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代都市兄妹
81400000102

我在开学的前一天给自

我在开学的前一天给自己定了一大堆计划——英语6级、找个好点的单位签约、考取驾照、拿最后一次的奖学金……等等一大串,贴在卧室的墙上。

刚开始很兴奋,一天背了200个单词,之后幻想英语成绩已经突飞猛进,就觉得自己伟大卓越。并且用不知道是哪个妹妹的口红在镜子上写下一首自己涂抹的小诗《完美理由》,以达到激励自己:

完美理由

因为

我不知道用什么形容词来描绘明天

但我迫切希望是灿烂一片

所以

我不知道现在的我

除了努力

还能干什么

写了之后,看着自己的坚定决心,就仿佛将来已经美好无比。

安安说哥哥我看你的计划会泡汤,说话时一副很把握胸有成足的样子。

我轻视的看了她一眼,不屑搭理她。

一星期后我就不得不佩服小妹妹安安的未卜先知——第二天心想反正昨天背了200个单词,(原本计划一天背100个)今天也就可以不背;第三天处理的事有些多,就想,哎,昨天都没背,干脆今天也省了……于是乎,就算了。第一天背的200个单词也在一星期后不负众望的成功忘光。

我有些垂头丧气,却其实在心里暗爽轻松玩耍的快乐。安安又说:“哥哥其实你也不是一事无成的,在你的大学时期。”

我问为什么。

“你看你的肚子,就会明白,其实你还是有功劳的。”安安说,一本正经。

这才猛的发现自己的肚子不知在什么时候,已经起了一层较厚的轮胎!

恍然:原来我在大学四年也不是一事无成的。笑安安的话有道理。

笑过之后又觉得有些沮丧不已,立即灰暗了心情。莫名其妙。

大学四年,我不知道我在年轻时期有多少个四年。明年的现在我已经踏入社会,想到这些,激动过后就有些害怕和感伤。

在一星期很少的课里,坐在教室里。老师在台上激动讲课,我无聊至极。

突然就摸着我坐了四年的课桌,看着桌上的图案,甚至会茫然无措。

桌子的右上角用彩色笔写着挺大的“天才”二字。那是才入大学时,激情澎湃,斗志满满,以为会在此一展宏图,开阔人生新道路。那时正是灌篮高手最火热的时期,我记得当时的心情,就那样挺虔诚又得意的写了一个醒目的天才。

现在却已经“血肉模糊”,隐隐只剩下点红斑。

桌子中心是一行行密密麻麻的小字,很小很乱,大概只有我看得懂。用铅笔写的,当时刻画得很重很用力,所以当笔迹淡薄时,却是现在都还看得清那些刻痕。我记得这是大二考市场营销的头一天下午,不吃不喝半天做的“准备工作”。全班几乎都做了,字迹大小内容各不相同。而且统一的用铅笔写的,因为铅笔的印记很特殊,不是每个角度都看得见。刚好正对着光线的一面就可以看得清晰顺畅,反之则什么都看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