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无情何必生斯世:那些穿越沧桑的经典爱情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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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 如果爱,请深爱(3)

现在有些人找对象有好多条件。一般地说,和人见面后总要考虑一番:这人长相怎样,身高有一米八吗?个子高矮,眼睛大小等……是这样吧?可是,那样做有什么意思呢?如果那样的话,你还不如变成木偶,一个可爱的木偶。

假如你真喜欢他(她),你就不会轻易离开他(她)。现在流行的所谓“自由式恋爱”,什么时候分手都行。如果说什么时候分手都行,那么你和谁也不能有真正的爱情。

这里,解释一下我现在为什么喜欢读古典小说呢?例如《李娃传》,这是唐代的一部恋爱小说,后来改编为元杂剧,一直流传至今。很多地方剧团都上演过。有一出根据它改编的川剧,二个月前在四川上演,不久前来北京演出。我看了那个剧,过后我反复琢磨,这个剧为什么有那么强的生命力呢?那就是因为这个剧所表现的爱情,是纯洁的,完全没有物质的东西。

李娃(是个妓女)痴情、专一地爱着贵公子郑生。郑生对李娃也是一见钟情。为了看她,他倾尽了自己的全部资财,最后终于被从妓院中撵了出来,沦落为同乞食者一样的艺人(被殡仪馆雇用的歌手)。李娃一心一意地等着他,并四处打听他的下落。但是鸨母却绝不让他们相见,将他们完全隔离开。即使这样,李娃仍不死心,终于有一天在街头发现了卖唱的郑生,就把他领回自己家,让他读书参加科举考试。

郑生本来是名门的贵公子,很用功。但因为他每天光看她的脸,看不进去书,总看着她也不感到厌烦。她的脸是那么美丽,特别是那两个圆而可爱的眼睛相当漂亮。后来,姑娘想他总是这样怎么能看书呢,就把自己那两个美丽的眼睛扎伤了。她这时的感情,真正是一心一意为了郑生,如果你能变好就行,为了你我可以牺牲一切,连自己最宝贵的美丽的眼睛也在所不惜,以此来激励他发愤读书。结果,他考上了状元。他首先决定回去看她,可是,怎么找也找不到她。姑娘的想法是:他出身名门贵族,而自己却是卑贱的妓女,他考中了,我也没必要去他那里了。因而,就这样独自度过了自己贫苦的生活。

然而,现代问题和他们的情况不同啦!有人一定会说,“没有必要那样做呀。”“他做了官她为什么要离去呢?”但是,如果我们认真考虑一下她的爱情,就会感到她的爱情是纯洁的,没有个人的欲望。一心一意为郑生着想,自己根本就没想过当令夫人会蒙受什么好处。我认为像这样纯洁的爱情,是十分美好的,特别值得尊重。正因为如此,这出戏才千百年来受到广大群众的喜爱。

总之,对于人来说,最重要的是精神,它比金子还可贵。这就是人之所以不同于禽兽的地方,现在,很多人的价值观是错误的。认为没钱的人就没价值。可是,人的价值,必须由人的心地是善良,还是丑恶,是为人民群众,还是光为自己来断定。如果你真心实意为人民,那么,毫无疑问,你就是一个有价值的人,就能成为一个高尚的人。相反,如果你有很多钱,又总想着满足自己的欲望,那么,到什么时候也满足不了你的欲望。无论是地位、收入。

我认为如前所讲的李娃那样的爱情,就是值得尊重的,我们现在也应该保持的。

同时,我想再谈一下现在流行的所谓“自由恋爱”,这是大家向往的,可是,如果说是“好合好散”,有好合,但实际上不可能有好散。如果是好合,那么就不会散了。散,就是不好的。不管采取什么形式散,反正都是不合适的,不幸的。不用说,去法院离婚也是很不合适的。即使二人都同意散,互相也会怨恨,虽然说能很爽快的分手,但双方心灵上都有创伤,都不痛快,对对方会产生难以忍受的心情。因为难以忍受,所以分手,那已经谈不到好的分手形式了。互相痛苦,如果你感觉不到痛苦的话,那就是你神经麻木,没有感觉了。

