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劳而无忧:劳动权益政策法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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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文化的论说(3)

这类身体的快感被看做是抵抗式的。因为身体的快感可以逃避或者对抗社会的规训,使大众获得解放的感觉。费斯克说,这种对抗式的快感保留了人民在反抗权力集团时所开创的文化领地。

阿多诺等人认为,在文化工业的控制下,作为观众的大众是一群被动的消费者,是文化工业的被动制造者。费斯克的观点不同,他认为,文化工业的产品要想成为“商品”,必须能够生产出多元的意义和快感来。当这些“商品”(例如节目、影视作品等)经由媒介传播的时候,接受方式是开放的,遥控器在观众的手中。当人们随意使用遥控器选择“商品”时,文化工业的宰制力量没有办法强迫人们按照已定的成规将那些内容放进自己的日常生活系列,也就是强调了大众的辨识力。“大众的辨识力并未局限于选择文本与文本的相关点,而是延伸到那传递文本的媒体,以及最适合‘消费者’的社会文化位置与需求的消费模式。”

六、文化价值说

关于文化价值讨论是针对日常观念中一种思维产生的,即把文化分成高级与低级两个部分,或者叫做精英文化与大众文化。与之相对应的人群被分成不同的文化群体,也随之变得高级或者低级了。显然,本书所言的文化不是在这个层次上展开的。文化作为一种成规,一种生活方式,只有差异造成的区别,并不存在优劣之分。“文化的进步或者衰退,不是按照想象的善和恶的标准来衡量,而是按照那种依据蒙昧状态,野蛮时期和文明时期(它们基本上是由于其现在的特性而产生的)的阶梯从一个阶段到另一个阶段的运动来衡量的。”如古中国文化、古埃及文化、古印度文化、古巴比伦文化、雅玛文化;现代人们又分别称作东方文化、西方文化等。

对于文化的发展,爱德华·泰勒用低层次、高层次来区别。他认为,任何一种文化自身发展有从低层次到高层次的过程,但是就一种文化与另一种文化比较而言,没有高低之分了。因此,对于文化的态度,被称作人类学之父的爱德华·泰勒在其文化学的开山之作《原始文化》中这样说道:对于进步的文化,以及所有的科学文化,比较各层次的态度应该是:尊敬前人,但不卑躬屈膝;从过去获益,但不为了过去牺牲现在。但是,甚至当代的文明世界,也只是学会了这种思想方法的一半;公正的研究,可以向我们证明:我们的观念和习俗中许多东西的存在,与其说是因为它好,不如说是因为它老。

不过要使本来属于不同文化群体的并且有着确定文化身份的人们认识到这一点,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尤其是在封闭的话语环境中。在一个多元文化交流的语境中,通过跨文化实践等方法,人们对于文化价值的认识能够有一个多元社会的立场。

关于习惯中将文化按照优劣进行区分的主要原因是:

1.将社会制度与文化现象混淆在一起

对于文化价值的认可与对于一个社会制度的好坏之判断是不同的。关于一个社会制度有一个被认可的构成合理主张的基础。这个基础是:“安全的‘好’。为了确保个人生存和基本安全,基于个人的能力,个人应支配食品和其他物品+享受公共卫生医疗。

‘人权’。人权为各国普遍承认的权力,所有人都有这种权利。少数民族在支配文化变革中的利益,从原则上讲,就是基于人权。

战略上的好处。收入和财产,社会地位和受教育的机会,这些都可以被认为是超越文化,被普遍认可的‘好’生活的组成部分。

‘政治权力’。把政治权力作为一种好的原因,不是个人在自我立法或自治方面具有重大利益。我们必须承认,出于正义的目的,个人在影响社会机构(特别是当有多种选择授予他人时)时与个人利益相关。当前政治权力的分配给穷国人们的少,分配给富国人们和跨国公司的多。”

文化是在某一特定时期普遍存在于人类群体的一组思想和行为模式,这些模式可以被观察,是精确的,但又是在发展过程中被认识到的,所以不具备操作性。例如,游戏规则可以改变,但是游戏过程不能改变。文化是一个过程,强调了规则性。文化作为一个民族的特殊偏好,主要是在自然状态下的潜意识选择的“爱好”。例如,爱好喝酒、爱好中餐,信仰佛教、信仰基督教这些与前面谈到的制度中的安全、人权、收入、政治权力等没有直接关系。

