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裸者与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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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8章 草木与幻影(38)

这话使他们感到羞愧。当时他们刚又上路,那种起步的苦楚还折磨着他们,心里正把他恨得要死呢。

“这算不了什么。”戈尔斯坦说。

“不,我说的都是心里话。像你们这样的好人,在咱们这个排里再也找不出第二双了。”说完他就不作声了,那两个也就恍恍惚惚只管走他们的路。威尔逊昏迷了好一会儿才又清醒过来。伤口痛起来了,痛得他又大叫大嚷了,嚷嚷之中少不得又给了他们一顿臭骂。

现在倒是里奇斯比戈尔斯坦更心烦了。这长途跋涉的苦楚,他本来倒也并没有想得很多;他本来总以为这样的事也很平常,比起他以前干过的活儿来固然可能要艰苦一些,不过他从小就明白了一个道理,懂得人活一天就得花大半天工夫去干活,偷懒取巧那都是不足为训的。活儿不称心,费力气,那也没办法。派上了这个差使,就只好干这个差使。可是现在他破题儿第一遭真打心眼儿里恨起这个差使来了。可能是他肌体里产生的“疲劳素”过多了,也可能是积在他骨子里的劳累一下子都分解扩散了,打乱了他的脑组织,总之现在他对这个差使已经怨透了。他由此也就忽然意识到在老家干农活也真苦,长年累月、没完没了,老是跟一片穷荒地拼命,这种日子他从来就没有喜欢过!

这个弯转得太大了,他受不了,得退回来。好在退回来也不难。他遇到问题本来就没有反复推敲的习惯,何况此刻脑子钝了,又筋疲力尽,要想也想不过来。他刚才这一闪念,就像在脑子里炸响了一颗炸弹,动摇了原有的许多一定之规,但是硝烟很快消散了,如今在惴惴之余,似乎只模模糊糊意识到眼前有些残骸,发生了一些变化。又过了会儿,剩下的便只是一些不自在了。他只知道自己起过一个罪过的念头,可到底是怎么回事,也就无暇细想了。他的心思又都在担架上了。

但是这心思里总还夹杂着些别的想头。他没有忘记他给威尔逊喝过水,他也记得威尔逊说过那么句话:“我浑身好像火烧。”他们抬的是一个早已活不了的人,所以此事看来就大有深意了。想起他们弄不好会传染上什么病,他固然也有些不安,不过他心中的疙瘩其实倒并不在这儿。天道深远,此事恐怕另外有一种含意。看来这是上天对他们的儆戒,甚至可能是他们自己造下的罪孽招来了报应。里奇斯也不去多费心思寻求这个答案了,可是心里终不免肃然生畏,同时还有一种疲劳过度造成的异样的亢奋。我们一定要把他送回去。他也跟布朗一样,种种复杂的心理和矛盾的打算到这时候统统抵消了,心中只剩下了这样一道简单的命令。他低下了头,又发狠走了一程。

“哥们儿,你们还是把我丢下吧。”威尔逊流出了几滴眼泪,“犯不上为我拖垮了自己。”高烧又折磨着他了,烧得他恍恍惚惚,只觉得浑身沉甸甸的疼痛。他说什么也要表白一下自己的心意。“哥们儿,你们丢下我走你们的吧。”他把拳头都攥紧了。他多么希望能送他们一点礼物,他心里感到遗憾极了。他们都是那样的好人哪。“不要管我了。”那种伤心的口气,就像个小孩子哭着要一件永远也要不到的东西似的。

戈尔斯坦听着威尔逊的话,心里有点动了,他也跟史坦利一样,少不得给自己找了那么一大套理由。他一时也拿不准这意思怎么透给里奇斯好,因而并没有作声。

里奇斯却叽咕开了。“你别胡扯了,威尔逊。我们才不会丢下你不管呢。”

这样戈尔斯坦也就只好打消了撒手的念头。反正他是决不先开这个口的,因为他总不免有些担心,万一自己一提这话,里奇斯说不定真会背起威尔逊就走。戈尔斯坦一赌气,也真想假装昏过去。不行,这种丑事他不能干,不过他还是很生布朗和史坦利的气:怎么好半路溜了呢!他们能撒手不管,为什么我就不能?可戈尔斯坦也知道自己是不会这么干的。

“哥们儿,放下我走你们的吧。”

“我们一定要把你送回去。”里奇斯这话只是小声地咕哝。他脑子里也闪过了撂下威尔逊的念头,但是又忽然感到可耻,就把这念头赶跑了。撂下威尔逊就是杀害他,对基督徒见死不救那是天大的罪过。里奇斯想起,他要是这么干的话,灵魂就要沾上个大黑点。他自幼就有个想法,认为自己的灵魂准是一片雪白,形状大小跟足球差不多,就长在胃的左近。只要他有了一点罪孽,雪白的灵魂上就会沾上个去不掉的黑点,罪孽愈重黑点也愈大。一个人到临死的时候,如果那只雪白的足球上黑点的面积过半,那就只有打入地狱的份儿了。里奇斯相信他要是撂下威尔逊的话,这罪孽之大,至少也可以把他小半个灵魂给染黑了。

