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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生死狙击

你不知道谁会背叛谁,你不知道谁该相信谁,只有钱和枪才有资格解决这复杂的问题。

——张杰《我的日记》

子弹破膛而出,犀利的声音刺穿了风的阻隔,画出了一道美丽的弧线,漆黑的m200狙击枪枪口依稀还能看见刚刚擦出的火花,落在地面上的弹壳还在回荡着清脆的响声,2300码开外,已经直挺挺的倒下去了一具尸体。似乎任务就这么顺利的完成了,可张杰的心里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脸上倒多了些莫名的担忧,或许是多年的经验,或许是杞人忧天。

他从狙击镜中再一次确认目标已经死亡,任务也应该完成了,便慢慢的活动了一下四肢,向后挪了挪,然后捡起了地上那枚闪闪发光的弹壳,习惯性的拆卸掉了狙击枪的支架,取下弹夹,检查了一下剩余的子弹,从一旁的草丛中拉出一个褐色的长箱子,箱子的四角已经被磨的发了白,金属特制的锁子已经没有当初那种耀眼的光芒,看来这把枪已经跟随他很长时间了,对于一个私人雇佣兵来说,没有什么比自己的枪和命更重要了,他摸了摸沉重的箱子,这或许是他最后一次执行任务,完成最后一个狙击目标,他就要金盆洗手,退隐江湖,再也不在杀戮的夹缝中苟延残喘,他多想继续回到舞台,唱着自己喜欢的歌曲,陪着自己的爱人,可他需要更多的钱来实现。

张杰叹了口气,摇了摇头,然后小心翼翼的把狙击枪装了起来,顺势从身后拿出了突击步枪,准备收拾东西撤退,在战场上没有什么比留着命更重要的了,自己还没有回到安全区,怎么现在能分心哪,他在心里责怪了一下自己,然后向后继续匍匐了一小段距离,拉了拉伪装服,查看了一下四周,确定了安全,才起身背起狙击枪悄悄的离开了狙击点。

“飞人,飞人,北极星完成任务,准备撤离,请求接应,完毕”张杰侧过头对着隐藏在衣服中的无线耳机悄悄说道。

“飞人收到,请按原定路线撤退,我已在A22接应,完毕”耳麦中传来了细微的回答

“北极星收到,十分钟后到达,注意安全,完毕”张杰一边说着一边注视着周围草丛的一举一动。

“收到,通话结束,完毕”耳麦中继续着简短的术语。

飞人,真名叫路飞,是张杰的一手组建的猎手小队中的一员,也是“上帝武装联”佣兵团的成员,因为在一次执行任务的时候被子弹击中胸部,昏迷之中被张杰从战场上拉了回来,也算捡了一条命,从此变得少言寡语,不善交谈,在工作和生活中都是如此,而且总是喜欢一个人蹲着把弄自己的枪械,除过张杰,恐怕没有第二个人能让他多说一个字了,他特别喜欢手枪,而且弹无虚发,不仅如此,他最喜欢的是左轮手枪,自己还珍藏着很多各式各样的左轮手枪,其中以一把十九世纪古老的柯尔特手枪最为珍贵,他还时常引以为豪,而且左轮手枪在他的手里像魔术师的魔术棒一样,被玩的出神入化。

而这次代号“风神”的狙击任务,也是由他和代号北极星的张杰两个人单独完成,目标就是除掉亚洲驻中东的国际资源援助部的部长高峰,高峰名义上是亚洲驻中东的资源部部长,其实私底下更是霸占着波斯湾的石油基地,以“天海集团”的名义倒卖石油资源,而且还贩卖着“盖迪奥斯”的军火,为一些好战分子和恐怖组织提供武器资源。

最新情报显示,不但如此,他还从金三角购进千斤BD,手底下更是培养了一批号称“阎王”的特战敢死队,其手段毒辣残忍,让人瞠目结舌,据传,这支敢死特战队,从来不会留下活口和俘虏,每次执行任务,所有特战队员都会挑着为数不等的人头去邀功请赏,每个人头按身份可得到一万到十万美金不等,没有带回人头的队员,都会在自己的左臂刺上一刀,也是个耻辱的标记,因此,这支特战敢死队的失败率几乎为零,这些仅仅是冰山一角,他们的速度更是让人望尘莫及,十分钟可以抵达全球任何一个角落执行任务。

