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无情何必生斯世:那些穿越沧桑的经典爱情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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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执子之手,共赴一世情长(3)

在大学二年级时,我曾接着三次走上礼堂的讲台去领三种奖章,这件事曾在圣约翰大学和圣玛丽女校传为美谈。那时我这位将来的妻子还没进圣玛丽,但是一定听见人说这件事。我由上海回家后,正和那同学的妹妹 C相恋,她生得确是奇美无比,但是我俩的相爱终归无用,因为我这位女友的父亲正打算从一个有名望之家为他女儿物色一个金龟婿,而且当时即将成功了。在那种时代,男女的婚姻是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决定的。我们结婚之后,我一直记得,每逢我们提到当年婚事的经过,我的妻子就那样得意地哧哧而笑。我们的孩子们都知道,我妻子当年没有身在上海,但是同意嫁给我,这件事一直使她少女的芳心觉得安慰高兴。她母亲向她说:“语堂是个牧师的儿子,但是家里没有钱。”她坚定而得意地回答说:“穷有什么关系?”

我姐姐在学校认得她,曾经告诉我她将来必然是个极贤德的妻子,我深表同意。

我知道不能娶 C小姐时,真是痛苦万分。我回家时,面带凄苦状,姐姐们都明白。夜静更深,母亲手提灯笼到我屋里,问我心里有什么事如此难过,我立刻哭得瘫软下来,哭得好可怜。因为 C小姐的父亲决心将她嫁与别人,我知道事情已经无望,我母亲也知道。

我的婚礼是在民国八年,蜜月是到哈佛去旅行。婚礼是在一个英国的圣公会举行的。我要到新娘家去“迎亲”,依照风俗应当如此。新娘家端上龙眼茶来,原是作为象征之用,但是我全都吃了下去。举行婚礼时,我和伴郎谈笑甚欢,因为婚礼也不过是个形式而已。为了表示我对婚礼的轻视,后来在上海时,我取得妻子的同意,把婚书付之一炬。我说:“把婚书烧了吧,因为婚书只是离婚时才用得着。”诚然!诚然!

我必须把新婚前夜的情形说出来。新婚的前夜,我要我母亲和我同睡。我和母亲极为亲密,那是我能与母亲同睡的最后一夜。

我们的孩子们说过好多次:“天下再没有像爸爸妈妈那么不相同的。”妻是外向的,我却是内向的,我好比一个气球,她就是沉重的坠头儿,我们就这么互相恭维。气球无坠头儿而乱飘,会招致灾祸。她做事井井有条,郑重其事,衣裳穿着整齐,一切规规矩矩。吃饭时,她总拣切得周正的肉块吃,如鸡胸或鸡腿,她避免吃鸡肫鸡肝儿;我总是爱吃翅膀儿,鸡肫,鸡脖子,凡是讲究吃的人爱吃的东西,我都喜欢吃。我是没有一刻安静,遇事乐观,对人生是采取游戏人间的态度。一切约束限制的东西我都恨,诸如领带、裤腰带、鞋带儿。

妻是水命,水是包容万物,惠及人群的;我是金命,对什么事都伤害克损。

换句话说,我和我太太的婚姻是旧式的,是由父母认真挑选的。这种婚姻的特点,是爱情由结婚才开始,是以婚姻为基础而发展的。我们年龄越大,越知道珍惜值得珍惜的东西。由男女之差异而互相补足,所生的快乐幸福,只有任凭自然了。在年轻时共同艰苦患难,会一直留在心中,一生不忘。她多次牺牲自己,做断然之决定,都是为了我们那个家的利益。

在结婚五十周年纪念时,我送给她一个勋章,上面刻了 James Whitcomb Riley的那首《老情人》(An Old Sweetheart):