戈尔斯坦却想起了外公的一句话:“耶胡达·哈莱维有句名言:犹太人者,乃天下各族人民之心脏。”此刻他抬着担架一步一冲,已经完全是习惯使然了,对浑身的苦楚也早已木然不觉了。他在埋头想他自己的心思,即使双目失明,也不会想得比此刻更专心了。他眼睛根本不看前方的去路,他就知道跟着里奇斯走。

“犹太人者,乃天下各族人民之心脏。”心脏,也就是良心之所在,最最敏感的神经之所在,一切感情都在这里产生。不仅如此,只要身体上有哪个部位一旦得了病,受累的也总是心脏。

眼下威尔逊就好比是颗心脏。这并不是戈尔斯坦的自思自忖,他根本连想都没有想一下,然而内心却直接就有了这样的意会,完全无须用语言来表示。这两天来他受的痛苦实在太大了,先是累极而引起一阵阵恶心,随后就陷入了昏昏沉沉的状态,时而又亢奋到近乎狂热的程度。吃苦,也同享乐一样,是难以穷其极的。戈尔斯坦一旦咬紧了牙关,决心不让自己垮下,他发现自己竟能在困乏、痛苦的深渊里一直沉下去、沉下去,永远也没有个底。不过如今他到了这步田地,固有的一套长短大小的观念早已荡然无存。他的眼睛现在自有另一种奇妙的功能,走到哪里都能自动知晓;一些无关大局的小事他都能凭耳朵听出,凭鼻子闻到;连自己那散了架似的身体上的疼痛他也都能感受到一些,不过那都已成了身外之物,仿佛竟可以用手一把抓来似的。他的脑子变得迟钝了可也明白了,清晰了可也懵懂了。

“天下各族人民之心脏。”顶着热带的烈日跌跌撞撞地撑了两天,走了足足十五英里路,在荒无人烟的他乡异土无休无止地抬着威尔逊这样拼命,他除开偶尔几个小时的例外,总的说来对此也真可以当之无愧了。知觉打了折扣,神志有些迷糊,戈尔斯坦却还在琢磨,看这里边是不是还有什么深意可寻。依他看威尔逊是绝对放手不得的。一种他所无法理解的恐惧,把他跟威尔逊紧紧连在一块儿。假如他一旦放手的话,假如威尔逊抬不回去的话,那就糟了,他觉得那就要命了。威尔逊可是心脏啊。心脏一旦死了的话……可是走一步一使劲,昏昏乱乱之中,他的思路理不清了。他想:他们抬着威尔逊走一程又一程,威尔逊就硬是不死。肚子上开了个大窟窿,身上又流血又拉屎,凶险的高烧一再出现,加上担架简陋,山地崎岖,一路受尽了颠簸折腾,威尔逊都没有死呢。他还在他们手里抬着呢。这事就意味深长了,戈尔斯坦苦苦思索着其中的含意,脑子忙不迭地乱转,有如一个人误了火车,没命地想追上去一样。

“我是喜欢干活的,我从来不爱偷懒,”威尔逊在那里喃喃自语,“我总觉得,有差事就应该好好儿干。”他喘起气来喉咙里又咯咯有声了。“布朗和史坦利那两个小子呀,真是狗屎不如!”他轻轻扑哧一笑。“我那小丫头梅,小时候常常把屎拉在裤子里。”他又朦朦胧胧想起了女儿娃娃时代的一些往事。“小鬼可是再机灵也没有了!”女儿长到了两岁,就会偷偷把屎拉在门的背后,要不就悄悄拉在壁橱里。“真要命,一不小心踩着了,就是两脚的屎!”他想得笑了起来,可声音听起来更像无力的喘息。当年看见女儿弄得屎尿遍地时的那种好气又好笑的情景,一时又历历如在眼前。“该死,爱丽丝不发火才怪呢。”

他到医院探望妻子时妻子生过一次气,后来查出他有病,妻子又一次生了气。“我总觉得得了白浊其实也碍不了什么事。小毛小病的,有啥了不得?这种病我前后发过五次,也没要了我的命。”只见他身子猛一绷紧,像是跟谁争论似的,在担架上嚷嚷起来。“只要给我弄几片叫必尔定什么的,就行了嘛!”他一扭身,一个胳膊肘儿支着担架,几乎就把身子撑了起来。“肚子上受了伤,开了个窟窿,也许我就可以不用动手术了呢,这一下肚子里的脓都可以流掉啦。”他要呕却呕不出来,朦胧的眼神看着嘴角淌下的血滴滴答答落在身下的橡皮布雨披上。虽然看去觉得那么遥远,他还是不由得浑身打个战栗。“你说呢,里奇斯,能流掉吧?”