如果你不懂恋爱,也没有恋爱生活的话,那么你也不懂生活上的痛苦。你最终就会陷入虚无主义,认为恋爱有什么意思呢,太无聊了。这是因为你原来的恋爱观就是不正常的,没有理想的恋爱观。我想你对恋爱采取不严肃的态度,那么对工作、对社会、对他人也一定会采取同样的态度。

假使随随便便地结婚和离婚,那实在是悲剧。因而,我说现在大家憧憬的这种“自由恋爱”是不好的,不必要的,只能引起社会的不安。这个孩子究竟是谁的孩子?如果说谁抚养的就可以归谁吗?这不仅会给社会带来麻烦,引起不安,对本人来说,也会带来长期痛苦。所以,重要的是现在要慎重一些。

如果真有自己相中的是最好的,如果没有靠你偶然相遇恐怕不容易。如果说压根儿就碰不上,或碰见就感到讨厌,那么你暂且还是不要考虑结婚,暂时一个人生活最好。

最后一点就是,一个没有理想的人,绝不会完全给你爱的,因为那样的人是没有资格谈恋爱的,也根本不可能有真正的爱情。

爱语小札:

一见钟情想起来固然浪漫,但总是不免有稍纵即逝的嫌疑。这里所说的一见钟情应当是,两个人初次相见时,仅仅是四目相对,便觉得亲切,熟悉。在这样的基础上,再去了解此人的人品以及学识,是否能够谈得来,而非以外在的条件去框架设计出一个理想的对象来。在这样的情况下产生的爱情,应当是能够长久地走下去,并且逐步地感受到爱的真义的。

124七年之痛——晓宁

这是我第一次谈恋爱,与一个20岁的青涩男生。

那时候的我,每每去赴他的约会,总喜欢花上一个小时,洗自己乌黑的一头长发。我买不起昂贵的化妆品,亦用不起名牌的洗发水,但我珍藏着一瓶朋友送的花露水。其实也只有5元钱,但洗澡洗头的时候,洒上几滴,麝香的味道,即会在发梢和肌肤上,浅浅淡淡地氤氲上许久。我的快乐,因有了这廉价的芬芳,像那夏日里的一阵小风,徐徐地吹来,一颗心,便在其中,无限地安静且美好。

爱情是有味道的。

我从没有告诉过他,为什么自己的身上,总有一种淡淡的花香。这是我唯一可以给予这份爱的味道,那么恬淡温柔的芳香,让我有勇气,在着了素朴衣裙的时候,昂头注视他的爱。他亦是爱着我的,尽管出身于优越的家庭,从小便是被人宠坏的孩子,不知道怎样表达自己的关爱,但他还是会在拥住我的时候,将脸埋进我柔软的秀发里,用力地嗅一嗅,而后说:比任何花都要香呢!能不能告诉我,用的什么牌子的洗发水,下次我去买给你。我便在这句话里浅笑,说,这是爱情的味道,只要我们相爱,它便会永远飘在我的发梢。

他自此真的相信了。那时候的他,依然像个长不大的孩子,尽管比我大了一岁,却事事都需要我来照顾。他的衣服,都是我拿去洗了,再送回来的时候,必有那种熟悉的花香,在衣领袖口处,淡淡飘着。他坐车回家,总是我帮他占好一个不会被阳光炙烤到的位子。他踢球累了,我便蹲下身去,给他按摩脚踝。甚至两个人一起吃饭,都是瘦弱的我在人群里挤,买他爱吃的排骨。我喜欢他的什么呢?我自己也说不清楚,或许就是在他每次俯身去嗅我的发梢的时候,我最是感动吧。我从小在卑微里长大,从没有一个男孩,像他这样,依恋我的味道,且由衷地赞叹:再没有什么花儿,能够超过你的芳香。

