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蔬菜相克的食物
芹菜与黄瓜黄瓜中含有维生素C分解酶,由于黄瓜做菜,多是生食或凉拌,其中的酶并不失活,若与芹菜同食,芹菜中的维生素C将会被分解破坏,因而营养价值大大降低。
芹菜与蚬、蛤、毛蚶、蟹、蚬、蛤、毛蚶、蟹等体内皆含维生素B1分解酶,此酶加热后虽然也会失效,但人们在食用海鲜时,喜欢生吃,或只用开水烫一烫。这些蛤贝体内的维生素B1分解酶并未失活,若与芹菜同食,可将其中的维生素B1全部破坏。但此酶遇酸会减弱其分解能力,所以进食蛤、贝、生鱼等,适当加醋,可以保护维生素B1。
芹菜含有较多的膳食纤维,可进肠蠕动,有利于润肠通便。
芹菜与甲鱼同吃会中毒,可以用橄榄汁解毒。
芹菜与菊花同食会引起呕吐。
芹菜与鸡肉同食会伤元气。
黄瓜与柑橘柑橘亦含维生素C,每100克约含25毫克,做西餐沙拉时,有时亦配以黄瓜,使色泽绚丽,但柑橘中的维生素C容易被黄瓜中的分解酶所破坏。
黄瓜与辣椒辣椒的维生素C含量丰富,每100克中约含198毫克。黄瓜中含维生素C分解酶,黄瓜生食此酶不失活性,二者同食,则辣椒中的维生素C被破坏,降低了营养价值。
黄瓜与西红柿每100克西红柿中约含维生素C20~33毫克,为保护其中的维生素C,亦不宜与黄瓜配食或同炒。
因黄瓜中的分解酶可将西红柿中的维生素C破坏掉。
黄瓜与菠菜、小白菜菠菜中维生素C含量为每100克中含90毫克,小白菜为每100克中含60毫克,皆不宜与黄瓜配食,不然,降低营养价值。
黄瓜与菜花菜花中维生素C含量亦较丰富,每100克约含88毫克,若与黄瓜同食,菜花中的维生素C将被黄瓜中的维生素C分解酶破坏,故不宜配炒或同吃。
葱与狗肉狗肉性热,助阳动火,葱性辛温发散,利窍通阳,二者配食,共增火热,有鼻出血症状的人特别应当注意。
葱与枣《大明本草》中记载:“枣与葱同食令人五脏不合。”这是因为枣的食物药性甘辛而热,古人称“多食令人热渴膨胀,动脏腑,损脾元,助温热”。而葱又性辛热助火,故二者不宜同食。
葱与豆腐葱中含有大量的草酸,豆腐中的钙与葱中的草酸结合形成白色沉淀--草酸钙,这就造成了对钙的吸收困难。钙是人体必需的元素,如长期人为地造成对钙的吸收困难,加上进食不足,则会导致人体内钙质的缺乏。
大蒜与蜂蜜大蒜辛温小毒,性热,其所含辣素与葱相近,其性质亦与蜜相反,古人吴谦在《医宗金鉴》中说:“葱蒜皆不可共蜜食。若共食令人利下。”所以大蒜不宜与蜜共食。
大蒜与大葱同食会伤胃。
蒜与地黄同食会影响营养成分的吸收。
蒜与何首乌同食会引起腹泻。
胡萝卜与白萝卜把胡萝卜和白萝卜切成丁、条一起炒。这种吃法是不科学的。
因为白萝卜维生素C的含量较高,对人体健康非常有益,但是和胡萝卜混合烧煮,就会使维生素C丧失殆尽。原因是胡萝卜中含有一种叫维生素C分解酶,会破坏白萝卜中的维生素C。不仅如此,胡萝卜与所含维生素C的蔬菜配合使用,都会充当这种破坏者。
萝卜中的糖化酵素和淀粉酶可分解食物中的淀粉和脂肪,能帮助消化,促进新陈代谢,并具有减肥的作用。