在2028年的6月,为了杀掉波斯湾大佬本·芬恩,得到他旗下的石油公司,本·芬恩提前得到消息便驾驶飞机逃往加拿大的纽芬兰岛,而接到消息的特战敢死队在凌晨4点出发,可不到八分钟,本·芬恩便被狙杀在自己的别墅中,从此“阎王”特战敢死队一举成名,名字也出现在国际佣兵组织的榜首,无人不知,后来更是变成了佣兵组织的一种信仰,难以想象,这样的组织活在世界上,实在是一种无名的威胁。

正是如此,张杰才觉得事情没有那么简单,高峰怎么可能如此被轻易的狙杀,至少应该有一场恶战才算完整,过惯了杀戮和鲜血的生活,无声的战争更加可怕,张杰一边想着,一边悄悄的穿过丛林,无论如何,先撤退最好,可他们哪里知道,自己只是个杀人工具,一切的阴谋才刚刚开始。

另一边,飞人也在焦急的等待中,毕竟除过自己,张杰是值得自己最信任的人了,在佣兵团中,没有仁慈和善良可言,在战场上如果你被敌人的子弹击中,他们只会给你补一枪,而不会抬着你回去,尤其是自己隶属的“上帝武装联”,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只有张杰会在生死边缘不顾危险的去救下别人,按他的话说,数年之后,至少在鲜血的回忆中留下些美好的东西。

可现在距离约定的时间只有不到三十秒了,按理说他不可能迟到,守时是他们的本性,时间往往和死亡挂钩,其重要不言而喻。飞人的手心渗出了虚汗,他躲在吉普车旁边,四下望了望,轻轻的把钥匙插在了钥匙孔上,以备不测。他突然想到了“阎王”,如果阎王在这里,那情况就不妙了。“

哗”的一声,一道刺眼的白光闪过,让人措手不及,只觉得眼前发黑,天昏地暗,头晕目眩的,什么也看不见,而且眼睛酸涩难耐。“闪光弹”,飞人叫出了声,然后踉踉跄跄的摔倒在了地上。这时从四面八方的草丛中冲出来六个人,他们健步如飞,身负武器装备,一脸的凶神恶煞,风一般的就围了过来,他们举起突击步枪把飞人团团围住,生怕一不留神就飞掉似的。其中一个人用枪头挑掉了飞人的帽子,看了看说道:“是他吗?”

“yes”,一个画着迷彩脸的高个子回答道,看样子是个美国人,高高的鼻梁,蓝色的眼珠。

这时,一个身形颇大,戴着蛤蟆镜的人把枪甩到背后,蹲了下来,抓起飞人的领子,上下打量了一番,看架势应该是这个小队的队长,他一把把飞人摔倒在地上,然后起身一脚踹在飞人的胸部,这一脚硬生生的像一块石头一样砸在了飞人的身上,直叫人呼吸急促,连咳嗽的声音都听不见了,索性连他上次的伤口也崩开了,红红的鲜血不大一会儿就渗了出来,他点了根烟,然后问道:“你是路飞?”

“你…是…阎…阎…王”路飞断断续续的凑出这几个字,在他看来,除过阎王,没有第二个能在自己全神戒备的状态下悄无声息的接近自己,而自己毫无察觉,这简直难以想象,可他现在哪有力气去考虑这些,落到阎王手里还不如死的痛快,就这见面礼常人肯定非死即伤,自己练过,勉强可以支持,不过是暂时的,后面还不知道会有什么在等着他,可飞人想的更多是张杰,难道他……,不可能,凭他的能力要是逃的话,这些人是留不住的,曾经上千号人都没有逮住过他,要不然他也不会叫北极星,路飞虽然绝对认同张杰的能力,但他也希望张杰平安无事。

“带走”那个被飞人称为阎王的人命令般的说道,这浑厚的声音,像地狱的恶魔之声一样,有一种磁力,这种磁力给人感觉望而生畏,即敬有惧,难以想象他的行事风格怎么会和常人一样。

果不其然,其余五个人麻利的拖起飞人,动作娴熟的给路飞头上套上了黑头套,不敢有一丝懈怠,看得出来,他们是常年作战的老手,对于这个叫阎王的也很是言听计从。看他们的架势和行事风格,应该就是高峰手下的“阎王特战敢死队”,可高峰已经死了,他们怎么会出现在这里,“风神”任务只有张杰和路飞,还有他们的上司琼斯知道,路飞被抓,张杰不知所踪,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阎王带着自己的五名成员,一晃眼,消失在了丛林深处。“轰隆,喯,喯”几声爆炸声相继响了起来,塑料的焦臭味四处蔓延,一股巨大的气流把四周的树也震得作响,火光冲天,哪辆崭新的吉普车就这样被炸成了碎片,飞的到处都是,这也就是阎王特战敢死队的行事风格,所到之处,寸草不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