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于是按照老师说的去做了。结果他两手空空地走出了田地。老师问他为什么摘不到?他说:“因为只能摘一次,又不能走回头路,其间即使见到最大、最金黄的,因为不知前面是否有更好的,所以没有摘;走到前面时,又发觉总不及之前见到的好,原来最大、最金黄的麦穗早已错过了,于是我什么也没摘到。”
老师说:“这就是‘爱情’。”
又有一天,学生问他的老师什么是婚姻。老师就叫他先到树林里,砍下一棵全树林最大、最茂盛、最适合放在家做圣诞树的树。其间同样只能砍一次,以及同样只可以向前走,不能回头。
学生于是照着老师的话做。这一次,他带了一棵普普通通,不是很茂盛,也不算太差的树回来。老师问他,怎么带这棵普普通通的树回来?他说:“有了上一次经验,当我走到大半路程还两手空空时,看到这棵树也不太差,便砍下来,免得错过了后,最后又什么也带不出来。”
老师说:“这就是‘婚姻’!”
人生其实就像穿越麦田和树林,只能向前走一次,不能走回头路。要找到属于自己的最好的麦穗和大树,找到自己最理想的爱情与婚姻,何其难也?而且,爱情与婚姻往往是不能等同的:自己爱的人并不一定能和自己结婚,跟自己结婚的未必是自己爱的人。
在中国,传统上来说,爱情与婚姻是分开的,爱情与婚姻连在一起是近代的事情。在新中国成立以前甚至之后一段时间内,婚姻通常都是父母包办。大部分男人都是在揭开新娘子盖头时才第一次见到她的样子,对对方性格等各方面情况的了解也只来自媒人的只言片语,何来爱情呢?可他们就那样结了婚,并生养儿女。不正是这些没有爱情的婚姻,给了我们现代人的生命吗?中国古代,孟子提出“男女授受不亲”,连牵手都不可以。比如,嫂子掉到河里,弟弟要不要去拉他,要是拉他,就违反礼教;不拉,嫂子就要淹死。所以,他就提出一种“权重”理论:一个是破坏规矩,一个是死,孰重孰轻很明显,所以就暂时破坏一下规矩。可以看出,中国古代,爱情在婚姻中是很不重要的。国外通常认为中国人的婚姻里爱情是不重要的,其实没错。现在流行的一句话是“爱情是婚姻的坟墓”,正是人们对爱情和婚姻的不等同性的认知写照。
在现代的中国,爱情和婚姻的一致较以前有了很大改善。在北京有一个抽样调查,结果正好有一半的人认为:自己最爱自己的妻子,妻子也最爱自己。在这一半的夫妻里,是有爱的,其次是“一般爱”、“不太爱”之类。可见无论什么年代,爱情和婚姻的冲突是永远不会消失的。如果充分认识和理解婚姻与爱情的冲突,这样就能更好地把握婚姻生活,更好地为爱情保鲜。
爱情是一种享受,而婚姻更多的是责任。
有这样一个比喻:爱情就像闪电一样,而婚姻就是为这闪电付电费的。一般来说,爱情基本上是自由的,爱谁不爱谁是你的权利,但是结了婚就不一样了。如果说结婚前是在选择你所爱的人,那么结婚后更多的是你得去爱你所选择的这个人。人在一生中或许不只爱恋一个异性,但和其中一位结婚之后就要克制对其他异性的爱。罗素在《婚姻革命》一书中写道:“毫无疑问,因为婚姻而拒绝来自他方的一切爱情,就意味着减少感受性、同情心以及和有价值的人接触的机会。”
爱情更多的是感觉,而婚姻更多的是事业。
爱情更多的是两个人的感觉,想怎么感觉就怎么感觉,可以跟着感觉走;而婚姻是事业,婚姻中的你要靠打拼活下去,要给彼此以及你们的孩子、父母幸福,你必须去建设、去经营,靠感觉过不了日子。
爱情有很强的随意性,而婚姻是相对固定的法律契约。
结婚一段时间之后,爱情的高峰过去,双方身上的弱点暴露得越来越多,彼此的新鲜感逐渐消失,爱情之花逐渐枯萎,婚姻就可能变为无爱的折磨,但它不会消失,仍然实实在在地存在着。
爱情更多的是两个人的私事,而婚姻是关涉他人的。
结婚之前,你想爱谁就爱谁,不爱了可以分手,闹矛盾了往往自己去处理,不会有父母、亲戚等其他人的切身利害关系。婚姻是关涉到其他人的,并且是在法律契约的层面上,必须对双方家人及自己的孩子负起一定的责任。
爱情更多的是一种失重,而婚姻更多的是一种平衡。
谈恋爱的时候,基本上处于一种失重状态,晕晕乎乎的,很多时候忘乎所以,什么话都敢说。而如果结婚后还总是处在失重状态,你的婚姻肯定长久不了。所以说婚姻更多的是一种平衡。有人说“恋爱期间人的智商都变得很低”,是很有道理的。结婚几年后,如果把你当初写的情书拿出来念给妻子听,或许她会诧异当初你怎么能说出那种肉麻的话来。
