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金融市场学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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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股票市场(2)

值得注意的是,一家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既在境内上市,也在境外上市。即既发行境内上市股票,又发行境外上市股票。

3.按流通受限与否分类

由于历史原因,我国证券市场存在股权分置现象。股权分置是指A股市场上的上市公司股份按能否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被区分为非流通股和流通股两类。2005年5月,我国启动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股权分置改革是通过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之间的利益平衡协商机制,消除A股市场股份转让制度性差异的过程,是为非流通股可上市交易作出的制度安排。到2007年末,沪深两市已完成或者进入股改程序的上市公司共1298家,占应股改公司的98%,股权分置改革在两年内基本完成。

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公司,按股份流通受限与否可分为以下类别:

(1)有限售条件股票。指股份持有人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或按承诺有转让限制的股份。包括因股权分置改革暂时锁定的股份,内部职工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等。具体有:国家持股、国有法人持股、其他内资持股、外资持股。

(2)无限售条件股票。指流通转让不受限制的股份。具体有:人民币普通股(A股)、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等)、其他。

四、股票市场的概念和结构

股票市场是股票发行和流通的市场。

股票发行市场是通过发行新的股票筹集资本的市场,它一方面为资金的需求者提供筹资的渠道,另一方面为资金的供应者提供投资的渠道。股票发行市场又称为“一级市场”。

股票流通市场是已经发行的股票进行交易的市场,又称为“二级市场”。流通市场一方面为原投资者提供了随时变现的机会,另一方面为新的投资者提供了投资机会。

发行市场是流通市场的前提和基础,没有发行市场,就不存在流通市场。发行市场的规模决定了流通市场的规模,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流通市场上证券的交易价格。而流通市场又是发行市场得以更好发展的重要前提。通过流通市场,可以使股票具有流通性,保证投资者可以随时出售自己持有的股票,以达到变现和分散风险的目的。正是由于流通市场的存在,才能够吸引大量的投资者进入股票市场,这样又推动了股票发行市场的发展。股票发行市场和流通市场是相辅相成的。

股票市场按照市场的组织形式,可以分为交易所市场和场外市场;按照地域,又可以分为地方市场、区域市场、全国性市场和国际市场。

五、股票市场的功能

股票市场作为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它具有以下几种功能。

1.筹资和投资功能

股票市场是重要的筹集资金的渠道。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通过在股票市场上发行股票,将社会上分散的闲置资金集中起来,形成巨额的、可以长期使用的资本。而投资者可以通过在股票市场购买股票实现投资的目的,从而分享经济增长和企业业绩增长带来的好处。

2.优化资源配置功能

投资者通过及时披露的各种信息,投资于经营业绩好、管理高效的股份公司,推动其股票价格上扬,为上市公司利用股票市场进行资本扩张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而经营业绩不好、管理不佳的企业将会被投资者所抛弃,难以取得上市资格或继续筹集资金。实际上,这是利用市场的机制引导资金流向优质的企业,从而达到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

3.定价功能

股票市场通过市场竞价机制为公司的股票定价,而股票价格则反映公司的价值和未来的成长潜力。市场上,对股票的需求和供给共同决定了股票的交易价格。理论上,如果股票市场是有效的,股票的交易价格就是股票的内在价值,也代表市场对股票发行公司的价值判断。

4.分散风险功能

在股票发行市场上,公司在筹集资金的同时也将公司的部分风险转移给了投资者;而在流通市场上,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风险偏好选择不同的股票组合,通过投资组合来分散风险。

5.完善公司治理功能

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往往可以反映公司的治理水平。在成熟的市场上,公司的管理层普遍注重自己公司的股票价格。这是因为,普通投资者可以采取“用脚投票”的方式,即在“二级市场”上抛售股票的方式否定管理层的业绩,而这种信号又会影响到管理层成员在经理人市场上的评价,进而影响到他们以后的职业前途。同时,因为管理问题而导致股票价格下跌的公司,又是其他公司兼并的对象,一旦被兼并,公司的管理层往往要被更换。基于以上的原因,管理层必须努力经营,实现公司价值的最大化或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时刻注意股票市场的反应。股票市场间接地发挥了监督公司管理层的作用。

六、我国的股票市场①

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的改革开放政策,启动了中国经济体制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在这一过程中,国有企业改革的逐步深化、民营经济的萌生成长、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都需要与之相适应的投融资机制,中国资本市场应运而生。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资本市场(本章主要回顾股票市场)的发展,大致可以分为三个118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资本市场发展报告》,中国金融出版社,2008年版。

阶段。

第一阶段:1978-1992年,新中国资本市场的萌生阶段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全面启动后,伴随着股份经济的发展,股票市场开始萌生。20世纪80年代初,一些小型国有和集体企业开始进行多样化的股份制尝试,最初的股票开始出现。80年代中期,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少数企业开始股份制试点,以后大型国有企业也开始股份制试点,半公开或公开发行股票,股票一级市场开始出现。但当时的股票具有一定的债券特征,发行对象多为内部职工和地方公众,发行方式多为自办发行,没有中介机构参与。

随着股票发行增多和投资者队伍日益壮大,股票流通的需求日益强烈,证券柜台交易开始陆续在全国各地出现,标志着股票二级市场雏形出现。1990年12月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先后开业,1991年两家交易所开始发布综合股价指数。伴随着一、二级市场的初步形成,各地出现了证券经营机构。1991年8月,证券业的自律组织——中国证券业协会成立。

在股份制改革起步初期,股票发行缺乏全国统一的法律、法规,也缺乏统一的监管,并且以分隔的区域性市场为主。1992年初邓小平南巡讲话后,中国掀起了新一轮改革开放浪潮,并确立“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改革目标,股份制成为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1993年,股票发行试点正式由上海、深圳推广至全国,打开了股票市场进一步发展的空间。