When I should be her lover for ever and a day,

And she my faithful sweetheart till her golden hair was gray,

And we should be so happy when either’s lips were dumb,

They would not smile in heaven till other’s kiss had come。

同心相牵挂 一缕情依依

岁月如梭逝 银丝鬓已稀

幽冥倘异路 仙府应凄凄

若欲开口笑 除非相见时

我出国时,我们已经走上轮船的跳板,这时父亲送我们的那种景象,我始终不能忘记。父亲对我们双目凝视,面带悲伤。他的心思似乎是:“现在我送你们俩到美国去,也许此生难以再见,我把儿子交托这个做媳妇的,她会细心照顾你。”

我后来在德国莱比锡城听到父亲去世的消息。

爱语小札:

在民国时期,很多读书人在解放新思想,追求个性独立的影响下,对于父母之命,媒妁之约的反抗是非常激烈的,比如鲁迅和原配朱安,他是用自己的方式在反抗着,反抗之后,是否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生活,不得而知。

然而,父母包办的婚姻中也是有值得称赞的,比如林语堂和他的太太。他们的爱情是由结婚才开始,以婚姻为基础而发展的。林语堂曾说,年龄越大,越知道珍惜值得珍惜的东西。诚然,即使是自由恋爱,如果做不到珍惜彼此,那生活也未必能够经营得下去。

俗话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可依然有无数的人在努力的走向通往“坟墓”的路。一方面说明人们还是渴望温暖与安定的,既是如此,当我们在婚姻中感到束缚时,应当回想当初选择的初衷,这样,才能相扶着走完一生。

64 息念与发愤——胡美琦

我和宾四(即钱穆)刚开始共同生活时,他整天在学校,有应付不完的事;下班回家一进门,静卧十几分钟,就又伏案用功。有时参加学校全体旅游,一早出门,涉海、爬山,黄昏回家,年轻人都累了,但宾四一进门仍只休息十几分钟便伏案。我觉得很奇怪,有一天谈起,他说:“这是因为有静坐之功。”他年轻时为求身体健康,对静坐曾下过很大工夫,以后把静坐中的“息念”功夫应用到日常生活上来,乘巴士、走路,都用心“息念”,所以一回家就能伏案。

他过去身体很弱,得过肺病,又曾患过几十年严重的胃疾,所以一向注意身体卫生。他伏案工作一两小时定会站起来走动几分钟,或做些书房运动。我们钻石山的那个家,仅有20余平米,就养了大大小小近百盆花草,摆满在窗框上、柜子上、书桌上、茶几上阳台上,他用栽花赏花代替一部分书房运动。他永远保持着乐观心情,使家庭中朝气充沛。他喜欢接近大自然,我们在香港时,先后两个家都可以望月,可以观海。得了空闲,他喜欢自香港山顶看海上落日,看夜景,或是到九龙乡村漫游。他对于一年四季阴晴冷暖的变化,都觉得意味无穷。他喜欢饮下午茶,也喜欢围棋,但不喜欢和人对弈,他嫌那样费时伤神,所以更喜欢摆棋谱。在我觉得心情沉闷时,他常说:“我来替你摆一盘棋吧。”偶然也夫妻对下,他说:“只有如此,胜也好,败也好,可以不伤神。”

我最爱听他吹箫。我们住在九龙沙田的那一段日子,每逢有月亮的晚上,我喜欢关掉家中所有的灯,让月光照进我们整条的长廊,我盘膝坐在廊上,静听他在月光下吹箫。四周寂静,只听箫声在空中回荡,令人尘念顿消,满心舒畅。宾四告诉我,他年轻时学唱昆曲,所以也学吹箫笛,他曾下过很大工夫。冬天下雪在户外练,在当风口练,还要一腿而起,做金鸡独立式慢慢蹲下又起来练,要练到那箫笛声音不断不变。迁到台湾后,他的牙齿全部拔光,装上了假牙就没有兴致再吹箫了。

