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衣锦还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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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我跟刘医生先出家门,看父母跟刘胜进屋去搀奶奶,我压低声音对刘医生说:你去帮利明一把吧,他沉不住气,医院那么一大摊子事情呢。如果你不帮他,我的钱就打水漂了。

呵呵笑了声,刘医生拍打我一下手背:你个毛小子还激将我啊?不过你说他沉不住气是真的,好吧,我过两天下去就是了。

不由兴高采烈,回头看刘胜搀着奶奶刚出门,赶忙跑过去伸手扶住奶奶另一个胳膊:刘胜,你给利明打个电话,让他有时间也上来吧。

刘胜摸出手机:我估计不行,他这两天正装修医院呢。

我扬了下下巴:你打就是了,就说我回来了。再说他父亲答应下去帮他了,我就不信他不上来。

电话通了,利明听刘胜说完话,没犹豫就答应马上上来。挂了电话刘胜古怪地看我一眼没说话,我伸手拍他一下脖子:啥意思啊,你小子不要乱想,我可不是啥大人物让人巴结,都是好兄弟嘛。

奶奶接话:嗯,都是好娃,都是好娃。

我跟刘胜不由哈哈笑了。

午饭没怎么喝酒,三家人一起吃了顿羊肉,饭后我就赶回县城,连夜坐火车返回省城。

凌晨五点多再次回到省城的家,洗脸刷牙后躺了两三个小时就起床出门,想都没想就直接打车到报社附近找房子。

一家房屋中介公司正好有套七十平米的房子要出售,离报社就一站距离,含中介费要十二万五。交了五十块钱看房费联系户主下午看了房,精装修,户主要去北京工作,这边没啥人了,说如果加一万屋里东西都给我留下,包括床、冰箱、电视、沙发、空调甚至油烟机,二话没说直接签合同,第二天一早就交钱办手续,不到中午就把房子钥匙拿到手——存折里这几年奋斗的足够。

这个房子跟原来的房子比小了很多,但这是在一类地区的市中心,价格不算贵,也懒得再转悠看房了。

房子在一个十字路口右侧稍微靠里点,左转是省城最繁华的商业区,右转这条街号称“小中关村”,电脑店林立。两旁林立的高楼无一例外地都是一种结构:最下面两层为商用,上面则是住宅。街两边种着高大的国槐树,间或有些阳光在懒懒树叶里划出一道道不规则的弧形,于是就有相应的淡淡阴影飘到这条异常干净的小街上。跟其他商业味道很浓的街道相比,这条街两边的商用房几乎都是桑拿、洗脚屋之类的新兴服务业。而因为地理位置便利,房型好,面积大,买这里住宅的大多是有钱人。

“有钱不住东西房”,这些豪宅高楼里有些偏房和拐角的小户型也住着一些中产的或者单身的人家。我的房子就是这些楼群中其中一栋的最高一层的东房,但这些因素我都没多想。

本想在这家中介公司登记出售原来的房子,想了想还是跟陈大爷商量一下吧。于是就作罢。午饭简单在一个面馆吃了碗面,随后就打车回去收拾东西准备搬家。

在一个大商场买了几个大纸箱,再打车进了这个住了三年多的小区,有股忧伤淡淡在心。进了家,扫视一圈有点依依不舍,坐沙发上抽了几根烟后才开始动手收拾东西。晚饭在家简单对付一口,日暮西山也就大致都装箱了,其中有两纸箱子娟娟的衣物让我再次伤感。

坐在沙发上,看着眼前娟娟买的那么多饰品,不由泪如雨下,心里一阵发酸:娟啊,又是春末了,你坟前的草青了吗?

想起点啥我下了趟楼,在一个卖冥币的店里买了一大袋子祭奠用品又返回楼上。电视没开,灯也没开,呆呆坐到十点多。觉着时间差不多了,起身过去在箱子上写上娟娟家的地址,然后抱起那两纸箱子东西提着那袋子祭奠用品下楼。

我走得很快,十多分钟就走到城外一个空旷的十字路口,放下箱子俯身捡起个棍子,按照当地习俗在地上画了个有缺口的圈,缺口对着娟娟家的方向。

强忍着眼泪掏出打火机,把纸箱子、祭品都挪到圈子里,伸手点着,噼里啪啦的火苗很快蹿起来,不由地伸手抹眼泪,开口喊道:娟啊,给你烧了钱还有衣服,拿去吧!哥要离开咱生活过的这个房子了,希望你在另一个世界开心啊……

一夜昏睡,早晨起下楼吃了点早饭,然后进了个理发店直接对理发师傅说:剃个光头!