第二阶段:1993-1998年,全国性资本市场的形成和初步发展阶段

1992年10月,国务院证券管理委员会(简称国务院证券委)和中国证监会成立,标志着中国资本市场开始逐步纳入全国统一监管框架,全国性市场开始形成,并逐步发展。1998年4月,国务院证券委撤销,中国证监会成为全国证券期货市场的监管部门。

全国统一监管体制建立后,推动了一系列证券期货市场法规和规章的建设,重要的法律、法规有《公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禁止证券欺诈行为暂行办法》、《关于严禁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的通知》等。证券法规和规章的颁布实施使资本市场的发展走上规范化道路,为市场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奠定了基础。

这一阶段,股票发行采取额度指标管理的审批制度,即将额度指标下达到省级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由其在指标限度内推荐企业,再由中国证监会审批。股票发行相继采用了无限量发售认购证、与储蓄存单挂钩、上网定价等方式向公众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基本上根据每股税后利润和相对固定的市盈率确定。

这一阶段,沪深证券交易所逐步采用无纸化交易平台和无纸化存托管制度,以及高度自动化的电子运行系统,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实行集中竞价交易、电脑配对、集中过户,在市场透明度和信息披露方面明显提高,交易成本和风险大为降低。随着全国性证券市场的发展,证券中介机构数量增多、规模扩大。1992年10月,华夏、南方、国泰3家全国性证券公司成立,其他证券服务机构也不断发展。

与此同时,中国股票市场开启对外开放的大门。在20世纪90年代外汇短缺和外汇管制的背景下,为了吸引国际资本,1991年底推出人民币特种股票(B股)试点。1993年起,境内企业开始试点在香港上市,以后逐渐到纽约、伦敦、新加坡发行上市。B股市场和海外上市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企业生产资金的短缺问题,也促进了中国股票市场按国际惯例运作和对外开放。

第三阶段:1999年以后,资本市场的进一步规范和发展阶段

1999年实施的《证券法》,是中国第一部调整证券发行与交易的法律。2006年修订后的《证券法》和《公司法》同时实施,随后,有关部门对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梳理和修订。同时进一步完善了证券期货监管体制,集中力量查办了“琼民源”、“银广夏”、“中科创业”、“德隆”、“科龙”、“南方证券”等大案要案,标志着股票市场的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提高。

随着股票市场法规体系和会计准则日益完善,上市公司数量快速增长,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体系效率得以提高,二级市场日趋活跃,股票市场得到较快发展。但是,在股票市场发展过程中,遗留的制度性缺陷和结构性矛盾逐渐显现,从2001年开始市场步入连续4年的调整阶段。为了积极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国务院于2004年1月发布了《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此后,中国资本市场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完善了各项基础性制度,主要有: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对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改革发行制度等。

这一期间,管理层注重发展多层次市场体系和多样化产品。在沪深交易所运行取得经验的基础上,深交所于2001年开始探索建立创业板,并于2005年5月先行设立中小企业板。2001年,中国证券业协会设立了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承担了原STAQ系统、NET系统、沪深交易所退市公司和非上市股份制公司的股票流通转让。在此阶段,还陆续推出了可转换公司债券、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产品、集合收益计划产品、权证等新品种,丰富了交易品种。

自从2001年12月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中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步伐明显加快。截至2006年底,中国已经全面履行了加入世贸组织时有关证券市场的承诺。2002年,中国发布《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规则》和《外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设立规则》。在人民币资本项下未实现完全自由兑换的情况下,于2002年12月允许经批准的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的QFII制度。2006年5月,实施允许经批准的境内机构投资者投资于境外证券市场的QDII制度。同时,继续推进大型国有企业集团重组境外上市,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股份公司在中国境内上市和外资战略投资于已完成股改的境内上市公司。对外开放推进了中国资本市场的市场化、国际化进程,促进了市场的成熟和发展壮大。

第二节、股票市场的运行

股票市场按照功能划分,可以分为股票发行市场和股票流通市场。股票市场的运行就是对股票发行和流通的制度性安排。

一、股票发行市场

股票发行市场是通过发行新股票筹集资本的市场,是股份公司筹集资金,将社会上120分散的资金转化为公司资本的场所。

(一)股票发行制度

股票市场的发行制度可以分为注册制和核准制两大类。

1.注册制

注册制是指发行人在准备发行股票时,必须将依法公开的各种资料完全、准确地向证券主管机关呈报,并申请注册。证券主管机关只对申报资料的全面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作形式审查。如果申报资料没有包含任何不真实的信息,且证券主管机关对申报资料没有异议,则经过一定的法定期限,申请自动生效。一旦申请生效,发行人就有权发行股票,其发行无须再由证券主管机关批准。

2.核准制

核准制是指发行人在准备发行股票时,不仅要充分公开企业的真实情况,而且必须符合有关法律和证券管理机关规定的必备条件,证券管理机关有权否定不符合条件的股票发行申请。在核准制下,证券管理机关不仅要进行注册制下所要求的形式审查,而且要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发展前景、发行数量和发行价格等条件进行实质审核,并由此作出发行人是否符合发行实质条件的判断,最终决定是否准予发行。

从以上两种发行制度的不同可以看出,在注册制下,证券主管机关只对发行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对发行人的业绩前景作出实质性的判断,将判断权交给投资人,由投资人决定是否购买发行人发行的股票。而在核准制下,证券主管机关必须对发行人的业绩前景作出实质性的判断,实际上是在投资人之前对发行人进行提前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