城郊村庄建设与环境整治区建设任务4个,百户以上的楼聚式中心村新续建任务5个,30户以上连片改造提升示范点104个。以生态和环保理念建设新农村和发展小城镇,加速了玉门城乡一体化进程。三是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稳步推行。通过“五清五改五化”工程和村庄、道路绿化工程,使得玉门的农村现在是进村有路、入户有道、路旁有灯、道旁有花,房子宽敞明亮,房前屋后是花草果木。2012年完成义务植树77.1万株,新建千米农田防护林73条、427亩,建设绿色通道66公里、306亩,铺筑“村村通”油路120公里,农村面貌焕然一新。同时涌现出了下西号乡“十里新村”、花海镇南渠村等一批在全省全市起到示范带动作用的新农村示范点。
(四)社会文化事业和农民素质提升同步进行
为整体推进生态农村建设工程,玉门市制定了《小康文化建设规划》,把文化建设作为推动全市农村精神文明的大事来抓。玉门市从加强文化基础设施、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入手,加大农村文化的宣传和投入,被央视等省内外主流媒体频繁报道。玉门市先后投资3000多万元,在全市13个乡镇,57个村建起了文化中心(站),部分建起了标准的“农家书屋”,247个组建起了文化室,乡乡都开通了有线电视和程控电话。为了丰富农民的业余生活,市上每年举办“农民艺术节”、“农民歌手大奖赛”,开展“五星文明户”、“讲文明、树新风”、“养德塑形,敬业奉献”、“孝老爱亲,互助关爱”等主题鲜明、贴近基层、扎实有效的道德教育实践活动,有效提高了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目前,玉门市各乡村活跃着20余支业余文艺演出队,他们不分季节在全市各乡村演出农村题材的小品、小快板、小歌舞等节目每年100余场次,观看群众达4万多人次。由于文化网络健全,一个学技术、学科技、反对迷信,争当文明农户、五好家庭的良好风气正在玉门农村掀起。玉门还成功举办第六届广场文化艺术节,群众文化活动和全民健身运动丰富多彩。成功创建“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省级双拥模范城”也顺利通过验收。
玉门市看到未来的农业对农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农民有更高的社会责任感和道德上的可靠性,要求农民真正处于对现代农业技术的支配地位,成为有高度的智慧、高尚的道德和健康情操的全面发展的“创造着的人”。因此玉门市大力实施劳动力技能培训工程,一大批懂技术、会经营、善赚钱的高素质的新型农民成为了农村经济发展的生力军。每年举办旅游文化艺术节、文化庙会,开展文艺表演、体育比赛等活动,促进乡风文明和社会和谐,提高农民素质。如今,在农闲季节当你走进玉门各乡镇,无论是在集镇上还是农家庭院中,不时会传来一阵阵歌舞声或秦腔声,这是玉门市依靠社会力量办文化,有效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取得的丰硕成果。
四、生态农村建设成效评价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确保我国现代化建设顺利推进的必然要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任务,是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持久动力,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为进一步提高和改进新农村建设水平,在学习和调研的基础上,玉门市2009年提出并启动实施了“玉门生态农村”重大举措。
(一)主要成效
2009年以来,玉门市把“生态农村”建设作为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全力推进,成效显著,这为“十二五”时期的“玉门生态农村”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1.工作体系比较完善
通过调研和实践,已构建了一个比较完善的推进“玉门生态农村”建设工作体系。形成了包括行动纲要、实施意见、创建指标、考核细则等内容在内的一套完整的工作方案;组建了领导小组、技术指导组、实施小组等一个完整工作网络;出台了《玉门市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办法》,以及扶持啤酒花、日光温室、设施养殖业、特色林果、高新节水设施、新农村示范点等产业发展的若干优惠政策等配套措施。
2.共建氛围不断浓厚
“玉门生态农村”建设已经深入人心,形成了全市上下联动、共同推进的良好势头。以激发农民主体作用为出发点,注重全面发动、持续宣传、积极引导,农民群众的主体意识不断加强,参与建设的热情得到激发;各行政村也把“玉门生态农村”建设作为强村富民的难得机遇,争相申报,全力建设;各部门单位、乡镇街道领导高度重视,与本单位的职能职责紧密结合,整合相关项目和资金,把农村建设成基础设施较完善、用地布局合理、农业基本现代化、人民生活现代的绿色生态文明小康示范村。不断完善村庄体系,增强村庄自我发展能力和辐射带动作用,合理推进“玉门生态农村”建设。
3.建设成效日益显著
以“玉门生态农村”建设为载体,大力实施生态农业和特色产业增收、公共服务、农民素质提升、村容村貌综合整治等工程,玉门市新农村建设的水平得到了大幅度提升,以林业增效、农民增收为重点,扎实工作,求真务实,加大力度推动市(县)、乡(镇)、村三级的绿化、美化、亮化工作。不断加快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构建和谐社会新农村,加快步伐缩小城乡差距,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初步实现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村庄变美、环境变好,乡风文明、社会和谐的建设成果。“玉门生态农村”建设成果还带动了玉门乡村休闲旅游业的蓬勃发展,“玉门生态旅游”正成为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的又一新经济增长点。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玉门生态农村”建设的推进机制基本建立,成效初步显现,但总体来说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