准备结婚的人应该有个清醒的认识:爱情可能是婚姻的基础,但不是婚姻的全部。婚姻中除了爱情的因素,还有经济的、生育的、责任义务的因素。不要对婚姻中的爱情过于苛求,要准备迎接现实的挑战。幸福的婚姻很多,但需要你去努力地经营。正如法国著名作家莫罗可所说的:“婚姻本身(除了少数幸运或不幸的例外)无所谓好坏,成败全在于你。只有你自己才能答复你自己的问题。因为你在何种精神状态中准备结婚,只有你自己知道。婚姻不是一件确定的事,而是待你去做的事。”
心理学家提醒你
弗洛伊德说过:“不管婚姻是由他人撮合,还是个人的选择,一旦决定结婚,这种意愿行为就应该保证爱的持久。”爱情在婚姻中也是一种责任。婚姻是爱的意愿,结婚实际上等于对爱情发布永远相爱的誓言。
类似性与互补性:我们是怎么进行选择的
眼下,在北京、上海、广州、南京等城市,一张“性格婚检”的测试卷备受追捧。这是一份测试婚恋者性格的文字问卷。问卷的大部分题目,来自美国心理学家卡特尔1949年设计的国际通用的“性格测量表——卡特尔16种人格因素”,其中涉及家庭影响、神经类型、经济观念、对性的兴趣和能力、对感情的要求、自我评价等诸多方面。在这张问卷的基础上,有人又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添加了一些与日常生活有关的选择题,共计100道。经过电脑系统的测算,答题结果会被归纳到5个评分级别。0分是婚检里的中性值,它代表人们的心理处在正常情况;1分表示颇为积极健康;2分为最高分,代表心理非常健康;-1分说明心理颇为低落,应适当调整;最低分为-2分,代表心理非常不健康,并有自闭等消极倾向。
如果一对情侣的测试结果都在0分以下,这说明他们的性格均属内向,不产生互补,此时心理咨询师会建议被试者不要进入婚姻。总体原则是,婚恋双方的分数累加,在0分以上就适合结婚。即使其中一方为负分,另一方为正分,但心理健康的一方就会对另一方形成互补,也可以走进婚姻。
据说,目前前往心理咨询中心进行性格婚检的,主要有三种人:第一种是征婚者,他们希望通过测试结果了解自身的性格特征,拟定可以与之“互补”异性的要求;第二种是恋爱中的情侣,他们希望了解彼此是否真的适合结婚;第三种是已婚者,他们当中的很多人婚姻已经出现问题,但无从解决,甚至不知道问题的根源何在,因此希望通过测试找到“药方”。
这份问卷有着多大的准确性我们不得而知。然而,在交往中或走进婚姻的殿堂之前,双方总会要考虑:他(她)和我的性格到底合不合?这关系到将来能不能很好地相处。
与自己情投意合的人一般是与自己相似的人呢,还是与自己不同类型的人呢?选择伴侣时,是性格相似的夫妻好呢,还是个性迥异的夫妻好?这真是个谜。
喜欢性格相似的人的学说叫作类似性说,感觉个性迥异的人有魅力的学说叫作互补性说。在现实生活中,哪种组合会相处得更融洽呢?
伯恩和纳尔逊支持类似性说,因为他们的调查结果显示人们更喜欢与自己的意见、态度相似的人。其他的调查结果也显示人们会喜欢第一印象中与自己相似的人。如果在价值观和社会观方面与对方的意见一致,人们会觉得自己被接受,感到高兴,同时对对方的好感也会增加。中国古话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恐怕也反映了这种个体间以相似性互相喜好的趋势。特别是在恋爱时,我们会寻找像镜子一样可以照出彼此身影的对象。
但是随着关系的密切,时间的流逝,彼此的亲密就会减淡。因为性格上的因素也往往会产生一些问题。
李平的老公是经人介绍的,相处半年就步入了婚姻的殿堂。
婚后,经过了最初的激情,一些以前不以为意的问题却逐渐成为了李平和老公之间的大分歧。老公爱交际,爱看足球,爱炒股,李平喜欢文学艺术。老公渐渐地不再很热情地陪李平听音乐,去外面漫无目的地瞎逛。李平有时候怀疑,他们是不是像离婚时人家常说的那句“性格不合”。李平开始胡思乱想:当初是否太仓促了,我们的婚姻之路刚起步,而我还年轻……反正就是觉得,眼前的老公太现实,一点也不懂得浪漫。
老公也觉察出了李平的不满,变得很痛苦。最后,两个人坐下沟通,最终达成一致:决不能轻言放弃!李平想,老公毕竟还是有可爱之处的:会做家务,心地善良,人老实,还有最初相识时那份说不清的好感。他们开始尊重彼此的爱好,尝试着去了解对方。
夫妻俩坚持每天晚饭后散步,在这其中,聊聊各自感兴趣的东西,双方必须耐心地聆听;在屋子里,当各做各的事时,也不忘给对方一个温暖的眼神。此时李平觉得非常温馨。久而久之,李平发现生活变丰富了,既能满足地享受自己那份爱好,又多感知了从对方处获得的另一片天地。老公闲时会哼哼流行歌曲,李平也能如数家珍地说出大牌球星的名字。这时李平觉得,结婚还真好!
