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荆棘路:记忆中的反右派运动(思忆文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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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萧乾 放心,容忍,人事工作(2)

谈到“放心”和“容忍”,当然谁的思想里也不会包括反革命的言行。然而要保证长期在人民内部贯彻这种民主政策;就需要在不正确的见解与反革命的言论之间,严格地划一道红线,而今后的偏向和困难,可能就潜伏在这里。

在目前的初夏气候里,多年来感情上受压抑的同志们。在中央的撑腰下,得到一抒已见的机会,心情当然是豁然开朗了;而有些今天做领导工作、以后也仍然要做领导工作的同志,心里我估计可能会有“知识分子本来就不好搞,这下子就更加不好搞了”之感。

其中,我还估计最感觉棘手的,是做人事及思想工作的,如机关、学校、人民团体的人事科科长们。可是我也听到不少人说:今后民主空气保证得了保证不了,作为党组织处理“人”的问题的左右手的人事部门的做法,还的确是个关键。

当“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政策刚提出来的时候,我听到一位民主同盟的盟员私下里说:从政治鉴定评级评薪,到领结婚登记的证明书、孩子能不能进机关的托儿所,都掌握在人事科手里,还谈什么互相监督。当然,这个说法偏,甚至歪,在感情上显然对人事部门有抵触。我们只要拥护人民民主专政,接受党的领导,就应该尊重人事部门,认识到它在机关内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但是,人事部门是不是同时也应该考虑一下今后如何改进工作的方式呢?

我知道有些非党同志干脆把人事科看作驻在机关内部的派出所,不过今天的派出所也大大不同于以往了。解放前,派出所是神秘的、恐怖的,一般人走路宁可多绕几步,也离它远远的。今天的派出所呢,南屋里正给孩子们种牛痘,北屋发着粮票布票,西屋里一位同志也许正舌敝唇焦地给人调解家庭纠纷,从早到晚,市民是川流不息地来往。总之,派出所今天已经从神秘恐怖变为体现政府关怀人民的机构了。可是就我的见闻所及,有些机关团体的人事部门虽然没有恐怖,但却多少带有一些神秘味道。科里时常是一只放人事材料的保险柜(我个人的印象是:这种材料非党的领导干部即使对工作有好处,也看不到),和一些跟大家不大往来的老干部。这种隔阂一小部分是工作上的必要(其实,我始终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种必要),一大部分是由于经历的不同。这些老干部的优点在于单纯,而他们工作上的缺点也常常发生在这上头;他们对中国旧社会不大了解。因而,对机关里的知识分子时常也就缺乏了解。轻则和一般干部互不往来,重则在文化和政治上,彼此各存着轻蔑心理。

另外,还有人这样感觉:给党总支(包括中央宣传部)或是人事部门写信,时常是石沉大海,不见回音。这个滋味比挨顿棍子要难受多了,政治上得到的帮助也少得多。这自然也更增加了不健康的神经感,它本身就形成一道完全没有门窗的墙。

自然,在全国范围来说,人事部门的工作一定还是健康的。他们非常辛苦,也做出许多成绩,一笔抹煞是不公平的;不过,在我个人有限的接触中,我感到有些人事部门的工作有缺点,而这种缺点对于解决人民内部的矛盾是弊多利少的。

比方说,一个人民团体的民盟组织在讨论吸收某一同志入盟的时候,与人事部门有联系的负责同志在介绍材料时提到:在某一国际事件发生时,有人反映这位同志曾说过一句什么不很正确的话。

那个人民团体从肃反运动中总结出一条教训;没有确凿证据,不能轻易构成嫌疑,因而也不能轻易进行追查。可是一个公务员v一个党员同志的外甥)由于某干部对他的工作提意见,他立刻倒打一耙,硬说三年前曾经连续五次看见那个干部在宿舍里有猥亵行为。人事科不问青红皂白,就派了两个人进行调查,而且,调查了半年多,到现在仍然没个下文。

这个团体有个附属机构,过去一段时间那里没有党员。支部书记和掌握人事科的副秘书长(同一位同志)主要信较机构里一个“积极分子”的一些“反映”。结果闹得内部疑神疑鬼,互不团结,并且使得群众一度跟支部对立起来。直到那个机构有了党员,并且挨到肃反后期,才发现那位“积极分子”原来并不怎么积极,然而工作上早已造成了无可弥补的损失。听说机构里一位参加工作七八年的同志已经坚决退出了革命队伍。这算不算是主观主义的作法呢?

连封建时代的法律还讲究凶杀必有凶器才能成立,我认为为了明辨是非,防止把挟嫌诬陷与真正向组织汇报情况混同起来,应该给“反映”定出一个规格来;比方说,必须有某种证据或旁证才能算数,不能任何人一句话就能叫另外一个人背上黑锅。第二,不必要的拖延只有加深群众与组织之间的矩离。既然调查了,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投有,不宜于不了了之。第三,对于一句不正确的话,即使证实了,也只能作为一个人某一时刻的想法,不宜遽然成为跟着这个人走的“人事材料”。第四,应该承认说出来的不正确的话比不说出来的要好,它得到的待遇不应该是被暗地里记下来,而应该相机地进行帮助。只有这样,才能便内部矛盾得到解决。

我们的人民政权主要是依靠人民的积极力量,广泛地联系群众,而不是主要依靠少数人的“反映”。过去,有些人事部门的工作可能过分偏重于瞢惕的一面。对于“反映”虽不至完全相信,可也要求不苛。历次运动对显然有意捏造和挟嫌诬告者,事后似乎都没有什么惩诫。如果缺乏直接的接触,只根据少数人的认识来判断多数人的情况,就不容易避免宗派主义、主观主义的错误。

大凡用这种方法工作的人事部门,必然平时对干部成见一大堆,真正遇到肃反那样时机,反而心中无数。事实上,由于准确的“反映”而抓到特务的事有,由于不准确的“反映”而严重地影响同志之间的团结,甚而不必要地伤害了同志,冤枉了好人的事也发生过。那时候,最陷于被动、最丧失威信的,常常正是人事部门本身。

现在大家都嚷着“拆墙”,我完全同意应该从两面拆,而且,我认为负责人事和思想工作的同志在这意义重大的工作上,可以起极大的作用。比方说,把每个干部的人事材料好好清理一下,要是还有些捕风捉影、已经证实不符事实的小条条,就撕掉;属于思想作风上的缺点的,及时地通过各种方式向有关的干部进行教育;过去有些措施使干部感到困惑不解的,也尽量向他说个明白;同时,该质问干部的,除非是反革命性质,也最好当面问个清楚(这个工作在肃反审干的时候应该已经做了一些吧)。今后,让人事部门更能成为大家有冤可以伸,有苦可以诉;成为不仅仅做保卫工作,同时也能解决内部矛盾,加强内部团结的地方。

要在机关内部长期、健康地开展“鸣”和“放”的工作,我认为机关里做党和人事工作的同志(常常是同样一批人)也需要进行两条战线的斗争,既要广开“反映”之门,使歹人无法得逞,又要避免在客观效果上纵容不真实、并且带个人动机、破坏团结的“反映”。这样一来,积极分子的圈子必然就会越来越大,就会有更多的同志们亲近组织,而大家也就会在互相信任的基础上,毫无忌惮地发出肺腑之言。

(原载《人民日报》195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