他没有勇气面对我。

我们的爱恋,走到第七年的时候,他的父母,终于出来阻止。他试图反抗,但终因家人力量的强大,无力继续支撑。那时候的我,在一家小公司里工作,薪水不过是千元,除去供两个弟妹上学,几乎是没有剩余。我依然像读大学时那样,衣着俭朴。但即便是这样,那个为他而保持的习惯,却始终没有省略。我在阳光下慢慢将头发晾干的时候,低头闻到发梢的清香,便会微笑,想,爱情真是一件美好的事情啊!

那时他在父亲下属的一家分公司里上班,父亲有意的栽培,加上他能干,他很快地从一个单纯无忧的青年,成长为一个干练成熟的男人。他再无暇关注儿女情长的私事,也不会在与我约会的时候,关注我身上的味道。甚至有一次,他轻轻责怪我说,为什么你从不像我公司里那些年轻的女孩子,衣着光鲜,而且,芳香浓郁呢?已是能够挣钱,不要把心都给了家里,该学着打扮一下了,否则,我父母那里,怎能过得了关?

他不知道,这样的话,怎样伤害了我的心。我终于意识到,原本我最不看重的他的出身,已经成为我们爱情里,最大的障碍。即便是我用最昂贵的香水,也依然无法遮住与生俱来的那份黯淡与卑微。那个我深爱着的嗅觉灵敏的男孩,已经淡漠掉了我为爱付出的这份清香,他开始忘记爱情的味道。

他终于没有能够劝说住自己的父母接受这份地位悬殊的爱情。他在痛苦地挣扎了一段时日后,终于决定与我说再见。他没有勇气面对我,只是发了一条短信,说,我们就此止步吧。我是过了一周后,才回复他说,那么,到我这里来,吃最后一顿饭,好么?

依恋了7年的味道。

我们大学的时候,经常去一个小店里,吃云南的过桥米线。这种米线,因其来历,又名恩爱食。我每次都坚持要一个大砂锅,两个人坐在简陋的餐桌旁,头抵着头,很酣畅地吃完后,互相为对方拭去脸上的汗水。这样一种幸福,在毕业后,我依然时时地让他温习。我没钱给他买贵重的礼物,但我有一双巧手,能够将手中的米线,做成一碗原汁原味的恩爱食。

那是一个夏日的傍晚,他坐在我租来的小房子里,慢慢吃我做好的米线。两个人依然头抵着头,可是我们都明白,昔日的那种温情和依恋,已是随着这一点点吃下去的米线,淡淡飘散。已是暮夏,但暑气依然没有消失,而蚊子,在暮气里,亦开始猖獗。吃到一半的时候,他便频频地用手抓痒。我看到了,便起身,拿过一个没了标签的小瓶,俯身为他涂抹红肿的肌肤。抹到他手上的时候,他突然地被一种熟悉的味道击中。他努力地回忆,终于想起,这是我曾经告诉过他的,而他自己,亦是依恋了7年的爱情的味道。

他很艰难地开口,说,7年来,你一直在用这种便宜的花露水,为我们的爱情增添味道吗?我没有抬头,声音却是哽咽:你终于没有完全忘,我们爱情的芳香。

他终于明白,原来是他自己,在袭人的浓香里,淡漠掉了我如此用心酿造的,这份独特的爱情的味道。

爱语小札:

绵长的岁月里,有很多时刻,值得我们为之纵情、为之神伤、为之陶醉、为之抱憾。有些人,错过了,就如车站的告别,那相互拥抱的温暖,那曾经的淡淡的爱情的味道,最终能够温暖袭人的,只是那些美好且辛酸的回忆。有些事,错失了,在车水马龙的流年里,便再也找不回最初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