曾经一度因为性格的不合而致使婚姻出现了危机,后来因为性格、爱好的互补而达到婚姻的平衡,看来性格的类似或互补,都确实会影响到夫妻之间的关系。
温切斯支持互补性说,认为个性迥异、爱好迥异的人更容易相处。在他的研究中,能够自然地承担各自不同的任务,彼此互补的夫妻对婚姻的满足度很高。比如,由外向的爱好交际的妻子和内向的热爱家庭的丈夫组成的夫妇,丈夫守护家庭,妻子保持和外部的交际,两者可以保持家庭内外的适度平衡。
像这样的分工会随着关系的进展而展开。不仅限于夫妻关系,朋友和工作伙伴也是如此,例如在公司里,支配欲强、民主意识淡薄的领导人通常喜欢那些恭顺服从的下属。虽然最初类似性会促使人们互相吸引,但接着就很有必要发展互补的关系了。
心理学家提醒你
婚姻是一个极其复杂的问题,受诸多因素影响,人格变化也不能通过一个固定数值就盖棺定论。夫妻相处如何,并不在于性格是否相同、相近或不同,而是在于夫妻之间如何相处。如果性格差异较大的夫妻,能够做到尊重对方,一定会相处得很好,成为恩爱夫妻。
家庭暴力:暴力不是一天形成的
袁女士结婚已经十多年了,十几年的婚姻生活使她苦不堪言。袁女士的丈夫经常对她恶语相向,后来甚至拳脚相加,大打出手。
对于丈夫的粗暴行为,袁女士一贯采取退让隐忍的态度,每当她忍无可忍时,就离家出走一段时间,而丈夫会发疯地去寻找她。
找到她以后,每次都是痛哭流涕、捶胸顿足、作揖下跪,向袁女士道歉,哀求她不要离开自己,表示没有她,自己就活不下去了。
袁女士相信丈夫还是深爱自己的,也就每每原谅了他,跟随他回家去“好好过日子”。可是过不了多久,丈夫又故态复萌……于是,袁女士这十几年的生活,就在丈夫的打骂——道歉——再打骂——再道歉这个怪圈中周而复始地度过。
家庭暴力(DV)一般指配偶之间发生的暴力,施暴者一般为男性。
家庭暴力包括身体上的踢、打;性方面的强行要求发生性关系或婚内强暴;心理上包括辱骂配偶、对配偶采取冷漠的态度等。不仅如此,还有在经济上不给配偶生活费,在社会活动方面限制配偶的行动自由,不许配偶外出等。
受害者为什么不逃离呢?
家庭暴力一般会反复出现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夫妻关系紧张激化阶段;第二阶段是施暴阶段;第三阶段是施暴者感到后悔,对受害人表现出爱意和温柔的阶段。
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中凶残的施暴者到了第三阶段就像换了一个人似的,表现出满含爱意的温柔态度,而且还会保证以后再也不会那样了。这样一来,受害人就会认为“这样才是真正的他啊”,“以后肯定不会那样了”。但是,这三个阶段是反复出现的,第一阶段再一次卷土重来了,暴力又开始了。受害者受到的伤害是生理、心理两方面的。虽然也想过要逃走,但是大部分的受害者都没有充分的财产支持,而且施暴者还会威胁“你要敢逃就杀了你”或是扬言要自杀、杀死孩子等。所以,受害者不是不想逃,而是逃脱不了。
此外,多数的施暴者和受害者都是在存在某些问题的家庭中成长起来的,比如小时候就处在有家庭暴力的家庭环境中。家庭暴力有时候会出现“遗传”的倾向。
家庭暴力有着严重的危害:
(1)严重影响、破坏了社会组成细胞——家庭。在一个家庭中,如经常发生家庭暴力,必然影响夫妻感情。当妻子无法忍受其丈夫的暴力时,以选择离婚、离家出走、甚至以暴抗暴等途径摆脱遭受的暴力,致使家庭破裂、毁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