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关系是现代公众社会沟通、传播、劝说需求的产物,它带有现代社会组织与公众的关系趋向更为相互依赖的明显印记。与任何一门学科或一个研究领域一样,公共关系作为一种有章可循的劝说活动、一个有法可依的行业、一门有理论可支撑的学科也有一个从诞生到成熟、从低级到高级的发展、演变过程。因此,我们有必要对公共关系的渊源、兴起与发展作一番考察,以弄清其来龙去脉,并在此基础上探求它的一般发展规律,用以指导我们的公共关系实践。
第一节现代社会以前的类公共关系
公共关系的发展经历过一个漫长的类公共关系阶段。从某种意义上说,现代公共关系的理论和实践是古代类公共关系理论和实践的继承和发展。
尽管古代的类公共关系在本质上与现代公共关系不可同日而语、相提并论,但从学术研究角度来看还是很有意义的。通过对它的考察与研究,一方面有可能为现代社会的公共关系工作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参考,另一方面也有助于探求公共关系自身的内在发展规律,从而加深对它的了解、掌握和运用。考察一下现代社会以前人们的类公共关系观念及活动,对我们全面理解和认识现代公共关系应该大有裨益的。
一、公共关系概念的时代性
要了解什么是古代的类公共关系,必须首先对具有时代规定性的现代公共关系作一简要讨论。现代公共关系作为一个行业或学科概念,是到了现代公众社会才产生的。它有着显然的时代条件规定性。
我们从开卷以来就反复在“社会”一词之前加了“公众”这一修饰语。
其中有两层意思,一个意思是英语里的Public Relations,其实应该读作Publics Relations的,就是说,现代公共关系的对象必须是一个个具体的“公众”群体。另一层意思是,我们所说的现代社会,特别是在工业时代,是指建立在现代大生产基础上的人类生产、生活方式。大生产不是小生产,小农经济时代的小生产主体是“个体”,大生产的主体是群体,一个特殊的或一串联结为网络的“公众”;小生产的消费对象主要是生产个体自身,而大生产的消费对象是具有不同消费需求和能力的“消费公众”。因此,现代社会就是一种时时处处都必须与“公众”打交道的公众社会。在这样的“公众社会”中,就一定要有较高程度的精神文明与较高程度的物质文明相协调,而这种协调必须是以自觉的公众信息发布、公众信息沟通和公众信息劝说活动为基础和条件的。如果没有这样的社会条件,那就既无公共关系产生的基础,也无公共关系发展的可能了。
然而,人类社会毕竟是条纵向发展的历史长河。公共关系既然是人类社会中一种协调社会组织或公众人物与公众间关系的管理职能或艺术,那么,顺乎这一逻辑,古代社会一定也有类似的公共关系——亦即“类公共关系”——的观念与活动了。
研究现代社会以前的公共关系可以从两方面着手。其一,考察古人对类公共关系的认识,诸如人际关系相互协调的原则和作用等等;其二,考察古人的类公共关系实践活动,诸如信息发布、沟通和劝说的方式、范围及程度等等。
二、古人对类公共关系的认识
古代社会存在着各种血缘相连或利益驱动的个体和群体,相互之间也需要有一定的联系和合作,尽管这种联系和合作会受到种种客观条件(比如联系手段)和主观条件(比如合作动力)的制约。我们知道,古代社会的信息发布、沟通和劝说手段相对来说比较原始,但那不影响古人出于各种需要运用他们的智慧,来从事某种类型的公共关系活动。古代社会类公共关系的实践经验和教训都有值得借鉴之处,古人对类公共关系实践的认识也有总结的必要。
我们先看看中国的古代社会。早在西周末年,有人就针对周厉王施政酷虐而带来的怨声载道、民情鼎沸的情况,提出了“防民之口,甚于防川”的观点,认为社会舆论好坏直接关系到政权的稳固与否,强调重视民情、调节施政措施的重要性。
春秋战国时,诸子百家争鸣,他们从各自学派立场出发,就如何处理一些人文关系进行了论述。比如,老子提倡“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的小国寡民思想;墨子主张“兼爱”、“非攻”的与人为善的交往原则;兵家认为“攻城为下,攻心为上”,推崇“不战而战”,不迷信暴力;法家以“性恶论”为其理论根据,向帝王宣扬“法”、“术”、“权”、“势”的治民之道;纵横家则鼓吹“远交近攻”、“纵横捭阖”的政治、外交政策等等。