半上午,我走进陈大爷家的院子,看着熟悉的葫芦架更加的依依不舍。

知晓我要卖房子,陈大爷按照当时村里其他人卖房的价格当即就给我付了钱——十万整,我坚持只拿当初买房的价格,陈大爷最后发火了:这房子我留着还要升值呢,你就拿着吧,记着常来看看我就是了!

新家里各种家电都有,我也没搬动这边屋里的家具家电,一股脑都留给陈大爷了:您出租也能多要几个钱。

陈大爷又要给我加钱,我笑了:中午让大妈包顿饺子顶了好不好?

彼此都没再坚持,一顿丰盛的午饭后,小易开车过来把那几个箱子拉过新家。

三天后到报社报道,总编辑看着我仍旧有些锃亮的脑袋笑了:你是对我不满啊,还是对咱报社不满啊?

我也笑了:您误解了!真没其他意思,只是想从头开始!

其实这个早晨起来,我有点感冒,浑身发冷。但回答完总编辑这个问题仍然冒了汗,真怕这个随心所欲的光头会毁掉此前的努力。但直到我知晓了分配的部门、部门主任召开了欢迎仪式、十多个同事鼓掌、进了办公室找到自己的座位,再没有一个人过问——很快我就明白,职业原因这个单位不限制个性发展,长发飘飘的男人有好多,理板寸的女人也不少。而穿着更是五花八门,就连正厅级的总编辑都是经常趿拉着双布鞋到处转悠,这让我为第一天上班专门穿的西服有点不伦不类。

头天上班就是熟悉环境,部门主任挨着介绍完同事后,又领着我看了机房、编辑室等地方后就让我回家睡觉:今晚开始你跟版上夜班,新人都是这个程序,一般是半年。

好像没有选择,我去领了电脑等办公用品后,再到师兄办公室坐了会儿然后就回家了。回家路上有点兴奋但更多的是担心——白天睡觉,这样的日子恐怕有的受了。但马上就开始想开心的事情,因为我不可以让抑郁情绪再冒出来。

回家前找到新家附近卖菜的市场,很快采购了一堆东西,午饭吃完后,碗也没洗就躺床上,不到一个小时我就开始后悔太着急没多考虑——这个房子对上长夜班的要多糟糕有糟糕。

新家是临街的房子,楼下就是公交站牌,好几路公交车都路过,报站的声响仿佛就在耳边,不开窗都是能觉着人来人往,车来车往的嘈杂在整个屋子里回荡。想起公交车是早晨五点半到晚十点多,不由打了个冷战。

拉上窗帘,躺床上强迫自己闭上眼睛,但这都是徒劳,一个多小时仍无法睡着。索性起来打开电视,有一眼没一眼乱翻打发时间。此后这成了常态,加上睡眠原本不好,很长时间我几乎每天都在迷糊中,随后逐渐习惯,又把临街的窗户改为双层玻璃才好些。

看时间再有一个多小时就该上班了,赶忙起来简单洗漱,然后走到阳台上站了站。春末的朝阳直直地打在脸上,微微闭着眼,红红的像血一样的无边抑郁浪潮义无反顾涌来。叹口气,睁开眼注视窗外,下班高峰的嘈杂如浪袭来。摇摇头,感觉有些饿了,到厨房下了点挂面又荷包了俩鸡蛋。

煮好吃一口才知道没放盐,拿起放咸盐的盒子,才想起昨天就空了,懒得再下楼,倒了些酱豆腐汤汁吃了几口。

好不容易看表到了晚上六点,起身换衣服下楼,路上要走十多分钟,而夜班时间从七点开始到凌晨四点。

几分钟后,我出现在这条安静的小街上,穿了一身很休闲的牛仔,没有了西服的束缚,似乎有了些随意。天逐渐黑起来了,街两边的霓虹灯逐渐开始忽闪。

“哎,孙总一个人逛街啊?”