当胡萝卜和含维生素C含量高的蔬菜一起调配食用时,添加一些食用醋,对维生素C的破坏作用就会急速减弱,使维生素C的损失降至最低程度。
胡萝卜与酒胡萝卜含有丰富的胡萝卜素,当胡萝卜素和酒精一起进入肝脏代谢时,会对肝脏产生毒性作用,引起肝损伤,对人体健康十分不利。
胡萝卜与醋胡萝卜含有大量胡萝卜素,经代谢后可转变成维生素A。维生素A可以维持眼睛和皮肤的健康。
皮肤粗糙和夜盲症者,是由于缺乏维生素A的缘故。
醋可破坏胡萝卜素,若在烹调胡萝卜时放醋,胡萝卜素就会完全被破坏,失去了原有的营养价值。
胡萝卜与含维生素C的食物富含维生素C的蔬菜有菠菜、油菜、菜花、番茄、辣椒等;水果有柑橘、柠檬、草莓、桃、梨、枣子等。
胡萝卜中所含的维生素C分解酶,可破坏维生素C,使富含维生素C的蔬菜、水果失去原有的营养价值。因此,应避免将它们配合使用。
萝卜与动物肝脏萝卜含维生素C较高,而动物的肝脏富含铜、铁等离子,若将两者同食,则动物肝脏中的铜、铁离子极易使萝卜中的维生素C氧化,使萝卜的营养价值降低。
萝卜与苹果、梨、葡萄萝卜与含有大量植物色素的苹果、梨、葡萄等水果一起食用,经胃、肠道消化分解后,可产生抑制甲状腺作用的物质,诱发甲状腺肿。
萝卜与人参《本草纲目》记载:“萝卜生食升气,熟食降气。”人参常用来补元气,而萝卜可破气,若将二者同时服用,则一补一破,人参就起不到滋补作用了。
此外,萝卜有利尿消食作用,吃了萝卜,会加快人参有效成分从尿中流失,影响人参滋补作用的发挥。
萝卜与橘子人们都知道,甲状腺肿--大脖子病是由于缺碘造成的,而对萝卜与橘子同时食用也会诱发甲状腺肿却知之甚少。
科学家通过大量的临床实验发现,萝卜等十字花科蔬菜摄入到人体后,可迅速产生一种叫硫氰酸盐的物质,并很快代谢产生另一种抗甲状腺的物质--硫氰酸。该物质产生的多少与这类蔬菜的摄入量成正比。此时,如果同时摄入含有大量植物色素的橘子,橘子中的类黄酮物质在肠道被细菌分解,转化成羟苯甲酸及阿魏酸。这两种酸可加强硫氰酸抑制甲状腺功能,从而诱发或导致甲状腺肿。
因此,专家提醒人们,在食用萝卜等十字花科蔬菜后,不宜马上吃橘子。尤其在甲状腺肿流行的地区,或正在患甲状腺肿的人,更应注意。
萝卜与木耳同食会得皮炎。
茄子与毛蟹同食会中毒,可以用藕治疗。
辣椒与胡萝卜胡萝卜除含大量胡萝卜素外,还含有维生素C分解酶,而辣椒含有丰富的维生素C,所以胡萝卜不宜与辣椒同食,否则会降低辣椒的营养价值。
韭菜与白酒古时曾有“饮白酒,食生韭令人增病”的说法,而在《饮膳正要》中也有“韭不可与酒同食”之类的记载,其道理大致也与食物药性有关。
白酒甘辛微苦,性大热,含乙醇约60%,1克乙醇在体内燃烧,产热29749焦耳(7100卡),乙醇在肝内代谢,嗜酒者可引起酒精中毒性肝炎、脂肪肝及肝硬化。酒性辛热,有刺激性,能扩张血管,使血流加快,又可引起胃炎和胃肠道溃疡。韭菜性亦属辛温,能壮阳活血,食生韭饮白酒,就像火上加油,久食动血,有出血性疾病的患者更应加倍注意。