他73岁大病后,身体尚未完全复原,两眼也患目疾,医生不让他过长时间看书,尤禁晚上看书,所以生活较前轻松。然而他白天仍然全日工作,这样直到他《朱子新学案》一书完成,那是他生命中一大志愿所寄。他自己说:“以后我要减少工作时间了。”但也仍保持着半日正常的工作,而一遇心里喜欢的题目,他又耐不住加倍地工作了。近几年来,有时他对我说:“这几天我真开心,写了一篇得意的文章。”但文章写完,他总会有一场病。亲戚朋友都劝我要限制他的用功时间,他们关切地说:“宾四写作了一辈子,过八十的人,也该休息休息了。”我心中很感激他们对宾四的爱护,但我从来没有限制过他的读书写作。记得我们刚结婚时,他曾对我说,不希望我是一个只懂管理家务的主妇,希望我做一个懂得他、了解他的知己。20年的共同生活,使我深知他那种“发愤忘食,乐以忘忧”的心胸抱负。

宾四常对我说,自古以来的学人很少有及身而见开花结果的。在今天讲文化思想,似乎不像科学家的发明,不论别人懂与不懂,即可获得举世崇拜。因为科学有一个公认的外在价值,而讲文化思想只有靠自己具有一份信心来支持自己向前,静待时间的考验,故其结果往往要在身后。

爱语小札:

息念,不仅仅是钱穆对于自身的一种要求,大概也是在以身作则,要求妻子能够“息念”,用自己所需要的方式去理解、尊重和爱护自己。两个相爱的人,必然是懂得对方的人,这个懂得,要求有类似的文化生活背景,类似的性格和心性。然而,这些还不够,最重要的,是要相互欣赏、相互促进、相互理解,只有这样,感情才能长长久久。

65红豆——陆蠡

听说我要结婚了,南方的朋友寄给我一颗红豆。

当这小小的包裹寄到的时候,已是婚后的第三天。宾客们回去的回去,走的走,散的散,留下来的也懒得闹,躺在椅子上喝茶嗑瓜子。

一切都恢复了往日的冲和。

新娘温娴而知礼,坐在房中没有出来。

我收到这包裹,急忙地把它拆开。里面是一只小木盒,木盒里衬着丝绢,丝绢上放着一颗莹晶可爱的红豆。

“啊!别致!”我惊异地喊起来。

这是K君寄来的,和他好久不见面了。和这邮包一起的,还有他短短的信,说些是祝福的话。

我赏玩着这颗红豆。这是很美丽的,全部都有可喜的红色,长成很匀整细巧的心脏形,尖端微微偏左,不太尖,也不太圆。另一端有一条白的小眼睛。这是豆的胚珠在长大时连系在豆荚上的所在。因为有了这标志,这豆才有异于红的宝石或红的玛瑙,而成为蕴藏着生命的酵素的有机体了。

我把这颗豆递给新娘。她正在卸去早晨穿的盛服,换上了浅蓝色的外衫。

我告诉她这是一位远地的朋友寄来的红豆,这是祝我们快乐,祝我们如意,祝我们吉祥。

她相信我的话,但眼中不相信这颗豆为何有这么多的涵义。她在细细地反复检视着,洁白的手摩挲这小小的豆。

“这不像蚕豆,也不像扁豆,倒有几分像枇杷核子。”

我怃然,这颗豆在她的手里便失去了许多身份。

于是,我又告诉她这是爱的象征,幸福的象征,诗里面所歌咏的,书里面所写的,这是不易得的东西。

她没有回答,显然这对她是难懂,只干涩地问:

“这吃得么?”

“既然是豆,当然吃得。”我随口回答。

晚上,我亲自到厨房里用喜筵留下来的最名贵的作料,将这颗红豆制成一小碟羹汤,亲自拿到新房中来。

新娘茫然不解我为何这样殷勤,友爱的眼光落在我的脸上,嘴唇微微一撅。

我请她先喝一口这亲制的羹汤。她饮了一匙,皱皱眉头不说话,我拿过来尝一尝,这味辛而涩的,好像生吃的杏仁。

我想起一句古老的话,呵呵大笑地倒在床上。

爱语小札:

唐代诗人王维在送别友人时说道:“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又因为它的长相和色泽,渐渐地被人们冠以美好的爱情的象征。在结婚时收到一份红豆的礼物既然是雅致新鲜之举,也是一份纯真美好的心意,这样的优雅之举不禁让人莞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