愣了一下,我打量了一眼站在面前的女人,思维里并没有相关的资料。

“吆,不认识了,忘了当年一口一个大姐地叫了。”

我含糊地应了声,可是真的没想起这个腻腻歪歪的中年女人是个谁,什么时候和她打过交道。

“我是‘桃花红’家的,想起来了吗?你总记得娟娟吧?”

好似一个霹雳闪过,脑海里一片雪亮。“娟娟”“娟娟”“娟娟”,这个名字接二连三在脑海重复。一转瞬间,我的悲伤充满胸膛,但还是虚伪答话:“嗯,是大姐啊!你看看我这记性……”

说话间又夸张地“用力”拍了拍脑门。

“你小子,当初整天到我们家找娟娟,那时许大姐许大姐地叫得多亲,后来把我的台柱子给拐走了。现在倒好,不认识了?”

看着那两片血红的嘴唇上下翻飞,有一种想掴她一耳光的欲望。但随即就明白这是自己跟自己过不去:你不开歌厅了?

“不开了,遍地都是,太多了不好干。我在这边开了个洗脚屋,按摩的小姐都不错的,欢迎光临啊!”肥肥的两只手指捏着一张名片随即递过来,蓝色指甲盖很是刺眼。

接过来礼貌看了看:一定,一定。我还有事,改天拜访啊!

转过街角,我将手里的名片顺手扔进一个垃圾桶,心里那种迷茫再次弥漫:从头再来,这是不可能的。只能尽可能把记忆里的牵绊逐渐抛开,而这需要非常地努力。

想到这里突然一激灵——从第一次到省城集训,我来这个城市已经整整十年了。

到单位直接去了夜班编辑室,只有一个大姐在画版面,站在一边看了会儿,大姐很热情地给我介绍了版面的基本构架。这个单位很少有人称呼官衔,平级的直呼其名,主任以上级别的大多都尊称老师,而我从这个晚上开始真真正正开始当起了学生,所有人都称呼老师也是很由衷的。

大学里学的是物理,所谓文字水平在这里根本不值一提,要面对各种风格的稿子,更不要说画版面、做标题这些听都没听过的东西。连最起码的计算机录入水平都太差了,基本的盲打都不会。这个晚上我就是帮着改改错字、送版样跑腿,然后这个老师那个老师叫着通知些事情……

凌晨下班,一路上都觉着无地自容,自怨自艾。但到了家门口开始转变情绪,感谢多年的体育生涯教会我不能放弃,也看淡胜负,更重要的是要付出,多于别人几倍付出才可以比别人强。

进家门躺到床上,摸着光头告诉自己:放下所有,面对现在。

似睡非睡到了中午,忍着头疼下楼先买了俩夹肉饼边走边啃,很快右拐进了电脑一条街。等我回家的时候,俩小伙子抱着箱子跟着,没到晚饭时间,一台586电脑就摆在客厅了,我像被填充了无限动力,也像清空了躯壳,真的开始“从头开始”适应一种全新的挑战。

每天提前两个小时到单位,先是浏览各种报纸,好的标题、文章就抄写下来,好的版式就照猫画虎描下来。当然我会打扫办公室,擦地打水,勤快得让所有人都喜欢。

下班后晚回家两个小时,部门就两台计算机可以上网,由于打字过于枯燥,我就在这段时间打开几个网站的聊天室,从跟一个人聊到同时开四五个聊天窗口,逐渐熟悉键盘,盲打的速度开始提高。

天亮回家睡到中午起来,吃了饭就开电脑,把头天晚上抄下的好稿子好文章都录入进去,然后逐个分析:这个地方用这个词就是好!人家为啥这么写!为啥这么写就动人……

如此三个月过去,随着头发逐渐长长,我也开始上手组版面、编辑些小稿子……又借来全套的大学新闻学的课程,开始逐本逐本啃,有时候也去大学旁听这些课程。

六个月过去,一起来的几位同事都出夜班当了记者,我却申请继续留在夜班,理由是继续学习。

此举受到总编辑口头表扬——夜班熬身体大家都知道,但我明白自己是喜欢上这样的生活了,晚上专心学习,白天关机睡觉,起码可以封闭自己所有的社交,这样的日子很安静,也很充实,没时间想其他的也就没了那么多不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