韭菜与蜂蜜古人孟诜在《食疗本草》中记载:“韭不可与蜜及牛肉同食。”蜂蜜性平,味甘。李时珍曰:“生则性凉,故能清热;熟则性温故能补中;甘而和平故能解毒;柔而濡泽,故能润燥;缓和去急,故能止心腹、肌肉疮疡之痛;和可以致中,故调和百药而与甘草同功。”而韭菜含硫化物,性辛温而热,二者食物药性相反,故不可同食。
芥菜与鲫鱼鲫鱼的食物药性属甘温,其功能之一是消水肿,解热毒。但与芥菜同食,反而引发水肿。这是因为芥菜的食物药性属辛辣。加上人们一般都是将芥菜腌制后食用,腌菜盐重味咸,水肿患者、肾功能不全者,过食则易加重病情。
菠菜与豆腐在食用菠菜和豆腐时,有人把它们一锅煮,认为是最理想的素食。但这是一种错误做法。因为菠菜含有叶绿素、铁等,还含有大量的草酸。豆腐主要含蛋白质、脂肪和钙。二者一锅煮,会浪费宝贵的钙。因为草酸能够和钙起化学反应,生成不溶性的沉淀。这样不仅损失了一部分钙,人体还无法吸收。
因此,为了保持营养,一是将菠菜和豆腐分餐,这样就不会起化学反应了。二是可以先将菠菜放在水中焯一下,让部分草酸溶于水,捞出来再和豆腐一起煮就行了。
菠菜与乳酪菠菜含丰富的钙质,乳酪所含的化学成分会影响钙的消化吸收。
菠菜与鳝鱼鳝鱼的食物药性味甘大温,可补中益气,除腹中冷气。而菠菜性甘冷而滑,下气润燥,据《本草纲目》记载,菠菜可以“通肠胃热”。由此可见,二者食物药性的性味功能皆不相协调。而且鳝鱼油煎多脂,菠菜冷滑,同食也容易导致腹泻,所以二者不宜同食。
花生与毛蟹花生富含油脂,毛蟹性寒,二者同食,可导致腹泻,而且二者同食后生化反应复杂,所以不宜同食。
花生与黄瓜黄瓜性味甘寒,生食为多。花生仁多油脂,一般来讲,如寒凉之物与油脂相遇,会增加其滑利之性,因此,同食多食,极易导致腹泻,所以二者不宜同食。
莴苣与蜂蜜蜂蜜富含蜡质,具有润肠通便作用,但蜂蜜的食物药性属凉,莴苣性冷,二者同食,不利肠胃,易致腹泻,所以二者不宜同食。
竹笋与糖浆同食会引起中毒,可以川绿豆治疗。
南瓜与富含维生素C的食物由于南瓜含维生素C分解酶,所以不宜同富含维生素C的蔬菜、水果同食。维生素C耐热,南瓜煮熟后此酶即被破坏。所以南瓜宜煮食,不宜炒食,更不宜与番茄、辣椒等同炒。富含维生素C的菜有菠菜、油菜、西红柿、圆辣椒、小白菜、菜花等。
南瓜与虾同食会引起痢疾,可以用黑豆、甘草解毒。
南瓜与羊肉《本草纲目》记载:“南瓜不可与羊肉同食,令人气壅。”因为南瓜补中益气,羊肉大热补虚,两补同食,令人肠胃气壅。
西红柿与白酒同食会感觉胸闷,气短。
西红柿与红薯同食会得结石病,呕吐、腹痛、腹泻。
西红柿与胡萝卜胡萝卜与维生素C丰富的食品搭配合吃,就会把维生素C破坏。
西红柿与猪肝西红柿富含维生素C,猪肝使维生素C氧化脱氧,使其失去原来的功能。
西红柿与咸鱼同食易产生致癌物。
西红柿与毛蟹同食会引起腹泻,可以用藕节止泻。
洋葱与蜂蜜同食会伤眼睛,引起眼睛不适,严重者会失明。
土豆与香蕉同食面部会生斑。
土豆与西红柿土豆会在人体胃肠中产生大量的盐酸,西红柿在较强的酸性环境中会产生不溶于水的沉淀,从而导致食欲不佳,消化不良。