可是他们根本没有听见他的话,他就看着嘴里的血一滴滴往下掉,一会儿才又颓然躺了下去。

“我要死了。”

他感到微微一震:他害怕,他不想死。嘴里舔到一股血的滋味,他哆嗦起来。“不不,我不能死呀,我不能死呀。”他哭起来了。一口黏痰堵在喉咙口,哽得他泣不成声。他听得吓坏了。他猛地觉得此身恍如倒在茂密的草丛中,淌下的血不断渗入晒得烫烫的泥土,旁边还有日本人叽叽呱呱。一会儿他忽然连声大叫:“我要给他们逮住啦!我要给他们逮住啦!哎呀,哥们儿,千万不能让我死啊!”

这一回里奇斯终于听见了,他昏昏然收住脚步,放下担架,脱下脖子上的吊带。仿佛一个醉汉慢慢地、用心地去门前开锁,里奇斯转到威尔逊的头前,凑在他身边跪下。

“我要给他们逮住啦。”威尔逊还在那儿哼哼。只见他脸扭嘴歪,眼角挂下了两道泪水而不自觉,眼泪顺着两鬓直往下淌,流进了耳前乱纠纠的鬓发里。

里奇斯呆呆地捻着自己杂乱的胡须,俯下身去,嘶哑着嗓子,带一点命令的口气,喊了一声:“威尔逊!”

“啊?”

“威尔逊,现在回头还来得及。”

“你说啥……?”

里奇斯的主意已经打定。此刻回头大概还不算太晚。威尔逊的灵魂大概还没有被打入地狱。“你应该回到主耶酥基督那里去。”

“嗯。”

里奇斯把他轻轻摇了摇,一副口气是严肃而伤感的:“现在回头还来得及。”戈尔斯坦在一边木然看着,态度之中依稀有些不满。

“你还是可以上天国的。”里奇斯的嗓音深沉极了,深沉到几乎都听不出来了。威尔逊只觉得声音嗡嗡地在脑海里震荡,好似低音提琴的琴声萦回不散。

“嗯嗯。”威尔逊只是含糊答应。

“你忏悔吗?你要求宽恕吗?”

“能行?”威尔逊小声说。是谁在跟他说话?是谁这样缠着他不放?他只要答应下来,他们就不会跟他纠缠不休了。于是他就又含糊应道:“那好。”

里奇斯的眼里含着几滴热泪,他觉得兴奋极了。心想:妈妈跟我讲过一个故事,说一个有罪的人临终之前咽不了气,是如何如何痛苦。他始终没有忘记妈妈的这个故事,可也绝没有想到自己居然也会干上这样一件大好事。

“滚开点儿,你们这些天杀的日本佬!”

里奇斯吃了一惊。难道威尔逊忘了他刚才已经归依了主?可是里奇斯怎么也不敢相信会有这样的事。威尔逊如果忏悔之后又推翻了,受到的惩罚就会加倍严厉。这样的事,是谁也不敢做的。

“你别忘了自己说过的话,”里奇斯这轻声的嘱咐,听来口气却挺凶似的,“可要小心点哪,伙计!”

他怕再听威尔逊说什么话,就站起身来,走到担架头上,把威尔逊脚上的毯子盖了盖好,然后拿绳子往脖子上一套,在腋下一夹。一会儿戈尔斯坦也准备好了,于是他们就又继续前进了。

又走了一个小时,就到了丛林边上,里奇斯让戈尔斯坦看着担架,自己去探路。他一直朝右走,走了不过两三百码远,就把部队四天前开出的小路找到了。里奇斯见自己找得这样准,心里不免有点喜滋滋的。实际上他之所以能找到,几乎完全是凭的直觉。碰上固定的营地,穿林而过的公路,空旷的海滩,他往往容易认错,觉得看上去都差不多,可是一到了山里,他走起路来心里就又踏实又自在了。

他回到戈尔斯坦那儿,两个人就又出发了,不一会儿便到了丛林里的小路上。砍掉的枝叶草木又长起了不少;因为下过了几场雨,地面上是泥乎乎的。他们一路磕磕绊绊走去,一不小心就要滑跤,脚上粘了两脚板的泥巴,踩进滑腻腻的泥浆就别想站得稳。他们要是不那么疲乏的话,也许就会注意到钻进了丛林是有利有不利的:不受烈日的烤逼了,对此他们会感到高兴,可是脚下站立不稳,荆棘藤蔓、矮树乱丛一路拉拉扯扯,这些又会使他们恼火。不过他们也没有心思注意这些。他们现在已经深深地领会到,要抬这担架就非得付出艰苦的努力不可,绊脚石多一块少一块已经无所谓了。

可是他们行进的速度却更慢了。这小路原先就只有一个人的肩膀宽,如今担架抬到有些地方简直就给卡住了。个别地段根本无法抬着担架通过,里奇斯只好把威尔逊抱下来,驮在背上,一步一歪地背过这一段。戈尔斯坦就提着担架跟在后面。

到了小路尽头的河边,他们作了一次较长的休息。他们也不是自己决定要多休息会儿的,他们本来只想停下来歇歇腿,不想一歇就歇了半个钟点。临了却是威尔逊闹了起来,在担架上翻呀扭的。他们就爬到他跟前,想哄他安静下来,可是他却像着了什么魔,挥舞着粗大的胳膊,发狂似的把他们乱打。

“静一静。”戈尔斯坦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