2.由于文化定义为复杂的系统

文化这个系统包括了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习俗和每个社会成员所需的能力、必须遵守的习惯等。这时候文化的价值随着群体文化内部成员彼此的认同具有的内聚力,使得同一群体中的个人之间达成一种默契,本能地维护自己的文化,使得文化因为取向不同导致差异。民族认同、个人自尊都会导致人们对文化进行价值优劣的判断。

如果说个人价值取向和生存环境决定了你的文化属性,你就说你所属的文化是优秀文化的话,其后果容易导致种族歧视。

3.文化与知识有着多重的和复杂的关系

把信息加工成知识是一种创造性的文化行为,因为所利用的文化正是知识给予的。由于文化的认同和对文化的熟悉都可以在学习中获得,知识的多少造成的差异,移置到文化的范畴内,形成了人们以知识多少论文化多少的习惯。有一则广告表现了人们将文化与知识相混的现象,这是以爷爷和孙子的知识差异表现两代人的文化“高低”:背景——黄土高原。身穿对襟土布褂的爷爷与孙子。

孙子:爷爷,山的那边是什么?

爷爷:是山。

孙子:山的那边又是什么?

爷爷:还是山。

孙子:再那边是什么?

爷爷:是大海。

孙子:爷爷,我长大了要去看海。

背景——大海。

孙子(手拿电话,身穿西服):爷爷,我看到大海了!

从山到海,象征着文化的不同层次。这些层次的变化是通过背景的变化、孙子的服装变化体现出来的。山与海的对比,对襟土布褂与西服的对比,意味着孙子从山中走了出来,而走出大山的合法渠道就是求学。

如果仅从知识层面谈文化,文化是有优劣之分的。一个受到过正规教育的后辈,比他的父辈或祖辈有文化。如果文化是社会成员需要具备的能力,是一种可以习得的知识,文化是有区别的。但是,这似乎只应该限制在同一文化群体中个人之间对本群体文化认识的多少这样一个范畴内。不同的群体之间的文化没有优劣之分。

每一种文化对于群体中的成员来说都是有价值的。每个个体身上展示的文化特质,来自于他认同的本土文化。文化作为一种社会的表达方式,作为一种生活方式,并无所谓优劣。因为我们不能说爷爷是没有文化的。否则的话,像希特勒的日耳曼民族的优先论、勒庞的法国人优先等种族主义的思想就成了合理的说法。

从社会活动的角度看文化的内涵,社会活动所包含的行动、思想、感受,是外在于个人的具有强制个人力量的一些成规。反映在个人身上表现出个人对社会的隶属性,或者叫归属感。归属感作为一种强制力量,常常会给个人带来快乐,也会形成压力。文化身份犹如身上的胎记,只不过这个胎记会随着所属文化群体的变化发生变化。

在一个大文化圈中,不同文化背景的群体由于其话语的支配程度不同,会遭遇不同的对待。

4.文化与物质的关系

虽然“文化并不是独立于物质考虑之外的,但也不是安静地在物质考虑的后面,等待自己的出场”。人类的生活层面也有文化的问题,例如,饮食习惯、衣着装饰、房屋建筑等,这些内容的变化总是在一种经济背景下完成,文化与经济的关系自然十分密切。这种关系导致人们在对文化做出判断时,考虑到许多经济因素。因此,在很多地方,经济发达地区易被视作文化发达地区。

第二节文化的形成

文化作为一种系统为人们提供了陈述意义、解释行为、总结经验、架构知识、解决问题的思维工具。因此,文化也被称作“人们思维的集体化程序或思维软件”。

一、文化要素

文化系统由两个互相循环的层面构成,即显性层面和隐性层面。显性层面是文化的表层,具有物质性。人们可以通过语言(文字、声音、图像等)和事实所构成的成品中认识或者熟知文化。到一个新的地方,人们首先接触具有文化因素的建筑、衣着、言谈举止、习俗礼仪。节日、婚庆的不同形式比较集中地表征了文化的意义。例如,中国人在过春节时喜欢挂红灯笼,以红为喜庆色,结婚喜宴也是如此。在韩国,我们看到传统婚礼上人们穿韩服参加婚礼。取韩服表达郑重、庄严、古老等意义,也表现了韩国人对传统习俗的重视和文化方面的保守态度。当我们进一步了解到韩国是一个单一民族的国家后,我们对于韩国文化中传统要素的保持和沿袭给出了一个解释。这个解释来自显性层面的行为。显性层面的存在为后来的解释提供了足够的支持。