毛豆与鱼同食会破坏维生素B1。
芜荽与黄瓜黄瓜中含有维生素C分解酶,可破坏其他食物中所含的维生素C,而芫荽为含维生素C较高的食物,若将其和黄瓜同时食用,会使芫荽中所含的维生素C受到破坏,失去原有的营养价值。
芜荽与动物肝芫荽含有丰富的维生素C,而动物肝富含铜、铁等离子,若将动物肝与维生素C含量高的芫荽同时食用,铜、铁等离子极易使芫荽中的维生素C氧化,从而失去原有功效。
莴苣与乳酪《余匮要略》记载:“白苣不可共酪食,作螽虫。”《饮膳正要》记载:“莴苣不可与酪同食。”《医宗金鉴》记载:“白苣味苦性寒,乳酪味甘性热,一寒一热而成湿,湿则生虫,故日不可食。”乳酪是油脂性食物,而莴苣性寒,二者同食,容易导致消化不良,或腹痛腹泻。同时,莴苣生食时,因洗涤不净,易受寄生虫污染,如钩虫、蛔虫等,皆不利于健康。
金瓜与鲣鱼鲣鱼即黑鱼,《本草纲目》称其为鳢鱼,俗称火柴头鱼。此鱼性味甘寒,具有下气利水之功效;而金瓜性味甘寒。二者同属寒性,不宜同食,否则伤肠胃,损正气。
此外,金瓜与鲣鱼都含有复杂的生物活性物质与酶类,若二者同食,可产生不利于人体健康的生化反应。
金瓜与黄鳝黄鳝温中补气,金瓜甘寒下气,二者功用大不相同,同食则功用互相抵消,无益于健康。
另外,二者生化成分复杂,可能产生不利于人体的生化反应,也可影响人体健康。
金瓜与虾虾性温,味甘、咸,具有补肾壮阳、健胃补气、祛痰抗癌等功效;而金瓜性寒,味甘,具有下气平喘,清热利痰之功效。二者性味功效相佐,不宜同食。
此外,若二者混合配食,由于其生化成分复杂,会产生一些生化反应,影响身体健康。
金瓜与蟹蟹肉味咸性寒,有微毒;而金瓜性味甘寒,二者都属寒凉之物,若同食,会损害人体肠胃功能,甚至引起腹泻、肚痛等症状,对人体健康不利。
与肉、禽、蛋相克的食物猪肉与豆类从现代营养学观点来看,豆类与猪肉不宜搭配,原因大致有以下几点:
①豆中植酸含量很高,60%~80%的磷是以植酸形式存在的。
它常与蛋白质和矿物质元素结成复合物而影响二者的可利用性,降低其利用效率。
②多酚是豆类的抗营养因素之一,它与蛋白质起作用,影响蛋白质的可溶性,降低其利用率。多酚不仅影响豆类本身的蛋白质利用,在与肉类配合时也影响肉类蛋白的消化吸收。
③豆类纤维素中的醛糖酸残基可与瘦肉、鱼类等荤食中的矿物质如钙、铁、锌等组成螯合物而干扰或降低人体对这些元素的吸收,故猪肉与黄豆不宜相配。
④豆中含有产气的化合物--寡糖化合物,如棉子糖、水苏糖和毛蕊花糖等,由于人体消化系统不分泌半乳糖苷酶,因而不能消化这些化合物。它们在大肠腔内由于细菌的作用,分解后产生大量气体(CO2、H2、CH4等),加上消化不良等因素形成腹胀气壅气滞。所以,猪肉、猪蹄爪炖黄豆是不合适的搭配。
猪肉与菊花猪肉与菊花同食,严重的会导致死亡,可用川莲5克水煎服治疗。
猪肉与羊肝从食物药性看,猪肉与羊肝配伍不宜,因羊肝有膻气,与猪肉共烹炒则易生怪味。
《饮食正要》记载:“羊肝不可与猪肉同食。”猪肉与田螺猪肉酸冷寒腻,田螺大寒,二物同属凉性,且滋腻易伤肠胃,故不宜同食。
猪肉与茶同食易产生便秘。