毫无疑问,以孔、孟为代表的儒家在维系人文关系方面提出了更为系统、成熟的箴言性见解。孔子曾对其宣扬的“仁”作了高度概括:“仁者,人也。”他认为“仁”是人际交往的最高道德原则,且是与人际交往俱生的,无交往也就无从言“仁”,而且“仁”是施于不属夷类的他人的。此外,孔子还主张“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的“忠恕”之道,并强调人际交往中必须讲究信谊,认为“人无信不立”,“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孟子对人文关系亦有不少论述,最卓着者莫过于他提出的“君轻民重”的观点,明确表明了他对民众的重视,并进而论证道:“桀纣之失天下也,失其民也;失其民者,失其心也”,指出民心向背直接关系到政权的安危。关于君臣关系(也就是当今国家或组织的上级与下级、领导者与被领导者的关系),孟子认为:“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心腹;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孟子对舆论劝说也很注重,认为“仁言不如仁声之入人心也,善政不如善教之得民心也。
孔孟之后,儒家学说又有发展,至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其思想观点更是影响深远。比如唐魏徵与李世民论及人民与帝王关系时所说的“水可载舟,亦可覆舟”这句传世名言,便是早期“君轻民重”思想的进一步发挥。
以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到我国古代思想家对人(关系的主体或客体)及人文关系的处理提出了至为深刻的见解,有不少见解带有超越历史、超越疆界的普遍意义。经过千年历史长河的冲刷和荡涤,其中的精华已融入了优秀的历史传统,成为中华民族文化的深层内核积淀。由于以孔、孟为代表的儒家在人文关系认识及处理上的深刻和成熟,更由于其人文思想为历代皇朝所用,起到了维系社会分层结构、维护皇权统治的作用,儒家当之无愧地成为中国历史上的主流学派,并由此形成了以“和”为中心、富有中国文化特色的人文关系观念体系,诸如“和为贵”、“两和皆友,两斗皆仇”、“一团和气”等观念世代相传,深入人心。但毋庸讳言,中国古人对于人文关系处理的认识相对局限于“形而上”的人文关系上,尽管在理念上较发达和完备,但在“形而下”的层次上缺乏对规范化操作方法的探究。众所周知,儒家学说偏重政治和道德范畴,对社会的生产和经济活动甚少提及。
与中国古代社会不同,古代西方人——这里主要是指古希腊和古罗马人——对人文关系不仅有理念上的论述,也注重现实的处理,所以无论在“形而上”还是“形而下”都有相当的研究。这一差异的形成与古代西方国家“原始民主”政治体制早早决定了“政与民”关系的格局有关。
古代西方为原始民主政体实验的推行,曾在演讲、修辞、逻辑等人文领域有过认真的研究,着眼于如何“劝说”他人的技巧和方法便成为重要的认识课题。例如古希腊亚里士多德的《工具论》(逻辑学)、《修辞学》,苏格拉底的诡辩术,古罗马西塞罗的演说词,统治者(如恺撒)的文告、战记等程序性的仪式都体现了古代西方人在民主政体和人文关系上的认识成果。
亚里士多德在《修辞学》一书中,就怎样运用语言来影响听众的思想与行为进行了精心的阐述。按其观点,一个人的修辞能力是参与政治活动的一个重要条件,否则政治家的思想就无法有效地传递给民众,也就难以得到民众的理解与拥戴了。因此,西方公共关系学界对这本《修辞学》评价甚高,认为它称得上是一本最早探讨类公共关系学理论的专着。
恺撒对如何与民众沟通也很重视。他认为要获得民众的支持,就必须以自己的思想观念去劝说他们、影响他们,其手段之一就是散发有关传单去劝说和鼓动。据说,恺撒最后能在政治上获得成功,与那本记载了他战绩的纪实着作《高卢战记》难以分开。
对照我国古代社会类公共关系的认识和活动,我们就可看到古代西方对于人文关系的处理有以下几个显着特点。
其一,在具体的历史条件下,古代西方的认识大多立足现实基础,充分调动人的主体性,以积极求实的姿态来对待关系处理。