显性层面提供的文化意义相对隐性层面比较容易理解。

隐性是一种二级或者二级以上的抽象。隐性层面由价值判断、义务判断和规范、倾向诸要素构成。价值判断是文化的核心部分,它不是直接与人们的行为相关的,它涉及人与动机、意图、品格等类似的事情。例如,“人不能说假话”体现的价值要素。

价值判断告诉我们什么是善的和什么是有价值的。价值判断确定了一个社会对人们行为的期盼,也是人们对一个社会的期盼。价值判断是人们一切行为的底限。与价值判断相对应的义务判断则告诉我们做什么是对的,或我们应该做什么判断、应该做的或者不应该做的、一种义务或者职责。它决定了人们对于“好”与“坏”、“重要”与“不重要”的一般看法。

在古希腊哲学中规范(nomos)有别于自然(phusis),因为规范通常也指法律或惯例,也用来表示成文法或不成文法,以及习俗、习惯与惯例等。这些东西都是人为的,而且是由人来制定或者修正的。

倾向——是指在一定的范围内变化的可能。每一种文化都有一种倾向,倾向有大范围或者小范围。

能够用来表现这些文化要素的有各种作品,主要包括文学作品、影视作品、绘画、雕塑、建筑等。对于一部作品的评价常常来自人们共同认定的各种价值:如道德价值、终极信仰、知识价值、产品价值等。另外,从人们的行为模式中也可以表现出文化要素。例如,公交车上给老人让座的行为,被看做是奉行尊老爱幼的生活价值观。

二、文化的获得

文化的获得通过三个方面:认知,教育,语言实践。

1.认知

认知是指把外部世界带进意识并且给予其意义的活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搞懂它”,换句话说,认知是一个把外部世界的人、事、物转化成有意义的内部经验的过程,在这个转化过程中,人们经常使用的方法是选择、评估和组织。文化的获得是指在已经有的文化基础上的习得与实践。直接影响选择、评估和组织过程的是人的价值观、世界观、社会组织。

价值观被定义为一种持久的信仰,这种信仰支配人或者社会对一种行为方式或存在的终极状态的偏爱。价值观是可以习得的。文化价值观一般具有规范性,告诉其成员如何判断好坏、认识对错、什么值得做、什么不值得做等,文化价值观既赋予意义也提供标准。吉登斯认为:“规范是反映和体现某一文化的价值的行为规则。价值和规范共同塑造了一个文化成员在其环境中的举止。”吉登斯举例说,“在高度重视知识的文化中,文化规范鼓励学生在学习上付出更多的精力,支持父母为子女的教育做出牺牲。”

世界观是一种对上帝、自然、生命、死亡、宇宙以及其他有关生命、“存在”的哲学问题的态度、认可和概念。“世界观帮助我们确定我们在宇宙中的地位和方位”。例如,我们关于死亡、疾病和环境的概念,始终指导我们个人或者社会做出选择和确认追求目标。社会组织(social organization)是指人们为实现特定目标而建立的共同活动的群体,也称为次级社会群体。当社会组织指各种类型的社会群体时,它包括政治组织、经济组织(企业)、文化组织、军事组织、宗教组织等。在人类社会早期阶段,社会总体发展水平低下,社会组织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原始群、血缘家庭和家族,稍后出现的是以地缘关系为纽带的村社等。这些是人类发展的初级社会群体形式。随着社会分工的发展,阶级的出现,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以及人们的社会活动日趋复杂,社会组织适应社会及社会成员的需要逐渐形成并发挥作用。但是,这时人们的社会关系和共同活动的形式还是以初级社会群体为主。人类社会进入工业社会以后,社会生产力飞速发展,社会分工越来越细,社会生活和社会关系越来越复杂,初级社会群体在很多方面已无法适应社会发展和社会活动的需要。因此,形成完成特定目标和承担特定功能的社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