1.整体规划比较完善,但是相关的配套机制和措施不够完善
规划是龙头,“玉门生态农村”建设虽然有一套较为系统的创建内容和评价指标体系,并且在建设前有编制科学的“玉门生态农村”整体创建规划,但是在具体执行的过程中,各村的经济基础不同,实际情况有很大差别,因此在创建过程中,往往随意性较大,造成“玉门生态农村”建设步伐缓慢,成效和预期还有很大差距。
2.建设资金依然短缺
“玉门生态农村”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创建内容多,标准高,投入大。虽然通过加大财政投入扶持、整合项目资源、推动社会帮扶、鼓励群众参与等措施,部分解决了“玉门生态农村”建设资金投入,但与庞大的资金需求相比,绝大部分村由于基础条件差带来的建设资金短缺问题依然非常严重,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玉门生态农村”建设的推进速度和建设品位。
3.农村工作体制机制还不完善
现行的农村土地流转、宅基地流转制度不完善,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尚未建立,农村社会事业发展落后,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够健全,极大地制约了玉门“生态农村”的发展和壮大。
(三)机遇和挑战
1.面临的机遇
从宏观背景看,从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到“十七大”对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全面部署,再到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加快农村改革发展和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继续把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任务之一,“十八大”报告更是对农业现代化和生态文明建设着重强调。中央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政策的延续和深化,为玉门市推进“生态农村”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也为玉门市的“生态农村”建设指明了新的方向。
从外部环境看,甘肃省第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积极鼓励和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有序转移,实现劳务经济的超常规发展,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以乡村道路建设为重点组织实施生态家园富民行动,新建、改造通乡公路和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同时甘肃省委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甘肃省农村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指导意见(试行)》,对甘肃省建设生态文明小康村提出标准,这为“玉门生态农村”建设营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
从内部基础看,近年来玉门市经济社会实现快速健康发展,2011年,全市地方生产总值达125.4亿元,按可比价较上年增长15.34%;实现财政收入55539万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23257万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002元,农民人均纯收入8060元。经济健康持续发展,财政实力不断增强,城乡居民收入快速增长,为推进“玉门生态农村建设”奠定了扎实的物质基础。
2.面临的挑战
创建村的基础条件逐年趋差。“玉门生态农村”建设前两年为抓点示范阶段,按照由易到难的原则,一批基础条件好的村开展了创建工作。创建难度更大的村都留在了后面,“十二五”期间,创建村的农业经济、现有基础设施、基础组织建设等各项基础条件,都明显差于前两年的创建村,创建难度更大。
农民持续增收难度不断加大。农业作为一种弱势产业受市场和自然双重因素制约等影响,农民持续增收的难度加大,必然导致“玉门生态农村”建设中农民主体参与性难以得到有效发挥。同时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存在矛盾。尽管玉门市整体的资源环境承载力较大,但是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仍较突出,长期大规模发展和建设的水资源约束仍然存在。进一步发展农村经济一定程度上可能会增加对生态环境和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的压力。因此,如何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处理好农村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走出一条可持续发展之路,是玉门需要面对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