其二,他们的认识成果主要表现在操作层次上的体系建立及规范程序的制定方面。
其三,他们都十分关注对关系的具体处理,较早地认识到“劝说”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学问。
总而言之,古代东方和古代西方对当时社会客观存在的人文关系都有所认识,有所研究,只是由于社会形态和历史背景的不同,对于人文关系处理的认识重点和偏向上存在着差异。
三、古代类公共关系活动实践本书的理论框架是建立在第一章提出的公共关系工作定义之上的,我们的工作定义确定了公共关系是由组织、公众、劝说和职业伦理这样几个要素构成的。鉴于这几个要素,我们发现古代的中国和西方社会中存在着许多类公共关系活动。
先以古代中国为例,远在商周时就有过较有代表性的类公共关系活动。如商代的盘庚迁殷、周代的公刘迁豳,皆在迁居前对其部族进行过宣讲、动员、劝说,至今留存的《书·盘庚》与《诗·大雅·公刘》
中,对当时这两位部落领袖的活动、演讲就有十分具体生动的记述和描写。
春秋战国时期,百家争鸣,群雄争霸,类公共关系活动更为活跃。
例如晋国为了有效管理国家,将刑法具体条款铸于鼎上,公之于众,周告四方。又如商鞅在秦国变法时,为取信于民,在都城咸阳城门立柱一根,同时张贴通告,言扛走柱者可得奖赏若干。后来所作承诺果然如实兑现,从而树立了政府法令的权威。
秦汉以降,类公共关系活动从未间断,在有些历史时期曾呈现创新、活跃的情景。比如秦末刘邦率军攻入咸阳时,便与关中父老“约法三章”,云“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这样言简意赅的法令,既宣传了自己的政治主张,又赢得了人心,可谓古代类公关最佳案例之一。
与以后楚霸王项羽在关中的烧杀行径相比较,实在堪称为一项极为明智的类公关策略。又如明末李自成领导的农民起义军,他们为了争取人民拥护,派人四出张贴政治性标语、口号,宣扬了诸如“吃他娘,穿他娘,开大门,迎闯王,闯王来了不纳粮”之类顺乎民心、劝说归顺的政策取向,其类公关效果也是相当成功的。至于在我国古代,某政权、某军队占领一城一地之后及时张贴“安民告示”这样的做法,就更是尽人皆知了。那些安民告示的内容不外乎向老百姓公开宣传其安民政策、法令,吁劝民众拥护新政权,以达到缓和社会矛盾、安定民心、建立社会新秩序的目的。
在古代西方社会同样也可找到许多准公共关系活动的实践事例。
例如,古雅典统治者曾在民众大会中实施过一种特殊的投票法——贝壳放逐法。做法是,每年初召开民众大会时,公民可将他认为有可能危害民主政治的人的名字记于陶片(一说贝壳)上,如某人票数过半,就被放逐国外。这无疑表明了统治者对民众舆论的重视。又比如,古罗马共和国曾将其法律刻在十二块铜牌之上(史称“十二铜表法”),向全国民众公开发布。其目的当然是维护少数奴隶主贵族的利益,但法律中也有对贵族权力的限制作出规定(如借贷利息),这也是罗马统治者公开争取民心的一种手段。
西方天主教会与教徒之间关系的类公关处理方法可能是更为典型和完备的。拿我们的现代“公关三要素”来衡量,西方教会的宗教活动可称得上“应有尽有”、“一应俱全”了。从第一要素“组织”来说,天主教会是一个自成体系、遍布各国的宗教组织,既有教皇、主教、教士,又有教区、教堂,系统颇为严密。从第二要素“公众”来说,遍布各地的教徒甚至全部国民都是教会欲施加影响的对象。从公关第三要素“劝说过程”来说,除广为散发的宣传品《圣经》外,他们还通过礼拜、弥撒等传经、布道活动来宣扬其主张,扩大其影响。本书第一章提出的工作定义补充强调的“职业伦理”,在天主教的类公关劝说活动中,也是天主教会及其教徒公众们无日不谈的!
从史实来考察,天主教会在通过宣传手段影响教徒方面也确实颇为成功。例如,11世纪末,教皇乌尔班二世以异教徒占据了耶路撒冷为由,别有用心地在教徒中进行煽动宣传,呼吁夺回圣地,结果导致一场历时近200年的史称“十字军东征”的侵略战争。又如,马丁·路德为创立一种基督教新教,于1517年发表抨击教皇出售“赎罪券”丑行的《九十五条论纲》。其后,为了更有效地争取教徒,他又多次发表演说,并将《圣经》译成德文。通过在教徒中进行的一系列宣传活动,马丁·路德的宗教主张终于有了一定的市场,进而推动了当时的宗教改革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